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计提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投稿:标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就是按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提取坏账准备金。至于计提比例,由于各行业应收账款是否能及时收回,其风险程度不一,各行业规定比例不尽一致;农业企业、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1%,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为2%,其他各类企业为0.3%-0.5%,外商投资企业为3%。企业每期坏帐准备数额的估计要求合理适中,估计过高会造成期间成本人为升高,估计过低则造成坏帐准备不足以抵减实际发生的坏帐,起不到坏帐准备金的应有作用。
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与账龄分析法估算的坏帐损失都涉及到各个时期的应收帐款,它们所计算出来的坏账损失额是指会计期末“坏帐准备”帐户的余额,而不是会计期末应计提的坏帐准备数额。因此,确定会计期末坏帐准备计提数必须视股份有限公司期末“坏帐准备”帐户的余额情况而定:
1)坏帐准备”帐户无余额,按估算数直接作为期束的计提数。简称为全提。
2)“坏帐准备”帐户为贷方余额,且余额数正好等于估算数,不需进行坏帐准备的计提,简称为不提。
3)“坏帐准备”帐户为贷方余额,且余额数小于估算数,按两者差额补提坏帐准备,简称为补提。
4)“坏帐准备”帐户为贷方余额,且余额数大于其估算数,按两者差额冲减坏帐准备,简称为冲提。
5)“坏帐准备”帐户为借方余额,可将余额数与估算数之和作为期末坏帐准备的计提数,简称为增提。

不能体现配比原则相同
采用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与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由于计算坏帐损失所依据的应收帐款数额包括了以前会计期间的赊销数,其计提的坏帐准备并不反映于其应属的会计期间。因此,采用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与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都不能很好地体现会计核算中的配比原则。

计提的时间相同
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与帐龄分折法按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制度规定,都是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进行计提。

坏账损失计提是如何规定的?
答:1)坏帐准备”帐户无余额,按估算数直接作为期束的计提数。简称为全提。2)“坏帐准备”帐户为贷方余额,且余额数正好等于估算数,不需进行坏帐准备的计提,简称为不提。3)“坏帐准备”帐户为贷方余额,且余额数小于估算数,按两者差额补提坏帐准备,简称为补提。4)“坏帐准备”帐户为贷方余额,且余额...

坏账准备是怎么计提的?
答:一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账龄分析制定,如一年以内5%,一到二年20%,二到三年50%,三年以上100%等。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坏账损失金额:核销的坏账—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年初应收款项余额)×5‰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3%-5%。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规定「财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多少」
答:一般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简单一点的话直接按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1%-5%),也可以按照账龄设置比例,比如一年以内3%,1-2年5%,2年以上10%等,具体的比例公司可以自行确定 计提发放大致如下:假设你期末有需要计提坏账的应收款100万,按3%计提坏账.那么就该在期末的时候有3万的坏...

坏账准备计提的最新规定
答:坏账准备计提的最新规定为: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坏账简介: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批准列入损失的部分。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也在本账户反映,发生坏账时,直接抵减坏账准备。不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发生坏账时,直接在本账户核算。是指企业确定不能收回的各种应...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规定
答: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坏账损失金额:核销的坏账—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年初应收款项余额)×5‰【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规定
答:4、个别认定法:是针对每项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分别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坏账准备比例的计算是如何得出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主要按照单位应收款项的年底合计总金额,根据一定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这些计提比例都是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来规定的,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账龄分析制定,一年以内的为5%,一到两年...

会计准则关于坏账准备计提规定
答:一、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对坏账准备提取的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按照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而《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

企业财务会计对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计提比率和...
答:《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应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等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按客户分别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

在什么情况下计提坏账准备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

坏账准备是怎么计提的?
答: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损益)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期末坏账准备也可以按照赊销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提。该方法与应收账款余额的会计处理是一致的,只是计算应计提金额时存在不同。该方法下,计提金额是使得计提后的坏账准备账户余额达到本会计期间赊销收入的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