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查居住用地购地资金,类地方金融机构在监管之列

作者&投稿:臾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围堵经营贷流入房地产 各地监管溯源严查开罚单~

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问题,监管部门持续保持严查态势。8月6日,记者获悉,广东银保监局日前一连开出12张罚单,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4家银行下属12家分支机构及10名责任人被罚,罚款金额合计1090万元,案由均为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其中,工商银行广州天平架支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广州环城支行等分支机构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市场,被处罚达500多万元。兴业银行广州花城支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也因个人经营性贷款或消费贷款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市场而“吃罚单”。
从全国来看,近期,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纷纷开出多张针对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罚单。
7月27日,上海银保监局“一口气”公开17张罚单,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农商行等银行在沪分支机构因涉及流动资金、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被监管处罚。
从公布的行政处罚案由看,该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近几年的信贷资金流向进行了溯源,从而发现多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
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因为2017年4月至6月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以及2019年6月该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等事项“吃罚单”。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因2013年3月发放房地产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事项被处罚。
今年5月下旬,深圳银保监局也一连开出十几张罚单,多家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的深圳分支机构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审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等问题收到罚单,罚款金额达上千万元。
今年6月8日,北京银保监局公布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专项核查结果,发现4家银行约有3000万元的信贷资金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该局发布的6张罚单显示,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及邮储银行在北京的分支机构因涉及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问题被罚,处罚金额达530万元。
整体看,自年初以来,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针对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为了封堵经营贷流入房地产领域,3月26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同时,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合开展了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在严监管下,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7月末,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显示,房地产贷款增速和集中度双降。今年以来,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6月末,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长9.8%,增速创8年来新低。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由2019年的高点29.2%降至6月末的28.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严查后,或已进入实质处罚阶段。近日,网上流传上海一违反贷款用途的个人贷款被提前收回。除了上海之外,在政策监管的压力下,在北京、广州等地,一旦查出消费贷、经营贷用于购房的情况,根据借款合同,也有被抽贷的可能。
从去年年底至今,房贷政策一再收紧,先是央行对各个银行的房贷设置了“两道红线”,而后,以一线城市为主的热点城市频频推出住房信贷管理措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将加强违规资金流入楼市的监管力度,而“抽贷”举措也将对投机者造成震慑作用。
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接连被罚
近日,一份网传归属地为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显示,因贷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条关于“贷款用途”的相关约定,银行宣布这笔近300万元贷款提前到期,并通知贷款人须在3月31日前全额归还贷款本息。
一般来说,当贷款人违规使用贷款资金时,根据合同约定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即“抽贷”)。在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看来,上述告知函主要是涉及经营贷挪用至购房,银行收回贷款,这也说明此前房贷检查已经进入落实阶段。
据悉,早在今年1月29日,上海为了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借款人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惩戒。
值得注意的是,据媒体报道,为了严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除了上海之外,多地银行在自查中若发现这种情况,也会按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
从惩戒力度来看,据潘浩介绍,以往的政策并没有涉及收回贷款。早在2016年,上海就发布调控政策要求首付资金为自有资金,当时的处罚方法是将违规者拉入失信名单。同年,深圳也同样发布相关要求,着力打击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而2017年-2020年,各地在房贷方面的监管政策,主要落实在打击通过流水造假骗取贷款的行为。
此前,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购房者须慎用一些非正规的贷款手段,比如消费贷、经营贷筹集首付资金,因为现在查处力度非常大,甚至未来可能面临处罚。
除了银行抽贷之外,近期,各地银保监局也不断开出“罚单”,主要是针对违规放贷或对贷款用途监管不力的银行。比如3月8日,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因为贷后管理不到位,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等情况,被罚款89万元。而对于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南湖支行违规发放个人商品房贷款行为,则被给予警告处罚。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从近期的地方动态来看,各地银监部门都在加强对经营贷贷后的资金流向检查。包括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受托支付的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额提现,是否存在借款人及直系亲属在近半年内购房的情况等。
各地严控消费贷、经营贷流入楼市
事实上,从去年年底至今,房贷政策一再收紧,先是央行对各个银行的房贷设置了“两道红线”,明确限制了房贷总额比例。而后,以一线城市为主的热点城市房贷监管政策接连推出。
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息称,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发现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问题,对银行机构从严顶格处罚。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 《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 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要求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尽职落实贷后管理。
与此同时,今年2月,广东银保监局下发通知要求,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提到强化大数据筛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形成市场震慑。
除一线城市外,二线城市也出现监管举措。3月3日,杭州市明确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
对此,李宇嘉认为,去年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主要在上海、深圳、广州,今年可能会扩展到二线城市。因此,必须从政策上堵住经营贷可能流入楼市的渠道。
李宇嘉表示,如果经营贷进入楼市的漏洞不堵住的话,按照目前的楼市形势,今年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范围和规模要比去年更大。一方面是因为经营贷投放的压力比较重,另一方面,随着楼市调控强度加大,房贷利率会上升,经营贷和房贷利率之间的剪刀差也会扩大。
据3月10日央行发布2021年2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2月人民币贷款新增1.36万亿元,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其中,2月居民部门贷款增加1421亿元,同比多增555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113亿元,同比多增3742亿元。有业内人士认为,2月楼市成交仍然保持热度,支撑居民中长期贷款继续增加。
“违规资金”流入楼市监管力度或将加大
“上海、深圳等地这一轮房价上涨和信贷违规进入房地产关系非常大。”此前,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今年以来,房地产调控的着力也是调控信贷,调控效果要看这一政策执行力度如何。
李宇嘉也认为,严打经营贷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将是今年房地产调控的主要工作,也关系到今年的楼市能不能稳定下来。目前,全国楼市的运行态势和2016年类似,也就是从深沪一线城市,蔓延到广州、北京以及热点二线城市。如果不控制经营贷的流向,将可能助推新一轮泡沫的攀升。
对于今年房地产金融环境,潘浩分析称,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到“房地产泡沫风险依旧很大”,可见今年对于房地产金融的监控将持续加强,特别是落实在“违规资金流入楼市”方面,将提到更加重要的地位。
不过,李宇嘉表示,监管经营贷流入楼市实践中也有难度。在房贷额度和占比受到管控的情况下,银行更有动力去发放房产抵押变相进入楼市的经营贷,缓冲房贷下降造成的利润损失。
李宇嘉认为,未来,更多是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检查,以及商业银行总行审计部门的贷后检查。银保监会也会协调银行与银行之间资金追踪的合作,也就是如果资金从A银行贷出来,以后流向了B银行,那么也会要求B银行配合检查。
潘浩预计,后续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将加强“违规资金”流入楼市的监管力度,“提前回收贷款”措施将对房地产投机者造成震慑作用。
“如果出现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就会有抽贷的可能性,近期各地已经对部分违规贷款做出了抽贷的举措。”李宇嘉如是称。

据广东省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消息,9月24日,该局发布《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商品住房用地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核查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针对参与竞买深圳居住用地企业和深圳辖区内金融机构,意在严格核查深圳市商品住房用地招拍挂出让土地购置资金,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

六部门还包括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针对竞买企业,《通知》要求,竞买企业的股东不得违规向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作为购地资金。

同时,竞买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作为购地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通知》显示,竞买企业需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承诺为自有资金,提供相应证明,通过银行流水等证明资料进行完整的论证,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提交《土地购置资金承诺函》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

经审查发现违反上述购地资金监管要求的企业,将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对于金融机构,深圳市要求,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不得违规为竞买企业提供各类融资资金(包括不限于开发贷款、定向增发、信托贷款等资金渠道)作为购地资金。

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 3”类地方金融机构,也不得违规为竞买企业提供资金用于购地。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应做好资金审查,防止资金违规流入商品住房用地竞拍市场,金融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对借款主体资质、贷款用途开展实质性审查,防止信贷资金违规用于竞买土地,一旦发现借款主体违规使用资金用于商品住房用地竞拍,应及时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等相关部门报告。

有房企人士表示,该规定利好财务状况好的大型房企,此前在手现金充裕,此时是比较好的出手机会。

另有房企高负债的房企人士表示,该文件不仅是要求房企要规范使用资金,同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违规发放资金,并做好资金的使用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房企的购地资金来源。



深圳:严查居住用地购地资金,类地方金融机构在监管之列
答:《通知》主要针对参与竞买深圳居住用地企业和深圳辖区内金融机构,意在严格核查深圳市商品住房用地招拍挂出让土地购置资金,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六部门还包括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

深圳严查商品住房购地资金来源,这么做为的是什么?
答:所以说为了防止更多的恒大冒出来,所以说现在深圳这边是严查通过借贷融资的手段,拿钱去购买土地,建房子的这一种行为和这些公司。二.需要为自由资金根据这一次发布的通知,我们了解到竞买的这些企业需要去说明他们购买土地的资金来源,并且呢,他们要承诺这些资金是自有资金。并且是要求他们提供相应的证明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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