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的收货人和提单收货人不一致,清关有没有问题?

作者&投稿:人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提单收货人和报关资料的客户名称不一致,有事吗?~

提单必须和清关资料的公司名一致,可以按照客户的要求来做。报关资料公司名称可以和客户实际公司名称不一致

遇到提单上的收货人和进口清关发票收货人不一致的时候,首先需要看哪个是正确的,如果提单上面是正确的可以直接更改下进口的invoice与其一致,方便客户去清关;
如果提单上面的收货人是有问题就尽快的安排进行改提单,当然这个一般是会产生费用的大约1000RMB,当然尽量还是不要出现问题;
还有一个就是就算提单上是错误收货人人问题也不大,只需要把invoice改成跟提单一致即可的,所以这种情况不算什么大问题的。
而且商业发票上的收货人信息和提单上的收货人信息不一致是不会影响退税的,因为提单不是出口退税单证,一般不会影响出口退税。但是提单是出口退税备案单证,若主管税务部门核查时有疑问,企业需以情况说明即可;
所以综上所述你这种情况基本上是问题不大的。

报关单上的收货人可以与清关单据的抬头不一致,可以正常清关。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不得从事报关业务。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据我所知是没有影响的,好像有些企业没有进出口报关权就会委托有进出口权的公司代为申报进口,但实际收货就是工厂。

报关单上的收货人可以与清关单据(提单)的抬头不一致,这是两套不同的资料。

CO与提单一起寄给客户清关的话,CO上的收货人要与提单的一致。

不会影响目的国客人清关。

报关单上的境外收货人,跟提单的收货人不一样,可以的吗?
答:可以的,报关资料和清关资料可以不一致。

外贸出口报关单的收货人跟提单的收货人可以是不同的人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相关规定,报关单上的境外收货人不需要必须与提运单、舱单中的收货人一致。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应答时间:2021-03-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htt...

报关单的收货人和提单收货人不一致,清关有没有问题?
答:报关单上的收货人可以与清关单据的抬头不一致,可以正常清关。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

出口报关资料上的收货人可以和提单上的收货人不一致吗?
答:报关不需要报收货人信息,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监管的依据。而货物和物品则应由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

提单上 发货人收货人通知方可以是同一个公司吗?
答:提单收货人和通知方可以为同一个公司。因为提单与报关单上的收发货人不需要一样, 报关与清关是不同的。提单,是指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虽然一般它不是由双方共同签字的一项契约,但就构成契约的主要项目如船名、开航日期、航线、靠港以及其它有关货运项目,是众所...

...报关单据上的买卖双方和提单上的收发货人不一样
答:分单的发货人为实际发货人,收货人为实际收货人,提单号是代理自己编的号。收货人手里的分单是不能报关的,需要到代理手里换取主单,这样代理就可以收取目的港的一些费用,也可以控制目的港货物的货权。所以出口货物的提单和出口通关没有任何关系。提单只是代理出的物权凭证而已。

多方贸易的货物原产地证书的收货人和报关单号收货人不一致
答:可以的。因为产地证上收货人一般写开证人/实际收货人,而有些信用证规定提单上的收货人为银行,通知人才是实际收货人。相关规定,报关单上的境外收货人不需要必须与提运单、舱单中的收货人一致。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

提单和报关抬头不一致
答:报关单抬头和提单抬头不一致不影响退税,在税局有时候会要求企业提供提单复印件供核查,所以为了稳妥起见,建议保持一致为好。发票抬头,是指“购物人名称”。英译:invoice title。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种类分为:商业发票:抬头是买方,即收货人 ;海运提单:抬头就是to ...

提单上的发货人需要跟报关单上的一致吗
答:提单上的发货人不一定需要和报关单上的一致,具体情况如下:一般情况下,提单上的发货人应该与报关单上的信息保持一致,遵循“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原则。在某些情况下,如企业没有进出口权,需要委托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时,提单上的发货人可能与报关单上的信息不一致。此时,一般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