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巡视制度作用?

作者&投稿:衅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唐朝时期的政监体制称为什么,有什么作用~

唐朝时期的政监体制称
御史台
御史台以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为正副长官,下设台、殿、察三院。

作用
作为中央监察机构,专门负责代表皇帝自上而下地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制度,是否忠实履行职责,位高权重,可称得上是皇帝的“耳目之司”。御史台有权监督大理寺、刑部的审判工作,同时参与疑难案件的审判,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御史台中分设台院、殿院、察院,统辖下属的诸御史。
台院是御史台的基本组成部分,设侍御史若干人,执掌纠弹中央百官,参与大理寺的审判和审理皇帝交付的重大案件。
殿院,设殿中侍御史若干人,执掌纠察百官在宫殿中违反朝仪的失礼行为,并巡视京城及其他朝会、郊祀等,以维护皇帝的神圣尊严为其主要职责。
察院,设监察御史若干人,执掌纠察州县地方官吏的违法行为。

  (1)官员职责明确,有完备的法规依据和法规保障。此外,中央巡察官员的权力直接来源于君主,只对君主负责,不受其他部门干扰,便于独立行使职权。
  (2)官员出巡具有很大的权威性。由于代表君主行使监察权,巡察官员能够“以小监大”、“以卑督尊”,而且巡察官威势极大。
  (3)出巡时间有充分保证。
  (4)注重对巡察官权限的设置。中国古代监察官的特点是“人众、秩卑、权重、职广、位显”。“人众”是指其在政府机构系列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而且兼负监察职责的官员往往更多;“秩卑”是指其品级较低。“权重”是指其权限较大,具有相对独立性;“职广”是指其职责十分广泛;“位显”是指其地位非常显要。这样定位是保证巡察官员能够无所顾忌,不畏权贵,独立行使监察、惩处大权。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特点

特点之一:巡视官员权威性大

巡视官员一般由皇帝任命,代表皇帝行使监督权,巡视官员能够“以小监大”“以卑督尊”。如汉代刺史的秩位只有六百石却能监察二千石的地方长官。而且巡察官威势极大。在唐代,有“御史出巡,地动山摇 ”的说法。可以看出,在古代,巡视官员权威极大,其出巡犹如皇帝亲临,地方官员无论大小,都会以高规格礼仪方式列道迎接,吃住行都享受较高待遇,对巡视官员的巡视任务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特点之二:巡视监察的时间充分

古代尧舜每五年都要率领百官和侍从们去巡狩四方,花费许多时间去考察地方诸侯的政绩和公德,由此确立了“五岁一巡狩”制度。以后秦始皇、汉武帝、隋炀帝等都有大规模的巡狩和出游活动。《康熙微服私访记》正是还原了康熙帝外出体察民间疾苦和察处贪官污吏。但皇帝政务繁忙,本人出巡多有不便,于是就产生了“代天子巡狩”制。如汉武帝时期,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部,每部设一名刺史,刺史每年在八月外出巡视,年末回京报告。每年有4个月的巡视监察时间。唐代和明代设的御史都可以有大半年的时间去监察百官。而且明清时期,设的巡抚直接成了地方一级的行政长官,民间所说的主持正义的“八府巡抚”也是由此而来。由此看来,古代巡视监察的时间越来越长,并且在明清时期,巡视官员直接常驻在地方,充分保证了巡视监察的时间,间接扼杀了地方官员想贪、想腐的念头。

特点之三:巡视法律规定愈加完备

古代巡视制度虽萌芽于三皇五帝时期,建立于秦汉。但第一次形成制度规定是西汉武帝时期的《刺史六条问事》,其规定了刺史的任免、职权等,还有隋代出台的《刺史巡察六条》,这两个六条成为自汉代开始中央派遣到全国各地开展巡视监察工作所遵循的规定。此后,历代法律愈加详细、完备。如唐代的《巡察六条》、元代的《元典章·肃台纲》,到了明清时期,在吸收借鉴前朝的基础上,其立法更加完善,如明朝的《宪纲总例》《纠劾官邪规定》《出巡事宜》《巡抚六察》《巡按六察》等。清朝立法上成就更斐然,主要有《巡方事宜十款》和《台规》。《台规》是清朝监察立法之集大成者,内容极为完备。

特点之四:官员选拔和任命十分严格

中国古代历朝历代都非常注重巡视监察官员的选拔和任命,这对有效的监察百官、惩治贪官污吏、保持吏治清明等起了重要作用。总体来说,巡视官员要人品刚直、公正清廉、不畏强权且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能公证执法。如汉代选拔监察官员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熟知朝廷律例。唐代在选拔监察官员时规定必须具备品行端正、嫉恶如仇的特点,五品以上的巡察御史则由皇帝亲自挑选。宋代对于巡视官员的任命必须要达到不能嫌贫爱富、重视个人名节、熟知国家治理方针政策三个要求。明朝不仅要满足以上其他朝代的各种条件,还需要经过严密的都察院考试制度。清代巡视官员大多由一些政绩突出的官员由内外大臣举荐,考试通过者方能任命。

特点之五:中央和地方的监察制度配套运转,高度集权

我国古代的巡视制度特别是封建社会的巡视制度时是为封建专制王权服务的,是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统治的一种手段。统治者在中央和地方分设不同巡视制度相互配合、上下监督,最后集权于皇帝。如:秦始皇在中央设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其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在地方设监御史和监察史监察地方官员。汉初继承了秦朝的巡视制度,汉武帝时期,中央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新设司隶校尉系统和御史台,监察文武百官。在地方上,分全国为十三个监察区,每部设刺史一名。唐朝中央仍为御史台,其分为台院、殿院、察院三院,这就是著名的“一台三院制”。地方上,设立“十道巡按”,发布《巡察六条》作为准则。明中央改御史台为都察院,附设监狱、谏院。地方上,设十三道监察御史,选派巡按御史替代天子巡狩。历朝历代都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保证了全国被巡视官员的全覆盖和巡视人员的全覆盖,让各级官员得到了有效监督。

1、巡视制度注重实地监察,强化了对地方官的监督,有利于防止地方官员贪污腐败。出巡监察这种方式,改变了那种靠坐镇受理吏民检举的单一被动监察方式,而主动出击、实地调查这种监察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那种坐镇监督容易出现的虚监、失监的官僚主义现象,提高了监察的实际效果,使地方上的一些不法官吏及时受到惩治。如汉武帝从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起,曾多次亲自大规模出巡,在出巡中发现郡国存在许多严重问题,有的太守因此被诛,有的因此自杀。
2、巡视制度起到了中央对地方的监控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和国家统一。由于巡视监察的有效性,使其成为我国古代社会长期沿用的一种重要的监察方式,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监控,有力地维护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例如,秦始皇即位称帝后,在全国巡行达五次之多。他亲自考察各地官吏,使其不敢渎职违法。这对于政权刚刚建立,六国贵族隐藏民间随时准备反叛,统治还不稳固的秦王朝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3、巡视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地方官的考核,做到选贤任能。深入实地巡察,打破了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官场情况的局限性,扩大了信息来源,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地方官员廉洁勤政的真实情况,有利于加强对地方官的考核,做到选贤任能。
4、巡视制度有利于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分集中,保证地方监察机构能够正常履行职责。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悠长,有深厚的家长制传统,一些地方官员特别是长期在一地任职的官员很容易形成权力高度集中的局面,以至于地方监察机构屈从于地方官的权势,而导致监察不力甚至不敢监督。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很容易滋生贪污腐败,从而损害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通过中央及上级监察机构派员巡视,能有效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分集中,有利于保证地方监察机构正常履行职责。此外,巡视制度还能够有效防止地方监察机构因与地方行政机构长期共处而产生同化现象,起到固定监察所不能起到的特定作用。

巡视的作用就是监察地方官员和地方政府。

这是唐朝的一个重要的制度,为了去监督官员,这样更好的管理国家

可以监视地方官员,防止腐败现象

唐太宗采取哪些措施使唐朝变化之大?这些措施分别起到了什么作用?
答:这种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它也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个新发展,在当时及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对保卫、巩固统一,对促进封建经济、文化发展,都起过一定作用,对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以后的各个朝代,基本上都是沿袭了这套制度。清末维新志士...

隋唐监察制度对隋唐吏治的影响
答:唐代对御史台职责的范围作了较大规模的调整,或者 说作了巨大的创新。首先,唐代御史台除了纠察百官,弹劾不法的职能外,还开 始确立了对六部尚书的监察,这一变化说明唐朝监察制度除了对个人进行监督 外,已经逐步开始注意对单位和部门的监督;在司法权方面,御史台开始对司法 活动进行监督,又以“三司...

古代中央如何考察地方官员?
答:宋代重用文官,多派文官监察地方官员,监察制度虽然相对于唐代有所变革,但是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职责更加明确,在监察地方官员上也力度更大,保证地方官员的廉洁奉公。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空前强化,巡视制度也封建专制的加强达到最完备的状态。明朝建立了御史巡按制度,废御史台改立都察院,建立六个相互...

唐朝的市井江湖:除了依靠“不良人”,还可以怎样管理长安城?
答:按照坊市制度下进行开业,待准备工作做完也就是中午了。这种制度起源于战国的时期,在东汉末年的时候,因为居民区都较少,坊市制度的规模也不大,到了曹魏的时代,才有了统一的布局。在鲜卑入驻中原的时候,从游牧转向了定居的问题,才出现了这种制度,这条制度也就成了唐朝长安城的一个标准制度。

唐朝,和明朝的政治制度的重大变化是什么
答:唐朝:中央设三省六部,一定程度上分解了相权,但确实提高了行政效率;发展并完善科举制度,对文化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了文化的发展;地方上实行州县制 明朝:中央废丞相,设置内阁,进一步加强了皇权;开设八股取士,一定程度上束缚了读书人的思想;地方上设置省州县 ...

唐朝初期统治者在措施中是如何“存百姓”的?
答:唐太宗从农本思想出发,十分强调“农时甚要,不可暂失8设置义仓,救灾备荒令在洛、相、徐、济等州设置常平仓,规定粟藏九年,米藏五年,下湿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这就在制度上保证了大灾之年,百姓可以生存下去,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以上就是唐初 存百姓措施 具体体现 ...

请问唐朝官员制度和具体的官员职位及其职能的大小。(包括文武官员)_百度...
答:唐代规定官员的选授制度是:三品以上者由皇帝亲自选授,五品以上者由宰相提名呈报皇帝御批,吏部听制授官;六品以下者由吏部根据其身材、资历、才能、功劳、德行、言辞、书判诸方面的优劣予以“注批”,并报请门下省审复后授职。四司官员分掌如下:吏部郎中,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假告身、假使,其中有一人专...

唐朝有哪些制度?
答:3。监察制度 以官吏监督和言官谏诤为主要内容的监察制度,自太宗至玄宗前期发展到相当完备的程度,在当时的政治领域中起着显著的积极作用。 (1)监察机构隋炀帝改官制,以御史台、司隶台、谒者台共掌监察。唐朝废谒者台、司隶台,以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肃政台,增置右肃政台,后仍复为御史台...

唐代监察制度有哪些创制
答: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使监察机构更趋完备。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

唐朝是怎样改革中央、地方行政机构加强君权的
答:唐代尚书省的总办公机构称为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负责尚书省各类文书的审核、签发与存档,指导六部诸司工作。都省事务由尚书左右丞和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主管。因唐太宗当皇帝前当过尚书令,故之后一般不设尚书令,尚书省最高长官为侍郎。唐以后三省制度逐渐没落,中书、门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