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集体土地怎么变更成工业用地?谢谢

作者&投稿:寸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您好,集体土地怎么变更成工业用地?谢谢~

报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就可以【摘要】
您好,集体土地怎么变更成工业用地?谢谢【提问】
报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就可以【回答】
周期一般要多长时间【提问】
一般90天【回答】
怎么操作 土地购买 还是村里【提问】
要去县国土资源局去办理【回答】
土地目前是村里的 是先要购买后变更 还是村里直接变更好后购买【提问】
先变更在购买呀,不然付了钱,还买不到地呀【回答】
变更需要多少钱一亩【提问】
这个看当地的地价,您这个咨询一下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回答】
那先让村里变更后再购买吗 这个要花大量资金 村里不会同意的
【提问】
不变更,您购买的交易安全如何保障?【回答】
这个没关系,您可以签个保函,约定清楚变更后您再付款,且相关费用您承担【回答】
建议全程律师陪同办理【回答】
好的 谢谢 【提问】
不客气,祝您一切顺利【回答】

征用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
此外,利用乡镇企业,可将农村集体的非农用建设用地作为工业用地,但该程序比较严格.

集体土地要变更为工业用地需要经过有关部门严格审批。
审批程序:(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5)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特殊规定: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不可以变更为工业用电。

不是要变更为工业用地,还是农业用地,

集体土地转为工业用地
答:法律分析: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

农村土地怎么才能申请工业用地
答:(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5)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

村集体土地变更使用性质
答:在农村土地性质可以变更。土地的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经过层层部门的审批通过后,土地性质就变成工业用地了。但是土地性质的变更需要得到原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不可擅自进行变更。一、在农村土地性质可以变更吗? 土地性质可以改变,只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经过各部门审批通过后,土地性质就...

集体工业用地转国有工业用地
答:法律主观: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流程如下:向国土部门申请交回土地,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国土部门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由土地交易机构招拍挂出让;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办理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

如果是农村村民居住地呢?如果要征收变成工业用地需要哪些手续?
答: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

我有村集体,荒地,也叫非耕地,可以改为工业用地吗?
答:不可以的。土地全部是国家的,个人不能随便占用。村集体的地,属于全村的,改变土地用途,要经过国家审批,就是国土资源部门,工业用是便宜,

农村集体土地如何转为工业用地(除征用之处的方法)
答:征用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此外,利用乡镇企业,可将农村集体的非农用建设用地作为工业用地,但该程序比较严格.

耕地变工业用地流程
答:法律分析:1.工业用地用途变更计委立项文件;2.申请人工业用地用途资格一定是土地权人或者使用权人;3.工业用地规划部门同意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4.办理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人需要提交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材料目录;5.申请工业用地用途是有时限的,土地用途批准变更之日起要在30日内申请办理;6....

农村承包土地可否转租做工业用地
答:1、农村土地特别是耕地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要把耕地转为工业用地的话,必须要有严格的审批过程;2、建议你核查一下水泥厂的审批情况,估计是非常不完备的,如果你发现他们有任何不符合规定,缺少以下任何批准文件的话,你就可以检举他们;3、主要必备审批手续有:(1)建设单位必须持有发改委批准的《...

关于农村征收土地的问题,集体土地变工业区合法不?
答:1、兴办乡镇企业;2、村民建设住宅;3、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其他情况下,必须先使该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再进行国有土地的有偿转让。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