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必须一个月吗,之后请假可以吗?可以提前离职吗?不要工资能走吗?

作者&投稿:夕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辞职一个月期间可以请假吗?~

如果的确是有事,是可以申请请假的,是否批准还需要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
3、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确定病假工资标准,但无论确定的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病假工资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例如:某企业规定病假工资按员工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王某的标准工资刚好和最低工资一样,则该企业应当按照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王某病假期间的工资。
4、否则就是克扣工资,单位必须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大网-《劳动合同法》

新劳动法规定:试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事先约定的试用工,可以提前三天口头申请离职,

领导不批准三天后自动离职,然后到劳动部门投诉,可以拿到工资。没有提前

三天申请需要扣三天工 正式工,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约定好的正式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领导

不批准,一个月后自动离职,到劳动部门投诉可以拿到工资

注意事项:一定要有上班证明,工作卡复印件、工衣、鞋、帽子、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一项



答案绝对正确,希望选为正确答案,我已经试过了两次了,新劳动法2010年5月1日修改生效的

如果不要工资可以直接离开。

正常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任何事口说无凭是不行的,你得依法办事才对,这样走就很简单。
  1、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的通知,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2、你在这个30天里有事是可以向用人单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是否批准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如果你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当然可以依法告你。
  3、只要你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办理手续,用人单位给你出具辞职证明,你个人自愿放弃不要工资也是可以的,你有放弃不要工资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如果你不要工资可以直接走人了,小公司是不会找你麻烦的
正常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法规定是一个月。但是你也可以找公司的毛病撒,比如他给你缴纳社保没得或者缴纳的社保没按你工资实际缴纳,只要有一点毛病,你可以立马走人而且还可以告公司。

辞职一般要提前一个月辞,你有急事又不差那个钱可以辞急工,辞急工时间大概是3天或15天,一般是3天就可以领工资走人,不过要扣30%或50%的工资,也就是扣一半工资,劳动法只是个形式而已…没几个是按上面来的!

离职申请提前一个月,这一个月请假可以吗
答:法律分析: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辞职,然后请假一个月,如果劳动者是请事假的,是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如果是请病假的,需要提供医院的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交辞职信后可以请假吗
答:交辞职信后可以请假,但需要单位批准。1. 辞职期间,员工应遵循公司规定,包括请假制度。2. 提出辞职后的一个月内,员工可申请事假,须获得单位批准。3. 未获批准而缺勤,可能被认定为旷工,情节严重可能视为自动离职。4. 正式辞职应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报告,报告提交后,员工应三十天后离职。辞职信的...

辞职一个月内可以请假吗
答:法律分析:辞职一个月内可以请假。但是请假的时间应该不能太长,一天,二天可以理解,如果时间长了公司是不可能接受的,不能因为要辞职了,请长假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秩序,所以在公司理解的同时,也要理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提辞职后可以请假半个月吗
答: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辞职,然后请假一个月,如果劳动者是请事假的,是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如果是请病假的,需要提供医院的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提交辞职报告后可以请假不去上班吗
答:法律分析:递交辞职信后可以随时请假,但是不知道用人单位会不会批准,因为递交辞职单之后是需要交接工作的,之所以法律规定要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是为了不要给别人造成困扰,该交接的交接,该招人的在招人。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请假就可以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

离职前一个月可以请假吗
答:法律分析:可以请假,但是请假的时间应该不能太长,一天,二天可以理解,如果时间长了公司是不可能接受的,不能因为要辞职了,请长假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秩序,所以在公司理解的同时,也要理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出辞职后就不可以请假吗?如果请假一天就要顺延一天有这种规定吗
答:没有这种规定,离职前三十天提出来就可以,中间有需要请假不影响。

...三个月后才能走,请问我现在给他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可以走吗?中间这个...
答:当然违法的,你交辞职报告,顺便复印一份。自己留备份,万一他撕掉了,就不具备法律上的辞职流程,可以做证明你已经提前一个月辞职了。当然,这个月可以请假,前提是他要批准,不批准的话还是不要请假了。

可以一边请假一边辞职吗
答:劳动者在请假期间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向单位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书之后,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批准辞职。在此期间,职工应当照常上班,否则按照旷工处理。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

辞职必须一个月吗,之后请假可以吗?可以提前离职吗?不要工资能走吗?
答:正常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