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客户已经认证(未抵扣)的发票作废了,该如何处理?

作者&投稿:阎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已经认证但未抵扣的发票怎样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说,你上月,也就是2014年元月份认证的发票,按照以上规定,可以在2014年2月21日前申报抵扣。

如果说你是2013年12月认证的发票而在2014年1月15日前未申报抵扣,就不能再申报抵扣了,将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相关材料或固定资产成本,因为你没有抵扣,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请对方带你遗失发票的记账联和记账凭证原件、复印件到税务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你可以凭税务局开出的证明和对方寄给你的二份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对方的公章,到税务局认证后并做账。
附:应该怎么办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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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

已经认证但未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对方作废了,购买方在申报当期增值税的时候自动把该张发票税额做进项税转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有关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纳税人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进行了作废处理,应各自及时向双方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处理。

扩展资料

完成认证后开具红字发票,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已经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企业应直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因为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必须将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应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同时转出。

比如购买方在开票当月完成认证且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或购买方为外贸企业(其进项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未申报抵扣该进项税额,申报时可将该进项税额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同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政务-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哈。销方误作废那购方肯定是不能抵扣的,就算当时认证抵扣了那稽核比对后属于比对不符发票,购方同样需要作进项税转出。你说的情况购方已认证但未抵扣,那购方可以直接将发票退回销方,销方再重新开票给对方认证抵扣就行了。购方原来已认证的该张发票不抵扣就是了,税务机关调查的时候回复没抵扣就没什么问题。

让对方公司给你出具个已经做进项转出的证明加盖公章,然后让他把做进项转出的凭证复印一份给你,你附在作废发票后面就可以了!

是增值税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啊?

不会罚款。作废了就行了。

已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未抵扣怎么处理
答:月末做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同时做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这里的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留抵,不再做处理。

收到一张客户开具已经认证的但尚未抵扣的加油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做账...
答:收到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燃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抵收到运费的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或应收账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个月已经认证,且本月报税时未抵扣,销货退回想开红票...
答:1.1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A、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B、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

对于已入账但未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答: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下月抵扣后再转到进项税。将帐本上的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下月认证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

已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当月未抵扣,而申报强行抵扣在下月应如何处...
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纳税人...

我单位在8月29日收到一张增值税发票,当天已认证。未抵扣
答:《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

对于已入账但未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答:如果是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等待下月抵扣后再转入到进项税这一账目上。而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认证未申报,二是未认证未申报。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相对应的措施: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

对于已入账但未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答:然后根据日期设个简单的条件公式,每次当你打开的时候你就会晓得你的票那些快到期了,那些已经验过了。已认证不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认证了就代表你要去抵扣的啊,除非你是进项税额转出,那也是在你抵扣过进项税以后的啊 已认证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月末怎么处理? 现在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1...

客户开具了发票,没有抵扣怎么办
答:因此,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不进行认证抵扣,形成滞留票。 二、部分企业采购人员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不慎丢矢,未向财务等有关部门报告,致使进项发票超期不认证,形成滞留票。 三、有些纳税人由于支付不起货款,销货方商品货物已发出因此开具专用发票,但购货方不能及时付款,销货方就始终压着发票不...

将已经认证的发票作废 怎么办!急求办法!
答:打电话问问税局的专管员,一般没有认证的发票可以自行作废,别人已经认证的已经冲抵人家税金了,你就不能作废了,而且人家没把发票联给你退回来啊? 追问 所以急求办法!~ 追答 那干嘛作废呢,人家要退给你发票你才能作废 追问 他一开说不能认证 ! 所以就作废了! 作废完重新开了一张 !他又说上一张又给验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