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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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紧紧抓住服务经济发展、严格土地管理、保护国土资源、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加强整顿和规范力度。继续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严格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和时限。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将保护任务纳入政府考核范围。
●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要求,加强政策法规制度建设,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提供政策法规制度保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了《西藏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土地登记条例》。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建设用地组件报批暂行规定》、《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认真编制国土资源规划,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提交并通过自治区审查《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通过初审《矿业发展规划》、《黄金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验收通过了“国土资源信息系统主干网及视频会议系统西藏区级节点工程”。完成并通过审查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西藏自治区“金土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央投资部分)》。
●青藏铁路西藏段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完成了直孔电站用地的报批工作。
●继续实施对以青藏铁路沿线为主的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为青藏铁路的后续效益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支撑。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西藏自治区幅员辽阔、生态环境独特,自然资源丰富,全区国土面积120 223 218.70公顷(120.22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八分之一。全区约有86%的土地分布在海拔4 000米以上。主要以牧草地和未利用地居多,耕地和林地较少,其利用方式主要以牧业为主,少部分低海拔河谷地区为农业用地。
2005年,全区农用地总面积77 619 440.37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64.56%,其中:耕地360 771.29公顷,分别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 0.47%和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30%;园地1 985.07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026‰;林地12 680 360.87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16.34%;牧草地64 459 685.52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83.04%;其他用地116 637.62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15%。
建设用地面积63 181.59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53‰,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9 606.89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62.69%;交通运输用地22 575.37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35.73%;水利设施用地999.33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58%。
未利用地42 540 596.75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35.39%。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5年,全区农用地与2004年相比,增加与减少相抵后,净增加20.13公顷。其中耕地因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了809.47公顷,通过整理、复垦、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553.39公顷,耕地增加与减少相抵后较2004年净减少256.08公顷;园地面积较2004年增加63.11公顷,其中果园面积增加55.51公顷,占园地增加面积的87.96%;林地较2004年净增加334.31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未成林造林地,而有林地、灌木林地和疏林地则有不同程度的减少;牧草地较2004年净减少838.26公顷,减少的主要是天然草地,而人工草地则增加121.55公顷;其他农用地比2004年净增加717.05公顷,增加的主要是农村道路686.39公顷,占95.72%,养殖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也有所增加。
1)基本农田保护
2005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2004年未发生变动,为313 354.2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6.86%。
2)耕地保护
(1)耕地现状 全区现有耕地面积360 771.29公顷,其中:水浇地256 726.59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1.16%;旱地91 973.0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5.49%;灌溉水田11 159.5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10%;菜地912.1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0.25%。
(2)耕地增加情况 2005年全区耕地面积增加主要是通过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共增加553.39公顷。
(3)耕地减少情况 耕地减少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①生态退耕。2005年,西藏没有安排退耕计划,全区生态退耕189.52公顷(为2003年度指标),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23.41%,其中:退耕还林93.39公顷;退耕还草96.13公顷。②建设占用耕地。2005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497.92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61.50%。③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72.29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8.93%。④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原因减少耕地21.80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2.69%。
(4)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从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增加耕地情况来看,年内全区建设占用耕地497.92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增加耕地553.39公顷,达到了占补平衡。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 902.5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97.92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6.17%;占用园地和林地75.57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97%;占用草地474.63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4.95%;占用未利用土地854.4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91%。在新增加的1 902.56公顷建设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825.8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3.41%,其中:公路用地576.05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的69.75%、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0.28%;民用机场用地220.90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的26.7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 066.2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56.04%,其中:独立工矿用地 308.70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28.95%;建制镇用地395.20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37.06%;农村居民点用地192.41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18.05%;城市建设用地89.6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59.40公顷、公用设施1.80公顷、商服用地12.18公顷、公共建筑16.29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 8.41%。水利设施用地 10.46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55%。
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较2004年增加了355.51公顷,增加22.98%。
2005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建设用地285.2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74.35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61.12%。分批次建设用地261.57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91.70%,其中:商服用地34.8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8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92.17公顷,公共建筑用地58.66公顷,住宅用地70.80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23.69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8.30%,其中:交通运输用地21.69公顷。
土地征用情况 2005年,全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面积247.42公顷。其中:征用耕地151.84公顷,占61.37%;征地总费用13 302.17万元,安置农业人口2 701人。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5年,全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农牧民和用地单位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全区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完成项目26个,其中:整理项目8个,复垦项目4个,开发项目14个。累计增加农用地面积553.38公顷,全部增加为耕地,其中:整理面积79.39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14.35%;复垦面积155.17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28.04%;开发面积318.82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57.61%。全年投资额累计1 211.67万元,其中:土地整理71.96万元;土地复垦374.66万元;土地开发765.05万元。2005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农用地面积较2004年有所减少,但投资额却有较大增加,面积减少215.85公顷,投资额增加874.01万元。
由于西藏受特殊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影响,在自治区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而增加农用地及耕地的潜力不大,可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土地只有“未利用土地中的荒草地”,但通过加大投资力度,修建水利基础设施,改变灌溉条件,是可以开发成为农用地或耕地的。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丰富,矿种多、分布广且开发潜力大。目前,已发现各种矿产(含亚种)101种(见表1),矿产地2 000余处,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41种(其增减变化情况见表2),矿产地111处。铜、铁、铬、金、铅、铅锌、地热、盐湖矿产等已成为西藏的优势矿产。

表1 截至2005年西藏自治区已发现矿产资源种类


表2 截至2005年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及变化情况


续表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1.地质勘查投入
从地质勘查投入和资金来源构成看,2005年地质勘查投入总额8 372.41万元,比2004年增加投入846.58万元,增长11.25%。其中:中央财政拨款540.00万元,比2004年减少投入70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 427.45万元,比2004年增加投入323.84万元,增加29.34%;企事业资金6 404.96万元,比2004年增加投入 1 222.74万元,增长23.60%,其中:国内企事业资金6 404.96万元,比2004年增加投入1 720.74万元,增长36.74%,本年无港澳台和外商投资。
2.地质勘查成果
2005年,新发现矿产地12处;新查明7种矿产资源储量(铁、铜、铅、锌、锑、金、银矿)。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根据自治区党政联席会议“关于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纪要”,没有颁发新立省级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全年颁发各类矿产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1 095件,从总量看,较2004年有所减少,减少344件,其中:颁发勘查许可证899件,较2004年减少321件(延续176件、变更56件、其他667件);颁发采矿许可证196件,较2004年减少23件(新立40件、延续54件、变更9件、其他93件)。
2005年,颁发勘查许可证899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616件;集体企业申请领取11件,较2004年减少2件;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2件,较2004年减少2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267件,较2004年减少49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3件,较2004年减少1件。
2005年,颁发采矿许可证196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34件;集体企业申请领取89件,较2004年增加24件;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7件,与2004年持平;联营企业申请领取5件,较2004年减少4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5件,较2004年减少21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4件,较2004年减少7件;私营企业申请领取50件,较2004年增加6件;其他企业申请领取2件。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种类达50 余种(含藏药加工所需矿种),主要有铬矿、铜矿、金矿、硼矿、铅、铅锌矿、锑矿、锂矿、地热、矿泉水及盐湖矿产和建材等。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积极培育土地市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开展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采取“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299宗,面积217.97公顷,成交价款46 156.52万元,纯收益32 569.50万元。其中:协议出让186宗,占总出让土地宗数的62.20%,面积121.72公顷,占总出让土地面积的55.84%(其中商服用地4宗,面积7.3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宗,面积10.48公顷;住宅用地175宗,面积103.93公顷),成交价款24 521.57万元,占总成交价款的53.13%,纯收益17 070.09万元,占总纯收益的52.41%;招标出让6宗,占总出让土地宗数的2.01%,面积16.88公顷,占总出让土地面积的7.75%,成交价款6 757.77万元,占总成交价款的14.64%,纯收益5 362.16万元,占总纯收益的16.46%,全部为“商服用地”;拍卖出让76宗,占总出让土地宗数的25.42%,面积23.96公顷,占总出让土地面积的10.99%(其中商服用地6宗,面积22.69公顷;住宅用地70宗,面积1.27公顷),成交价款5 547.27万元,占总成交价款的12.02%,纯收益2 178.02万元,占总纯收益的6.69%;挂牌出让31宗,占总出让土地宗数的10.37%,面积55.41公顷,占总出让土地面积的25.42%(其中商服用地24宗,面积24.12公顷;住宅用地7宗,面积31.29公顷),成交价款9 329.91万元,占总成交价款的20.21%,纯收益7 959.23万元,占总纯收益的24.44%。
2005年,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217宗,面积207.62公顷,其中:住宅用地152宗,面积40.84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19.67%;公共建筑用地58宗,面积70.20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33.81%;公用设施用地6宗,面积93.11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44.85%;工矿仓储用地1宗,面积3.47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1.67%。与2004年相比,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宗数和面积都有大幅的减少,分别减少了33宗和139.76公顷。
2005年,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国有土地1宗,面积0.05公顷,租赁金额为0.03万元,为商服用地。
3.土地二级市场
2005年,全区土地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为:转让119宗,面积16.47公顷,转让金1 667.33万元,其中:住宅用地转让117宗,面积16.44公顷,转让金1 655.03万元;商服用地2宗,面积0.03公顷,转让金12.30万元。出租102宗,面积2.63公顷,出租金312.00万元,全部为商服用地出租。抵押489宗,面积248.50公顷,抵押价款71 511.35万元,贷款金额54 965.23万元,其中:住宅用地抵押302宗,面积167.43公顷,抵押价款58 938.57万元,贷款金额46 618.29万元;住宅用地抵押1宗,面积0.02公顷,抵押价款0.50万元,贷款金额0.50万元;公共设施用地抵押1宗,面积0.03公顷,抵押价款15.00万元,贷款金额15.00万元;工矿仓储用地抵押10宗,面积47.22公顷,抵押价款4 474.18万元,贷款金额2 970.09万元;商服用地抵押175宗,面积33.80公顷,抵押价款8 083.10万元,贷款金额5 361.35万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西藏自治区地质勘查程度较低,基础地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条件还不够成熟,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继续实施探矿权审批会审制度。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由于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尚处于探索阶段,2005年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没有发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均以出售方式转让。全年转让探矿权12宗,转让价款2 028万元。所涉及的矿种有铜、铅、锌、钼和金矿,其中:铜矿出售6宗,价款740万元;铅矿出售3宗,价款468万元;锌矿出售1宗,价款600万元;钼矿出售1宗,价款200万元;金矿出售1宗,价款20万元。
2005年以“出售”方式转让采矿权1宗,转让价款450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藏政发[2005]8号文件精神,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对违法用地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查处,下发违规用地停工通知书2起,全区通报1起,有效遏制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藏政办发[2003]44 号和藏政办发[2005]3 号文件精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管理;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005年查处非法采矿3起,伪造采矿证2起,纠正越权行政审批6起。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截至2005年底,全区74个县(市、区)中,有67个县(市、区)相继组建了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比2004年增加1个县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阿里地区日土县)。
2005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年末从业人员528人,行政编制404人,其中:研究生6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14%;本科及大专学历264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50.00%;高中及中专190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35.98%;初中及以下68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2.88%。全区直属事业单位18个,职工159人,其中厅直属事业单位5个,职工81人。本年度培训212人次,其中:党校培训56人次;行政学院培训15人次;其他培训141人次。学历教育61人,其中:硕士3人;本科17人;大专41人。另有500余人次参加了国土资源部及自治区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
2005年,国土资源系统收入总额3 672.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905.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2 767.40万元。基本建设投资340.00万元,全部为国家资金投入。
七、问题与建议
(一)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5年,全区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①由于资金、技术和人员缺乏,规划工作进展缓慢;②地质勘查投入不足,矿产勘查程度低,资源家底不清;③土地一级、二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而矿业权一级市场尚未建立,二级市场也基本处于原始交易状态;④在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粗放式用地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地方政府违法占地现象时有发生。
2.对策及建议
(1)建议有关部门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在财力上予以支持,促进规划编制,增强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在规划的范围内有序地进行,同时应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和管理。
(2)加强对西藏自治区的矿产勘查投入,特别是对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投入力度。
(3)加快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的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
(4)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确保国土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
(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5年,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西藏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起点低、基础差。虽然全区74个县(市、区)中有67个县(市、区)成立了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但人员和职能并没有完全到位,部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仍挂靠在当地的建设或农牧等部门,实行的是“一套班子多块牌子”,很难对国土资源实施有效管理;②国土资源基础工作程度低,地区差异大;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基层办公条件很差,导致基层工作无法达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的需要;④技术装备不足或落后,制约着全区基层相关专业人员无法按有关专业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上报;⑤从具体的统计专业来讲,基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从事此项工作的基本都是兼职人员,无法达到国家统计局提出的“统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求,人员素质和基础工作程度都不高,难以达到上级领导对综合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2.对策及建议
(1)加强部门协调,理顺管理体系,继续推进县级国土资源机构的设立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政管理职能。
(2)着力于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全区国土资源法规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
(3)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工作交流,可以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进行,学习各地先进的国土资源管理经验,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质量及水平。
(4)希望对全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在专业和技术设备上给予指导和支持,为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发挥应有的作用。

2005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遵循“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国土资源管理总方针,紧密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际,围绕自治区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新型工业化发展大局,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力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健康、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国土资源保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全区国土总面积16 648.97万公顷(24.97亿亩)。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末各类土地面积为:农用地6 306.07万公顷(9.46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7.88%;建设用地122.07万公顷(1 831.0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73%;未利用土地10 220.83万公顷(15.33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1.3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率为 38.61%,较 2004年提高了 0.03个百分点。其中:农用地面积增加0.02%,建设用地面积增加0.01%,未利用土地面积减少0.03%。与2004年度相比,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不大(图1)。

图1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现状构成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在农用地中,耕地406.33万公顷(6 095.10万亩),年内增加6.01万公顷(90.17万亩),减少2.22万公顷(33.26万亩),净增加3.79万公顷(56.90万亩)。增量为200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总量的0.9%。
(1)耕地增加来源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加耕地6.01万公顷。增加的来源为:土地整理0.01万公顷;土地开发1.80万公顷;土地复垦0.03万公顷;农业结构调整1.27万公顷;其他2.90万公顷。
(2)耕地减少走向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减少2.22万公顷。减少的原因是:建设占用0.26万公顷;生态退耕0.43万公顷;农业结构调整1.42万公顷;自然灾害损毁0.02万公顷;其他0.09万公顷(图2)。

图2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减少因素构成

2005年,耕地从数量上实现了占补平衡。但耕地的质量总体上低于建设占用耕地的质量,占优补劣问题明显。
2.建设用地
2005年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行政公署共批准新增建设用地4 607.55公顷,较2004年减少了33.2%。国务院批准新增建设用地7 262.42公顷,主要为精伊霍铁路、克拉玛依机场、那拉提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中,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核减面积25.01公顷。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城镇规划区范围内闲置和空闲存量建设用地共1 074宗,面积4 722.20公顷,为进一步分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集约利用的潜力,研究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5年通过验收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16个,面积1 320.94公顷,其中增加农用地727.64公顷(耕地345.10公顷)。其中:复垦项目5个,面积2.3公顷(34.50 亩);开发项目11个,面积1 318.64公顷(1.98万亩)。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05年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发现矿产138种,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80种(亚种98种)。其中:能源矿产6种,金属矿产27种(亚种28种),非金属矿产45种(亚种63种),水气矿产2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958 处(不含石油、天然气、铀、水气矿产),较2004年增加9 处。有新增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主要为:煤、石油、天然气、铁、铜、铅、锌、镍、金、盐、石灰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累计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1.06万亿立方米,居全国陆上天然气地质储量首位;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31.01亿吨,居全国陆上石油地质储量第二位(表1)。

表1 截至2005年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矿产保有储量较2004年变动趋势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个属地化单位投入地质勘查的资金32 007万元,较2004年增长11.45%。其中:新疆地矿局21 774万元、新疆有色地勘局5 177万元、新疆煤田地质局5 056万元(图3)。

图3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属地化单位投入地质勘查资金构成

2005年开展地质勘查工作的矿种有30 多个。主要矿种为:煤、金、铁、铜、铅锌、锰、钨、锡、钼、镍、石灰岩、钾盐、油页岩、花岗岩、红柱石、膨润土、地下水等。新发现矿产地9处,其中:煤矿3处、铁矿2处、锌矿2处,钾盐矿1处,菱镁矿1处。有新查明资源量的矿种为:煤58 679 906千吨、铁8 350矿石万吨、铜939 437金属吨、铅5 305 金属吨、锌29 159金属吨、金62 126金属千克。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查批准勘查许可证2 074个,较2004年增加60%;批准勘查面积38 857.69 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使用费483.47万元。其中新发证1 069个,较2004年增长35.1%(图4)。
持证单位的经济类型主要有:国有企业1 194个,占发证总数的57.6%;有限责任公司826个,占发证总数的39.8%。

图4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效勘查许可证与2004年相比较的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查批准采矿许可证2 520个,较2004年减少4%。批准采矿面积1 853.56 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364.35万元。其中新发证412个,较2004年下降3.1%。按矿种分:能源矿产355个(其中煤矿354个),黑色金属矿产120个(其中铁矿100个),有色金属矿产87个,贵金属矿产92个(其中金矿78个),稀有、稀土矿产17个,非金属矿产1 846个(其中化工矿产32个),水气矿产3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发利用的矿产有95种。原油产量约2 400万吨,较2004年增长9 %;天然气产量约106.24亿立方米,较2004年增长84.8%。固体矿石产量7 515.69万吨,较 2004年增长 0.5%。实现矿业产值 680.84亿元,较 2004年增长38.5%,占自治区工业总产值的29%。其中:原油、天然气产值617.63亿元,较2004年增长40.2%;非油气矿业产值63.21亿元,较2004年增长24.5%。其中产值5 000万元以上的12种非油气矿产的产值为60.08亿元,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油气矿产矿业总产值的95.1%。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5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方针,制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和管理行为。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出让土地面积3 118.40公顷,较2004年减少9.4%。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面积573.94公顷,较2004年增长了3.3%,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土地总面积的18.4%(图5)。

图5 2001~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国有土地面积情况

出让土地面积按用地类型分:商业服务用地1 063.9公顷,较2004年增长了86.9%;工矿仓储用地1 516.5公顷,较2004年下降了32.3%;住宅用地495.19公顷,较2004年下降了17.8%(图6)。

图6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土地面积用地类型构成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土地价款19.82亿元,较2004年减少25.7%。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价款9.92亿元,较2004年减少13.4%,但占出让总价款的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土地平均单价为63.6 元/平方米,较2004年下降了18.5个百分点。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单价为172.9元/平方米,较2004年下降了21.1个百分点。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呈现出以下特点:①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价款占总出让价款的比重较2004年提高7.21个百分点;②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成交价款占招拍挂总成交价款的95%。
以上数据说明,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市场中协议出让的比重较2004年下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一级市场正在快速、稳步的成长。2005年新疆各地州市土地出让平均价格见图7。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土地平均单价按用地类型分:工矿仓储用地42.9元/平方米,较2004年增长了34%;商业服务用地61.4 元/平方米,不足2004年的三分之一(仅为2004年的28.4%);住宅用地132.4元/平方米,较2004年增长了13.2%(图8)。

图7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土地出让平均单位价格情况


图8 2004年、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类土地出让单价与2004年对比情况

3.土地二级市场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转让土地面积272.16公顷,较2004年下降了14.1%;转让金5.20亿元,较2004年下降了6%;抵押土地面积6 319.44公顷,较2004年下降了34%;抵押价款115.4亿元(含地面附着物),较2004年增长3%,抵押贷款金额73.27亿元,较2004年增长了53.1%。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2005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方针,制定了《采矿权评估委托管理规定》、《自治区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委托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和管理行为。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采矿权评估委托单位确定的透明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率先实行以“摇珠”方式确定采矿权评估委托单位。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采矿权561宗,出让价款3.09亿元(图9),较2004年增长10%,主要为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8宗,占出让总宗数的3.2%;价款218.16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0.71%。出让的主要矿种及出让价款构成:煤矿40宗,价款2.74亿元,占出让总价款的88.8%;铁矿11宗,价款880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2.9%;铜矿6宗,价款406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1.3%;石灰石矿17宗,价款562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1.8%。

图9 2001~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出让价款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转让采矿权4宗,转让价款56万元。其中:建筑用砂2宗,转让价款35万元;砖瓦用粘土2宗,转让价款21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立案土地违法案件355件,较2004年减少35%;涉及土地面积2 222.18公顷(33 291亩),较2004年增加2.5倍,其中耕地65.47公顷(982亩)。2005年处理案件372件,共拆除违法建筑物7.29万平方米,收回土地566.39公顷。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4件,罚没款124.73万元。在立案查处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企事业单位违法2件、集体违法2件、个人违法20件。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行政复议33件,其中行政处罚15件、行政许可10件、不作为1件、其他7件;受理行政复议20件,较2004年减少22件;审结19件,其中维持13件、撤销6件;年末未审结5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5年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含五家渠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有工作人员6 041人(含未实现垂直管理的130个乡(镇)土管所的333人。下同)较2004年减少了105人,下降了1.6%。其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135人,较2004年增加了8人;14个地州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675人,较2004年减少了8人;85个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5 231人。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中含783个乡(镇)土地管理所的2 482人。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培训413人次,较2004年减少51.64%;学历教育328人次,较2004年减少47.77%。
七、问题与建议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虽然国土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的压力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繁重;地质勘查要提供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储量的任务艰巨;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土地资源管理
1.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
随着西部大开发、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按年均增长1.1%计算,年增加面积约为1.35万公顷,其中耕地约为2 350公顷,即使实现占补平衡,但新增耕地的质量较低。因此,为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一方面要盘活城镇闲置建设用地,另一方面要发挥规划、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按照自治区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充分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加快推进自治区工业化建设的意见》(新政发[2005]65号)精神,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做好用地服务,提供用地保障。
2.建设用地审批管理
继续按照“有保有压”的用地原则,严格建设用地审批,优先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用地,对不符合相关政策、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加强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3.土地市场管理
在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土地市场建设,加大土地招拍挂出让的管理力度,注重发挥经济手段在土地管理参与自治区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加强对土地出让规模和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分析,合理调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供应和地价运行机制,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并为自治区经济宏观调控和决策提供依据。
4.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认真执行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在加强土地计划分类管理的同时,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保证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的同时,发挥计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主动为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前期沟通和协调工作;为批准用地做好前期准备;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矿产资源管理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方案》,努力实现地质找矿的新突破,提高矿产资源对矿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
1.地质勘查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是今后地质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针对新疆非油气矿产资源丰富、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低的特点,争取各方面对地质勘查工作的投入,提高重要成矿区带、重点矿种调查评价地质工作程度,尽快摸清家底,特别是要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区内外企业来疆进行风险地质勘查,降低勘查风险,力争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为实现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提供资源保障。
2.矿产资源开发
在全国矿产品平均价格稳中有降的前提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矿产品尤其是能源矿产、有色金属矿产品价格同比增幅较大,体现了自治区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旺盛,矿业总产值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近30%。在矿业生产大好形势下,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认真清理非法勘查、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对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秩序。
(三)地质环境管理
1.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全国地质灾害多发省区之一,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受威胁人口数量大,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为重点,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地质灾害调查资金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查清现状,提出应急地质灾害治理方案,为防灾减灾服务,力争将地质灾害的险情降到最低限度。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抓紧《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编制,完善“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数据库”,积极争取两权使用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资金,并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地质遗迹开发和保护工作,加大自治区旅游地质遗迹资源调查力度。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保护资源更加规范有序、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的要求,坚持以整顿促规范,以保障促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1)严格土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起草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2)切实加强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起草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期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审查报批暂行规定》,进一步严格探矿权申请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合理有序地开展审批工作。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全区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编制了《西藏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西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编制了《西藏自治区亚东边贸口岸地质灾害综合勘察评价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完成了《西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

(4)加强规划修编。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上报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黄金产业中长期规划》、《拉萨市矿产资源规划》、《山南地区矿产资源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和《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规划》,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报告》,《西藏自治区地质勘查规划》、《日喀则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和《昌都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已通过初审或预审,全区地、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全部编制完成,自治区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5)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2006年至20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制定并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6)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完成并通过验收“地质资料数据库(西藏)”项目。起草了《西藏自治区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连接因特网计算机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络信息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解决方案》。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西藏自治区幅员辽阔、生态环境独特,自然资源丰富,全区国土面积120223218.7公顷(120.22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八分之一。全区约有86%的土地分布在海拔4000米以上。主要以牧草地和未利用地居多,耕地和林地较少,其利用方式主要以牧业为主,少部分低海拔河谷地区为农业用地。

2006年,全区农用地总面积为77605597.62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64.55%,其中:耕地361138.34公顷,分别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47%和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30%;园地2067.35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027‰;林地12682260.02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16.34%;牧草地64443218.23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83.04%;其他农用地116913.69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15%。

建设用地面积为64625.07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54‰,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40327.22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62.40%;交通建设用地23218.11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35.93%;水利设施用地1079.74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67%。

未利用土地42536928.08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35.39%。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1)农用地增减变动情况。2006年,全区农用地与2005年相比,净增加2225.18公顷。其中耕地净增加367.05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旱耕地和菜地,水浇地则有所减少。园地增加82.28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果园。林地增加1899.15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未成林造林地,而有林地则有少量的减少。牧草地则减少399.36公顷,减少的主要是天然草地,而人工草地则增加114.33公顷。其他农用地增加276.07公顷,增加的主要是农村道路用地,养殖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也有所增加。

(2)基本农田保护。2006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2005年未发生变动,为313354.2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6.77%。

(3)耕地保护。①耕地现状:全区现有耕地面积361138.34公顷,其中:水浇地256675.4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1.07%;旱地92231.03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5.54%;灌溉水田11156.7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09%;菜地1075.0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0.30%。②耕地增加情况:2005年全区耕地面积增加主要是通过开展土地复垦、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共增加727.39公顷,其中:复垦45.00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6.19%;开发678.85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93.33%;农业结构调整3.54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0.49%。③耕地减少情况:2006年,耕地因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了360.33公顷,其中:①生态退耕,2006年,西藏没有安排退耕计划,全区生态退耕61.22公顷(为2003年下达指标),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16.99%,其中:退耕还林50.22公顷,退耕还草11.00公顷;②建设占用耕地,2006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269.05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74.67%;③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0.47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2.90%;④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原因减少耕地19.59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5.44%;⑤耕地占补平衡情况:从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来看,年内全区减少耕地360.33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增加耕地727.39公顷,净增加耕地367.05公顷,达到了占补平衡。

2.建设用地

2006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460.3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69.0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42%;占用园、林地46.72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20%;占用草地817.8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00%;占用未利用土地326.5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3.36%。在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642.7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01%,全部为公路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737.2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0.48%;水利设施用地80.41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51%。

2006年,新增建设用地较2005年减少了442.21公顷,减少23.24%。

200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建设用地852.2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52.46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9.62%。分批次建设用地621.71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72.95%,其中:商服用地27.24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3.2%、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4.39%;公用设施用地65.14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7.64%、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10.48%;公共建筑用地117.62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13.8%、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18.92%;住宅用地386.93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45.40%、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62.24%。单独选址建设用地230.57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7.05%,其中:交通运输用地92.19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10.82%、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面积的39.98%;水利设施用地21.13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48%、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面积的22.92%。

200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建设用地852.28公顷,较2005年增加567.02公顷,增幅较大,主因是本年度自治区政府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所致。

土地征用情况。2006年,全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面积401.66公顷,其中:征用耕地203.07公顷,占已征用土地面积的50.56%。征地总费用9147.43万元。安置农业人口4182人。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鼓励农牧民和用地单位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全区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完成项目24个,其中:复垦2个;开发22个,累计增加农用地面积723.86公顷,全部为耕地增加,其中:复垦面积45.00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6.22%;开发面积678.86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93.78%。全年累计完成投资额1372.97万元,土地复垦152.00万元;土地开发1220.97万元。2006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农用地面积较2005年有所增加。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丰富,矿种多、分布广且开发潜力大。目前,已发现各种矿产(含亚种)101种(表1),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41种(其增减变化情况见表2)。铜、铁、铬、金、铅、铅锌、地热、盐湖矿产等已成为西藏的优势矿产。

表1 截至2006年西藏自治区已发现矿产资源种类表

表2 截至2006年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及变化情况一览表

续表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从地质勘查投入和资金来源构成看,2006年地质勘查投入总额10292.72万元,比2005年增加投入1920.31万元,增长22.94%,其中:中央财政拨款337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787.62万元,比2005年增加投入360.17万元,增加25.23%;企事业资金4787.39万元,比2005年减少投入1617.57万元,减少25.25%,全部为国内企事业资金,本年无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

从投入矿种看,投入到金矿963.67万元,占总投入额的9.36%;投入到多金属矿(不能分矿种)5289.1万元,占总投入额的51.39%;投入到地下水361.33万元,占总投入额的3.51%;投入到铅矿1189.74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1.56%;投入到铜矿1913.03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8.59%;投入到铁矿41.85万元,占总投入额的0.41%;投入到锑矿114.72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11%;投入到钼矿66.06万元;投入到宝石矿17.42万元;投入到铬铁矿80万元;投入到银矿255.80万元。

2006年,新发现矿产地2处。新查明8种矿产资源储量(包括铜、铅、锌、钼、金、锂、钾盐和硼矿)。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颁发各类矿产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1304件,其中:颁发勘查许可证1115件,其中:新立244件、延续717件、变更111件、其他43件;颁发采矿许可证189件,其中:新立40件、延续110件、变更39件。

2006年,颁发勘查许可证1115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662件,占发证总数的59.37%;集体企业申请领取9件,占发证总数的0.81%;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9件,占发证总数的0.81%;联营企业申请领取2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404件,占发证总数的36.23%;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11件,占发证总数的0.99%;私营企业申请领取10件,占发证总数的0.90%;其他企业申请领取6件;外资企业申请领取2件。

2006年,颁发采矿许可证189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43件,占发证总数的22.75%;集体企业申请领取54件,占发证总数的28.57%;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7件;联营企业申请领取6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19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9件;私营企业申请领取50件;其他企业申请领取1件。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种类达50余种(含藏药加工所需矿种),主要有铬矿、铜矿、金矿、硼矿、铅、铅锌矿、锑矿、锂矿、地热、矿泉水及盐湖矿产和建材等。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积极培育土地市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开展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区共出让国有土地579宗,面积257.74公顷,成交价款59903.14万元,纯收益52090.83万元。其中:协议出让477宗,占出让总宗数的82.38%,面积189.41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73.49%,成交价款15697.03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26.20%,纯收益15253.78万元,占总纯收益的29.28%;招拍挂出让102宗,占出让总宗数的17.62%,面积68.31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26.51%,成交价款44206.11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73.80%,纯收益36837.05万元,占总纯收益的70.72%。从出让用地类型看,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分别占土地出让总面积的7.31%、7.00%和85.69%。

2006年,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109宗,面积259.68公顷,其中:其他住宅用地49宗,面积33.55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12.92%;公用设施用地19宗,面积25.32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9.75%;公共建筑用地39宗,面积187.74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72.30%;特殊用地2宗,面积13.07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5.03%。

2006年,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国有土地4宗,面积0.81公顷,租赁金额为2.86万元,其中:商服用地3宗,面积0.39公顷;公共建筑用地1宗,面积0.42公顷。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区土地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为:转让345宗,面积8.68公顷,转让金4277.49万元;出租107宗,面积2.43公顷,出租金270万元;抵押931宗,面积361.06公顷,抵押价款142337.34万元,贷款金额96877.49万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西藏地质勘查程度较低,基础地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条件仍不够成熟,目前,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继续实施探矿权审批会审制度。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没有发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没有发生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转让业务。全年以“出售”方式转让探矿权33宗,转让价款5940万元,涉及的矿种有铁、铜、铅锌、锑和多金属矿,其中:铁矿出售1宗,价款35万元;铜矿出售12宗,价款2070万元;铅锌矿出售10宗,价款1773万元;锑矿出售2宗,价款122万元;金矿出售6宗,价款1040万元;多金属矿出售2宗,价款900万元。以“作价出资”方式转让探矿权2宗,价款2020万元,分别为锌矿1宗,价款700万元和金矿1宗,价款1320万元。以“其他”方式转让探矿权1宗,价款200万元,为铅锌矿。

2006年二级市场以“出售”方式转让采矿权5宗,转让价款2710万元,其中:铬铁矿1宗,价款400万元;铜矿1宗,价款550万元;铅锌矿1宗,价款100万元;锑矿1宗,价款60万元;硼矿1宗,价款1600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起草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强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土地调控政策落到实处、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明确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查处勘查开采违法案件26起;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941吨;罚款83万元;追究刑事责任5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7份;关闭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矿山72个;查处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3人;协调解决较大的矿业纠纷3起。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年末从业人员571人,行政编制424人,其中:研究生7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23%;本科及大专学历306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53.59%;高中及中专198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34.68%;初中以下60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0.50%。全区直属事业单位18个,职工212人,其中厅直属事业单位5个,职工140人。

本年度培训114人次,其中:党校培训48人次;行政学院培训9人次;其他培训57人次。接受学历教育115人,其中:博士生1人;硕士生14人;本科生40人;大专生60人。另有90余人次参加了国土资源部及自治区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

2006年,国土资源系统收入总额4871.7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4743.47万元,其他收入128.31万元。没有基本建设投资。

七、问题与建议

(一)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6年,全区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①由于资金、技术和人员缺乏,规划工作有待加强;②地质勘查投入不足,矿产勘查程度低,资源家底不清;③土地一级、二级市场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而矿业权一级市场尚未建立,二级市场也基本处于原始交易状态;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量薄弱。

2.对策及建议

(1)建议有关部门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在财力上予以支持,促进规划编制,增强规划的宏观控制作用,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在规划的范围内有序地进行,同时应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加强对西藏的矿产勘查投入,特别是对优势矿产资源的勘察投入力度。

(3)加快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的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

(4)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力量,确保国土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

(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西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①全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西藏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起点低、基础差,很难对国土资源实施有效管理;②国土资源基础工作程度低,地区差异大;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基层技术力量薄弱,无法达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需要;④技术装备不足或落后,制约着全区基层相关专业人员无法按有关专业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上报,也是影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和广度的主要原因之一;⑤从具体的统计专业来讲,基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从事此项工作的都是兼职人员,人员素质和基础工作程度都不高,硬件设施缺乏,难以达到新时期对综合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2.对策及建议

(1)加强部门协调,理顺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政管理职能。

(2)着力于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全区国土资源法规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

(3)加强与内地各省市的工作交流,可以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进行,学习内地先进的国土资源管理经验,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管理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质量及水平。

(4)希望对全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在专业和技术设备上,给予指导和支持,为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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