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财产编制办法(试行)

作者&投稿:五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

一、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封面。
  1.“主管部门”填写需上报竣工决算报告的主管部门或单位。
  2.“建设项目名称”填写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注明的项目名称。
  3.“建设项目类别”是指“大中型”或“小型”。
  4.“建设性质”是指建设项目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等内容。
  5.“级别”是指中央级或地方级的建设项目。二、竣工工程概况表(交建竣1表)。
  1.初步设计文件、概算数、概算投资包干合同签订单位等栏按照批准文件及合同填写;
  2.建设时间开工和竣工日期按照实际开工和办理动用验收的日期填列;如实际开工日期与批准的开工日期不符应做出说明;
  3.“工程实际投资”是指工程实际累计拨借款投资减工程竣工后的基建结余资金数的实际投资数;
  4.占地面积的计量单位按照初步设计中的占地面积计量单位填列(如平方米、亩、公顷等);
  5.“新增生产能力”按照初步设计规定的内容,以及项目竣工时实际可能达到的能力填列;
  6.“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按照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填列;
  7.“工程质量”填列经质量检验部门检测评定的单项工程质量评定及工程综合评价结果;
  8.“收尾工程”填写工程内容、预计投资额及主要工程量。如果收尾工程内容较多,可增设“收尾工程项目明细表”;三、财务决算表及附表。财务决算表及附表反映竣工工程从开始建设起至竣工时为止全部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包括:交建竣2表、2表附一表至附三表。
  (一)财务决算总表(交建竣2表)。
  本表按照竣工项目上一年度核复的财务决算数字加项目竣工时为止的实际发生数字填列(包括收尾工程的估列数)。表中的数字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起的累计发生数。  
  (二)财务决算明细表(交建竣2表附一表)。
  本表反映分年度的基建投资来源和支出情况,按照经核复的各年度财务决算数字填列。本表合计栏填写历年实际拨入的资金来源数和尚未冲转的基建支出数字。
  (三)资金来源情况表(交建竣2表附二表)。反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安排和投资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分年度的实际拨借款数不包括基建借款挂帐和不挂帐的借款利息数。
  (四)应核销投资和转出投资明细表(交建竣2表附三表)。
  反映项目建设过程中不能计入交付使用财产价值的投资资金运用情况,按照规定的内容分项逐笔填列。四、工程造价和概算执行情况表(交建竣3表)。
  反映工程实际建设成本和总造价、以及概算投资节余和概算投资包干部分节余的情况,本表按照概算项目或单项工程(费用项目)填列。
  待摊投资按照某一单项工程投资额占全部投资的比例分摊到单项工程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不分摊待摊投资。五、外资使用情况表(交建竣4表)。
  反映建设项目外资使用情况,按照使用外资支出费用项目填列。应说明批准初步设计时的汇率、记帐汇率、竣工时的汇率以及外资贷款的转贷金额和转贷单位等情况。各有关表格中,外币折合人民币时,应以项目竣工时的汇率为准。六、交付使用财产总表(交建竣5表)和明细表(交建竣5表附表)。
  反映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价值,按照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分别列报,并按规定的财产分类目录详细填报。移交给其它单位的资产是指列入工程项目总概算,但建成后不由项目管理单位管理经批准移交其它单位的资产(单项工程)。
  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交建竣7表附表)作为建设单位管理项目资产使用,不纳入上报的竣工决算报告。

           交通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报告表式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类别
级别    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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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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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ō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建设水平,优质、安全、高效、低耗地完成铁路基本建设任务,特制订本办法。第2条 铁路基本建设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颁有关建设方针、政策、法令、标准、规范和各项规定。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还必须执行我国政府对外签订的贷款协议。第3条 铁路基本建设工作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管理工作要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第4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其他款源投资)的基本建设管理。更新改造及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基本建设程序第5条 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两阶段决策,即: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审批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铁路建设的长远规划、中长期计划,经过调查、预测、分析,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深度,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国家审批。
  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部下达的计划任务,按规定内容和深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部审查后,据以编制设计任务书,报国家审批。第6条 根据国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部下达的计划任务,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凡列入年度计划的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必须有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利用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还应有国家批准的利用国外贷款方案报告。其内容及工作程序,按有关规定办理。
  新建与改建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和工业大中型项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和总概算,以及技术设计和修正总概算,均由部审批。第7条 扩大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经部批准后,即可编制施工图,并进行投资检算。施工图的投资总额必须控制在已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内,如确需超出,应报原批准单位重新审批。除部指定者外,施工图一般不再审批。施工图交付后,由建设单位主持组织技术交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后,必须认真了解设计意图并进行现场核对。第8条 铁路工程实行招标承包制。
  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的建设单位由部选定。
  建设单位根据国家颁布的招标投标工作条例和部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的施工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不宜招标的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由部选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承发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第9条 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根据国家批准的文件,铁道部正式通知,并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审计批准后,方可开工(或复工)。第10条 铁路建设项目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竣工,或分期分段竣工的工程,已具备投产条件的,都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交接(包括按部规定须办理验收交接的过渡工程)和按部的要求组成固定资产,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移交手续。交付使用时(包括分期分段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手续均应齐备。第11条 铁路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六个月内,编好竣工决算上报主管部门。交付使用一年后,组织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评价本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益。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12条 铁道部建设司是负责全国铁路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司。第13条 部属各单位应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各总公司负责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各铁路局基本建设处是本局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归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局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第14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负全面责任。
  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颁有关建设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2、按批准的设计和总概算,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对建设项目的投资使用、工期和质量全面向部负责。
  3、负责与设计单位签订勘测设计合同。按部变更设计办法,办理变更设计和费用处理。
  4、组织施工招标,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负责完成承发包合同中规定发包方承担的工作。
  5、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负责审批建设项目中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或复工)报告。
  6、对利用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参与利用外资方案报告的编制,必要时参加贷款协议谈判;负责组织编制外资部分器材分批采购和分配计划;组织设计单位编制招标书技术文件;按时提供外资方需要的项目进展情况。
  7、负责工程施工的征地拆迁和主要物资申请数量的审核,及施工前期的有关准备工作。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验工计价,办理工程价款的拨付与结算。
  9、组织或参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办理组成固定资产和移交工作;组织工程总结及后评价工作。
  10、其他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事项。

第1条 为加强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的财产管理,加快对已完工程建设项目及时组成固定资产移交生产使用单位,发挥投资效果,根据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结合铁路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简称竣工决算,下同),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组成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根据,是作为交付使用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论是何种款源,竣工后都应按照《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要求认真编制竣工决算。分期建成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要分期编制竣工财产表并移交。第3条 所有竣工验收的铁路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办理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之前,建设单位应认真清理各项帐目、物资以及债权债务,做到工完帐清。第4条 竣工决算必须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竣工项目验收时必须与办理竣工财产移交同步进行。凡是经复验合格并已投产使用的工程项目,必须及时地、无条件的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以减少在建工程,发挥投资效果。第5条 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并负责编制。施工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地、及时地向建设单位提供财产交接资料。建设单位在竣工项目办理交付使用验收后六个月内,要编好竣工决算上报主管部门。竣工决算上报前,应送开户经办建设银行审查。竣工财产统由建设单位组成固定资产,并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第6条 竣工财产的移交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认真填制“竣工财产移交表”(不填价值)。工程竣工交验时,施工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连同“竣工财产移交表”交由接收单位一并签章。接收单位签章后的“竣工财产移交表”由施工单位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凭接收单位签章的“竣工财产移交表”的内容逐一组织其财产全部价值,负责转接收单位财务部门,并按基建款源冲销基建资金。接收单位财务部门凭建设单位填制的价值据以增加资产。第7条 建设单位主管领导要抓好竣工决算和财产的移交工作。接收单位主管领导要抓好财产的签收工作,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签。建设、施工单位领导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的工程概算和投资执行情况以及节、超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指导施工,不断提高基建管理水平。第8条 竣工决算的内容,按建设项目分:竣工决算、竣工财产移交和决算分析三部分。
  (一)竣工决算部分:分“铁路工程竣工决算总表”(竣决一表),“建设成本竣工决算表”(竣决二表)。
  (二)竣工财产移交部分:分“竣工交付财产汇总表”(竣交总表)、“路基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一)、“隧道及明洞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二)、“桥梁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三)、“涵渠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四)、“轨道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五)、“房屋及建筑物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六)、“通信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七)、“信号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八)、“电力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九)、“电气化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十)、“给水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十一)、“机械动力设备明细表”(竣交附表十二)等……
  (三)竣工决算分析部分:决算的分析要简明扼要,主要分析概算、投资的执行和建设成本的节超原因、基建资金的来源等情况,及其经验、教训。第9条 竣工决算和竣工财产移交表编制说明。
  (一)竣工决算部分:
  (1)“铁路工程竣工决算总表”。本表主要反映竣工大中型建设项目新增生产能力、建设成本以及投资执行情况,以全面考核、分析投资效果。
  表中“概算批准日期”和“概算投资总额”,均按最后一次部批准的日期和概算总额填列。“建安工程”、“设备器具购置”、“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的“实际”栏数,应分别以“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科目借方累计发生额填列。“建设成本”实际栏数应与竣决二表“实际成本”总计栏数相符。
  表中的二、转出投资;三、应核销投资行次的金额应以借方累计发生额填列。对“转出投资”要按本科目设置的明细科目内容分受款单位列附表说明。
  补充资料:“应核销其他支出”项目,其金额应按该科目历年借方累计发生额填列。“银行贷款”、“外资贷款”应按“基建投资借款”余额填列。
  (2)“建设成本竣工决算表”。本表全面反映建设工程概(预)算和实际执行情况,据以考核其准确程度。
  本表中的“数量”栏内的“设计”栏数按最后调整的数量填报;“竣工”栏数按竣工文件资料的数量填报。“概(预)算成本”按部批准的概(预)算金额填列;“实际成本”栏按实际发生验工计价和按规定应分摊的待摊及其他支出费用数填列。
  上述各表一个建设项目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分段承建的,由建设单位按各自管段编制。属于铁路局作为建设单位的报路局汇总;属于部发包公司作建设单位的报发包公司汇总;路局和发包公司共同承建的,由部指定汇总单位。
  (二)竣工财产移交部分:
  “竣工交付财产汇总表”。本表反映铁路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的全部情况,并作为向接收单位办理财产交接的依据,也是接收单位据以增加固定资产的重要核算资料。本表“合计”栏的金额应与“建设成本竣工决算表”中的“实际成本合计”栏数额相一致。
  本表一般分为十二项工程明细表作为附表。即:
  (1)“路基工程明细表”。本表“工程名称”栏一般分为:路基土石方(包括区间土石方、站场土石方、附属土石方)”;附属加固工程;挡土墙。本表所列数额,涉及到两个管段的,可按预算价值的比例对实际发生额进行分劈。
  (2)“隧道工程明细表”。本表“工程名称”栏分为2000米(含)以上和2000米以下两类,各类应分别按隧道名称填列;“里程”按进口、出口里程计算;“式样”分单线、双线等。
  (3)“桥梁工程明细表”。本表“工程名称”栏分别按特大桥、大、中、小桥分类。各类桥应分别按桥名称填列。
  (4)“涵渠工程明细表”。本表“工程名称”只填涵渠(包括拱涵、管涵、版涵)。
  (5)“轨道工程明细表”。本表“工程名称”栏分正线、站线、备用轨、其它线路工程(专用线)编列。站线(包括三角线、段管线),按站名逐站填列,并分清股道。备用轨料要另附清单,并说明规格、数量、单价、价值、存放地点。
  (6)“房屋及建筑物工程明细表”。本表一般分为:○一车站房屋及建筑物;○二区间房屋。车站房屋按站填列,一般分为:房屋;建筑物。房屋分为:生产房屋、生活房屋、医院房屋、学校房屋、其他房屋。建筑物分为:旅客站台、货物站台、风雨棚、跨线桥、天桥、地道、站名牌、栅栏、煤台、灰坑、检查坑、围墙等。
  (7)“通信工程明细表”。本表按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填列。通信线路分:“通信工程明细表”。本表按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填列。通信线路分:长途架空线;长途电缆;地区架空线;地区电缆。通信设备要按站名、分设备品名详填。
  (8)“信号工程设备明细表”。本表按站、区间、分设备品名填列。
  (9)“电力工程设备明细表”。本表分长途架空高压输电路、区间架空高压输电路(包括隧道、大桥),按站分高低压线和设备填列。
  (10)“电气化工程明细表”。本表按区间分接触网、牵引变电所、分区亭、开闭所、供电段等和设备名称填列。
  (11)“给水工程明细表”。本表按站分给水管路、给水设备、给水建筑物填列。给水设备要按名称详列。给水建筑物一般分为:水源设备、水塔、山上水槽、贮水池、水鹤、净水设备、软水设备、其他等。
  (12)“机械动力设备明细表”。此表用于机务、车辆、电务、车务、工务、建筑段等,并按机械、动力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详细填列。
  以上各表除价值由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填列外,其余均由技术部门按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核实。表中的内容在满足接收使用单位资产管理需要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变动。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财产编制办法(试行)
答:第1条 为加强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的财产管理,加快对已完工程建设项目及时组成固定资产移交生产使用单位,发挥投资效果,根据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结合铁路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简称竣工决算,下同),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组成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根据,是...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
答:7.“工程质量”填列经质量检验部门检测评定的单项工程质量评定及工程综合评价结果; 8.“收尾工程”填写工程内容、预计投资额及主要工程量。如果收尾工程内容较多,可增设“收尾工程项目明细表”;三、财务决算表及附表。财务决算表及附表反映竣工工程从开始建设起至竣工时为止全部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包括:交建竣2表、2...

铁路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答:第9条 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根据国家批准的文件,铁道部正式通知,并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审计批准后,方可开工(或复工)。第10条 铁路建设项目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竣工,或分期分段竣工的工程,已具备投产条件的,都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交接(包括按部规定须办...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21修正)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铁路建设的新建和改建活动及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铁道部关于决算报告审计签署上报实施办法
答:(七)各项款源工程(包括购置)的验工计价、竣工结算是否真实,有无假验工、以拨代验等问题。(八)财税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机构查出的问题是否按规定和审计决定进行处理。(九)基建投资的完成是否推行部下达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有无扩大基建规模和计划外项目。(十)决算编制及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中...

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审计区别
答: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审计区别如下:1、包括范围不同 竣工决算审计包括20款,即电力建设基金收入、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养路费收入、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铁路建设基金收入、公路建设基金收入、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收入、邮电附加费基金收入、港口建设费收入。而竣工决算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

【铁财[2006]150号】关于加强铁路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通知
答:7.组织办理建设资产交付、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建设项目后期收尾工作的财务接收和财政评审工作。8.指导合资铁路公司建设财务工作,掌握合资铁路建设情况。9.依法接受审计和检查,组织整改发现的问题。(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是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其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局建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办法,制定建设...

铁路与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原理与方法介绍?
答:113号文公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相关原理,并通过大量的示例介绍了具体的使用方法;依据铁道部颁布的《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介绍了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应用原理,对铁路拆迁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及明洞工程、轨道工程、站后工程及大临工程的构造和工程...

铁路总公司设备试运行交接验收制度
答: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要内容:1. 检查工程是否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计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建成,配套辅助项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检查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和变更设计管理情况;4. 检查工程设备...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
答:工程造价管理就是以建设项目为对象,在满足项目合理的质量标准前提下,将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以及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竣工决算阶段中所发生的各种工程项目投资,通过运用科学技术原理、经济及法律等管理手段,将之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工程的总造价,再加上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