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2017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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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州的实际制定。第二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在朝鲜语文工作中,坚持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条款和民族语文政策,提高朝鲜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自治州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第三条 朝鲜语文是朝鲜族人民行使自治权利的主要语言文字工具。自治州自治机关加强对朝鲜语文工作的领导,保障朝鲜族公民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第四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以朝鲜语言文字为主,通用朝、汉两种语言文字。第五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干部互助学习语言文字。朝鲜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汉族和其它少数民族干部也要学习朝鲜语言文字。第六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在朝鲜语文工作中,充分尊重朝鲜语文的发展规律,促进朝鲜语文的健康发展。第二章 朝鲜语文工作管理机构第七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设立朝鲜语文工作委员会,其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检查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语言文字的条款和本条例的实施;
2、根据有关法律条款、政策和本条例,制定朝鲜语文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规划;
3、检查督促朝鲜语文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4、组织和管理朝鲜语文的规范化及其推广工作;
5、管理朝鲜语文的研究工作,组织学术交流;
6、组织朝鲜语文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
7、协调朝鲜语文工作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第八条 各县(市)设朝鲜语文工作机构,统一管理本县(市)朝鲜语文工作。第三章 朝鲜语文的学习和使用第九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在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里加强朝鲜语文的学习和使用工作。第十条 自治州地方国家机关下发的文件、布告等公文,用朝、汉两种文字同时并发;自治州地方国家机关下发的宣传学习等材料,可同时或者分别使用朝、汉两种文字。第十一条 自治州地方国家机关和州内的企事业单位的公章、牌匾、奖状、证件、标语、公告、广告等均用朝、汉两种文字。第十二条 州内生产并在州内流通的商品名称、说明书,州内服务行业的经营项目、品名、价格表等均用朝、汉两种文字书写。第十三条 自治州地方国家机关和州内的企事业单位召开的会议,应当同时或者分别使用朝、汉两种语言文字。
朝鲜族干部以本民族群众为主要对象讲话时应使用朝鲜语并安排汉语翻译。
汉族干部以朝鲜族群众为主要对象讲话时,应设朝鲜语翻译。第十四条 自治州内朝鲜族公民,可用朝鲜文填写各种申请书、志愿书、登记表以及撰写其他各类文书。第十五条 自治州地方国家机关和州内的企事业单位在招工、招干、招生、技术考核、晋级、职称评定时,应使用朝、汉两种语言文字,应考者根据本人意愿任选其中的一种语言文字。第十六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用朝、汉两种语言文字审理和检察案件,保障朝鲜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的布告、公告、必须使用朝、汉两种文字;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发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朝、汉两种文字或者其中一种。第十七条 自治州地方国家机关和州内的企事业单位,在受理和接待朝鲜族公民来信来访时,应使用来信来访者所使用的语言文字。第十八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重视对朝鲜族幼儿进行本民族语文的训练工作。自治州内朝鲜族中、小学教学用语应当用本民族语言,语文教学应以朝鲜语文教学为主,也要加强汉语文教学,使学生掌握朝、汉两种语言文字。第十九条 以培养朝鲜族师资为宗旨的州内各类师范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要使用朝鲜文教材,用朝鲜语授课。
以培养服务行业职工为宗旨的州内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应开设朝鲜语文课。第二十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保障居住分散的边远山区朝鲜族学生进入用朝鲜语授课的民族中、小学或民族班学习。

第一条 为推动朝鲜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朝鲜语言文字是朝鲜族公民行使自治权利的主要语言文字工具。自治州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通用朝、汉两种语言文字,以朝鲜语言文字为主。第三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在朝鲜语言文字工作中,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朝鲜族公民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促进朝鲜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第四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设立朝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语言文字方面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本条例的实施情况;
  (二)制定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规划和具体措施;
  (三)检查督促朝鲜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四)组织和管理朝鲜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及推广工作;
  (五)协调朝鲜语言文字的研究工作,组织学术交流,培训朝鲜语言文字专业人员;
  (六)协调朝鲜语言文字工作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第五条 各县(市)设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统一管理本县(市)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第六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重视朝鲜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朝鲜语规范委员会,按照朝鲜语规范化原则,制定朝鲜语规范化方案。第七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加强对朝鲜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建设。自治州内高等院校、研究部门和朝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培养朝鲜语言文字工作者。第八条 自治州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布告等文字材料,应当同时或者分别使用朝、汉两种语言文字。第九条 自治州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的公章、牌匾、奖状、证件、标语、公告、广告、标志、路标等均并用朝、汉两种文字。书写标准按自治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自治州内朝鲜族公民,可用朝鲜文字填写各种申请书、志愿书、登记表以及撰写其它各类文书。
  自治州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用工、录用国家公务员或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招生、技术考核、晋级、职称评定时,除国家和省规定的之外,通用朝、汉两种语言文字,应考者根据本人意愿任选其中的一种语言文字。第十一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朝、汉两种语言文字审理和检察案件,保障朝鲜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汉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朝、汉两种文字或者其中一种。第十二条 自治州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受理和接待朝鲜族公民来信来访时,应使用来信来访者所使用的语言文字。第十三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重视对朝鲜族幼儿进行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训练工作。
  自治州内朝鲜族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朝鲜语言文字的教学研究。第十四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保障居住分散的边远山区朝鲜族学生进入用朝鲜语授课的民族中、小学校或民族班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第十五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应当加强朝鲜文图书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逐步增加朝鲜文图书、报刊的种类,保障朝鲜文教材、教学参考资料、课外读物以及科技图书、科普类读物的编译和出版。第十六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重视以朝鲜语为主的广播、电视节目,加强对影视片的朝鲜语译制工作。第十七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提倡和鼓励创作和演出朝鲜语言文字的文学作品和文艺节目。第十八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加强对朝鲜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自治州人民政府设翻译机构,指导全州朝鲜语言文字翻译工作。
  县(市)地方国家机关要设翻译机构,配备专职翻译人员;朝鲜族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和朝鲜族聚居或杂居的乡(镇),可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翻译人员。第十九条 自治州翻译机构翻译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的公文、会议材料和有关资料,承担同级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翻译工作。第二十条 自治州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章、牌匾等的文字翻译,由州、县(市)翻译机构负责核准。第二十一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加强对朝鲜语言文字工作者的管理,有计划地进行业务考核、晋级、职称评定等工作。

第一条 为了推动朝鲜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朝鲜语言文字是朝鲜族公民行使自治权利的主要语言文字工具。
  自治州自治机关在履行职务时,通用朝鲜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两种语言文字。第四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在朝鲜语言文字工作中,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朝鲜族公民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促进朝鲜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第五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朝鲜语言文字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自治州人民政府设立朝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语言文字方面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本条例的实施情况;
  (二)制定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规划和具体措施;
  (三)监督、检查朝鲜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四)组织和管理朝鲜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及推广工作;
  (五)开展朝鲜语言文字的研究、学术交流及朝鲜语言文字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协调朝鲜语言文字工作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第六条 县(市)人民政府设立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本县(市)朝鲜语言文字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负责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第七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第八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重视朝鲜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朝鲜语规范委员会,按照朝鲜语规范化原则,制定保持中国朝鲜语特色,便于国际间交流的朝鲜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方案。第九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重视朝鲜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朝鲜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研究和应用软件的研发,建立多用途的朝鲜语言文字资源数据库,实现朝鲜语言文字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第十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重视朝鲜语言文字科研工作,组织和支持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专家、学者对朝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和应用问题进行研究,推进朝鲜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第十一条 自治州自治机关加强朝鲜语言文字人才队伍的建设,发挥自治州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朝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专业优势,通过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朝鲜语言文字人才队伍的建设。第十二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召开会议和制发公文、会议材料等有关资料以及口语表述时,应当同时或者分别使用朝鲜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第十三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的公章、公告、奖状、证件、牌匾、标语、广告、标志、路标等应当并用朝鲜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州、县(市)翻译机构负责核准。朝鲜文应当使用经中国朝鲜语规范委员会审定并公布的规范化、标准化用语。书写标准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朝鲜族公民,可用朝鲜文字填写各种申请书、志愿书、登记表以及撰写其它各类文书。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用工、录用国家公务员或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招生、技术考核、晋级、职称评定时,除国家和省规定的之外,通用朝鲜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考者根据本人意愿任选其中的一种语言文字进行笔试和面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熟练掌握朝鲜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双语”人才。第十五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务时,应当通用朝鲜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合理配备通晓朝鲜语言文字的人员,保障朝鲜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翻译。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朝鲜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者其中一种。

延边说韩语还是普通话?
答:1. 延边地区的方言包括东北官话和朝鲜语(韩语)。2. 延边通常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这是吉林省下辖的一个自治州。3. 该州位于吉林省东部,地理坐标大约在北纬41度59分47秒至44度30分42秒,东经127度27分43秒至131度18分33秒之间。4. 延边州地处中、朝、俄三国交界处,且临近日本海。5. 该州...

吉林延边朝鲜族人说的朝鲜语和韩语差别大么?
答:差别不是很大,都能听懂。因为,语法构成,基本词汇是一样的。但是因为地域差异,文化差异,发音及语调上存在不同(这就是相当于方言与普通话的差异)。另外韩国自与朝鲜独立后发展迅速,大量的吸纳外来文化,语言。以致部分词汇的用法释义存在一定的差异。我是这么理解的,,,...

吉林延边朝鲜族人为什么会韩语?
答:因为朝鲜族是由相邻的朝鲜半岛陆续迁入、定居东北地区而逐渐形成的我国跨境民族之一。因此,在语言习惯上,延边朝鲜族会韩语。从19世纪中叶开始,有更多的朝鲜人接连不断地从朝鲜半岛迁入,这是中国朝鲜族的主要来源。由于当时朝鲜封建统治阶级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特别是1869年前后朝鲜北部遭受了连续几年的自然...

延边说韩语还是普通话?
答:延边的方言是东北官话、朝鲜语(韩语)。延边:延边一般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省辖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在北纬41度59分47秒至44度30分42秒,东经127度27分43秒至131度18分33秒之间。地处中、朝、俄三国交界,面临日本海。东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南隔图们江与朝鲜咸镜北道、两江道相望;...

为什么延边那边有朝鲜族的,而且还会说韩语?
答:延边的朝鲜族说的朝鲜语,与北朝鲜语发音语音类似,延边的朝鲜语类似于北朝鲜的味道,吉林市地区的朝鲜语类似于韩国全罗道的方言。朝鲜族又称韩民族、朝族、高丽族等,是东亚主要民族之一,民族语言为朝鲜语/韩语。朝鲜族主要分布在朝鲜半岛。韩语是一种为朝鲜民族所使用的语言。主要通行于朝鲜韩国两个...

延吉人是不是都说韩语?
答:不是的。延吉市位于吉林省东部,说的是汉语、东北方言、朝鲜语(韩语)。延吉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首府,延吉市下辖6个街道、4个镇。街道:河南街道(하남가도)、建工街道(건공가도)、新兴街道(신흥가...

吉林延边说韩语吗?听不懂普通话吗?
答:吉林延边会说朝鲜语,与韩语相通的,他们也听得懂普通话。以下是韩语的相关介绍:韩语属于黏着语,历史上曾用汉字标记,并且将汉语融入其词汇,汉字曾在韩国长期占据主流文字的地位。1446年10月,朝鲜王朝第四代君主世宗大王颁布《训民正音》,标志着韩文的诞生,自此结束了韩国没有自己文字、借用中国汉字进行...

延边自治州主要讲什么语言?
答:主要讲朝鲜语〔“朝鲜语”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母语〕

延吉市是朝鲜语区吗
答:不是的。延吉市位于吉林省东部,说的是汉语、东北方言、朝鲜语(韩语)。延吉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首府,延吉市下辖6个街道、4个镇。街道:河南街道(하남가도)、建工街道(건공가도)、新兴街道(신흥가...

吉林省 延吉市为什么说韩语?
答:延吉市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首府,所以延吉市大部分都是朝族人,朝族人一般都说朝语(我们都这么叫)的,不过他们也会说普通话。朝族人上学一半都上朝族学校学习朝语文,汉语文,考试一般都选择考朝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