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法尿毒症医疗期多久

作者&投稿:离鱼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最新劳动法尿毒症医疗期多久~

法律分析:需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的下属鉴定机构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来看所能使用的医疗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至少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至少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分析:员工患尿毒症的,企业应当给予其与工作年限相对应的医疗期,如医疗期满员工仍然不能康复从事原工作的,单位可以向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及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休长期病假病种规定的医疗期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长期病假病种如下: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因公病休者,发全额工资,如因病假超过6个月者应发放病假工资。
长期病假工资的规定?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长病假有可能会造成对学业,工作的影响,一般要请长病假就得先给主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做请示,特殊情况除外。
工资计算方式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尿毒症的医疗期是多久
答:你好 任何病的医疗期都不可能有固定的规定,这要看病本身,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作出意见!

...得了尿毒症,现在医疗期过了,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您的医疗期满后,如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品,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或额外支付您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当然,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方式来计算。...

患了尿毒症腹透上班后,没有医疗期怎么办
答:寻求医疗证明,申请病假或休假。1、寻求医疗证明:与医生沟通,获取医疗证明或诊断证明,以证明健康状况需要接受治疗,这证明可以作为申请病假或休假的依据。2、申请病假或休假:根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权利申请病假或休假来接受治疗。了解劳动权益和公司的政策,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病假或休假。

哪些属于劳动法规定的重病
答:劳动法中规定的不得解除患重大疾病及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而关于医疗期我们都知道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对于重病有什么相关规定么,对于这个问题这里就对于“哪些属于劳动法规定的重病”这个问题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一、哪些属于劳动法规定的重病 劳动法中重大疾病可参照以下规定: 2007年4...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以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有哪些...
答:劳动法病退2018年新政策: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尿毒症医疗期内公司倒闭
答:公司倒闭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单位应当按照你满10.5年不满11年的工龄支付你1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与医疗期无关。

员工在工作期间得了尿毒症,非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1、非工作原因的疾病,不属于工伤。2、单位为员工缴纳了社保,员工可以享受正常医保待遇,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关于在职教师重大疾病的规定
答:劳动局、卫生局:为了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本市职工医疗互助救工作的通知》精神,缓解医保对象中因患特殊大病自负医疗费用困难的矛盾,现就患特殊大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事项通知如下:一、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因患重症尿毒症、精神病、恶性...

尿毒症医疗期过后上班,要开证明吗
答:需要。在尿毒症患者治疗期结束后,需要提供医疗证明来证明患者已经康复,可以恢复正常工作,可以保证患者在工作期间不会受到身体上的不适和影响,并且可以确保患者在工作时处理好身体和工作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