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疾病24个月医疗期的规定

作者&投稿:仲孙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观点一:特殊疾病的医疗期应该按照本人的实际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而不能直接推定特殊疾病直接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
山东高院、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会议纪要》
十七、关于患特殊疾病职工医疗期的确定问题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
      1995〕
      236
      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
      24
      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该规定指根据企业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享受
      24个月医疗期的,该医疗期满后尚不能痊愈的情况下,
职工可以申请延长,并不意味着患有上述特殊疾病职工的医疗期当然为24个月。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疾病医疗期问题的复函》【粤劳社〔
      2004〕250号】

      二、职工患特殊疾病的医疗期也应按劳部发
      479号文规定执行,即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医疗期,而不能理解为患特殊疾病的最少有24个月的医疗期。
      三、如企业愿意继续承担超过医疗期的医疗责任,属企业自主权,劳动保障部门不应干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四)》的通知【浙高法民一〔
      2016〕3 号】

      十三、《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
      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该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患上述特殊疾病的职工无需考虑其工作年限而直接给予24个月医疗期?
      答:该规定指职工根据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该医疗期满后尚不能痊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并不意味着患有上述特殊疾病的职工的医疗期当然为
      24个月。
四川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劳办〔
      1996〕19号】

      48、劳动者患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延长医疗期原则上在劳动者应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内掌握。延长医疗期满仍不能恢复工作的,按医疗期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渝劳办发〔
      2000〕233号】

      五、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
      (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原已享受的医疗期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所在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原则上在不超过本人原医疗期内掌握。延长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按《暂行规定》第八条执行。
观点二:最少24个月:江苏规定,对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职工,不论工作年限长短,均给予不少于24个月的医疗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6期刊登了江苏的一个案例,《梁介树诉南京乐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其中的裁判摘要是这样的:患有癌症、精神病等难以治疗的特殊疾病的劳动者,应当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或者终止通知书
《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
      [2007]6号】

      三、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1995]236号)第二条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应如何理解和执行?
      根据原劳动部的规定,对某些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不论其工作年限长短,均给予不少于
      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能否延长、延长多久,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如果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的,可以办理病退手续。如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的,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用人单位可依法提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中法
      [2008]238号】

      第十八条 患有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特殊疾病的劳动者,不受实际工作年限或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限制,其享受的医疗期均为
      24个月。医疗期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最长医疗期的规定
答: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4、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5、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其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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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尿毒症医疗期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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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劳动法如何规定假期和工资?
答:\x0d\x0a《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x0d\x0a二、医疗期病假工资\x0d\x0a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癌症患者的医疗期界定
答:关于在职员工患病医疗期如何计算,这个法律已经给出了明文的规定。但是癌症作为一种特殊的疾病,法律也做出了补充说明。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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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因病需要请假治疗的,不受时间限制。只要符合病假条件,劳动者均可以申请休假。劳动法规定病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法律分析...

骨折病假可以请多久?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
答:综上所述,病假即为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同时,在各省、直辖市中,也会有相关规定,其规定时间应当不少于以上第三条的规定以上便是劳动法规定病假...

企业职工患癌症晚期后的医疗期是24个月吗
答:属于特别的规定。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员工,24个月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因此,如果24个月医疗期满,患病劳动者还可以再申请适当延长。当然这个要得到...

医疗期怎么申请办延期
答: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一、医疗期怎么申请办延期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二、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

特殊疾病医疗期是24个月吗
答:职工医疗期般按工龄计算患癌症、精神疾病等些难治疗特殊疾病医疗期给予二四月受实际工作限限制计算属于特别规定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意见》(劳部发[一995]三09号)相关规定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员工二四月医疗期内能痊愈经企业劳部门批准适延医疗期二四月医疗期满患病劳者再申请适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