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想辞职,我想一月底走人,但是我担心公司让我立马走人,如果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作者&投稿:邴货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递交辞职报告以后,我想一个月以后再走,可公司让我立即走人,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没什么合法不合法,既然想辞职,早走晚走不都一样吗?何必纠结这一个月,相对于辞职来说,呆不呆这一个月,意义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不可以的,因为通常来说员工有离职的权利,但是需要先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
员工辞职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3、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
4、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5、按正常途径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离职证明的。
扩展资料:
《劳动法》对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
一、职工辞职,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四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如有争议,应及时提请劳动仲裁: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
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
上述行为若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的。
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你在任何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可以根据第46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注意,必须根据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很难得到补偿。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你是担心让你立即走人后 没有年终奖是吗?
我大概了解你的意思了你就是想春节回去不干了。拿到今年的年终奖和福利然后闪人,这个是普遍情况
现在就是你的公司管理规范吗? 一般用人单位也怕人员不干 拖欠点工资啥的 你们有没有
一般只要钱拿到了 就打电话说下不来了就可以了 你是主动辞职 又不是被辞 没有补偿金的。

那你想何时走再辞职好了,如果你没有辞职且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话,公司让你走,就是侵害了你的权力,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您好,我现在想辞职,我想一月底走人,但是我担心公司让我立马走人,如果公...
答: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

我想辞职了,我们公司规定要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是我不想,我想马上走人...
答:不可以的,因为通常来说员工有离职的权利,但是需要先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员工辞职流程: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2、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3、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

我想辞职,但是要求要一个月,但我一天都不想做了怎么办?
答:嗯,我你想辞职的话,但是必须要休一个月,这是符合劳动法的,否则你要离职的话,他有权扣你的工资,所以你最好能忍过去,实在不行的话,可以请假试试看,但是前提是你一定要把工作交接好,即使我们不想做,我们要把把工作做交接,这样嗯,才会起码工资不会你第二就是他应该会给你开离职证明,因...

我想辞职,想了一个月都找不出给老板说辞职的理由,麻烦帮我想个...
答:对不起老板,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十分喜欢目前的工作,可是我的家人却不这样认为,为此他们已经拖关系给我找了一份比现在待遇不错的企业,为了不让他们失望,也不让他们的付出白费,我只能提出辞职,希望你可以谅解。如何??你再添油加醋,照你的实际情况说一下啦,一定可以的。

今天我想辞职但是老板不给我辞职。说是要1个月后才可走。但是我刚发现...
答: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我想辞职,但是要求要一个月,但我一天都不想做了怎么办
答:在工厂里不想做了,但辞职要一个月之后才能走,我想马上走,不想再呆一天,有什么方法?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行为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

我想辞职了,我们公司规定要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是我不想,我想马上走人...
答:这个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样的话,你的公司就会很被动,但首先要肯定要有时间给他去招人的,这样的话才会比较好

我想问一下大家,辞职报告递交一月后能离职么?
答:可以走,但是你需要保留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的证据,以免在你离开后单位想要刁难你,你留有证据可以到仲裁部门提出仲裁。

你好,我是刚去上班一个月的,还没转正,现在我要辞职,你们说要一个月后...
答:现在走是可以的。因为你还没有转正,是在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说单位要求你一个月才可以走是没有依据的。

...一个月辞职,我工作已经超过一个月,现在想辞职,不到一个月可以离开...
答:合同的提前一个月辞职是指你要辞职的话,提前一个月告诉你公司,如果你公司在一月里没有明确答复你,在提出辞职的一个月后你可以直接走人,并且医院不能用任何形式阻拦你,最好是提前一个月,写个辞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