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男子酒后按摩猝死,家属起诉女技师要求索赔,法院最后怎么判的?

作者&投稿:鱼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广州一大学生实习期间猝死家长索赔72万,法院最后是如何判的?~

作为时代骄子的大学生,承载着一个个家庭太多的梦想和期待,是每一个家庭的宝贝疙瘩,对家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十年寒窗苦读,终于要到开花结果的时候。如果突然一阵狂风暴雨,花朵被摧残了,家长的痛苦和失落可想而知。
广东省广州市某职业学校,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悲伤的事,学生家长和学校之间还打了2年多的官司。就在刚刚过去的4月7日,广州市中级法二审驳回了学生家长的全部诉讼,为学校伸张正义了。
2016年,小杨同学考入广州某职业学院学习,学满两年以后,为了给学校毕业后找工作打牢基础,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第三年入校即开始安排学生实习。2018年9月1日,学校安排小杨到广州市某客运公司开始实习,并签订了一份实习协议,学院还给学生投保了校(园)方责任保险。但小杨并没有到学校安排的客运公司(后经查,该公司并不存在)实习,而是自己新找了一个公司开始实习,但小杨也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给自己的老师。
2018年12月5日下午16时,小杨在实习公司下班时突发疾病倒在路边,虽说120也进行了紧急抢救,可终究没有能够挽回小杨年轻的生命。小杨意外后,小杨的父母悲痛欲绝,不能自已。他们觉得学校老师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保险公司没有尽到赔偿责任,就一纸诉状把学校和保险公司告到了白云区人民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各种损失72万元,保险公司赔偿校园责任险30万元。
白云区人民法院经过广泛深入调查发现,小杨同学已经超过18岁,具有完整刑事责任能力,学校在管理教育方面虽然存在不足之处,但是这些不足之处和小杨的死亡没有直接关系,学校没有赔偿责任;小杨同学猝死于学校之外,也不在校园责任险的承保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费用。小杨父母不服判决,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又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查取证,最后判决一审有效,维持了原判 。
但我觉得,学校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虚假的实习公司, 是小杨同学自己找一个新公司实习的直接诱因,学校具有明显的过错,应该判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和邻居因停车问题发生争执后几分钟,正值壮年的男子王某突发心脏病猝死。家属将与其吵架的邻居荀某告上法庭,索赔90余万元。
王某和荀某均为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某社区居民。2020年11月28日清晨,王某将车辆停放在该社区弄堂门口。考虑到弄堂为附近居民出行的重要通道,且也是社区消防取水点,荀某遂上前劝阻,两人发生争吵。

事后,王某将车辆挪走。当天上午8时40分左右,荀某路过王某家门口时,双方又因停车事宜发生了口角。王某被路过的邻居黄某劝回屋内。几分钟后,王某身体突发不适倒地,黄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王某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上午10时45分死亡。经鉴定,王某直接死亡原因为猝死,促进死亡原因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王某家属认为,荀某与王某争吵直接导致王某心脏病发作猝死,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王某近亲属将荀某起诉至奉贤区法院,要求荀某赔偿相关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等共计90余万元。

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王某家属主张荀某承担侵权责任,应举证证明荀某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从庭审查明的事实看,死者王某车辆停放的位置确实阻碍了弄堂的通行,荀某作为附近居民对其进行劝阻,该行为并无不当。即便双方为此发生口角,持续时间也很短,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肢体冲突,荀某的劝阻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
王某生前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诱发心脏病不幸死亡。虽然从时间上看,荀某的劝阻行为与王某的死亡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荀某也没有侵害王某生命权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因此,荀某不应对王某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奉贤法院驳回了王某家属的诉讼请求。判决后,王某家属上诉。上海一中院认为,虽然鉴于王某本身的心脏病史,不排除其与荀某之间的口头争执可能成为心脏病发作的诱因条件。但考虑到王某不足40岁,普通人难以预见与其发生口头争执可能导致其猝死的严重后果。反观王某,其明知自身有心脏病史,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保持情绪稳定,但其因自身车辆停放问题与荀某争吵,情绪失控导致病发,自身存在过错。因此,法院无法认定荀某对王某的死亡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上海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应举证证明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从庭审查明的事实看,死者王某车辆停放的位置确实阻碍了弄堂的通行,被告作为附近居民对其进行劝阻,该行为并无不当。即便双方为此发生口角,持续时间也很短,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肢体冲突,被告的劝阻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
王某生前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诱发心脏病不幸死亡。虽然从时间上看,被告的劝阻行为与王某的死亡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也没有侵害王某生命权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因此,被告不应对王某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该男子承担本次事故90%的主要责任,而女技师所属的公司,即按摩店,则承担本次事故10%的次要责任,即赔偿男子家属13万余元的人民币。

  据悉,该男子姓李,酒后同工友到按摩店按摩,途中抽搐不止而离世(后司法鉴定为心脏急性病发作)。后其家属起诉该公司,主张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该公司赔偿人民币135万元,但该公司认为己方已经做好足够的安保举措且李某疾病突发,不易判断。

  而一审法院在综合双方观点后认为,按摩公司的确存在一定过错,但李某本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饮酒,但仍去按摩,且李某所患疾病为突发性急病,因而需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因此,一审判决:按摩公司需向李某家属赔偿13万余元人民币。

  然而,李某家属不服,遂提起上诉。与一审不同,李某家属的二审主张变为:按摩公司应该承担60%的主责,而按摩公司则坚持己方无责。

  而二审法院在一审的基础上,阐述了“三个无法认定”:

  一、根据《鉴定文书》,李某死因为心脏病急性发作,而未说明按摩是导致李某发病的原因,并且其家属证据不充分,因而无法认定按摩与李某发病是否存在直接关系。

  二、李某家属提供的照片证据上注明:酒后禁止蒸汽、醉酒不宜推拿。但,李某仅是酒后按摩,两者存在差异,因而,无法认定按摩公司是否尽到安全警告义务。

三、未有证据可以证明:按摩公司在按摩前对李某进行有关酒后按摩存在风险的知识提醒。因而,无法认定按摩是否尽到安全告知义务。

  因此,二审认定李某的死亡与按摩公司之间的关系比较微弱,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通常情况下,大量喝酒后是不能按摩的,因为酒精会加速血液循环速度,进而可能会出现头疼,头晕等症状,若在此时按摩,则会血液循环速度变得更快,进而加重上述症状。

  但倘若饮酒就少,神智清醒,则可以进行适当地按摩以起到安神助眠的作用。



广东韶关男子酒后按摩猝死

广东韶关,年仅25岁的男子李某和工友余某在酒后被段某送到足浴店享受按摩服务,没想到当女技师进入房间为李某按摩了10分钟左右便发现李某出现两眼睁大的现象。

于是廖某立马将情况告诉了其他服务员,其他人也将情况告诉了余某,足浴店经理也打了120急救电话。等余某到达房间后发现,李某身体抽搐,呼吸困难,于是又联系了段某并给李某做了人工呼吸及心脏压博。

事后,经医院抢救,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而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李某是因心脏病急性发作死亡,且送检材料中检出了乙醇成分,含量为34.3mg,/100ml。

家属起诉女技师要求索赔

李某的家属认为,足浴店罔顾“酒后不能按摩”的规范,按摩的刺激是李某猝死的诱因,足浴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向足浴店索赔135万元。而足浴店则认为,酒后按摩是普遍做法,自己事后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担责。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

一审法院认为,足浴店未尽到安全告知义务,酌定足浴店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13万余元,但二审法院却认为难以认定按摩是李某死亡的直接原因,鉴于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于是驳回了李某家属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这几年来,因酒后按摩猝死的案例并不少见,但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会冒着这样的风险去享受这种舒缓身心的服务。但正如足浴店所称的那样,酒后按摩是足浴行业比较普遍的做法,法无禁止即可为。

当然,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足浴店这样的市场经营者能否为喝了酒或者年纪比较大的消费者提供按摩服务,法律当然不会去做强制性规定。而在法律未做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能不能给喝了酒的消费者或者年纪比较大的消费者提供按摩等服务,完全由经营者自己决定。但是,一旦出了像李某这样的事故,经营者有可能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了。

就比如在本起事件中,李某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果其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病的情况下,依然在酒后和工友一起去足浴店享受按摩服务,其自身是存在重大过错的。作为足浴店来说,因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是可以减轻足浴店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当然,足浴店作为提供足浴、按摩服务的市场经营主体,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对于什么样的消费者可以享受按摩服务,更应当尽到相应的提醒或者告知义务,而不是以“酒后按摩是普遍做法”这样的理由来逃避自身责任的承担。

而且,这种提醒和告知义务,足浴店作为经营者,在消费者进入店中要求提供按摩服务时就应当进行详细告知,或者在醒目位置以合理的方式将酒后按摩可能会出现的后果进行详细告知。

当然,从足浴店工作人员发现李某出现的异状,以及将李某情况告诉同行工友余某等人,拨打120急救电话等行为来看,足浴店事后所采取的措施已经符合一般经营者应当尽到的安全保障义务。

因此,法院最终认定足浴店未在事前尽到安全告知义务,故而判决由李某自身承担90%的责任,足浴店承担10%的责任。所以,本案最核心的问题在于,足浴店在提供服务之前未尽到安全告知义务,而不是在事后未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

对此,你是如何看待的呢?



法院最后驳回了这个男子家属的上诉,因为男子的死和这个女技师没有关系,因此这个女技师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需要赔偿。

据相关资料显示该女技师赔偿了这个男子135万元,因为这个男子家中有老有小生活很不容易,该男子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的突然离世给家中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法院认为家属的要求不合理,沐足店只需要承担10%的责任,需要赔偿13万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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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院最后判决:该男子承担本次事故90%的主要责任,而女技师所属的公司,即按摩店,则承担本次事故10%的次要责任,即赔偿男子家属13万余元的人民币。  据悉,该男子姓李,酒后同工友到按摩店按摩,途中抽搐不止而离世(后司法鉴定为心脏急性病发作)。后其家属起诉该公司,主张其未尽到安...

男子酒后按摩会死吗
答:广东韶关男子酒后按摩猝死广东韶关,年仅25岁的男子李某和工友余某在酒后被段某送到足浴店享受按摩服务,没想到当女技师进入房间为李某按摩了10分钟左右便发现李某出现两眼睁大的现象。于是廖某立马将情况告诉了其他服务员,其他人也将情况告诉了余某,足浴店经理也打了120急救电话。等余某到达房间后发...

酒后按摩会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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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按摩有哪些危害
答:广东韶关男子酒后按摩猝死广东韶关,年仅25岁的男子李某和工友余某在酒后被段某送到足浴店享受按摩服务,没想到当女技师进入房间为李某按摩了10分钟左右便发现李某出现两眼睁大的现象。于是廖某立马将情况告诉了其他服务员,其他人也将情况告诉了余某,足浴店经理也打了120急救电话。等余某到达房间后发...

酒后能去足浴店放松吗?
答:广东韶关男子酒后按摩猝死广东韶关,年仅25岁的男子李某和工友余某在酒后被段某送到足浴店享受按摩服务,没想到当女技师进入房间为李某按摩了10分钟左右便发现李某出现两眼睁大的现象。于是廖某立马将情况告诉了其他服务员,其他人也将情况告诉了余某,足浴店经理也打了120急救电话。等余某到达房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