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休息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作者&投稿:伍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劳动合同法》休息时间的规定是: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1)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按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有些单位实行工作日为周一到周六,周日休息;每天早9晚5、中午休息1.5小时的制度是不需要劳动部审批。
      3)《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即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在国家立法部门没有作出立法解释前,应按此精神执行。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如果单位安排加班超过36小时,将面对“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而对劳动者继续享有1.5倍工资。
      《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每天8小时工作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8小时全是夜班也是允许的,但如果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所以,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实行三班轮换的工作时间制是法律允许的。
      夜班一般指在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上班,由于夜班工作改变了劳动者正常的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状况,容易产生疲劳,工作比较辛苦,属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国目前实行的夜班缩短工时制包括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夜班工作的时间应比日班少一两个小时,并发给夜班津贴。劳动者是有权要求厂方按照国家规定缩短工作时间,并发放相应的津贴。如果夜班工作后却没得到应有酬劳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起诉的,此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中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
答: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国家劳动合同有规定周一至周五请假用周六周日补的吗
答:国家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周一至周五请假用周六周日补。法律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而且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那么如果一周内休息两天,并不需要区分休息的是哪两天。所以单位进行正常时间调整是可行的。但是单位需要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请假时间补上来之后不得减少员工工资待遇即可。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

劳动合同法中员工休息日104天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员工休息日104天。一年有365天,即52周,每周休息两天,周六、周日,所以休息时间是:52*2=104天。但是国家有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每年是28天,所以员工每年的休息日是104+28=132天,如果有年休假,还要加上年休假天数。

劳动法是不是有规定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有上述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应当主动向企业行使权利。劳动者要依法维护自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什么法律规定?
答: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

劳动法工时如何规定的
答: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衍生问题:...

劳动法对倒班的休息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根据第四十四条前两款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至于一个月只允许休4天,...

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 ...
答: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

劳动法双休制的有关规定
答:劳动合同是保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只要双方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得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当然双方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会享受合同中的权利。并且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了的可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休息时间的规定是: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休息日安排...

劳动法关于上班时间下班时间以及休息时间
答:⑴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⑵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即周六和周日,实行六天工作制的指周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