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有关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的编写意见

作者&投稿:谢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07]6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3908—2002) 国家标准和各矿类 ( 种) 地质勘查规范行业标准 ( 以下统称新标准规范) 发布实施以来,对指导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新旧标准混用、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新标准规范等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统一的基础数据,方便社会各界正确使用地质勘查成果和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现就实施新标准规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7 年5 月1 日起,编写、提交、填报各类资源评价报告、地质勘查报告、矿山生产勘探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动态检测报告、闭坑 ( 停采) 地质报告、可行性评价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矿产资源登记统计书 ( 表) 等,须符合新标准规范及本通知。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业权评估,须依据新标准规范及本通知。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矿业权审批管理、资源储量管理、资源规划与评价及矿山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等,须符合新标准规范及本通知。
二、矿产资源勘查执行单矿类 ( 种) 规范。尚无对应单矿种规范的矿产地质勘查,可根据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并参考产出特征、加工选冶性能相近的矿种规范要求,编写勘查工作设计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凡无法类比或单矿类( 种) 规范没有具体规定的,遵循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的原则规定。
三、探矿权人应在新标准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矿产勘查工作程度和要求,并在勘查合同或委托书中加以明确。
在矿床 ( 井田) 勘探工作进行前,应根据已有地质勘查成果,由矿山设计部门提出先期开采地段 ( 或首采区、第一水平) 范围,先期开采地段要有保障一定服务年限的资源量,主要由探明的、控制的资源量组成。
四、申请设立采矿权 ( 含划定矿区范围) ,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 非煤矿山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 ( 《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中第三类矿产除外) 。已设采矿权的生产矿山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在其深部和外围区域扩大开采的,扩大区范围内资源勘查程度原则上应达到详查。
五、如详查、勘探工作是依据 ( 预) 可行性研究开展的,可不进行单独的矿床经济技术评价。
预可行性研究应在评审通过的详查报告或勘探报告基础上进行;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评审通过的勘探报告基础上进行。( 预) 可行性研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完成。
小型及以下规模的矿床、砂石粘土等普通建筑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已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的,可以不做可行性研究。
六、矿山停采、闭坑,应由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闭坑 ( 停采) 地质报告,对矿井地质及资源利用情况进行总结,履行闭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程序,进行资源储量注销或残留资源储量登记。对残留矿产资源进行再开发利用的,应根据已评审备案的闭坑 ( 停采) 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评价或者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确定资源/储量类别,经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重新进行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采矿权申请。
七、凡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因已有的建筑 ( 设) 因素 ( 如铁路、村庄) 、自然生态因素 ( 如水源地、公园保护区) 、法律社会因素 ( 如禁止开发地段) 等事实压覆的矿产资源,不必履行压覆审批手续,但应在资源储量报告中分割出压覆的矿产资源范围,估算内蕴经济资源量或预测资源量,经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作为划定矿区范围 ( 申请采矿许可证) 、矿业权变更、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依据。
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前已压覆的矿产资源,申请人应在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时将压覆无法开采的部分扣除。
八、大中型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应根据评审意见书的结论、满足矿山建设设计要求的勘探或详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论证的矿床工业指标等进行,应有独立一节描述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情况,划分资源储量类型,计算采区回采率、矿井回采率等资源利用指标。
申请采矿权登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应通过登记管理机关或其组织的专家审查。
九、各类资源储量报告均应在报告的正文开头加附不超过 400 字的文字摘要,主要内容应包括勘查区 ( 矿区) 地理区位、面积、勘查单位、工作时间、主要工作量、勘查 ( 核实) 投入、地质矿产特征、基本认识及主要成果、主要结论、主要建议等。
十、有关确定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具体技术处理,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发布的指导意见执行。煤炭资源勘查开发遵循 《关于印发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7]40 号) 。
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新标准规范的培训和实施,重点抓好矿山企业实施新标准规范工作。对执行新标准规范过程中所遇各种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国土资源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我 感觉 3类 是指 简单 中等 复杂
9型是指 水 工 环 分项 3类的组合
例如 水中等 工中等 环境中等。。。。。

刘国仁

作者简介:刘国仁,原财政部国企资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矿产储量评估师。

2007年2月6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以下简称《规定》),对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规定中的具体要求,现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的编写提出一些个人意见,供编写核实报告的撰稿人员参考。

1 编写核实报告的目的意义

《规定》对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作出此规定,是由于国家作为矿产资源的所有者,必须掌握国家财富拥有的实际状况,特别是随着改革发展必须对矿产资源的保证程度作出合理判断,进而为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发展战略以及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依据,从而亦使国家的矿产资源管理的行政职能和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此,矿业权人有义务和有责任在财产权范围内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因产权变动而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向所有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编写好每一份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1.1 编写核实报告是国家管理的客观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为了管理矿产资源,掌握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变动情况,每五年需要编制一轮全国矿产储量表,延续最后一轮是1999年。最新一轮只见到黑龙江省的《2005年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表》。在原有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下,原地质矿产部地质资料局(馆)负责编制全国的每一轮的全国矿产储量表,各省、区、市地质矿产局资料处负责编制本省、区、市的每一轮矿产储量平衡表,并呈报全国地质资料馆。地矿系统和矿业工业部门(冶金、有色、煤炭、化工、建材非金属、放射性矿产等)的矿产地质勘查单位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有责任、有义务向所在省、区、市的地质资料处汇交每年的勘查成果,报送每一勘查项目的勘查地质报告;各工业部门的矿山每年必须提交矿山生产中所消耗、增加的矿产资源储量以及储量升级变动情况报告,为编制每一轮矿产储量平衡表提供依据。全国和各省、区、市所编制的储量平衡表就视为矿产资源管理者的法定职责,所发布的矿产储量数值具有相应的法定效率。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2003年已由国土资源部发布了第23号部长令,公布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或者工程建设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查明、占用、残留、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类型、数量、质量特征、产地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的活动。”矿产资源统计“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储量变化以及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统计的活动。”据此作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依据。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之前,都必须编写矿产资源储量地质勘查报告或核实报告,并经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的实施,标志着矿产资源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经登记的矿产资源储量具有法定权益和效力,未经变更登记等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擅自更改。”

1.2 编写核实报告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矿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传统的资源管理体制,对国有资源利用和保护缺乏有效的综合管理,否认资源的经济价值,没有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对自然资源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偿占用的基础上,国家所有权得不到维护,所有者权益在经济上得不到实现,严重地削弱了资源基础,破坏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所以,在20世纪末经历了近20次的矿业秩序整顿,虽然取得成效,但仍未实现根本好转,国务院于2005年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令),并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同时,开展了以煤炭等重要矿种为重点的整合工作,2006年9月30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紧接着2006年12月31日又发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和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发出了对除煤炭资源以外的其他16种主要矿种的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信号,《通知》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结合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按照矿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山开发新格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矿山开发合理布局,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深信,国家通过对矿产资源开发的全面整顿和规范,有利于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局面,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

贯彻国务院三个重要通知、批复的精神,最突出的方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产权为纽带,以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为基础,为依法保护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们的权益为着眼点,这就需要对矿业权人所占用的资源储量进行重新估算,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国函[2006]102号“批复”中指出:“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前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的煤炭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均应进行清理,并在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剩余资源储量评估作价后,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另有,“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前经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已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部分或全部转增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应当向国家补缴价款,也可以将已转增的国家资本金划归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持有”。这些规定表明,凡是在整顿、整合过程中,国家所有者权益必须在经济上实现,矿业权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个体企业都应对剩余资源储量评估作价,向国家缴纳矿业权价款。由此,必须对矿业权所占用的矿产地、资源储量重新核实,重新估算资源储量,编制核实报告,经有资质的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审查后,向国家登记机关备案。

1.3 编写核实报告是矿业权市场发育的内在要求

自1996年3月修订后的《矿产资源法》及一系列配套办法、规章等发布实施,终结了我国矿产资源无偿使用的历史,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的推动下以及国民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增长的形势下,矿业开发已由单一的国有企业发展到多种所有制参与的经济活动,矿业权市场已由培育阶段走向迅猛发展的阶段,矿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征表现得非常充分,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对矿业投资十分踊跃,国外跨国公司紧紧盯住国内的金矿、有色金属矿产,从投资风险勘探、收购矿权(包括在资本市场)、合资开发等;国内许多其他行业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以富有的资金实力也转向矿业投资;社会资本也纷纷将剩余资金投资矿业,如温州炒房族近两年仅在山西投入煤炭开采资金就接近一百亿元,个体经营者也看好当前矿产品价格一路飙升,有利可图,也不惧怕风险,投资一些矿产资源的开发;在国家实施矿产开发整合政策的形势下,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特别是许多已上市的矿业股份公司,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大举展开对矿业企业的购并、收购、联合等经济活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实现矿山开发合理布局,优化矿山企业结构。所有这些矿业经济活动,都必须涉及原来占有矿产资源地的矿业权人的产权变动,转让、受让的交易活动将十分频繁,交易双方的利益格局重新调整,其最基础性的工作就是要对矿业权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变化重新估算,核实资源储量,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1.4 编写核实报告是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的必然要求

2004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发布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4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是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或者工程建设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矿产资源登记统计。”无论是登记或统计活动,都需要对矿产资源储量变化及开发利用情况,根据不同矿产勘查阶段,编制相应阶段的矿产勘查地质报告,按有关程序呈送有关机构评审(审查)。一旦出现资源储量变化(在产权发生变动时)就必须按照本《办法》提交相应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过评审(审查)作为登记统计的依据。

2 编写核实报告中“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需要注意的有关问题

固体矿产中,无论是煤炭矿产资源或者非煤矿产资源,因各种原因或因素(在《规定》中已列举),只要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就需要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资源储量,核实其资源储量,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根据矿区资源储量变化的实际情况,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都需进行具体分析研究,现就目前核实报告中出现的情况提出几点个人意见,供有关人员编写核实报告时参考。

2.1 重视可行性研究的时效性

国内的任何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使用财务价格,即以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对于价格变动因素,在进行项目盈利能力分析和清偿能力分析时,原则上需作不同处理。进行财务盈利能力分析时,计算期内各年采用的预测价格,是在基年(或建设期初)物价总水平的基础上预测的,只考虑相对价格的变化,不考虑物价总水平的上涨因素;在进行清偿能力分析时,计算期内各年采用的预测价格,除考虑相对价格的变化外,还要考虑物价总水平的上涨因素,但一般也只考虑到建设期末。实际上,任何一个建设项目,在它的寿命期内,都有可能发生多种因素的变化,对矿床工业开发的预期经济效益,不仅受矿山经济寿命的制约,同时评价结论也将因矿床工业开发的技术工艺、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需均衡关系、矿产品市场价格导致国家宏观调控、利率、汇率等因素的变化,都将影响可行性研究或矿床工业开发经济意义研究的结论,特别是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评价结论,与设计研究单位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期乃至投产初期,上述因素都将发生很大变化,所以原评价结论必然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评价工作绝非一劳永逸,必须每隔一定时期进行重估,而非“曾做过可行性研究或经开采后经济意义不改变的矿区,就可不进行新的矿床开发的经济意义的研究”了。

2.2 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分析研究对评价结论的影响程度

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除通过一只“看不见的手”调控市场外,还必须通过汇率、利率和税率等经济手段实施宏观调控,以使市场健康发展。但是,为了防止经济过热、过快增长,还必须辅以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有效遏制经济过热势头的发展。近几年,为抑制钢铁、水泥、氧化铝、有色、建材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投资过快增长,通过行政措施更为严格地控制供地和贷款,对工业投资项目严格执行环保标准,控制新开工项目;上调针对各种高能耗产品的出口税,开征与环保相关的税项;取消利息税以缓解银行存款的流出;把基准利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发行央行票据加大资金回笼力度;允许人民币加快升值步伐等。但时至今日,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过快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超出了合理界限,出现向上攀升的危险。2007年1~5月份,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9%,其中:非金属矿采选、制品业增长52.6%,煤炭开采选冶业增长13.5%,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增长23.3%,黑色金属采选、冶炼及延压加工增长4.6%(前些年是以年同比增长100%~120%的生产能力尚待释放),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及延压加工增长40.7%。宏观经济分析研究专家表示,“如果不加以控制,2007年3、4季度可能会达到30%的增速,中国无疑将面对经济过热、过快的局面(诸建芳,2007年6月)。为此,国家拟将出台力度更大的政策调控措施。因此,在编写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时,在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中必须密切关注政策措施的出台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影响,否则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准确性、客观性将受到置疑。

目前编写核实报告时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有关精神,掌握好政策核心内容,运用到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中去,使论证的结论符合实际,符合规范要求。在此列出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名称,供查阅,对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具有指导意义。

(1)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

(3)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4)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和生产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

上述等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都将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产生影响。以煤炭资源开发为例,首先是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要求“自实施方案(国[2006]102号)发布之日前企业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的煤炭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均应进行清理,并在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剩余资源储量评审作价后,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前经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已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部分或全部转增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应当向国家补缴价款,也可以将已转增的国家资本金划归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持有。”就此一项,在核实报告中应当作出详细说明,因为这一政策措施将使企业经营中以无形(递耗)资产在一定生产经营期内逐年摊销,所发生的货币资产转移额都将在当年的生产成本中列支。

此外,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在试点省份已经征收,它将煤炭开采的资源成本、环境成本、安全成本和煤矿转产成本等“外在成本”计入煤炭企业现行成本,促进社会成本企业化。这种政策性成本的推动,将有利于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适用煤种的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动力煤,5~15元/吨,无烟煤10~20元/吨,焦煤15~20元/吨。征收额为征收标准乘以矿井核定规模调节系数再乘以原煤产量。

对其他非煤矿产的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也同样应遵循煤炭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推进改革。

2.3 区别可行性研究与核实报告中的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异同点

可行性研究(评价)是对一个拟建设项目,按照给定的项目目标去权衡项目的经济得失并给出相应结论的一项分析与评价活动,包括项目决策阶段对其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环境可行性和运行条件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的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论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对矿床技术经济评价而言,实际上就是对一特定矿床未来开发的经济效益以及环境影响等方面的预估,是在矿床开发前的必经程序,故具有预测性、不准确性、时效性。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的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是有区别的。一般而言,核实报告中的某一个矿区或是已经开发,或一个矿区的某一矿段已开采消耗一定的矿产资源储量,通过核实,从已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中扣减已消耗的资源储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剩余资源储量进行估算,并论证和评估矿床今后开发的经济意义,因此它具有可行性研究后评估的特征,主要有:

(1)检验可行性研究的可行性。矿床已开发,生产运行一段时间后,总结开发中的设备、工艺、运行等情况,并使用实际生产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和市场情况对今后开发经济意义重新分析和评估,旨在总结经验,改进生产工艺,为未来生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管理作出判断。

(2)判别标准。利用现在生产经营的实际技术经济指标对可行性研究的结论进行分别对比,评价是否达到可研预估的技术、经济指标,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措施。

(3)充分体现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实时性。可研的时间是在矿床开发前,可依据可研时总的经济运行的政策、价格、汇率、利率、税率,核实报告的开发经济意义研究往往在其后的数年乃至10年,经济形势发生很大变化,因此在研究中必须根据核实基准日国家经济运行的实际对经济意义的影响程度,恰当地、如实地将实际变化反映到研究中,充分体现出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实时性。

3 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

在“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中,除了按照矿产地质勘查规范要求进行论述外,还需要研究以下基本内容。

3.1 与可行性研究的比较分析

与可行性研究比较分析主要包括矿床开发的建设规模与实际生产能力、生产技术工艺的设计指标与实际指标、财务指标的差异等的分析评价,并说明原因,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措施等。

在实际操作中,均可引用可行性研究中①关于选冶设计的工艺技术指标,列表与实际生产所达到的工艺技术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差异的原因;②对生产技术、设备、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合理性、对选冶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作出说明;③重点放在项目财务的后评估。

3.2 项目财务的后评估

在项目财务后评估中的财务分析与分析内容与可行性研究基本相同,都要对项目的盈利性、清偿能力分析等方面进行评估,但是在经济意义研究中采用的数据不是简单的实际数据,应将项目实际数据中包含的物价指数扣除,以便与可行性研究中的各项评估指标在评估时点和计算范围上具有可比性。

(1)项目盈利能力分析。矿床开采经济意义研究中,测算财务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的目的是要将项目的实际财务结果与可行性研究进行对比分析,并且还要将项目的行业基准收益率和项目贷款利息进行分析,用以评估项目收益的好坏。在经济意义研究中的成本效益分析计算净现值和收益率要剔除物价上涨因素。

(2)项目清偿能力。经济意义研究中的项目清偿能力分析主要用于分析和评估项目实际的财务清偿能力。这需要从项目(企业)的损益和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加以考察: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按企业的实际偿还能力来计算借款偿还期,其偿还的是计算项目长期借款本金的税后利润、折旧和摊销等数据。因此,经济意义的研究中可以根据矿床开发投产后的生产运营实际数据和未来的预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

表1 财务效益对比表

(3)经济意义研究中的财务评估指标对比。经济意义研究中最重要的工作是对于可行性研究和生产实际发生的财务评估指标的对比分析,这种分析可以使用表1形式进行。

通过列表对比分析后,在经济意义研究报告中应当对矿床持续开发经营作出结论,是可行还是不可行,或者经济效益好或不好的结语。

3.3 在经济意义研究中应重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

对矿山企业在矿床开发中对环境影响,随着对环境、安全生产的要求、准入门槛越来越严格的形势下,本着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当在报告中作出说明。此项内容虽然在地质报告中关于地质灾害、地质环境中已经详细论述,但一般应着重说明污染的控制、资源利用与保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特别要说明项目是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评价等,是否有有关部门下发的证书。对一份好的报告这应是完善、改进的地方。因为上述问题得不到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将一票否决,停产整顿或勒令下马关闭,矿床开发的经济意义等于零。

3.4 概略研究的主要内容

在本节中论述“关于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是针对可行性研究的后评估,要完成这种后评估工作实质是可研的延伸或拓展,一般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资质的技术经济专家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完成。从目前审查的大量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情况来看,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篇章基本由核实报告编写单位的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完成,因此不可能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3版,2007)的要求来编写,因此只能进行简单、直观、非财务的概略研究,这样往往达不到《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对该章编写的要求,只能定性的,非专业性地描述,没有诸多财务数据来论证研究的结论的准确性或可行性,为此,提出编写概略研究的基本要求。

(1)在达到地质技术基本要求和资源储量估算基本可靠的基础上,概述矿种在国民经济中的需求程度、建设开发方案及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采选工艺各主要生产技术经济指标),并对比分析评价;

(2)沿引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财务评价指标表及其基本结论,对其时效性作出评价;

(3)在矿山企业财务人员的协助下,提供近三年来经会计或审计事务所验资审计后并确认的损益及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计算并填入前述期《财务效益指标表》(表1),再通过分析对比,说明偏离原因及改进建议。

3.5 对企业生产经营绩效进行评价,以确定企业可持续经营及其发展潜力

所谓企业绩效评价,是指采用一定的指标体系,对照目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通过定量对比分析,对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经营效果作出客观、公正和准确的评判。其定量分析的基础就是三张财务报表,在我们的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中,计算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主营业务利润率、资产负债率、速动比、流动比等9项指标,并对照国资委发布的上一年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权衡企业的经营绩效,论证企业可持续经营及其发展潜力,确定矿床继续开发的经济意义。

根据损益及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基础数据,计算表中所列的9个绩效指标,并填列《企业生产经营绩效指标表》(表2),并对表中数据分析,作出持续经营及其发展潜力的说明。

表2 企业生产经营绩效指标表

①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一般说来,流动资产在一年内能够变现,流动负债在一年内就需偿还。流动比率的理想值是2,它是一个常规检查值。如果一个企业的流动比率高于2,该企业短期偿还能力比较强;如果流动比例低于2,则该企业短期偿还能力就比较弱。

(1)定性说明:①提取矿山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保证金;②征收煤炭(或其他矿种)可持续发展保证金;③建立煤炭转产发展基金;④矿产资源价款缴纳和;⑤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等政策性成本增长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影响,促进可行性评价成本真实化,外部成本内部化和社会成本真实化。

(2)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结论意见,或可行或不可行,或经济效益好或不好等。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有关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研究的编写意见_百 ...
答:有责任、有义务向所在省、区、市的地质资料处汇交每年的勘查成果,报送每一勘查项目的勘查地质报告;各工业部门的矿山每年必须提交矿山生产中所消耗、增加的矿产资源储量以及储量升级变动情况报告,为编制每一轮矿产储量平衡表提供依据。

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
答: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国土资源部 2007年2月6日 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怎么办理矿产面积变更手续?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答:(2)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由发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同时办理;(3)采矿权人因变更矿区范围等调整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由原发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办理;(4)采矿权人停办或者关闭矿山残留或者剩余的矿产资源储量,由原发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需矿主提供哪些资料
答:1、矿界范围内的钻孔资料;2、历年的开采运用情况;3、采矿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果有信箱,可以发一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范给你!

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
答:九、各类资源储量报告均应在报告的正文开头加附不超过 400 字的文字摘要,主要内容应包括勘查区 ( 矿区) 地理区位、面积、勘查单位、工作时间、主要工作量、勘查 ( 核实) 投入、地质矿产特征、基本认识及主要成果、主要结论、主要建议等。十、有关确定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具体技术处理,参照中国矿业权...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中有关规定的解读
答:核实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首先必须明确是在采矿许可范围内,即在采矿权登记的三度空间坐标范围内的可采煤层可采边界内。需要指出的是相当一部分报告编制者,在资源储量估算中忽视了开采许可水平标高。 1.2 露天煤矿勘查范围 新规范对露天煤矿工作程度做了规定,但对露天煤矿勘查条件未作说明,近年来随着矿产勘查、开发市场化...

关于《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分类》实施要点的解读
答:(以下统称新标准规范)发布实施至今已多年,已对指导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通过审查估算的资源储量,编制及评审勘查报告、核实报告实践,发现对《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以下简称新分类标准)的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还存在有模糊认识,有新旧标准套用、混用,尚未准确按新分类标准原则确定的...

矿产储量评审备案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答:2.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主要内容 (1)核实报告的勘查程度应达到核实目的的要求,否则应补充勘查工程; (2)以向国家缴纳价款为目的的资源储量核实,按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资源储量; (3)开采矿区,要求实测开采范围、厚度、品位进行消耗资源储量估算; (4)以实际勘查开发情况为依据,确定可行性评价程度和地质...

正确理解和执行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新规范
答:简而言之,应执行各矿种新规范中规定的工业指标。2007年2月6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文件规定:“选取不同于规范推荐的工业指标或改变工业指标应提供由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编写的工业指标推荐书或论证报告。涉及向国家缴纳价款的资源储量核实,按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资源...

与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有关的基本概念
答:报告编写执行2007年2月6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 6.4 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地质报告 主要是为适应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资源储量动态监测以及矿权管理的需要,针对小矿、民采矿以及砂石粘土矿等需要专门编制的报告。报告编制目前尚无统一要求,1996年原地矿部资源局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