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土地分级与适用税额标准规定

作者&投稿:鲍真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有何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规定,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广州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4月11日印发的《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文)规定,土地等级分为六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一级27元,二级18元,三级10元,四级6元,五级4元,六级3元。

考虑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负水平应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条例仍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上述税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一、我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市区应税土地,按其经济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市政设施、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土地价值的高低等因素分为七个等级,具体划分为:特级土地、一级土地属市中心区;二级土地属次中心区;三级土地属一般市区;四级土地属近郊区;五级土地属中郊区;六级土地属市规划引导发展区域和远郊区。各等级的标准税额(每平方米年税额):特级9元、一级8元、二级6元、三级4元、四级3元、五级2元、六级1元。二、凡以道路、街道名称列级的,以该道路、街道两侧门牌的使用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未列级别的道路、街道的用地,按其座落所在地(或行政辖区)等级计算。三、调整土地分级标准如下:
  (一)特级土地(属市中心区一级商业地段)。署前路(中山一路口至庙前直街之间路段)、北京路(新大新公司至大南路口之间路段)、人民南路(十三行路口至西堤二马路口之间路段)、西濠二马路、西堤二马路、上九路、下九路、第十甫路。
  (二)一级土地(属市中心区)。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中山三路、中山四路、龟岗路、农林下路、东风东路、环市东路、淘金路、沿江东路、沿江中路、文德路(中山四路口至文明路口)、文明路(北京路口至文德路口)、中山五路、中山六路、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解放北路、解放中路、解放南路、北京路、北京南路、泰康路、侨光路、侨光西路、西湖路、大南路、沿江西路、长堤大马路、一德路、吉祥路、小北路、东风中路、站前路、站南路、中山七路、中山八路、沙南大街、沙面南街、东风西路、环市西路、龙津东路、宝华路、江南大道北、江南大道中、江南西路、天河北路、林和西路、林和中路、天河路。
  (三)二级土地(属次中心区)。达道路、寺右新马路、庙前直街、庙前西街、农林上路、东华东路、东华西路、东川路、越秀南路、越秀中路、德政中路、万福路、文德路、文明路、仓边路、越秀北路、起义路、高第街、教育路、流花路、惠福东路、惠福西路、广卫路、广大路、大德路、大新路、靖海路、十三行路、靖远路、十八甫路、荔湾路、西华路、龙津中路、龙津西路、多宝路、恩宁路、六二三路、洪德路、同福东路、同福中路、滨江中路、滨江西路、南华西路、广州大道、黄埔大道(广州大道至天河东路口)、天河东路。
  (四)三级土地(属一般市区)。除上述特级、一至二级地段的一般市区,包括东山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除新窖镇、南石头街、赤岗街、凤阳街外)、天河区(除沙河镇、东圃镇、五山街、员村街、车陂街外)、芳村区(除东教镇、冲口街、鹤洞街、石围塘街、茶窖街外)、白云区的矿泉街、三元里街、景泰街所管辖地区。
  (五)四级土地(属近郊区)。沙河镇(除龙洞、长并、鱼沙坦、柯木朗外)、东圃镇、五山街、员村街、车陂街、新窖镇、南石头街、凤阳街、赤岗街、东教镇、冲口街、鹤洞街、石圃塘街、茶窖街、松洲街、同德街、石井镇、新市镇、同和镇、黄埔区(除大沙镇、南岗镇、长洲镇)所管辖的地区。
  (六)五级土地(属中郊区)。沙河镇的龙洞、长并、渔沙坦、柯木朗、龙归镇、人和镇、太和镇、江高镇、蚌湖镇、大沙镇、南岗镇所管辖的地区。
  (七)六级土地(属市规划引导发展区域、远郊区)。
  1.属市规划引导发展区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埔工业开发区管辖的区域。
  2.属远郊区:长洲镇、良田镇、神山镇、雅瑶镇、罗岗镇、竹料镇、钟落潭镇、九佛镇所管辖的地区。四、本规定由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五、本规定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市政府1989年颁布的《广州市城镇土地分级和适用税额标准暂行规定》(穗府[1989]55号)同时废止。

广州土地使用税2024规定是什么?
答:一级土地27元 二级土地18元 三级土地10元 四级土地6元 五级土地4元 六级土地3元 二、土地等级范围 《广州市城镇土地分级与适用税额标准规定》(市政府令[1997]第12号)按政府规章立法程序予以废止。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的决定》(国务院令[2006]第48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本市行政区域内...

广州市城镇土地分级与适用税额标准规定
答:2.属远郊区:长洲镇、良田镇、神山镇、雅瑶镇、罗岗镇、竹料镇、钟落潭镇、九佛镇所管辖的地区。四、本规定由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五、本规定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市政府1989年颁布的《广州市城镇土地分级和适用税额标准暂行规定》(穗府[1989]55号)同时废止。

番禺钟村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用地面积乘以该用地地块级别对应的税率 一级土地27元 二级土地18元 三级土地10元 四级土地6元 五级土地4元 六级土地3元 四、土地等级范围 《广州市城镇土地分级与适用税额标准规定》(市政府令[1997]第12号)按政府规章立法程序予以废止。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的决定》(国务院令[2006]第4...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接收安置军队退休干部暂行规定》等16...
答:序号规章名称文号1广州市接收安置军队退休干部暂行规定穗府〔1983〕80号2广州市征收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穗府〔1985〕30号3《广州市征收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穗府〔1997〕54号4广州市建筑报建审批专业管理暂行规定穗府〔1989〕22号5广州市境外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穗府〔1990〕3...

土地是如何分级的,县级属于什么标准?
答:例如,依照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规定,广州市的土地按其经济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市政设施、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土地价值的高低等因素分为七个等级,具体划分为:特级土地、一级土地属市中心区;二级土地属次中心区;三级土地属一般市区;四级土地属近郊区;五级土地属中郊区;六级土地属市规划引导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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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获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二等奖、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2005)。提出控规成果的技术文件、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等三大要件的编制要求,并在审批与修改流程上突出了公众参与制度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与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合作完成。(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

食品加工企业 如何缴税
答:增值税税率为17%(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适用此税率),销售收入(不含税)*17%-进项税金=应纳税金;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含税)*3%=应纳税金。所得税按照当年企业的利润每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25%=应缴纳所得税。地税需要咨询所在经营地税务...

中国人口最多城市排名
答:深圳,常住人口总数在我国城市中排名第七,1190.84万人。广州,广东省省会,常住人口总数在我国城市中排名第六,1404.35万人。天津,常住人口总数在我国城市中排名第五,1562.12万人。成都,四川省省会,常住人口总数在我国城市中排名第四,1591.8万人。北京,常住人口总数在我国城市中排名第三,2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