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版权的一系列问题

作者&投稿:竹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歌曲版权问题~

1、首先,版权就是著作权,一首歌包括很多方面的著作权,如:词作者的著作权、曲作者的著作权、演唱者的著作权等,所以一首制作完成的歌曲当然有著作权;2、电台、电视台播放歌曲时,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他们无需经作者的同意就可以使用,但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3、你所购买的唱片的费用就包含支付给作者的版权费,当然,如果你不是通过购买唱片,而是通过复制的方式,比如:录音、网站下载等,你只是为了个人消遣使用,那么,你也无需争得作者同意、无需支付费用,因为,你的使用也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我来回答。我不喜欢列法条,估计大家会列很多给你,我只告诉你怎么办。

1:公开演唱的歌曲包含的著作权就两个:一个是歌曲本身的著作权,即词作者、曲作者的著作权;另一个是演唱者的表演权。
通常意义上,著作权人与作者是同一个人。但也有例外,比如,词曲作者受某公司委托创作,或职务创作,在有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公司所有的;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2:首先纠正你一个误区:著作权是自动产生的,并不需要你去申请而获得。也就是说,当你完成作品的那一刻起,著作权就已经产生,就已经开始受著作权法保护了。
你想获得官方的许可,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新闻出版部门,或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北京),进行“作品自愿登记”。这项登记,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有的时间长,有的短;有的要交费,有的免费,请你按照自己的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当你通过审核后,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作品自愿登记证书”,各地的证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该证书只是一个备案性质,一旦著作权纠纷发生,可以作为法律物证之一(注意:是“之一”)。


考,别信下面的那个广告。他们是靠帮作者申请来赚钱的!!!据我所知,有些省份的新闻出版部门的收费远远低于他说的标准,甚至北京市的申请都是免费的!!国家出版署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也没有那么贵,所谓“申请国家版权局认可的版权登记,此项费用在800~1500元/件之间”只是国家的指导价格,具体没有这么高的。而且办理手续一点都不麻烦,你完全可以自己亲自去办理,不需要他这种破代理。

一首歌当然是归属词曲作者。
但是,现在通常在把一首歌给歌手的时候,会协商给歌手一个使用期限,例如三年或者五年。在这期间,歌手可以通过例如唱片发行,拍摄MV,现场演出,数字运作等形式使用。当然,这些都是活动的,词曲作者如果限制只能使用发行唱片,歌手也没有办法。自然,如果同意这样的合作方式,在使用期限内,词曲作者是不能将此曲的版权给任何第三方的。

当歌手录制结束这首歌曲,这首歌曲的此演唱版权就归唱片公司和歌手所有。这种情况也会发生,例如某部电视剧结束,想用莫文蔚演唱的《广岛之恋》,那么其他人演唱的版本就干预不到,电视制作公司只要支付莫文蔚费用就可以了。

不以盈利为目的翻唱其实说不清。你在网络上唱了,也没人纠结你什么。。但好像要是有推广方面的嫌疑,大概就要向中国版权协会支付网络使用的费用,并且还要经由著作权人的同意。
中国。。。。其实挺难实施这条的吧。。

(上面可都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打的。。要是说的不清楚,楼主只能打电话到版权协会了)010-65232656

歌曲改编版权问题
答: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再经过歌曲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歌曲进行改编翻译的话,这个时候是不会对他人构成侵权的,如果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话,就属于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歌曲版权问题
答:1、首先,版权就是著作权,一首歌包括很多方面的著作权,如:词作者的著作权、曲作者的著作权、演唱者的著作权等,所以一首制作完成的歌曲当然有著作权;2、电台、电视台播放歌曲时,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他们无需经作者的同意就可以使用,但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3、你所购买的唱片的费用就包含支付给...

《传奇》这首歌经王菲演唱后火了起来,但是版权却出了问题,发生了什么...
答:所以他没有想到,因为这件事儿,竟然给王菲惹来了官司,被索赔300万。不过,因为王菲每唱一次就要赔225元,总的次数算下来,她一共要赔2250元。哎,这点钱请律师都不够。当初买版权的人也是够折腾的,至于吗?不过,这也能够说明,再把一些歌曲用于商业途径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侵...

音乐版权侵权怎么认定
答:侵犯音乐版权的损害赔偿标准:1、音乐版权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因为音乐版权就是著作权,故音乐版权的侵权损害赔偿标准就按照著作权侵权的损害赔偿标准予以确定。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我主要从以下三个层次阐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问题:第一、如果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能够确定的,就按照著作权人的...

歌曲版权的一系列问题
答:当歌手录制结束这首歌曲,这首歌曲的此演唱版权就归唱片公司和歌手所有。这种情况也会发生,例如某部电视剧结束,想用莫文蔚演唱的《广岛之恋》,那么其他人演唱的版本就干预不到,电视制作公司只要支付莫文蔚费用就可以了。不以盈利为目的翻唱其实说不清。你在网络上唱了,也没人纠结你什么。。但好像要...

关于音乐版权问题?
答:改编歌曲需要获得原作者的改编权,著作权的各项权力如下图 库音制作,转载需标明出处 否则则算侵权行为。如果过的版权,还需要注意发行版权的问题,在与原作者合同上都要标明。

请问关于歌曲版权上的问题
答:5.如果你以盈利为目的的话,应当经音乐的著作权人同意,否则构成侵权 6.保留文字是完全可以的,不算抄袭,这是行使自己著作权 7.最后一个问题没看太明白,你是想问你的行为是否侵权还是你是否有著作权,而且提的问题已经不仅仅要依据我国国内法了。因为牵涉到我国与外国签订的保护知识产权公约的规定 ...

关于MJ歌曲版权的问题?
答:1,发行的时间长短是由SONY和制片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外界一般不容易知晓。在授权的期限届满后,发行权利终止,而不是权利返还。发行权终止后,母带是否归还也由双方约定,一般无需返还。2,发行权终止后,SONY则不能再继续发行合同项下的歌曲唱片了。3,MJ的音乐作品版权是属于制片人的,他不拥有版权,...

关于歌曲版权的问题?
答:根据现行《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翻唱他人的歌曲是合法的:(1)合理使用(详见《著作权法》第22条),具体到翻唱歌曲的规定是:(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2)符合《著作权法》第39条规定的录音制作者法定许可要件,但需要支付报酬;(3)取得著作权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