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基本解决宅基地“一户多宅”

作者&投稿:南晓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2025年基本解决宅基地“一户多宅”~

南方网讯 8月9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建立以“一户一宅”为基础的农房管控制度机制和乡村风貌提升“1+N”政策体系,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乱象得到初步遏制;2022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明显减少,存量整治成效显著,新建农房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2025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基本解决。
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零容忍”
谈及《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农村面貌明显改善。如:肇庆四会市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9个激励表彰县之一,珠海市斗门区被评为全国10大“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县(区)之一,广州市从化区被评为农村公共服务10个典型范例之一……
但在全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全省农房杂乱无序、乡村风貌缺失和农村宅基地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建房等问题较为严重,成为我省乡村振兴和农村治理的突出短板。因此,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
《指导意见》指出,坚持遏制增量与整治存量相结合,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零容忍”,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 规范宅基地建房审批
《指导意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切实抓好农房管控、着力提升乡村风貌、强化支持保障,加强组织领导。
在切实抓好农房管控方面,《指导意见》对于宅基地管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同时,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村民建房应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组织提出申请,经公示和村级组织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此外,还提出在尊重村民意愿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通过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村民有序规范退出宅基地。
如何着力提升乡村风貌?《指导意见》从打造样板示范村庄、分类提升村庄风貌、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举措。
《指导意见》分三种类型指导提升村庄风貌:整治提升类村庄要重点清理整治破旧泥砖房、削坡建房、危房和违法建筑,保护修复类村庄要全面保护和活化利用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工场作坊遗址以及古驿道等,地域特色类村庄要重点挖掘山区、平原、海岛及少数民族村庄的地域特征和传统文化习俗。
纳入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对于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指导意见》指出,在村民住宅的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丰富村容村貌形态,引导形成兼具生产性和观赏性的特色农业景观,鼓励各地规划打造地域特征鲜明的乡村风貌一县一品牌。
《指导意见》还从政策、资金、用地以及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支持保障举措,提出发挥金融支农作用,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各地可在省级涉农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贴息,支持村民或企业贷款,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参与新建、改造农房和乡村风貌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将农房管控、风貌提升纳入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函询约谈、追究问责等制度机制,压实各级责任。

一户多宅基地处理方法如下:1.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2.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违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会给予拆除,但却无法获得相应保障,即使拆了,也会给村民一定的补偿款。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考虑到实践中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不衔接,也就是说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户条件但没分户的,只要村集体同意并且公告无异议,补办手续后也是可以确权的。4.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宅基地,这种情况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多余的宅基地,通过违法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可以对户主处以罚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宅基地的纠纷如下: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南方网讯 8月9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建立以“一户一宅”为基础的农房管控制度机制和乡村风貌提升“1+N”政策体系,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乱象得到初步遏制;2022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明显减少,存量整治成效显著,新建农房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2025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基本解决。
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零容忍”
谈及《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农村面貌明显改善。如:肇庆四会市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9个激励表彰县之一,珠海市斗门区被评为全国10大“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县(区)之一,广州市从化区被评为农村公共服务10个典型范例之一……
但在全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全省农房杂乱无序、乡村风貌缺失和农村宅基地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建房等问题较为严重,成为我省乡村振兴和农村治理的突出短板。因此,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
《指导意见》指出,坚持遏制增量与整治存量相结合,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零容忍”,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 规范宅基地建房审批
《指导意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切实抓好农房管控、着力提升乡村风貌、强化支持保障,加强组织领导。
在切实抓好农房管控方面,《指导意见》对于宅基地管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同时,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村民建房应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组织提出申请,经公示和村级组织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此外,还提出在尊重村民意愿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通过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村民有序规范退出宅基地。
如何着力提升乡村风貌?《指导意见》从打造样板示范村庄、分类提升村庄风貌、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举措。
《指导意见》分三种类型指导提升村庄风貌:整治提升类村庄要重点清理整治破旧泥砖房、削坡建房、危房和违法建筑,保护修复类村庄要全面保护和活化利用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工场作坊遗址以及古驿道等,地域特色类村庄要重点挖掘山区、平原、海岛及少数民族村庄的地域特征和传统文化习俗。
纳入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对于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指导意见》指出,在村民住宅的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丰富村容村貌形态,引导形成兼具生产性和观赏性的特色农业景观,鼓励各地规划打造地域特征鲜明的乡村风貌一县一品牌。
《指导意见》还从政策、资金、用地以及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支持保障举措,提出发挥金融支农作用,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各地可在省级涉农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贴息,支持村民或企业贷款,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参与新建、改造农房和乡村风貌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将农房管控、风貌提升纳入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函询约谈、追究问责等制度机制,压实各级责任。

2025年基本解决宅基地“一户多宅”
答:1. 到2020年底,广东省将建立以“一户一宅”为基础的农房管控制度,并形成相应的政策体系。这一政策旨在初步遏制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的行为,并提升乡村风貌。2. 到2022年底,广东省将减少宅基地“一户多宅”和农村违法建设的情况,明显改善存量整治效果,并使新建农房的管理规范化、法治化。3. 到2025年...

2025年基本解决宅基地“一户多宅”
答: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乱象得到初步遏制;2022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明显减少,存量整治成效显著,新建农房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2025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基本解决。

2024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答:1. 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2. 《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通过不同方式完成农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展现新农村新风貌,全面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3. 到2021年,全省计划建设2000个美丽乡村,并力争到2025年达到1万个以上。4...

2023农村宅基地新规
答:《指导意见》提出河北省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是:通过新建、联建、改造提升、综合整治等方式,到2025年,完成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治理,农村住房体现新特色,整体风貌展现新变化,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2021年全省成线连片建设2000个美丽乡村;到2025年,全省建成1万个...

石家庄"十四五"规划农村篇:宅基地 承包地改革
答:1.农村宅基地改革。创建国家和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健全宅基地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国家或省级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2.农民承包地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的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 制度,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3...

2025年农村建房标准
答:根据我国农民的长期生活习惯,农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厨房、牲畜房、仓库、农机房、厕所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如房前屋后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务实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气池用地等几部分。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地区,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户的农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农村居民...

“确权”停止?2021年起,宅基地统一按“新规”处理,争也没有用
答:对于这些在城市买房落入的人口,那么他们家乡的房产如何归属呢?从 2020年开始,《民法典》给出了答案,并且在2020年底已经基本完成了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工作。那么,从2021年起“确权”停止,宅基地统一按“新规”处理,争也没有用。农村房产出新规,子女再争也没用 根据相关规定,在城市购买房产之后,...

2023年农村自建房最新政策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自建房宅基地管理。 负责消防监督管理的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居民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公安、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财政、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民自建房安全...

2025年农村土地是否重新调整
答:是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给予处理解决。3、但是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新标准2021新农村建设当中,为了更好的发展农村,实现土地的最大利用率,很多地方实行宅基地征地政策,但是会...

2025年农村房子可以过到街里户吗?
答:但房子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所以大家从城里返乡后依然可以居住在老家房屋内。农民不能以退出宅基地为条件定居到城内,可以有偿资源退出土地和宅基地。意思是指农民将来即便落户到城里,依然拥有农村宅基地和土地的使用权。如果不打算回到农村生活,可以申请有偿退出,这样一来就能避免资源浪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