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医疗期多少个月

作者&投稿:伊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什么意思~


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者工龄不同,可以分别享受1-6个月医疗期。
但并没有区分特殊疾病与普通疾病,所有的疾病都按统一的计算方法计算医疗期。

患有特殊疾病的劳动者享有24个月的医疗期。(特殊病例)

特殊疾病延长医疗期?
答: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医疗期为六个月起步,然后再跟据需要考虑是否必须延长。

在职员工得重大急病长期不能上班怎样处理
答: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在前文所确定的操作步骤后,当累计病休时间等于医疗期时则说明医疗期已经届满 具体可参考法律咨询法律快车《职工因病不能上班,享受什么待遇?》www.lawtime.cn ...

江苏省癌症医疗期的规定
答:根据江苏省规定,对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的职工,不论其工作年限长短,均给予不少于24个月的医疗期。

如何累计计算医疗期
答:第2条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第1款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二、病假和医疗期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法律上,医疗期是指...

员工患了特殊疾病,单位必须给24个月医疗期吗?
答:员工因为非工伤原因,患有疾病的原因需要进行治疗的,要根据员工参加企业工作的时间,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给予三个月医疗期限,在本单位工作期限五年以上的六个月医疗期限,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的,给予六个...

特殊疾病延长医疗期
答:特殊疾病应当经劳动部门批准。【特殊疾病】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

如何延长医疗期 怎样延长医疗期
答:2、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

新劳动法中对请病假的规定
答:2.该法条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

医疗期3个月按6个月计算是什么意思
答: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到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

劳动法规定员工患重大疾病可歇多长时间病假
答: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