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实施后,对劳动者保护较多,企业如何自我保护

作者&投稿:隐逃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新劳动法对企业自身的保护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因此,公司可与技术人员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技术人员必须为公司工作多少年,如果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除此之外,还可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除支付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之外,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什么地域、什么类型的单位之内从业,否则劳动者应当另行支付违约金。
  通过上述约定,可降低劳动者随意辞职、以及到与你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新劳动法明年就实施了,老板想跟我签3年的合同,我想问下:如果期间公司对我有培训,但我们并未确定“服务期”,是否违反新劳动法,如果我在合同期内辞职,是否需要向老板支付违约金呢?

未约定服务期的,不违反新劳动法,如辞职,无相应违约金问题;

另外关于“保密”项劳动者该怎么要保护自己呢?难道要保密一辈子,违约金的支付又是怎么样规定的呢?

与竞业限制条款相结合约定违约金:最多两年(竞业限制),单位为此还得支付补偿金.

新劳动法对加减薪问题没有直接涉及.

<<劳动合同法>>由于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广泛的关注。试用期一直是劳动者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多争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经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广泛的关注。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让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其订立书面合同时,可以通过采取法律行动,如要求加倍支付工资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第三款则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的规定,体现了立法者落实“书面合同”制度的决心。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书面形式”问题,国家在劳动合同法中以更加详细和更加明确的规定将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使得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具有可诉性。较高的“违法成本”将使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有所减少。

对比:在过去的实践中,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合同,往往只负行政责任。

试用期规定更详细 操作性强

试用期一直是劳动者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多争议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新旧法对“试用期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变化呢?

《劳动合同法》以法律形式确认明晰了保护与惩罚措施,对试用期限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如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套更为具体的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用人单位肆意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将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

此外,以往很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发工资,或者按比例发放工资。对于这一现象,《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则提出了试用期最低工资的参考标准,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全新的规定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证。

因此,在试用期方面,《劳动合同法》较以往有关试用期的规章制度有了一些突破或者改进,更加具体化和更具可操作性。

对比:《劳动法》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尽管如此,某些用人单位试图以各种形式躲避法规约束,以各种名目延长试用期,甚至很多单位每年都有试用期。

经济补偿金支付体现劳动价值

《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终止也要补偿,既体现了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对诚信履行劳动合同员工的一种鼓励,也体现了对员工离职后可能面临的“生存权”问题的保护。至于补偿标准是否过高,这实际提出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内部制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如何同步提高的问题。只要是守法的企业,成本应该不会大增。

对比: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按现行《劳动法》,过去只有在用人单位“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时,无过错的劳动者才会获得补偿;如果是合同到期终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会得到任何补偿。由此可见,《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履行中违约金的性质,即只有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向在于维持稳定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中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中山大学法学院黄老师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大大增加了劳动者获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但是这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终身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并不意味着得到了可以一劳永逸的“铁饭碗”,而只是为其提供一种就业的稳定性。

有不少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不理解,但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不可解除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像在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法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就有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能够解除。

对比:有关人士提出,除了原来《劳动法》规定的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外,《劳动合同法》新规定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就可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他现在第三次续订合同是否马上就可以提出?对此,专家指出,应当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连续第三次续订合同时才可以提出。

答案: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尤其是:a、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针对全日制合同工),否则承担双倍工资差额;b、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以石家庄市区为例,目前不得低于人民币1650元)。c、未休年休假需要支付三倍工资(包括本数)。d、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务必妥善安排休假,或者依法支付三倍或双倍工资(亦包括本数)。e、依法为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f、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及时清算工资。g、依法转移劳动者档案及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诸如等等。另,你还要区分合同的种类分工与合同的期限约定。

新劳动法实施后,对劳动者保护较多,企业如何自我保护
答:《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终止也要补偿,既体现了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对诚信履行劳动合同员工的一种鼓励,也体现了对员工离职后可能面临的“生存权”问题的保护。至于补偿标准是否过高,这实际提出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内部制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如何同步提高的问题。只要是守法的企业,成本应该不会大增...

劳动法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有
答: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3、全面保护:...

新劳动法
答: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我国劳动者享有的劳动保护权利
答: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为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合同看清楚后再签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

新劳动法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答:因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劳动法倾向保护劳动者,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劳动法的哪些制度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答:一、劳动合同订立条款中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条款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工时、工资、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 2、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

新颁布的劳动法在哪些方面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
答:1.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2.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或者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4.从2008.1.1起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次签订时,劳动者可以...

新劳动法对保护劳动者方面的意义
答: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对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予细化,并着重规定用人单位的罚则,突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旨,加强了劳动合同制度的普遍推行,有利于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三、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积极推进劳动合同法实施 法律的...

劳动法的哪些制度体现了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护
答:一、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

2022年4月1日劳动法新规定
答:2020劳动法新规定的具体内容有什么?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2020年新修订的法律条款将更加侧重于劳动者权益维护的具体情形。1、劳动者可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2018年2月1日后,我国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即劳动者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后可以选择按月、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