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和单位签订了合同,但是公司却换自己去不想去的部门怎么办?

作者&投稿:邵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请问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没给我,现在公司要我更换工作地点,不去就算自动离职,如果我离...~

以下意见仅供参考:
首先你要知道你所说的自动离职究竟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哪一种情况。这就要考察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离职的具体情况。
一般情况而言,劳动合同中有地域要求,更换工作地点需要符合劳动合同的要求,否则须经劳动者同意。
你离职时候的具体情况:有可能是你向公司申请离职或协商一致离职或公司单方面解除,不同情况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劳动者没有合法理由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符合法定理由的离职有经济补偿金(详见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况,要看谁先提出,用人单位提出的,有经济补偿金;公司没合法理由单方面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解除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详见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除了注意法律规定外,更应注意证据的搜集,因为事情可能因你说的情况而起,但具体到时候公司可能会以另外的理由解雇你,只要理由合法就可以了,所以处理劳动纠纷的事情要看整个过程。

与公司签了五年的合同,公司现在准备关掉。但是安排你到其他分公司上班,你不愿意,这边你应该怎么办。公司不想辞退你,想让你调去分公司做普工,你不愿意去。你应该怎么办?看了你的叙述,你签合同的公司要关掉了,因为你的合同是五年一签,现在老板不想赔给你不落实合同的赔偿,所以安排你到其他分公司上班,你可以拒绝,可是你想过没有,老板为什么要关掉公司,肯定是公司做不下去了,亏损了。要的赔偿也付不出,你该怎么办呢?打官司?所以我的建议,如果老板让你去的公司还可以,就去做。实在不想去,就让老板赔偿不按合同的钱,该付多少就付多少。但是打官司的成本也不低呀,时间也是成本呀。所以你好好想想吧。

在这样的公司工作,你以后的前景可想而知,是没有前途的,还是再选择一家有前景的公司工作吧,在没有选择好之前是可以暂不离开,虽然岗位不理想,但不要跟钱过不去,等找好单位再走不迟,对你来说是个很好的过渡;等走的时候再给公司算账,该给你的加班工资看是否给了,该给的经济补偿金看是否补偿到位,社会保险金看是否都给你交齐了。
你要是真的舍弃不了这个公司这个岗位,你可以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帮你解决,提出申请,仲裁委会保护你合法的权益的。

协商不成,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给您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主要看合同约定你的岗位是什么?若岗位特定,单位无权就些变动,除非你不胜任工作或者经你同意。否则即属单位违约。你可以据此要求恢复原岗位,或者离职,并要求单位承担相应义务。

笨蛋,学校放假了也应该有人值班啊!!赶快去就业指导中心问问吧。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是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什么工资是从劳务派遣公司出的?这样合法吗...
答:法律分析有很多用人单位招聘其实并不是公司招聘员工,而是帮劳务派遣公司招聘,虽然看起来在用人单位上班,但是名义上却是属于劳务公司派遣的人员,所以说工资由劳务公司就很顺理成章了。像这种逆向派遣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强制性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实际上,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

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后不想干了,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签了合同试用期辞职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如果试用期过后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

签订的是长期合同 并且工作8年 没有重大过错 但是公司应为经济问题需...
答:一、这个理由纯属扯淡,用人单位又不是职业介绍所,你完全可以拒绝给你介绍的工作,无论去还是不去,无论介绍2次还是250次,用人单位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均是违法;你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

入职公司就和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一直不给我说要满月才给合法的吗?_百...
答:合同应是一式两份甚至多份,签订一式一份的合同,如一方对合同进行改动,另外一方很难维权,因而极易引起纠纷,公司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只要劳动合同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订立了就有效,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单位提供一份给劳动者,如果公司拒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反馈的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

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盖章吗
答: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需要盖章的,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进行签字或者是盖章生效,因此,可以知道公司盖章并不是属于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如果只有签字没有盖章,也不妨碍劳动合同的生效。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盖章吗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

我和公司签了合同,那合同只有公司有,我没有,合同算有效合同嘛
答:当事人和公司签了合同,那合同只有公司有,当事人没有,合同算有效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劳动者没有拿到劳动合同,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

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并没有将合同给我一份,可以选择不要吗?
答:但是如果说没有劳动合同,什么权益都保护不了。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要看清楚里面的一些福利待遇以及细则。当确定在这家公司,而且公司已经决定留下你这名员工之后,他们就会去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文本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任何一个人缺少都是不行的。三、总结 用人单位他们在违反...

公司就跟我签了两份合同 但一份都没有给我 这合同有效吗 公司违法了...
答:合同有效,公司没有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法律分析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需给劳动者一份。 劳动者...

劳务派遣工我与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还没有到期,现在公司要求转为劳务派...
答:你有2个选择:1、同意,这最简单,改签派遣合同就行。2、不同意,公司任怂的话,你就保住了正式合同,但也可能面临着合同到期时公司跟你终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认怂的话,你又坚决不签劳务派遣合同的话,通常就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赔偿金,你没有过错,可以管...

劳动合同签了没给员工属于无效合同吗
答: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企业不把合同给员工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书面通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