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的三省六部制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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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三省六部制主要内容~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 户部 吏部 兵部 工部 刑部


中书省:创建之初叫内史省,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成为全国政务中枢。

门下省: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尚书省:曾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最高政令机构。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

户部: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

礼部: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兵部: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

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

工部: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

隋朝三省六部制:内史省,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唐朝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科举制创立的原因:隋朝统一以后,依据门第选官的制度已经不适应政治和社会的需要。
表现:隋朝设分科举人,唐朝成为中央统一分科,定期举行的考试选官制度。
作用:为不具有贵族身份的士人提供了参政的机会,不仅扩大了统治的社会基础,也促进了官僚体制的进一步成熟,成为中华帝国长期保持繁荣的制度保障之一,加强了中央集权。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当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

中书省(即隋朝的内史省)其长官为中书令(隋称内史令),副长官为中书侍郎(隋称内史侍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就军国大事、重要官员的任免等事项,替皇帝起草诏旨,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是决策机构。

门下省其长官为侍中(隋称纳言),副长官为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中。负责审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有认为不当者,可以驳回,称“封驳”,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是审议机构。

尚书省其长官为尚书令,实际不任命,副长官为左、右仆射。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尚书省设在宫外,总领六部。中书、门下发出的制敕,皆由尚书省转发到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州县,或根据制敕精神,制定政令,下达有关部门。中央寺、监、百司等机构下达诸州的政令,也必须由本省发遣。是执行机构。

各部长官称尚书(正三品),副为侍郎。各司之长为郎中,副为员外郎,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六部各下设四司,合共二十四司。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事务。户部掌管天下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礼部掌管国家典章法度、宫内红白事、祭祀学校、科举考试、接待外宾等事务。

兵部掌管武将选用、军队训练、兵籍、军械、军令等。刑部掌管法律、刑狱事务等。工部掌管山泽、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项工程以及贵族的生活用品等。

扩展资料:

唐代三省六部制之优点。

1、三权分立:

唐宰相制无专政之弊。一度命令的颁发必须经过三省。其过程是先由中书省起草诏令,经门下省同意及副署,然后再交尚书省执行。而门下省对不当者,有权驳议。可见三省制把宰相职权划分为三,既可将相权彻底分化,又可以互相牵制,避免权臣专政。

2、平衡君权:

中书省向政府提出建议,议好后便呈交皇帝检察。当皇帝认可时,便在其中写“可”,不同意则交回中书省。故此皇帝无提议权,只有赞同权。

而皇帝签“可”后,交门下省审查,若门下省同意,才交尚书省执行。任何政令未经中书、门下而发出者均属违法。换句话说一切皇帝诏令,必经中书门下两省。此对君权有一定的平衡作用。

3、设政事堂:

唐代不仅将原宰相的职权分由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共掌,而且太宗设立了政事堂,形成一套三省长官会议政事的制度。除三省长官外。

其他较低的官员也可参加机务,只要在他的原有官衔下,加上一个“参议朝政”、“平章政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号,便有资格参加政事堂会议。

因此通过集体议政,不单只解决互相间之争执,而且审慎稳重,可收集思广益之效,又可以弥补帝皇才干之不足。

4、职务分明:

三省六部是一种比较健全的中央政制,不仅各部门职责有明确的规定,而由对员额也有严格限制,可谓分工明细、组织精密。

5、规模完备:

六部乃政府机关,而秦汉之九卿则是王室的,从九卿转变到六部,正是政府逐步脱离王室独立之证明,规模趋于完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礼部、兵部、度支(后改为户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和工部。  

 三省    隋文帝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和内侍)。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五省之中,只有尚书、门下、内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枢权力机构(秘书省掌图书典籍,职任较轻;内侍省掌侍奉宫掖,委以宦官)。三省各有明确分工。

  六部

  三省的长官纳言、内史令、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为户)、都官(后改为刑)和工六部,与诸寺、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

吏部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 、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度支(户部)

  户部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礼部

 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

  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都官(刑部)

  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工部

  工部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开始的时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个办事机构。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国家中央政权的固定制度。



三省

隋文帝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和内侍)。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五省之中,只有尚书、门下、内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枢权力机构(秘书省掌图书典籍,职任较轻;内侍省掌侍奉宫掖,委以宦官)。三省各有明确分工。 

内史省

    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改为“内史省”。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负责起草诏令。 

    门下省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尚书省

    官僚机构。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书都以所在“部”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为名。负责执行诏令。 

    六部

    三省的长官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为户)、都官(后改为刑)和工六部,与诸寺、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

    吏部

    中国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 、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户部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礼部

    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刑部

    中国古代官署。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工部

    工部,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开始的时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个办事机构。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国家中央政权的固定制度。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 户部 吏部 兵部 工部 刑部

中书省:创建之初叫内史省,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成为全国政务中枢。

门下省: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尚书省:曾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最高政令机构。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

户部: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

礼部: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兵部: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

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

工部: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

三省六部是隋文帝创立的,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丞相权力的机构或体制。其中三省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包括吏部、礼部、兵部、度支(后改为户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和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运行程序是怎样的
答: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

唐朝政治制度的核心,三省、六部、九寺五监是什么?
答:中书省即隋朝的内史省,是决策机构,就军国大事、重要官员的任免等事项,替皇帝起草诏旨,长官叫中书令。门下省负责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旨,有认为不当者,可以驳回,长官叫侍中。尚书省是最高执行机构,长官有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等。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长官为尚书,副...

请简述隋朝初年改革的背景是什么?三省六部制指什么
答: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

三省六部是什么?
答: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中书省和尚书省是两汉时期基本形成,东汉废除中书省,只设尚书省,三国时恢复中书省,门下省是晋朝首先建立的,南北朝依然沿袭,晋朝时期三省制度基本建立起来,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政治制度。

隋朝时期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的内容,关系,作用)
答:三省为中书、门下、尚书.尚书分六部,礼、吏、刑、户、工、兵.其中,中书作出决策,门下提出修改,尚书执行.作用是提高了国家行政效率,加强中央集权

隋朝初年攻革的背景是什么?三省六部制指什么?
答:三省六部是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户部、吏部、兵部、刑部、礼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及其历史变迁
答: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

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别是哪三个?
答:首先要明确的是,唐朝的三省六部与后世的同名直属部门有很大不同。唐代的三省是指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省负责确定政令和下达命令。主官中书令二人,下省掌驳议,首辅侍中。尚书省的责任是执行。首长为尚书令,副首长左、右各射一人。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是隋朝官制的延续。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

起源于隋文帝的三省六部制,都相当于现在什么部门?
答:工部负责国家各处工程建造,水利兴修等,相当于现在的建设部、工信部、水利部;兵部是部署军队护卫国家,以及招兵买马的部门相当于现在国防部。三省六部制起源于隋朝,隋文帝杨坚在总结历代史料时发现,虽然许多朝代的灭亡主要是因为帝王昏庸无道,但是朝堂的官员管理混乱也是导致灭亡的重要原因。帝王权力过于集中...

三省六部制的朝代及职能
答: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