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改革发展趋势

作者&投稿:通江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现状~

(一)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全国地质勘查的行业主管部门
在1988年以前,我国地质勘查管理体制经历了多次变革。其间,国务院虽也授权地矿部对地质勘查的某些工作进行归口管理,但并没有形成行业管理的概念。在1988年机构改革中,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地质勘查产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地矿主管部门的性质、任务、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地质矿产部作为国务院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国地质矿产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也是全国地质勘查的行业主管部门。
通过对地矿主管部门职能、职责的调整和变化,确定了其职能转变的基本导向之一,是地勘工作管理由实际上的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为主的方向转变。地勘行业管理从此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地勘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亦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制度、组织的保证。在1993年机构改革中,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
(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职责和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矿产部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48号)文,国家赋予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对地勘行业进行行业管理的职能与权限,地勘行业管理的基本职责范围与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组织编制、指导实施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专项计划,参与制定地质勘查工作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方针、技术经济政策和各项法规制度,统一部署、协调地质勘查工作,负责编制国拨地勘费、国家(中央、地方)所得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地质勘查基金分配计划,参与矿产资源供需形势论证与技术经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重要的地质勘查活动及有关经验交流,以及汇总地质科技、教育的规划、计划,组织制订发展地质市场的政策法规与规划、计划等,并对各项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度、规划、计划等进行实施指导和检查监督。
(2)负责地质勘查单位(含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航空遥感地质、地质测绘)、岩矿测试单位及矿产勘查企业、事业的资质管理,制订相关的资质标准,进行资质审查认证;负责地质勘查项目登记管理工作,包括除矿产勘查项目以外的地质勘查项目的勘查权的授予、登记、变更、延续、注销等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勘查权属纠纷,保障勘查者的探矿权和勘查权;负责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登记管理(含矿产地发现权的保护)和地质勘查成果汇总,参与国家重大地质勘查项目立项论证和成果验收,奖励表彰在地质勘查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3)组织制订、指导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范、规程,负责地勘活动质量监督管理,组织调查处理地质勘查重大质量事故和纠纷,组织开展地勘行业质量管理成果评审和表彰,归口管理中国质量协会地质勘查行业委员会、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标准委员会工作;负责地质勘查技术工作的协调管理,参与审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国领域和管辖海域开展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负责管理、协调我国领海、管辖海域的地质工作,协调国际海底和极地地质科学考察工作,参与重大海洋地质勘查项目和科研项目立项论证与成果验收。
(4)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综合统计工作,管理地质勘查统计数据信息系统,归口地质科技、地质教育统计成果,统一发布统计信息,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勘查资料以及地质勘查监督的有关资料,接受有关地质勘查的查询和咨询,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及有关其他服务;负责联系、协调行业内外、上下各类相关关系,并提供社会服务。
从1988年确立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至今,此职能已实行近10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部门管理色彩浓重,政企不分,部门分割,政出多门,难以集中统一实施行业管理;二是权力不明,责任不清,管理乏力;三是政府对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过多、过细,许多本应由协会等中介组织管理的任务均由政府包办代替,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行业管理的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改革实践中进一步探索解决。

一、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发展演变
从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历史沿革考察,我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演变过程和职能确立主要分为以下4个阶段。
(一)部门管理替代行业管理(1978年以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的地质勘查工作实行的是以行政命令和高度集权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整个地质工作纳入国家统一的计划管理,按照事业体制进行管理,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在这种体制下的地勘单位,实行单一的国有制,一切经济活动都服从于政府计划安排。这期间地质勘查单位实行的是部门管理体制,即中央各有关部门对地勘单位实行直接的封闭系统管理。这时还没有真正意义上行业管理的概念,仅表现为地勘行业内的部门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地勘队伍或地勘单位的直接管理。
(二)地勘行业管理的萌芽(1979年~1987年)
改革开放以后,多种经济成分开始出现并不断发展。同时,在同一经济成分中,利益主体多元化也日益明显,“行业”这一概念才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行业管理这一事物也应运而生地提上了日程。1982年5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将地质部改为地质矿产部。当时的地质矿产部新增的两项职能之一是“对地质勘查全行业的活动进行协调”。至此,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概念正式出现。尽管此时地勘行业管理的内容还很不完整,手段也十分有限,权威性很低,只有协调职能,但这却是地勘行业管理的最初萌芽。
(三)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的初步确立(1988年~1997年)
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正式列入国务院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能。1988年12月24日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国机编〔1988〕60号文下发的地质矿产部“三定”方案中明确规定:“地质矿产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国地质矿产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也是全国地质勘查工作的行业管理主管部门。”
这期间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主要职责明确为:对全行业的地质勘查工作履行政策、法规、计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行业管理职能。1988年底,按照上述“三定”方案的要求,地质矿产部成立了地质勘查管理司,1991年7月又将原综合计划司、地质勘查管理司合并,组建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司,负责对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含石油、海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地勘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同时,全国29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先后授权本行政区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履行包括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在内的四项政府管理职能。许多省(区、市)召开了有行业各部门参加的地矿工作会议开始推行行业管理职能。一些省(区、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本地区的地质勘查规划、计划。1991年地质矿产部以地发〔1991〕178号文明确了市(地)、县两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部分市(地)、县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开始起步。主要是对地质勘查登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调处地质勘查纠纷,制止违法的勘查活动保护合法的勘查权益和正常的勘查秩序。
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各部门“三定”方案中对地勘行业管理职能进行了分工,大体沿袭了1988年的机构改革方案。由于当时地质勘查管理还没有实现集中管理,因此当时的地勘行业管理仍带有较强的部门管理色彩,但毕竟迈出了地质勘查管理由部门管理逐步向行业管理转变的重要一步。
(四)新时期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探索与发展(1998年~)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地质矿产部撤销,与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海洋局共同组建了国土资源部。同时,将原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化学工业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行使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国土资源部。还明确国土资源部“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的职责。
2000年12月下旬在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温家宝同志到会并指出:“国土资源部要积极探索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加强宏观管理与政策引导,促进全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也要认真研究其在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体制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改变以往地勘行业管理缺失的状况。为了贯彻落实温家宝同志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责,国土资源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助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要继续加强对地质勘查行业的综合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市场环境。”
2004年12月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提出:“地勘队伍属地化5年来的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地质工作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都迫切需要加强地勘行业宏观指导和管理。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地勘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应该是,统筹规划,加强指导。”“部和各省厅都要进一步明确地勘行业管理的机构、职责、方式和内容,建立同地勘单位、矿山企业之间有效的联系机制,加强对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指导。”
2004年6月召开的第一届中国探矿者年会上,国土资源部有关主管领导也谈到:“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地勘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勘行业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发挥地勘单位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要把工作重点放到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来,努力为地勘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05年6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三个司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的通知》,对国土资源部矿政司局职能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明确,地质勘查司是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和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矿业权的职能部门。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全面掌握全国地质矿产勘查情况,组织编制地质矿产勘查规划、计划;负责审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矿业权的申请,监督管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勘查和开采活动。
2006年1月2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明确强调“国务院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决定》,国土资源部拟起草12个配套文件。2006年12月8日,《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配套文件出台,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任务,提出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具体要求。
2007年2月6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决定对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及其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引导和调控地质勘查投资方向和布局,2007年4月,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决定建立部省两级地质勘查成果年度通报制度。目的是通过向社会发布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成果信息,促进地质勘查行业的交流与联系,引导和调控地质勘查投资方向和布局,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健康发展。
以上这些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颁布,初步形成了新时期我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基本体系框架,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思路、工作重点以及主要内容,有利于促进我国整个地质勘查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我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我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现状
1.初步建立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体系
从1988年开始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职能,逐步实现了地质勘查工作由部门分散管理向行业归口集中管理的转变。1988年机构改革中,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地勘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地矿主管部门的性质、任务、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地质矿产部为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的主管部门。在1993年机构改革中,原地矿部的行业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1998年国土资源部组建以后,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一并划入国土资源部。2005年6月,国土资源部在《关于调整三个司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的通知》中,对国土资源部矿政司局职能进行了调整,明确地质勘查司是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和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矿业权的职能部门,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并专设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处。与此相适应,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确立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基本职能。
先后出台了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文件;初步建立了行业统计制度,定期发布综合统计年报、地质勘查公报以及各种统计年报;在行业资质管理方面,出台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在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管理方面,已初步形成以地质勘查技术规范为主体的行业规范体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2.进一步明确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目标任务
结合当前形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一是研究制订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通过政府的指导与协调,发挥协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战略研究,积极探索地质勘查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与制订,明确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方向,指导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二是研究制订促进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调查了解各类企业投资地质勘查的基本情况,商业性地质勘查政策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对实行属地化管理和中央管理的地质勘查单位有关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对策措施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和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健康发展。2007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组织开展了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及其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调查。
三是完善地质勘查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调查了解现行的地质勘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现状,研究提出急需修订、制订的各类地质勘查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目录,加快制订步伐,加大培训力度。
四是建立健全地质勘查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的管理,按照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勘查单位分类分级标准,认真做好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的核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核实地质勘查单位的人员、资产、设备和管理水平,保证地质勘查单位的整体素质及地质勘查工作的质量与核定的勘查资质类别和等级相符。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共颁发有效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共计1722个。
五是强化地质勘查行业信息服务。建立地质勘查行业专项统计分析制度,从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入手,理顺数据统计渠道,研究制定地质勘查行业专项统计指标体系,全面掌握具有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研究分析统计数据,分析地质勘查投资、人员投入、勘查工程总量以及新技术、新方法利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发布地质勘查情况公报,为行业发展提供基础信息。
六是加强对地质勘查市场的引导与监管。全面掌握商业性地质勘查动态,发布商业性地质勘查指南,引导社会投资人正确选择勘查单位及勘查实施方案。建立地质勘查市场奖惩制度,组织对地质勘查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将恶性竞争、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倡导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市场主体的地质勘查市场行为。
七是推动地质勘查行业的交流与联系。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开展地质勘查理论、勘查技术、勘查方法的培训、咨询等活动。建立政府与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服务对象的定期联系、磋商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共同探讨地质勘查行业有关问题的解决途径,创建和谐、规范、有序的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环境。近年先后与协会、学会举办了“矿产勘查论坛”、“地勘局长研讨会”、“全国地勘经济发展研讨会”、“全国百家地质队经验交流会”、“深部找矿理论和方法培训班”等一系列行业交流活动。
(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发展趋势
适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随着我国地质勘查体制改革的深化,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将进一步趋于完善。
一是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将进一步得到充实。当前地质勘查工作面临着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双重任务,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公益性地质勘查队伍的建设、完善地勘新体制新机制等一系列任务,都需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工作,以满足新时期加强地质工作的需要。这就需要进一步充实职能,健全机构。
二是行业管理的重点将不断适应形势要求而调整。随着地勘体制改革的深化,将进一步弱化部门管理的概念,不同所有制、不同性质的地勘单位都成为平等的市场主体。行业管理将逐步从管队伍、管项目,过渡到市场监管、行业服务上来。
三是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方式将逐步完善。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地质勘查行业管理逐步分解成政府行业管理和行业协会管理两大部分实施。部分行业管理工作将逐步委托行业中介来履行。政府将重点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的立法和立法建议、行业规划与计划、产业政策、地质勘查登记和资质管理、对地质勘查市场进行监督等内容。
(三)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
行业管理是连接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的重要纽带,是一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需要的社会经济管理形式,是国民经济管理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国民经济协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也是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
(1)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既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功能,又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管理职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矿产资源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源管理职能的重要客体之一,而地质勘查业则是寻找和探明矿产资源的产业,只有这个产业得到加强,才能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能提供重要的管理客体。
(2)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是发展我国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需要。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期间和转换之后,不仅要靠市场调节和企业自身的努力,还要有政府强有力的行业管理与指导。
(3)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是协调地勘产业内外关系的需要。地勘单位属地化之后,体制及隶属关系发生很大变化。面对这种情况,对他们各自进行的地勘工作必须给予一定的协调,以减少相互摩擦,提高整体效益。
(4)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是推进地勘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国办发〔1999〕37号文下发后,地勘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前进中也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因此,需要跟踪了解、探讨地质勘查新体制的构建,对地勘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行业管理

在不同的经济管理体制下,政府对产业经济的管理职能、任务和内容以及管理方式、方法和手段等诸多方面有着本质的差别。就政府对地勘行业管理方面而言,也是如此。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地勘行业管理主要表现为以直接计划控制为主,包括规划、计划及生产经营活动全程的管理,地勘单位完全是政府的附属物。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以高度集中直接计划控制为重点的管理模式逐步被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管理模式所取代。

党的十五大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政府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目前,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对地勘行业管理的职责、任务和内容,将进一步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逐步分解成政府行业管理和中介行业管理两大部分实施。

行业管理是指社会组织对特定范围内的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对社会事务的组织与管理;另一类是行业社会团体对其内部事务的组织与管理。前者我们称为政府行业管理;后者称为协会行业管理。因此,地勘行业管理也分为政府地勘行业管理和地勘协会行业管理。在地质勘查产业活动中,中介行业管理将日益受到重视,并逐步替代目前由政府进行管理的部分职能,这是我国地质勘查产业活动和政府对地质勘查产业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改革趋势。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地勘行业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地勘行业的立法和立法建议、产业规划与计划、产业政策、地质勘查登记管理、对市场活动进行监督等以宏观调控为主的管理。地勘中介组织行业管理主要表现为:基于保护行业协会各成员的共同利益而进行的诸如制定技术规范、质量管理和标准化、行业统计、资质管理、经验交流、成果评审、信息服务以及向政府提出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地勘行业

管理的主要内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是与地勘产业活动息息相关的矿业权市场的发育和健全,政府对地勘产业的行政管理和直接干预将逐步弱化,而是通过地勘行业管理,更多地对地勘产业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地勘行业管理的基本任务可归纳为:

第一,研究制定有关地勘产业活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地勘产业活动的关系;

第二,依法进行地质勘查登记管理;

第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上述基本任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地勘产业的法规

地质勘查法规是实施地质勘查管理的法律依据,又是基本的行政管理手段。因此,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研究制定和完善与地勘产业活动有关的法规、规章、制度是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职责和任务。

(二)编制地勘产业规划与计划

主要是组织制定地勘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实施步骤及主要措施;组织编制长期、中期的地勘规划与计划。这是政府对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国家仍然有大量地勘费对地勘产业活动进行投入的情况下,搞好地勘产业规划与计划就更为重要。

编制地质勘查规划与计划的主要任务和原则是:

第一,提出地质勘查规划与计划的目标。包括长期、中期、近期的目标。这些目标是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供需要求及投资水平,并在认真研究经济、技术可能的基础上提出的切实可行的目标。

第二,正确处理好地勘产业与其下游产业——矿产开发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关系,地勘产业内部比例关系。如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矿产勘查工作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工作的比例关系,做好综合平衡、协调发展,并不断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组织研究制定和贯彻地质勘查产业政策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地质勘查产业规划和计划,以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地勘产业政策,主要包括投融资政策、税费政策、鼓励或限制发展政策、矿产地贮备或保护政策、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政策、境外风险勘探政策等。例如1988年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1998年1月重新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对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作出了具体规定,必将有效地引导地勘企、事业单位、外商和个人对地勘业的投资活动。

(四)依法进行地质勘查登记管理

矿产地质勘查和非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勘查的地质勘查登记管理,是政府对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活动。依法进行地质勘查登记管理,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和申请优先登记原则。这项工作是维护地质勘查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关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在第九章已作了专门阐述。

(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是政府对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基本职能和最有效的行政权力。监督权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其作用是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保障从事地质勘查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地勘业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促进地质勘查产业的健康发展。

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地质勘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

(2)监督地质勘查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

(3)监督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地质勘查管理分工依法行政。

监督管理权已在国家法律、法规中作出明确规定,本书有关章节已作了专门论述。



地质勘查工作体制改革评述
答: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地质勘查工作存在的弊端,我们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这反映在已经出台的改革举措上也是由浅入深的。回顾几年来地勘改革走过的道路,主要有如下几项大的动作:①针对国家和地勘单位的关系,提出了“地质项目管理”,力求使地勘费与地质任务直接挂钩;②针对地勘单位同社会大市场的关系,提出了“一业为主...

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历史沿革
答: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各部门“三定”方案中对地勘行业管理职能进行了分工,大体沿袭了1988年的机构改革方案。由于当时地质勘查管理还没有实现集中管理,因此当时的地勘行业管理仍带有较强的部门管理色彩,但毕竟迈出了地质勘查管理由部门管理逐步向行业管理转变的重要一步。 (四)新时期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探索与发展(1998年...

福建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答:地质勘查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和基础,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我省一向重视地质勘查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出台后,我省继续加大地质工作力度,不断增加地质勘查投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努力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的质量,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发展。 一、地质勘查全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陕西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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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改革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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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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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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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探费制度及其改革
答:一、国办发[1999]37号文件下发后的地质勘探费 199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在这个方案中第一次对我国地质勘探费的使用方向和分配方式提出了改革,并由此带动了矿产勘查投入的一系列改变。 (一)分开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 国办发[1999]37号文件规定:“中央和省一级保...

湖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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