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地质工作机构

作者&投稿:郦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地质工作的分类~


遵循和尊重地质工作发展规律,是地质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全国一统的地质工作管理体制、自上而下的地质队伍管理体系、以矿产资源为核心的地质工作业务体系、相对封闭的队伍运行体制,地质成果统一为国家所有和使用,勘查成果无偿划拨,这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基本与当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在国家自然资源管理体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现状下,地质工作的管理体制应该力求对地质工作本身的管理需要符合地质工作发展规律。首先地质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表明国家对地质工作的管理必须要有一个部门; 地质工作的科学特点表明这个部门决不能是一个单纯的行政管理部门,它是一个集行政 ( 需要体现国家对地质工作的要求) 和业务于一体的管理部门; 地质工作的经济和社会属性,表明单纯地以一般的经济管理方式对待地质工作是不科学的。
1999 年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最大的成功在于将中央一统的地质队伍体制打碎,将地质队伍推向市场,为地质队伍的发展和转变提供了机遇。但是这种“打碎”的同时,没有对地质工作的体制做出理性的分析,可以说在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具体措施等方面都不到位。
在现阶段,我们还没有较为明确地回答 “国家需要不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地质工作体系”,“国家地质工作需要不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需要不需要建立国家地质工作队伍”,“公益性地质队伍需要不需要存在”,“中央公益性地质队伍的体系如何构成”,“国家出资的地质项目采取何种管理方式”,“国家出资的地质项目在市场中运作方式”等问题。上述这些问题在地勘体制改革进行了10 年后,还是没有解决。由此,导致我国的中央、地方地质队伍的建设方向和具体措施还在摇摆不定。近年来宁夏地质调查院、广东地质调查院的归属变更,云南地质调查局的成立和隶属关系的确定,都反映了认识的差异。中国地质调查局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体系、规模还在争论中。
国家出资的地质工作统一部署的体制没有形成。中央出资的地质工作管理体系在国土资源部系统内就有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管理办公室等。这些单位各自有各自的任务,所管理或实施的地质项目,其资金渠道和预算科目不相同,没有也不可能实现统一的部署。
地质工作具有基础性学科的特点,必须处理好基础性工作与服务现实的关系。不能忽略基础工作,过分强调服务现实,提出所谓的要填出 “让老百姓看懂的地质图”。在强调拓展服务领域的时候,部署安排地质工作内容就需要结合地质工作的学科特点,发挥调查地球基础数据的特点,发挥基础支撑的作用。比如区域地质调查资料可以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利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可以为资源、环境勘查工作利用。需要处理好拓展领域与做好地质本领域工作的关系,延伸服务与做好本身地质学科基础工作的关系。不同地区地质工作的具体内容,其支撑服务的具体重点有所不同。例如,重要成矿区带、重要经济区、重大工程区,它们各有不同的地质条件,各有不同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地质工作规划部署需要与地质工作基本规律相适应,必须考虑基本地质条件,研究需求和可能的关系,不能随意不顾地质条件、工作条件而 “紧跟需求”。当前,将地质工作简单化,将业务技术管理行政化的现象还很严重,急功近利的思潮干扰了地质工作的正常实施。
地质工作管理中项目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是从不同角度进行的管理工作,几方面是需要协调一致的,虽然各自有各自的特点,但是都需要遵循地质工作本身的特点。比如在计划管理、经济管理中需要考虑地质工作季节性特点,不能用管理建设工程的方式来管理地质工作; 在技术管理中,野外地质工作的管理是基础,必须考虑地质工作是认识性的、实践性的、积累性的工作,就有循序渐进的问题。需要建立符合国情的地质工作管理体系,建立相应的预算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技术管理系统,不能用预算管理代替项目管理。
基于上述认识,建议目前可以做到的是真正落实中国地质调查局的 “三定”,“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不能只重视 “公益性”工作,也要把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作为当前地质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部署中央财政用于地质工作的各类专项和任务。在无法实现统筹部署的时期,也可以先行建立协调机制,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全方位对国家财政支出的国内外地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和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等规划的职能还是在政府,但是实施执行在中国地质调查局。这样,可以在中央政府名义下的,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发改委以不同角度管理的地质勘查项目,从立项开始就应该统筹协调起来。
现阶段我国需要一支相对稳定的,为政府服务的,以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为己任的地质工作队伍,以保证地质工作的持续发展。但是,可以允许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适当开展有偿技术服务。
建议在总结全国危机矿山专项项目管理和部分省市对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出资的地质工作的管理体系和相关的管理办法,改变目前分部门、分系统的分头管理或一个项目系统一个管理办法的局面。同时为了保证国家出资地质工作的成果质量,应制定有关地质项目的监管章程和制度,改变目前地质项目监理工作 “无法可依”的局面,建立起符合地质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地质项目监理工作体系和机制。

计划经济体制下地质工作机构,主要讲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始,到1979年,我国地质工作机构的变化情况。从总体说,我国地质工作机构是为适应高度集中的国民经济体制而建立的。其主要特点是只在中央国家机关一级设置地质工作机构,分属两个系列,一个是综合地质工作机构,另一个是工业部所属的地质工作机构,每个系列由三级管理组成。

一、综合地质工作机构

以地质部为代表,它是当时政务院直属部门之一,从成立起到1979年,共经历了5次变动:

第一次,1950年6、7月间,受周恩来总理委托,经李四光提议,成立“一会、一局、二所”地质工作建制:

“一会”是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在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和文化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制定全国地质工作的方针、计划,建立常务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

“一局”是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矿产地质勘探局,受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和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的双重领导。承担全国矿产地质的调查、矿山测量、槽探与钻探,以及水利、交通、建筑工程中所需的地质工作。

“二所”即中国科学院古生物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第二次,1952年8月7日,在听取周恩来总理“关于地质勘探的重要性,想大家已经知道,故成立地质部”的说明后,通过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原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所有业务和人员,由地质部接收。

为保证国家急需的矿产资源的供应,地质部直接领导了六个重点地质队,即担负铁矿勘探的河北庞家堡二二一队、担负铁矿勘探的内蒙古包头二四一队、担负铜矿勘探的安徽铜官山三二一队、担负铁矿勘探的湖北大冶四二九队、担负铜矿勘探的甘肃白银厂六四一队、担负煤田勘探的陕西渭北六四二队。

在“一五”前期,中央批准地质部在六大行政区设立地质局,即华北地质局、东北地质局、西北地质局、西南地质局、中南地质局、华东地质局。

1956年7月14日,中央批准地质部党组《关于设立各省(自治区)地质局和地质管理局的报告》。内称:

①地质部担负着发展重工业所需的矿产资源及重大经济建设的地质勘测工作,在时间上必须先行一步。②各省(自治区)地质局的基本任务是负责领导地质部在该地区的矿产普查与勘探工作,保证国家地质勘探计划的完成;同时还必须兼顾地方重要经济建设的需要,负担一定的地质勘测工作。③各省委自治区党委对该省(自治区)地质局及所属地质队的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负统一领导责任。④关于成立地质总局的问题,中央原则同意,并认为地质总局的任务主要应该是面向野外队,加强对地质生产的管理和技术指导。

地质部还直管地质科研、地质院校和地质装备生产,并设有专业局。如物探局、水文局和石油地质局。其中石油地质局下设若干个地区管理局和海洋石油局。

第三次,1970年中央批准,建立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有国家计划委员会、物质部、地质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等九个单位合并组成。与此同时,把地质部改成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地质局,承担地质部的职能。

第四次,1975年9月30日,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地质总局,以加强对地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第五次,1979年9月13日,根据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的建议,将国家地质总局改为地质部。其主要任务是,领导和管理国家资源的普查、勘探,对全国长远的和年度的地质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并组织实施,对地质科学研究、技术干部的培训和地质机械、仪器仪表的生产等进行管理。

二、工业部门所属的地质工作机构

工业部门所属的地质工作机构,是隶属于工业部门、专门为其矿业生产服务的地质勘查单位。它们随着工业部门的合并与分离而变动,其中在矿种上有明确的分工,但对伴生矿或在同一空间垂直分布的不同矿种,则会在分工上产生一些矛盾。

在我国,工业部门的地质工作机构形成的比较早,基本上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起诞生: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成立,下设钢铁工业管理局、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局、化学工业管理局和地质司。地质司负责管理以上四个管理局所属的地质勘查公司。1956年撤销重工业部,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建筑材料工业部、原重工业部所属的化工、建材地质队伍随之分开,分别设立冶金部地质局、化学部矿山司和建材部非金属及地方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局,管理各自的地质队伍。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成立,下设煤矿管理总局、石油管理总局和水力发电工程局,各总局分别管理自己的地质工作队伍。1955年7月30日,撤销燃料工业部,分别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和电力工业部,原属燃料工业部的煤矿总局、石油总局和水利局所属的地质队伍随之分开,分别成立煤炭地质勘探司,石油部地质勘探司和电力工业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管理各自的地质工作的地质队伍。

1954年4月,为了勘查中国的铀矿资源,成立了地质部普查委员会第二办公室,翌年改为地质部三局,由国务院第三办公室领导。1956年11月16日,第三机械工业部成立,主管中国核工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三局改为该部领导,专门管理铀矿地质工作。

上述三大系统工业部的地质工作,后来分解成为八个部门地质队伍,他们分别是:冶金部地质局、有色总公司地质局、化工部矿山局地质公司、建材部地质局、石油部物探局、煤炭部地质总局、核工业部地质局。

其中除化工部、建材部的地质机构,直接领导地质队伍之外,其他几个部门的地质工作机构,都设有二级地区地质局,由地区局直接领导地质队,即同地质部一样,也是三级地质工作机构。

三、地质工作基本生产单位——地质队

综合地质工作机构和工业部所属的地质工作机构两个系列的地质工作,各自构成完整的地质工作体系,而每个体系的基本生产单位都是地质队。从全国看,地质队或相当于地质队一级的地质工作机构,有8种类型:

地质勘探队,主要从事地质普查和勘探。这是地质工作的核心力量,分属于地质部和工业部门管理,数量不等。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专业从事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工作。这类队伍只有在地质部和煤炭工业部门才建立,其他部门一般不单独组建。

地质物理勘探队,它是地质工作的一种手段,专门服务于地质找矿。一般在各地质局中都专门设立,为局属的地质勘探队服务。

地质实验室,它是专门鉴定或化验岩石、矿石及矿物的地质实验测试机构,各地质局都设立,为所属的地勘单位服务。

机械修理厂,它是专门负责探矿机械的修理或简单设备的制造,一般各地质局也都设立,为所属单位服务。

物资供应站,它是专门负责物资设备供应和调配工作,各地质局都设立,面向全局各个单位。

此外,在原地质部系统,还设立有区域地质调查队伍,它不承担地质找矿或探矿,而是专门开展基础地质调查,解决地层、岩石、构造等基本地质问题,面向全社会,不单独服务于地质部门,因而其他工业地质部门不设立这类地质队伍。

地质测绘队,它是专门为地质调查提供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每个局都设立,具体服务于地质找矿工作。

地质队在地质部门,相当于工业、商业部门的企业,是地质工作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因而它的职能机构和基层生产单位比较齐全,可以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责。

在职能设置上,主要有地质科、勘探工程科、计划财务科、物资供应科、劳动人事科、办公室等。

在基层生产单位设置上,主要有地质分队(大多按矿种、地质项目设立)、物化探分队、地质测量分队、机械修理车间、物资供应站等。



对地勘行业事业单位改革的一点建议
答:地勘行业事业单位改革成功与否,一看是否有利于我国地勘工作发展,二看地勘行业职工生活水平是否提高。在改革设计中要体现地勘行业的特点和区域差别。难点和重点是确定从事公益性服务工作地勘队伍的规模。地勘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地勘队伍的大小决定于对地质工作需求多少。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地勘工作曾经为国家...

地质工作的体制与机制需要尊重地质工作基本规律
答:遵循和尊重地质工作发展规律,是地质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全国一统的地质工作管理体制、自上而下的地质队伍管理体系、以矿产资源为核心的地质工作业务体系、相对封闭的队伍运行体制,地质成果统一为国家所有和使用,勘查成果无偿划拨,这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基本...

改进国家地质工作运行的体制和机制
答:对这几个问题,我想谈几点意见。(1)国家地质工作的立项管理。立项管理的关键是解决“结合”问题,即国家地质工作必须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实现由供给驱动型向需求驱动型的转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地质工作最主要的弊端是结合得不好,根源就发生在“立项”上,即在确定地质工作计划项目时,基本...

生产经营结构失衡是地勘单位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
答:我国地质勘查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是在高度集中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讲,是用行政手段配置出来的。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各级地勘单位做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从总体来看,仍然面临着严重的困难,其根源就在于生产经营结构严重失衡。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配置的地质勘查生产能力,在...

对我国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答:从改革的内容看,现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已经超出了地勘体制的改革。因为地勘单位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地勘单位,是事业管理体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地勘单位,除从事专业的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少数事业单位外,其余地质工作都是企业行为。因此,大多数地勘单位...

计划经济体制下地质工作的生产要素配置
答: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地质工作的机构连同它使用的生产要素,全部由国家统一配置。主要包括劳动力、劳动资料以及资金等。 一、地质勘查劳动力 地质勘查劳动力是地质勘查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正确选择地质勘查劳动力,合理使用地质勘查劳动力,充分发挥这个生产要素的作用,对提高地质勘查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特别重要...

我国地质勘查工作体制的形成和运作
答:地勘费用属于相对变动费用,按地质成果的经济属性来划分,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地质工作费用,另一类是商业性地质工作费用。前者在任何经济体制下都是由国家预算来承担的,而后者只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才全部由国家预算来承担。 三、商业性地质工作费用 在实际运行中又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由于自然风险的影响,有一部...

地勘单位组织结构现状分析
答: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地勘单位已由单纯地完成国家计划内的地质勘查工作任务逐步走向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各个专业属性的地勘单位都在不断地积极地延伸自己的专业领域、扩大自己的服务范围。这就从根本上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同专业属性地勘单位之间那道明确...

地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中若干问题的理论分析
答:地勘基金必须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统一部署,合理分工,形成合力。如中央地勘基金受政府委托负责中央财政出资矿权的设置和成果处置,地调局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出资地质工作,并负责质量监督、成果验收等。 四、深化地勘单位改革 我国地勘队伍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当时的体制设置有三个显著特点:...

浅议国有地勘单位可持续发展
答:应当看到,我国几十年计划经济下传统体制给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留下了很重的包袱,用于发展生产的经营性资产不足,技术装备落后,自我发展能力差,市场竞争力不强,诸如住房、基础设施、养老、医疗、离退休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阻碍了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发展是硬道理,世界在发展,国家在进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