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作者&投稿:敖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湖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湖北省地处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北,总面积18.59万平方千米,截至2005年年底,全省总人口6 031万人(常住人口5 710万人)。
湖北省在地貌上中部为平原,南东、南西及北三面环山,呈向南敞开的马蹄形盆地,省内土地类型多样,总体构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土地利用结构。矿产资源总量较丰富,总体上呈“种类多、分布广、规模小、主矿集中、支柱矿产短缺、难采选矿多、开发利用难”的特点。
国土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省在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有力地规范和加强了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转变。
2005年,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取得以下进展: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取得一定进展,新发现矿产地4处。
●油气勘探取得新进展,新发现两个含油区带。
●深部找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大冶铁矿深部找矿发现厚大铁矿体。
●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的关系,连续七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全省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 008 666.67公顷,2005年末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 017 079.00公顷。
●2005年规划设计与预算的高产农田建设项目67个,预算16.962 9亿元。
●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
●编制完成《湖北省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方案》,并获国土资源部批准。
●全省95个县(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上报工作基本结束。
●编制完成《2005~2015年湖北省磷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编制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或简报290 余份,为地方政府防灾减灾提供了决策依据。
●成功预报206 起地质灾害,组织转移群众7 615人,避免直接经济和财产损失11 302万元。
●对纳入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二期地质灾害治理的56个崩滑体项目进行了省级竣工最终验收,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优良率达92.06%。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05年湖北省主要地类情况见表1。与2004年相比,耕地减少15 820.00公顷;林地增加20 046.67公顷;园地减少1 906.67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8 360.00公顷。各地类构成见图1。

表1 2005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现状


图1 2005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5年年初,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 017 079.00公顷(其中耕地3 932 221.64公顷),年内实际减少1 909.53公顷(其中建设占用1 495.55公顷,生态退耕242.95公顷),年内实际补划10 669.26公顷(其他农用地调整8 408.85公顷,整理复垦开发增加360.60公顷),年末面积4 025 838.75公顷(其中耕地3 929 015.98公顷)。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汇总数据,2005年末全省耕地总量7 012.75万亩,继续呈递减态势。较年初7 036.50万亩减少了23.75万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7.60万亩,比2004年减少2.63万亩;生态退耕19.20万亩,比2004年减少5.32万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45.31万亩,比2004年增加22.07万亩;灾毁耕地7.43万亩,比2004年增加了7.25万亩。
2005年全省共增加耕地57.66万亩,其中开发未利用土地5.59万亩,复垦废弃地1.28万亩,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92万亩,农业结构调整转为耕地0.48万亩,其他地类变为耕地48万亩。2005年全省耕地净减少23.73万亩。
2005年全省继续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建设占用耕地7.60万亩,但全省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8.79万亩,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后盈余1.19万亩。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年审批建设用地11 960.70公顷,较去年增长了43.27%。其中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6 785.57公顷(其中农用地6 011.91公顷,耕地4 221.59公顷);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5 175.13公顷(其中农用地4 261.37公顷,耕地2 795.25公顷)。按建设用地用途构成,分批次建设用地4 727.60公顷(其中商服用地555.6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 609.5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327.21公顷,公共建筑用地601.57公顷,住宅用地451.63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447.53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9.97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78.96公顷)。
2005年全省经省级政府批准征用农用地2 164.62公顷,其中耕地1 503.99公顷,征地总费用113 279.92万元,安置农业人口34 023人。征用农用地较多的市有武汉、宜昌、荆州、襄樊,征用面积分别为249.98公顷、262.16公顷、231.67公顷和195.14公顷。
3.土地开发整理
2005年共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1 385个,其中土地整理项目357个(国家级4个,省级14个、市级100个、县级239个),土地复垦项目204个(省级22个、市级66个、县级116个),土地开发项目824个(省级50个、市级271个、县级503个),共增加土地面积10 432.85公顷(其中,增加农用地12 346.43公顷,耕地11 059.80公顷,建设用地64.84公顷),总投资额57 141.99万元,见表2。

表2 2004~2005年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与2004年相比,2005年全省土地整理、开发表现出巨大的潜力,农用地增加面积主要集中在土地整理和开发两个方面。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全省矿产资源总的特点是:矿产资源总量较丰富,种类较齐全。化工、建材及部分冶金矿产丰富,资源分布广泛,主要矿产资源集中度较高,区域特色明显,但矿床规模偏小,能源等支柱性矿产短缺,共、伴生矿床多,贫矿、难采选矿多,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截至2005年,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矿种中,具有资源优势、开发条件好、市场前景广阔且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矿产为磷、盐、石膏、芒硝、铜矿、水泥用灰岩、铁矿和玻璃用硅质原料矿产。此外,金、银、钒、锰、石墨、饰面石材、冶金辅助原料类等矿产也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见表3。

表3 湖北省主要矿产资源储量

注:表中数据均来自湖北省矿产资源年报,其中,2003、2004年煤的资源储量数据包含石煤储量。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地质勘查共投入地勘费3 83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2 339万元),其中按矿种投向是:煤145万元,地热185万元,金587万元,铜248万元,铁92万元,铅锌515万元,锶190万元,多金属矿32万元,磷矿472.5万元,岩盐180万元,石墨10万元,石膏185.9万元,方解石10万元,板岩6.1万元,溶剂用灰岩100万元,冶金用白云岩19万元,水泥用灰岩93万元,其他矿种769万元。地质勘查工作有所加强,商业性勘查走出低谷,逐步趋向活跃,地勘企事业投入1 015.50万元。
(三)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全省有效的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发证分别为377个和4 471个,见表4。

表4 2005年湖北省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有效证)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5年全省有各类矿山企业5 088家,比2004年的4 677家增加了8.79%;工业总产值933 185.43万元,比 2004年的 744 602.41万元增加了 25.33%;矿产品销售收入868 828.15万元,比2004年的678 228.21万元增加28.10%;利润总额83 318.12万元,较2004年的65 421.48万元增加了27.36%,增长幅度较大;从事矿业活动人数为222 577人,较2004年的229 047人减少了2.82%。
根据矿山年报数据分析,2005年全省在石油、天然气未纳入统计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均有所增加,究其原因主要是矿产品价格的上扬,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矿业市场的快速发展。2005年全省的主导矿产,如磷矿、煤、铁、金、铜等矿产品的销售价格明显上扬,尤其是磷矿、煤矿、铁矿价格增长幅度较大。
2005年,全省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严格实施矿产资源规划,整合了部分不符合规划的矿山,关闭了部分公路、铁路两旁的采石场和砖瓦粘土厂。但是,由于大量的采石场和砖瓦粘土厂逐一统计数以前未按乡合并统计,因此,2005年统计的矿山总数较2004年有所增加。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5年,全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了土地市场规范化建设和土地市场制度建设:①严格土地管理供应管理,制定《湖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试行)》,并作为国土资源部门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指标;②专门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在重点城市初步建立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③与省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拍挂出让程序,不断扩大招拍挂出让信息公开度和覆盖面;④各地建立土地收购制度,增强政府垄断土地市场的能力,同时,有效利用土地储备,盘活存量用地;⑤结合实际,制定全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标准,加强协议出让土地的管理。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5 946公顷,其中,依法出让供地4 791.83公顷,占供地总量的81%;协议出让供地3 109公顷,占出让供地总量的65%,全年土地成交价款164.27亿元,纯收益57.59亿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供地面积1 680.31公顷,成交价款100.97亿元,纯收益35.83亿元。按招拍挂出让的土地用途构成,住房用地占招拍挂出让总量50%左右,商服用地占23%,工矿仓储用地占13%。
3.土地二级市场
2005年,全省土地转让面积1 362.09公顷,转让金额31.19亿元;土地出租面积261.01公顷,出租金额3 982万元;土地抵押面积6 495.51公顷,抵押价款324.6亿元,贷款金额144.9亿元。与2004年度相比,抵押土地面积略有增加,但收益有显著增加,抵押土地宗数、出租和转让土地宗数、面积及收益有所减少。
2005年,全省土地转让面积所占比例较大的为工矿仓储用地,面积696.92公顷(占49.69%),其次为住宅用地,面积424.86公顷(占30.29%);转让金所占比例较大的为住宅用地,转让金额 174 021.85万元(占 53.59%),其次为普通商品房,转让金额134 872.47万元(占41.53%)。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2005年是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第一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省厅出台一系列政策,严格矿业权管理:①实行矿产分类管理,推进矿业权一级市场建设,以风险勘查申报在先,低风险勘查有偿出让探矿权,无风险且无须勘查就直接出让采矿权的思路,分类出让矿业权;②加强转让管理,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通过以上措施,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矿产资源商业性勘查趋向活跃,社会投资显著增加;矿业权有偿使用取得较好的成绩,两权有偿出让金额达3.42亿元。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5年,探矿权出让67宗,合同金额10 416.41万元,其中,煤矿47宗,6 401.21万元,熔剂用石灰岩3宗,1 066.78万元,磷矿3宗,157.39万元。
2005年,采矿权共出让1 456宗,出让金额23 766.59万元,其中,拍卖出让2宗,出让金额170.20万元;挂牌出让158宗,出让金额2 947.66万元。招、拍、挂的宗数、金额分别占总数的10.99%、13.12%。主要涉及矿种为煤、石煤、铁、磷、重晶石、硅灰石、方解石、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建筑用辉绿岩、大理石、建筑饰面用大理石等。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探矿权转让共6宗,价款1 895万元,其中铁矿1宗,1 400万元;磷矿2宗,375万元;金矿1宗,45万元,铜矿1宗,40万元;钒矿1宗,35万元。
2005年,采矿权转让2宗,价款185万元,全部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3 687件(历年隐漏619件,本年发生3 068件),涉及土地面积1 991.56公顷,其中耕地939.59公顷。本年立案3 436件,本年结案3 464件(含部分上年未结案件)。土地违法案件与去年相比增加了32%,通过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全省共拆除建筑物120 356.13平方米,没收建筑物98 349平方米,收回土地44.99公顷(其中耕地15.36公顷),罚款2 449.1万元。动态巡查发现3 094件,发现率84%,动态巡查制止2 801件,制止率为91%,挽回经济损失1 016.48万元。
2.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矿产违法案件284件。按矿产违法案件主体划分:企事业单位58件,集体违法案件34件,个人违法案件192件(占全年矿产违法案件的68%);按矿产违法案件性质划分:无证开采217件(占全年矿产违法案件的76%),越界开采37件,非法转让采矿权11件,其他14件。
在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全省处理有关违法责任人15人。其中,行政处分6人,刑事案件移交7人,刑事处罚2人。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行政复议共48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35件,占申请总数的72.92%。其中,省厅收到行政复议共12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占申请总数的25%;市(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行政复议共36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27件),占申请总数的75%。
2005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52件(包括上年未审结的4件)。今年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有32件,结案率61.54%。其中,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占多数,有21件,维持率为65.63%;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有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 15.63%;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有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5.63%;此外,尚有7件案件未审结,占今年审理案件总数的13.46%。
从今年的行政复议案件来看,全省今年行政复议主要有以下特点:①申请复议的总数和受理的案件较去年有大幅增加;②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中因行政处罚引起的呈上升趋势;③申请复议案件无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引起的行政复议,不作为的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仅为1件;④处理方式多样,仍以维持占主要,但撤销和撤回申请的行政行为明显增加。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1.管理机构与从业人员情况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从业人员5 394人,其中,具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4 053人,占总数的75.14%。另外,全省乡级国土资源所1 014个,人员10 404人,其中,专职10 260人,兼职114人。人员知识结构构成总体特点是:随着管理机构级别下降,从业人员学历平均水平同步降低,见表5。

表5 2005年湖北省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人员知识结构

注:省直属指仙桃、天门、潜江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局国土资源局。
2.经费来源与使用情况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经费实行属地化,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日常工作经费由财政根据预算编制人数按规定的预算标准进行核定,不足部分一般由预算外资金弥补;专项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专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收入等。其使用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监督管理。
3.学历教育和培训情况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接受培训及学历教育人数分别为1 529人和580人。学历教育主要是大专生和大学生,分别为354人和211人;培训主要是业务培训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分别为1 040人次、423人次和66人次,其中国外业务培训学习38人次。
七、问题和建议
(1)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费不足,体制不顺,职能没有完全到位 ①部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未设置矿政管理科室,相应的管理职能未到位;②部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人员编制过紧,预算经费不足,运转困难。建议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到位情况大检查,促进矿政管理职能到位。
(2)国土资源管理存在“执法难、难执法” 的问题 应大力改革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尤其是土地监察体制。强化土地监察垂直管理和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同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行大要案交叉查处办案的方法。
(3)国土资源监督体制不健全,监督难度较大 由于缺乏统一的,相对比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和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单一或不畅通,加之其涉及多方利益,致使现有的国土资源监督体系,特别是矿政监督体制不能适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后续监督,急需建立健全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体制。
(4)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强化 目前,虽然全省已经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但是,由于各地规划意识存在较大差异,使得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和指导作用未能充分体现,特别是矿产资源规划未能延伸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后续管理中,致使矿业权设置后,矿业活动是否完全遵循规划尚不清楚,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规划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5)全省国土资源市场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①土地出让中协议出让多,招标拍卖少,土地资产显化程度不够;②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以协议出让居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比重仍然较低;③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用过低,利润大,矿业活动中的违规操作现象比较严重,加之矿业活动监督体系不完善,查处难度较大;④现有《矿产资源法》不能适应矿业市场的发展,与之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矿政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过轻,约束力不强,严重阻碍了矿业权市场的有偿有序发展。
建议加大国土资源资产化管理力度,积极促进《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工作,颁布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比较明细的处罚措施,逐步完善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同时,大力培育国土资源市场,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督有偿举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公示举报电话、举报渠道等,确保国土资源有序、有偿、合理开发。

2006年是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面对国土资源保护和用地保障双重压力,克服困难,坚持创新,服务大局,付出巨大艰辛,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和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土地调控,严格耕地保护,全力保障发展,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大力推进地质工作改革,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努力实现职能到位,年初确定的“五个新突破”目标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果。
● 正确运用土地调控闸门,土地严控严管与保障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用地取得双重成效。2006年是我省建设用地总量创历史最高纪录的一年,也是国务院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压缩建设用地指标的一年。面对尖锐的土地供需矛盾,全省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保证了中央加强土地调控精神的全面落实,又有效地保障了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用地需求。
● 采取严格措施,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完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健全了耕地保护责任制、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办法,逐级签订责任状,深入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严把农用地转用关口。按照严格审批程序,严格产业政策,突出重点项目,兼顾地区平衡及效益的原则,加强审核筛选,有效控制了建设项目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土地执法监察。省厅及大部分市、县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和处理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在抚顺、营口、朝阳、盘锦等7市31县(市、区)开展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深化土地开发整理改革,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深入开展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矿政管理明显加强。按照“拉网排查,执法跟进,部门联动,逐矿登记”十六字方针,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在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深入发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督查,全力开展了以刹风治乱为重点的治乱、治散、治本工作。全省共组织排查人员近万人次,填写登记报表7 744份,采集数据近200万笔,较好地完成了全省矿山企业的全面“体检”。
●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工作迈出新步伐。一是加强了地质工作改革。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地质工作会议,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拟制了13个配套文件;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地勘基金设立、地勘队伍属地化改革中遗留问题处理等重大问题的解决取得了新进展。二是地质找矿取得突出成效。
●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初步理顺,国土资源队伍素质有所提高。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完善体制提高素质要求,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干部管理体制调整全面完成,城区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所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本溪、阜新、辽阳、葫芦岛等市基层国土所建设进展较快。强化管理,提高素质意识进一步增强,措施更加有力,制度不断完善。召开了系统第一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展开。
● 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国土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35个专项和21个专题研究基本完成,总体文本初步形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国土资源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配套法规日臻完善,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下发实施,行政复议、裁决和应诉制度基本建立。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辽宁省地处我国东北地区南部,土地总面积14.81万公顷,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5%,海陆兼备,地理位置优越。全省土地资源具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土地类型多样,大体成“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土地结构;二是土地资源地域差异性明显;三是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后备资源少。
1.土地资源现状
据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土地资源总面积1 480.64万公顷。其中,农用地1 123.1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5.85%。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408.51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7.59%;园地面积为59.7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03%;林地面积为570.0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8.50%;牧草地面积为34.8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5%;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9.9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8%。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37.9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2%。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14.2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1%;交通用地8.9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1%;水利设施用地14.8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未利用地总面积为219.5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4.83%。其中,未利用土地137.38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28%;其他土地82.1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55%。

图1 2006年辽宁省土地资源构成

2.动态变化
2006年全省农用地净增2 886.23公顷,建设用地净增9 542.91公顷,未利用地净减少12 429.13公顷。
表1 2006年辽宁省各地类增减情况表 单位:公顷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省农用地总量11 231 311.57公顷。其中耕地占农用地总量的36.37%,园地占农用地总量的5.31%,林地占农用地总量的50.75%,牧草地占农用地总量的3.10%,其他农用地占农用地总量的4.45%。

图2 2001~2006年辽宁省耕地变化趋势

从图2可见,从2001年以来全省耕地总量呈减少态势,直到2004年略增至409.81万公顷,2005年和2006年又出现逐年递减趋势,但减幅较小。随着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的加快,预计今后1~2年耕地总量仍会逐年减少,但随着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各项耕地保护的政策的出台,总体变化趋势不会很大。
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基本农田保有量3 632 511.19公顷,年内建设占用855.66公顷,但通过其他农用地调整和整理复垦开发增加,年内四季补划855.66公顷。
2006年全省耕地数量减少14 348.48公顷。根据变更调查结果显示,耕地减少去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建设占用耕地6 211.13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43.29%;②生态退耕占用耕地5 541.88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38.62%;③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991.09公顷;④灾毁减少耕地1 484.99公顷;⑤其他原因减少耕地119.39公顷。从调查数据看,除自然灾害因素,耕地减少仍以建设占用为主。

图3 2006年辽宁省耕地减少构成

耕地增加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①前几年的开发整理项目陆续竣工验收;②本年度各级政府加大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③往年开发而没有及时变更的耕地得到了调查和变更;④中央重视“三农”问题后,农民自发开发土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自发开发了部分耕地。
2006年全省开发、复垦、整理、农用结构调整及其他原因增加耕地8 636.83公顷。其中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7 579.34公顷,占耕地增加量的87.76%;农业结构调整及其他原因补充耕地1 057.49公顷,占耕地增加量的12.24%。

图4 2006年辽宁省耕地增加情况构成

2.建设用地
据2006年综合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共审批建设用地14 495.37公顷(涉及农用地8 661.61 公顷,其中耕地6 840.96公顷)。分批次和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分别为12 668.65公顷和1 826.72公顷,分别占87.4%、12.60%。全省依法征用土地(不包括国务院批准)13 897.7公顷,其中征用农用地8 326.86公顷(耕地6 528.806 5公顷);征地费用72.27亿元,安置农业人口9.7万人。

图5 2006年全省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图6 2006年全省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表2 2006年审批建设用地分布情况一览表 单位:公顷


从建设用地构成上看,2006年全省工矿仓储项目用地占总批准建设用地的53.13%,交通运输项目用地占7.50%,住宅用地占12.21%。从用地分布上,沈阳市仍是用地大户,占全省审批建设用地总量的27.55%;虽然大连市申请建设用地较2005年有所下降,但作为辽宁省对外经济门户,其用地规模仍居全省第二;铁岭、朝阳用地量紧随其后,位于全省前列。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第四个年头里,预计全省审批建设用地量仍保持上升势头,沈阳市、大连市、铁岭市用地总量仍排在全省前列。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全省坚持实行“占一补一”的政策。2006年全省共开发、复垦、整理土地面积12 973.13公顷(已验收通过的),增加农用地8 480.07公顷,增加耕地7 890.57公顷。土地开发项目增加农用地面积6 207.98公顷,占农用地增加面积的73.21%,复垦项目增加农用地746.68公顷,占8.80%,整理项目增加农用地 1 525.41 公顷,占17.99%。
为保证每年的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增加农用地及耕地占主导地位,但随着土地后备资源的逐年减少以及国家投资倾向,中低产田的改造即土地整理项目将成为增加农用地及耕地的又一重要途径。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辽宁省处于环太平洋成矿带北缘,地质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种类齐全配套,区位条件好。至2006年底,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10种,其中已获得探明储量的有79种。与全国同类矿种相比,已探明70多种矿产保有储量名列全国前10位的有24种,其中居前5位的有油页岩、石油、铁、红柱石、菱镁矿、溶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冶金用石英岩、硼、金刚石、滑石、透闪石、玉石、玻璃用石英岩、水泥配料用页岩、珍珠岩、饰面用辉长岩17种,而铁、菱镁矿、溶剂用灰岩、硼等矿种矿产保有储量居全国之首。形成了包括能源、黑色金属及冶金辅助原料、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化工、宝玉石、建材非金属、水气矿产八大类配套性较强的矿产资源体系。全省矿产资源资源特点如下:①资源丰富,配套性好;平均每万平方公里有大中型矿产地36处,是全国平均密度的两倍多。②矿产地集中,便于规模开发。③共、伴生矿产多,综合利用价值大。④埋藏浅,适宜露天开采。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地质勘查投入总计34 798.35万元,比2005年增长28.27%。其中中央财政拨款5 693.7万元,地方财政支出10 245.06万元,企事业单位地质勘查投入17 334.7万元,中央财政拨款占16.36%,地方财政拨款占29.44%;企事业单位投资占49.82%,其他投资为1 524.89万元,占4.38%。
表3 2006年辽宁省地质勘查投入情况表(按矿种分)


续表


2006年,全省新发现重要矿产地9处。
表4 2006年辽宁省新发现矿产地一览表


2006年,新查明重要矿产资源6处。
表5 2006年辽宁省新查明矿产资源情况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全省共批准登记勘查许可证789件,批准登记面积8 596.74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使用费73.45万元;共批准登记采矿许可证5 986件,批准登记面积1 852.37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567.46万元。
表6 2006年辽宁省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共有各类矿山企业6 300个,比2005年增加322个,从业人员40.86万人,比2005年增加0.42万人。2006年度采掘固态总量2.84亿吨,比2005年增加0.42亿吨,矿山企业共实现工业总产值336.65亿元,比2005年增加51.42亿元,增长了18%,其中煤矿增加17.22亿元,铁矿增加19.89亿元。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全省编制完成了《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操作规范》,并成为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重要工作基础;完成了全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的制定和公布工作;启动了全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组织开展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专项调研,对全省工业项目用地开展招拍挂出让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政策建议和落实措施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按照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起草了《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座谈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了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
2.土地一级市场
据综合统计数据,2006年全省国有土地供应6 187宗,面积23 356.9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 834.68公顷、存量建设用地19 522.24公顷,分别占16.42%、83.58%),成交价款共3 783 827.28万元。全年土地出让5 176宗,出让面积21 333.78公顷,占总供地总面积的91.34%,共收取土地出让金378.07亿元;划拨供地483宗,划拨土地面积1 915.52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8.20%;租赁供地483宗,供地面积90.08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0.39%,共收取租金1 047.99万元,主要集中在大连、沈阳等市;其他方式供地43宗,供地面积17.54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0.08%,收入2 108.12万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协议出让3 864宗,出让面积18 088.79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117.13亿元,纯收益64.34亿元,营口市居全省最高;招标出让50宗,出让面积67.71公顷,收取出让金2.04亿元,纯收益1.7亿元,主要分布在沈阳、葫芦岛等市;拍卖出让207宗,面积364.73公顷,收取出让金17.76亿元,纯收益11.09亿元;挂牌出让1 055宗,面积2 812.56公顷,收取出让金241.14亿元,纯收益122.26亿元。

图7 2006年全省各市国有土地供应情况

从图中可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国有土地,用于住宅、工矿仓储用地的分别占总出让数的11.68%和79.81%,同时也表明,国有土地在出让过程中仍存在不规范的行为,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度全省在加强、规范一级土地市场管理的同时,强化了二级土地市场培育和管理,使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非常活跃,交易量较2005年有所提高,土地市场持续得到好转。全省共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 541宗,转让面积1 114.44公顷,获取转让金23.71亿元;出租土地使用权6 191宗,出租面积62.93公顷,获取租金0.10亿元;抵押土地使用权6 493宗,面积20 719.3公顷,获取抵押金862.65亿元。

图8 2006年全省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用途构成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1 114.44公顷,用于商服用地113.22公顷,占总数的10.16%,工矿仓储895.14公顷,占总数的80.32%;公共建筑、设施3.91公顷,占总数的0.35%;住宅98.14公顷,占总数的8.81%。

图9 2006年全省各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


图10 2006年全省各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加强矿业权市场制度建设。起草了《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暂行办法》(讨论稿),将为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提供规范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依据;起草了辽宁省矿权交易中心有关“两权”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交易流程。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出让148宗,合同金额7 348.31万元,全部为申请审批。采矿权出让2 317宗,合同金额达33 570.24万元。其中申请审批2 012宗,合同金额31 411.97万元;拍卖33宗,拍卖价款1 195.82万元;挂牌272宗,交易额962.45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出售2宗,成交价款25万元。采矿权出让45宗,成交额1 412.29万元,其中出售36宗,成交金额1 037.04万元;作价6宗,成交金额373.00万元;其他3宗,成交金额2.25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 410件,立案2 038件,结案1 654件,结案率68.63%。共拆除违法构建物5 438.39百平方米,没收构建物109.29百平方米,收回土地233.48公顷,收缴罚没款7 113.2万元。

图11 2006年全省各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全年共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926件,结案868件,结案率93.74%,共吊销勘查许可证1个,采矿许可证85个,收缴罚没款3 168.68万元。
(二)案件查处情况分析
从违法类型上看,个人违法和非法占地案件仍是土地违法的主要形式。全年发生违法行为中,以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地级机关违法为主,共发生违法行为1 842 件,占总数的76.43%,涉及土地面积1 945.8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45.58公顷。全年立案的违法案件中,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地级机关共被立案1 550 件,占立案总数的76.05%,涉及土地面积1 803.5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54.32公顷。

图12 2006年全省地矿非法开采案件处理情况

配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逐渐加大。全年发生的违法案件中,以个人违法行为居多,立案796件,占整个违法情况的85.96%;企事业单位发生违法行为113件。其中个人非法开采793件,占整个非法开采情况的86.20%;企事业单位非法开采112件。从全年结案情况来看,个人违法行为结案751件,占结案总数的86.52%;企事业单位违法行为结案106件。其中个人非法开采结案748件,占结案总数的86.18%。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16件,加上上年未结的1件,本年处理行政复议案17件,本年共审结15件,其中维持8件,撤销5件,撤回申请1件,确认违法1件;本年未结2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至2006年底,全省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不含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共3 675人,行政人员2 445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234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37%;大本及大专学历3 011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1.93%;高中及中专学历354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9.63%;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76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07%。直属事业单位370个,职工数5 007人。
2006年全省三级管理部门经费收入10.0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37亿元,地方财政拨款7.98亿元,其他收入0.66亿元。
2006年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及培训机构毕业或结业人数(省级以上证书)达582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215人次,行政学院学习48人次,其他培训319人次(其中国外培训14人次;学历教育235人次,其中博士结业1人,研究生结业30人,本科生结业136人,大专结业68人;本年取得学位16人,其中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9人,学士学位6人)。
2006年全省从事信息化建设人员178人,其中研究生14人,大本、大专153人,中专、高中11人。技术人员103人,其中高级技术员17人,中级技术人员71人。历年投入经费3 681.24万元,其中2006年投入1 409万元。
七、问题与建议
1.存在的问题
2006年全省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需求量进一步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的矛盾更加突出。
(2)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土地管理的大形势下,仍有一些地区发现了新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3)基层国土资源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机构、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2.建议
(1)严格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增量,着力于调整和优化用地布局,控制土地供应节奏,不断提升国土资源利用的效率。
(2)继续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现时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依法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意识,减少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
(3)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的素质,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
(4)借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之机,建立国土资源信息数据库,继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强化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的基础作用。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按照“守土尽责,依法行政,保障发展,服务基层”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全面推进改革、发展与稳定,切实做到了“抓大事,办实事,不出事”,实现了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 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实现预定目标

● 土地开发整理成效明显

● 重点项目建设资源保障有力

● 土地供应和资产处置更加完善

● 矿产规划和地质勘查得到空前加强

● 地质环境保护与灾害防治扎实有效

● 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 测绘工作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 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规范

● 领导班子队伍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山西省土地总面积15.68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64%。土地资源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山地多川地少,山地、高原、丘陵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0.3%,且60%以上地区水土流失严重;二是人均占有耕地1.8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9亩,但耕地单位面积产量不高,这几年全省粮食总产量一直在90亿~100亿千克之间徘徊,人均占有粮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耕地质量总体较差,全省有2/3的耕地为中低产田,79.44%的耕地为旱地,64%的耕地分布在坡度7度以上的自然坡面上,60%的耕地有机质含量低于1%;四是近几年耕地和未利用地大幅度减少,林地面积明显增长。

1.土地利用现状及结构

根据土地利用调查结果,到2006年底,山西省有农用地15 211.4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4.71%;建设用地1 287.5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48%;未利用地7 007.7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9.81%。与2005年同期相比,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面积增加,未利用地面积减少。

在农用地中,耕地6 081.45万亩、园地442.96万亩、林地6 626.18万亩、牧草地987.47万亩、其他农用地1 073.39万亩,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9.98%、2.91%、43.56%、6.49%、7.06%。

图1 2006年山西省土地利用构成情况

图2 2006年山西省农用地构成情况

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1 145.02 万亩,交通运输用地92.89万亩、水利设施用地49.60万亩,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8.93%、7.22%、3.85%。

在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6 598.97万亩、其他土地408.76万亩,分别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94.17%、5.83%。

图3 2006年山西省建设用地构成情况

与2005年同期相比,耕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呈减少趋势,其他二级地类呈增加趋势。

2.各类土地变化趋势、规模

2006年山西省土地变更总量为102.17万亩,占全省统计地类总面积的0.43%,较2005年增加34.39万亩。各地类变化趋势与规模见表1。

表1 山西省2006年度各类土地变化情况表 单位:万亩

从一级地类看,近两年农用地、建设用地呈增加趋势,未利用地呈减少趋势;从二级地类看,近两年耕地和未利用土地大幅度减少,林地呈大幅度增长态势。本年度山西省二级地类与2005年同期相比表现为“五减五增”,即:耕地、其他农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有所减少,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有所增加。其中耕地面积减少最多,净减少40.90万亩,其次是未利用土地,净减少16.82万亩;林地增加面积最大,净增加38.63万亩,其次是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净增加面积20.83万亩。耕地和未利用土地减少、林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省各地有计划地实施了退耕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工程;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历年建设用地漏变更面积。

3.耕地变化情况及分析

2006年,耕地减少量为55.26万亩,同期新增耕地14.36万亩,耕地净减少40.90万亩。具体减少去向见表2。

表2 山西省耕地减少去向统计表

(1)建设占用耕地情况。2006年全省建设占用耕地19.17万亩,占耕地减少总量的34.69%,较2005年3.95万亩,增加了15.22万亩。建设占用耕地主要集中在吕梁市、临汾市、长治市和运城市。建设占用耕地以独立工矿用地占用耕地最多,全省共10.06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总面积的52.48%,其次是农村居民点3.92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总面积的20.45%。

(2)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情况。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8.43万亩,占耕地减少总量的15.26%,主要集中在太原市的清徐县、尖草坪区和晋城市的城区、泽州县。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主要原因:①农民受经济利益驱动,自发地将耕地发展为新品种果园;②一些地方推行生态农业,将部分耕地转为林地。

(3)生态退耕情况。全省生态退耕26.99万亩,占耕地减少总量的48.82%。山西省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体现出来的生态退耕,主要是因为过去几年生态退耕漏变更的县市2006年进行了变更,如忻州市的偏关县、吕梁市的中阳县和朔州市的山阴县。2006年度山西省未安排生态退耕。

(4)灾毁耕地情况。2006年全省灾毁耕地58.60亩,占耕地减少总量的0.01%。

(5)其他减少耕地情况。其他情况减少耕地0.66万亩,占耕地减少总量的1.20%。主要是耕地变更为其他农用地列入了“其他减少耕地”栏目中。主要集中在运城市的夏县和晋城市的陵川县,把耕地变更为农村道路,分别为0.26万亩和0.07万亩。

4.耕地增加来源情况分析

2006年全省新增耕地为14.36万亩,较2005年增加8.70万亩,具体来源详见表3。

表3 山西省耕地增加来源统计表

(1)土地开发。土地开发增加耕地6.64万亩,占耕地增加总量的46.30%,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其他未利用土地和滩涂的开发。其中,荒草地开发为耕地2.87万亩、盐碱地开发为耕地0.58万亩、其他未利用土地开发为耕地0.50万亩、滩涂开发为耕地1.69万亩,分别占开发耕地总量的43.16%、8.72%、7.52%和25.41%,主要集中在长治市、晋中市和忻州市等地。原因是由于国家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政策实施,这些地方的经济发展占用耕地必然要补充相应数量和质量的耕地,所以加大了对荒草地、盐碱地和滩涂的开发力度和对建设用地的复垦力度。

(2)土地复垦。全省土地复垦增加耕地0.63万亩,占耕地增加总量的4.38%。主要是废弃的居民点、独立工矿、道路等经土地复垦为耕地。集中表现在长治市,长治市当年复垦增加耕地0.22万亩,占全省复垦增加耕地总量的34.92%。

(3)土地整理。全省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09万亩,占耕地增加总量的7.56%,包括农村道路、沟渠及农用地整理为耕地。其中晋中市、忻州市和长治市土地整理面积最大,约占全省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的77.49%。

(4)农业结构调整。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5.33万亩,占耕地增加总量的37.11%。园地、林地和牧草地转为耕地是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的主要来源,集中于临汾市的曲沃县和晋城市的陵川县等地。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近几年来有些地方果品低产或滞销,果园种植相对效益低下,农民自发地伐园还耕,如曲沃县当年园地转为耕地3.36万亩。

(5)其他情况。其他情况增加耕地面积0.67万亩,占耕地增加总量的4.65%。主要是农民自行将林地、牧草地或未利用土地转为耕地或农民自发将未成活的退耕还林地复耕。如临汾市的大宁县将0.16万亩未成林造林地转为耕地。

5.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占补平衡情况分析

2005年全省耕地总量为6 122.34万亩,2006年为6 081.45万亩。本变更年度内共减少耕地面积55.26万亩(净减少40.90万亩),其中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分别减少耕地26.98万亩和8.43万亩,按照《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511号)精神,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不作为耕地减少考核。依此计算,2006年全省除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原因外共减少耕地19.85万亩,非农业结构调整补充耕地9.03万亩,增减相抵净减少耕地10.82万亩,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漏变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9.68万亩,造成了本年度未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006年土地变更显示全省各项建设占用耕地19.17万亩,同期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8.36万亩,增减相抵净减少10.81万亩,未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漏变更未批先建占用耕地10.91万亩,未批先建占用耕地没有补充耕地,造成耕地没有达到占补平衡。但从整体来考虑,因为未批先建在补办用地手续时还会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所以最终还会达到占补平衡。

6.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2006年,全省批准用地面积6 283.85公顷,农用地面积6 094.55公顷,耕地 4 875.47 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583.91公顷,省政府批准用地5 699.94公顷。经国务院批准的用地中,农用地转用394.62公倾,耕地366.01公顷;省政府批准的用地中,农用地转用5 699.93公顷,耕地4 509.46公顷。批准分批次建设用地2 268.97公顷;批准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含重点急需项目)4 014.88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164.99公顷。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山西省是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既分布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也是资源开发利用大省,在全国矿业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全省已发现矿产118种(金属矿产29种,非金属矿产82种,能源矿产4种,水气矿产3种),其中有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63种。与全国同类矿产相比,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位的矿产有煤、煤层气、铝土矿、耐火粘土、铁矾土、含钾岩石6种。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10位的矿产有35种,主要矿产为煤、煤层气、铝土矿、铁矿、铜矿等。煤炭资源得天独厚,资源储量丰富、分布广泛,煤质优良,保有资源储量2 674.11亿吨,占全国保有储量的25.12%;煤层气资源十分丰富,晋城、西山、河东等地为煤层气高产富集区,保有资源储量466.65亿立方米,全国首屈一指,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铝土矿资源广泛分布于34个县(市),保有资源储量9.93亿吨,占全国保有资源储量的39.68%;铁矿类型多,资源储量丰富,分布广泛,保有资源储量38.51亿吨,居全国第五位;铜矿集中分布于中条山区,保有资源储量405.89万吨,居全国第八位。

全省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中,具有资源优势并在国民经济建设、工农业生产和外贸出口方面具有重要地位的有煤、煤层气、铝土矿、铁矿、铜矿、耐火粘土、水泥灰岩、熔剂灰岩、芒硝、金红石、石膏、硫铁矿等。此外,锰、银、金、石墨、膨润土、高岭土、硅石、含钾岩石、炼镁白云岩、花岗岩、沸石等矿产也有着非常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矿产规划和地质勘查得到空前加强。铝土矿开发利用规划已经山西省、国土资源部批准付诸实施;10个国家规划煤炭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国家发改委同意实施;山西省地质勘查规划(2006~2010年)得到国土资源部专家评审会的高度评价。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地质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地质勘查基金,落实2006年度找矿资金5.2亿元、地质勘查项目102个。组织实施了2005年度地质找矿项目30个、完成投资9 195万元,预期新增资源/储量煤炭34.73亿吨、铝土矿2.7亿吨、铁矿5 082万吨;代县金红石矿新增储量136万吨,达到特大型规模。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省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共计3 190个,批准登记面积7 216.75平方千米,收缴采矿权使用费542.55万元;有效的勘查许可证282件,批准登记面积3 257.63平方千米,收缴探矿权使用费69.93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山西省近年来主要开发的优势矿产为煤、铝土矿、铁矿、铜矿、金矿、耐火粘土、水泥用灰岩、芒硝、硫铁矿、石膏等十种矿产。全省煤炭开发程度较高,经过50余年的开发,其保有探明储量为2 650亿吨,2006年全省煤炭产量达到5.3亿吨,非煤矿产产量也达到1亿吨,矿产资源开采及加工业已成为山西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实现预定目标。91个产煤县(区)由整合前的4 389座煤矿(井)最终保留3 026座煤矿(井),压减和关闭淘汰1 391座矿井;征收采矿权价款167亿元。

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矿山企业4 441个,其中大型矿山企业120个,中型矿山企业134个,小型矿山企业3 088个,小矿1 099个。按矿种划分,煤矿企业3 607个,铁矿241个,铝土矿7个,铜矿17个,金矿15个,锰矿7个,硫铁矿40个,石膏矿26个,耐火粘土矿16个,水泥用灰岩29个,其他矿山企业436个。矿山企业年产矿石总量为5.78亿吨,从业人数787 362人,工业总产值974.22亿元,利税总额86亿元。

煤矿分布在全省11个市。煤矿企业有3 607个,主要集中在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长治市、阳泉市、晋城市和吕梁市。煤矿企业年产矿石总量为5.41亿吨,从业人数736 083人,工业总产值924.8亿元,利税总额81亿元。

三、地质环境与灾害防治

2006年山西省加大了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与地质灾害治理的力度,全省共投入资金 2 765 万元,全部为地方政府投入。开展了25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投入资金315万元;开展了15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投入资金2 450万元;开展了10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省政府下发了《山西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1 678个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巡查,发布汛期地质灾害预报11次,防止了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全省申报10个国家级、批准38个省级地质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大同火山群、榆社县新生代古生物化石分布区成为省级地质公园。

2006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30起,其中包括滑坡4起、崩塌5起、地面塌陷17起、地裂缝4起,造成1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 098.60万元。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煤矿采空区造成的。

四、国土资源市场

2006年,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 553宗,土地出让面积2 544.95公顷,土地成交价款58.23亿元,土地纯收益26.49亿元。

表4 山西省2000~2006年土地出让情况

续表

五、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山西省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自发入市”、砖瓦窑违法占地、“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等专项清理活动,巩固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整治、驻点督办、租用警用直升机航拍等方式,以及国土资源厅主要领导带队对重点矿区进行明察暗访,全面落实限期鉴定、限期查处制度,使越层越界、无证开采得到有效制止。公开查处10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件,对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的4个县(市)暂时冻结了建设用地报批,与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开展了联合执法。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3 484起,涉及土地面积2 267.64公顷;立案查处2 792件,涉及土地面积2 080.42公顷,立案率80.14%;本年结案2 734件,涉及土地面积2 189.22公顷,结案率97.92%;罚没款7 991.83万元,收回土地122.92公顷,其中耕地34.74公顷。

2.矿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立案查处各类矿产违法行为2 101件,上年未结案117起,查处结案 2 188 件,结案率为98.65%;罚款5 030.92万元;吊销采矿许可证29个。

六、测绘管理

测绘工作取得新的重要进展。省政府发布了《“十一五”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和《山西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使用办法》;完成了1∶1万基础测绘首次更新任务;《山西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七、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共申请行政复议案件53件;受理53件;审结45件,其中维持32件,确认违法1件,撤销9件,撤回申请3件。

八、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从业人员为13 05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 685人,占总人数的20.5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6 841人,占总人数的52.41%;高中及中专以下 6 211 人,占总人数的47.59%。

图4 2006年山西省国土资源从业人员学历构成情况

2006年参加学历教育的有745人,其中硕士5人、本科303人、大专437人。取得学位(学士学位)的有2人,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国外及其他培训的1 105人。随着国土资源部门机构改革的逐步的到位,行政人员编制逐年有所下降,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素质有很大提高。

九、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之年,是落实国家严格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的关键之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守土尽责,依法行政,保障发展,服务基层”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着力增强政府对土地、矿产资源的调控力度,有效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大力加强国土资源系统班子、队伍和作风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集约节约,有保有压,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2)深化整合,科学规划,优化矿产资源配置。

(3)选好项目,用好资金,力争地质找矿实现更大突破。

(4)以建促保,造地复垦,新增耕地30万亩。

(5)以人为本,集中统筹,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6)依靠科技,信息共享,提高基础工作管理水平。

(7)明确责任,强化执法,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秩序。

(8)充分激励,严格要求,切实加强行业管理。

(9)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全面加强领导班子、队伍、作风建设。



山西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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