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中国古代的官吏制和等级制?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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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中国古代考选制度的发展脉络及评析?《不少于450字》~

  为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古代历代封建统治者都非常重视人才选举制度(即选官制度)的建设,先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选官制度,其中影响较大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一、 中国古代人才选举机制的发展历程

  1. 世官制
  又称世卿世禄制,主要存在于夏、商、周时期。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将官职限定在贵族范围内,由贵胄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产生的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 察举制
  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即察举制,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两汉的察举,主要是以“德、才”作为选拔人才的依据,以孝廉为重要考察科目,所以人们也常说“举孝廉”。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随着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望族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出现“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局面。
  3.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朝时被废除。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地方行政部门设置“中正”,对当地人物的德才进行评定,区别高下列为九等。“中正”所评定的品级,成为授官的依据。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由于中正官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等级森严的局面。
  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度虽然在当时看起来比较完善,但是无论从考选的对象和内容,还是从考试的方式和程序来看,都体现出封闭的特征。其形式都是以官举士,权操于上,百姓不得参与,民意无从体现。
  4. 科举制
  科举制是我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选拔官吏制度。始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发展于北宋;衰落于明清。
  (1) 隋朝:科举制的创立
  产生的原因:①经济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庶族地主的经济势力也得以增强,要求在政治上得到应有的地位。②政治条件:士族地主势力渐趋衰落。③阶级关系:隋唐时期随着士族和庶族力量对比的变化,原先以门第高低为主要标准的选官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社会状况。隋唐统治者为扩大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采用科举制给庶族参与政权提供途径。
  产生的过程: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始设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形成。
  (2) 唐朝:科举制的完善
  唐朝继承和完善了隋朝的科举制度。表现在:一是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二是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三是唐玄宗时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把诗赋作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有利于唐诗的发展。
  (3) 北宋:科举制的发展与改革
  北宋初年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第一,严格了考试程序,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并成为定制。第二,简化考试科目,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第三,在考试方法上实行“糊名法”,防止考官舞弊。第四,扩大录取名额。例如宋太宗在位的二十多年间科举取士近万人。
  北宋中期,王安石在进行变法时,对科举考试的内容进行了改革。废除了死记硬背的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后来随着王安石变法的失败,这些对科举制改革的措施也被废除。
  (4) 明清:科举制的僵化
  明清科举三年一次,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明朝的科举制与前代不同主要表现是实行八股取士制度。为了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明朝科举制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科举考试只从儒家的四书五经里出题。考生不能发挥自己的思想见解。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文章机械的分为八个部分,被称做“八股文”。
  明朝的科举制,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扼杀了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僵化了思想,严重阻碍了我国科技文化的发展,是造成我国社会发展缓慢、近代科技文化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5) 清末:科举制的废除
  1898年戊戌变法中光绪皇帝下诏“废八股改试策论”,戊戌变法失败后,1905年,清政府宣布废除科举制。自此,在我国实行达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度终结了。

  二、 对中国古代选拔人才制度的几点认识

  1. 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历代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并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和选官的制度。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及方法途径不尽相同(主要有德才、门第之分),但它们有相同的历史作用,即对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封建社会发展有着巨大作用。
  2. 对于科举制,我们要辩证地看待。一方面,科举制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首先,科举制度保证了专制政府行政人员的来源,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士人从政,为行政效率的提高创造了条件。其次,促成了普遍持久的读书风尚,有益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再次,从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最后,科举制对世界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朝鲜和越南长期实行过科举制,英美等国建立的文官考试制度也受到科举制的影响,科举制西传欧美并影响世界,是我国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另一方面,科举制的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这一制度发展到明清,出现了八股取士后就走向了极端,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压抑了科技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3. 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选拔人才。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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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完全是以真实历史为基础的O(∩_∩)O~
所以官制与历史吻合(*^__^*) 嘻嘻……
•最高权力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 •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 •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 •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啬夫(管理大乡),有秩(管理小乡)。 •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编辑本段中央官制
秦朝中央官制的最大特征是皇权的至高无上。强大的君权以及对旧公族的特权的不断削弱,也是秦国最
后取代在文化上优越的其他各国而统一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后来的汉朝官制也延续了秦朝官制这一特点。 秦王赵政[1][2]称始皇帝后,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九卿等组成的中央政府,辅佐皇帝管理全国军政事务。
丞相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汉书·百官公卿表》:「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国丞相之设始于秦武王二年,是年设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邦(汉代讳为“相国”)。秦王赵政[3][4]未亲政时,以吕不韦为相邦,并置丞相昌平君,期间或左右二相并置、或设独相、或称相邦。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以李斯为左丞相,冯去疾任右丞相。秦二世诛李斯、冯去疾,以赵高为中丞相。秦制,出任丞相的人均受封侯爵。
御史大夫
秦创置御史大夫,掌监察百官,为副丞相。(《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通典·职官典二》:「秦无司空,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与战国时列国普遍设置的负责记录与档案管理的御史不同,秦国的御史专掌纠察百官,是中国古代专门监察官制度的发端。 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为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为统领侍御史和诸郡监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纠弹百官,权力尤重。
九卿
九卿仰丞相政令,分掌国事。九卿之属有负责皇室事务的如奉常,有负责国家政务的如廷尉。 奉常 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通典·职官七》:「奉常,周为春官宗伯,掌邦礼,秦改奉常。」),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九卿皆同)。属官有负责宫廷音乐的太乐;负责太庙祭祀事务的太祝;负责皇帝饮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太宰(与周朝的太宰不同);负责管理巫医的太医;负责观察天时星象、兼皇家史官的太史;负责应皇帝诏命进行卜筮太卜。 郎中令 郎中令,掌殿中议论、宾赞、受奏事、宫廷宿卫之事(《秦会要》:及主诸郎之在殿中侍卫,故曰郎中令)。郎中令的属官有负责议论的大夫;负责宾客迎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谒者;供奉宫廷、等待受职的诸郎;以及期门、羽林等禁卫军。 大夫 大夫,为专门的谏议官,无定员,有谏议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等各类官称(《齐职仪》:秦置谏议大夫,掌议论,无常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 郎 郎,为待选之官,有评议国事的议郎、有陪侍皇帝车驾的中郎、侍郎等,无定员,除授常达千人之多。案《汉书·百官公卿表》,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百石。中郎分统于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郎中分统于车郎中将、户郎中将、骑郎中将。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 谒者 谒者,掌殿廷朝会礼仪、接受臣民章奏。置七十人,秩六百石。秦朝的谒者也常常作为朝廷的专使出外处理临时公事。 仆射 仆射,原为战车上的射手。秦朝则侍中、尚书、谒者、博士等官署皆置,为本署副长官,长官为令。《太平御览》卷二百零一:「秦汉之世,委政公卿,尚书之职,掌封奏,令赞文书,仆射主开闭,令不在,则仆射奏下其事。」 卫尉 卫尉,掌皇宫诸门屯兵。属官一巴士司马令,凡吏民上书、四方贡献、朝廷征召等,按法律要使用公家的车马,巴士司马令即掌其事;属官二卫士令,统领诸宫门卫兵。 太仆 太仆,本周朝官职,秦朝沿置,掌皇家车马。赵高出任郎中令之前任此职。 廷尉 廷尉,最高司法官。属官有廷尉丞。廷尉署有狱,称廷尉狱,大臣有罪则下廷尉狱。 典客 典客,掌诸侯与少数民族部族首领朝觐事务、接待诸郡县上计吏。属官有行人,备临时差遣远方。 宗正 宗正,又称宗令,掌皇族亲属及登记宗室谱牒。皇族宗室有罪,则绝其属籍。属官有宗正丞。 治粟内史 治粟内史,掌诸谷物、金玉之贮,相当于国库司库。属官有太仓令、太仓丞,掌国库中粮食的贮存;有平准令、平准丞,掌京师及诸郡物价。(《通典·职官八》) 少府 少府,掌皇帝私产,照料皇帝日常生活起居。属官有: •御府令、御府丞,掌皇帝服饰织造与保管; •尚冠令、尚冠丞,掌皇帝各种礼服所需的皇冠; •尚衣令、尚衣丞,掌服侍皇帝更衣; •尚食令、尚食丞,掌服侍皇帝饮食; •尚沐令、尚沐丞,掌皇帝洗浴; •尚席令、尚席丞,掌皇帝就寝用具; •尚书令、尚书丞、尚书仆射,掌宫中文书发启、呈送皇帝; •太官令、太官丞,掌烹调皇帝饮食;主御膳食; •宦者令,掌宫中诸宦官; •中书谒者令、中书谒者丞,掌内宫导引、接待、典仪等,以宦官充; •太医令、太医丞,掌皇帝与后宫医药; •都水长、都水丞,掌诸郡县水利事务,在各重要水系都派驻官署; •乐府令、乐府丞,掌宫廷音乐的排练、演奏、整理,以及音乐艺人的管理; •永巷令,掌后宫宦官、宫女的生活,以及宫人犯罪的惩处。 少府的这些属官中,尚书、中书谒者两个官署对后世各个朝代的政制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其馀诸「尚」后转为女官。
编辑本段警卫、侍从与宫官
中尉
中尉,掌京师治安、兼管消防,是京城的卫戍长官。中尉署有丞、左右中侯、千牛等官佐。属官有武库令、武库丞,掌军器制造、贮存;有静室令,皇帝出巡时负责担任清道夫。
将作少府
将作少府,掌皇宫等公共建筑事务,本署有两丞,左右中侯。属官有石室令、东园主章令、主章长、左校令、右校令、前校令、后校令、中校令。石室掌建筑石料、东园主章令掌木匠、主章长掌伐大木、五校掌营建。五校所属多为刑徒。
典属国
典属国,专掌召抚西南诸夷。
主爵中尉
主爵中尉,掌诸侯以下诸爵的封赠及宾客祭祀飨食等事务。
中常侍
中常侍,侍从皇帝左右,备皇帝顾问,可以经常出入皇宫禁地,汉朝为宦官职务。
给事中
给事中,职掌同中常侍,位次之。
詹事
詹事,太子卿,掌太子家,统领太子宫臣,秩二千石,詹事丞副之。属官有: •太子家令,掌太子家刑罚、饮食、仓储、奴婢等事; •太子率更令,掌漏刻、礼乐等; •卫率,掌太子侍卫; •中庶子,侍从太子; •太子舍人,掌太子文书; •太子洗马,太子出,则洗马为前驱; •少庶子,掌太子诸庶务; •太子仆,掌太子家车马。 秦朝虽然详细设置了太子宫官,但确未正式册立过太子。
皇后诸卿
•将行,掌皇后礼仪。 •皇后卫尉,掌皇后卫队。 •皇后少府,掌皇后私人事务。 •皇后少仆,掌皇后车马。
编辑本段武将官制
太尉
太尉为最高武职,统领诸军,负责各级军官的任免与考核。太尉在战国时期的晋、赵等国也有设置,职掌相类。秦朝的太尉职务与汉朝的太尉相当,但不列于三公,地位较低,与卿相若。
护军都尉
护军都尉,执掌军政,统领诸将。属官有中护军,领军史,掌禁军,参与武将的选补事务,遇将军率军出征时,则驻该军监督军政。
将军
秦朝仿周朝制度,设置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位上卿,率军镇守边郡。 另置上将军、将军,为临时职务,有大征伐时选武将出任,军还即撤任。
编辑本段地方官制
战国时期诸侯国普遍施行郡县制度,秦国设县始自秦孝公十二年商鞅变法。秦始皇二十六年,正式划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 咸阳是国都所在地,不设郡守而由朝廷直辖,其长官为内史(《汉书•百官公卿表》: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位同九卿,得参与朝政。内史属官有: •都水长、都水丞,掌水利; •铁官长、铁官丞,掌冶金、制造农器; •廪牺令、廪牺丞,掌粮食仓库和牧养祭祀用牲畜。
郡制
郡作为一级行政地方,军民兼治。郡设郡守、监御史、郡尉三个互不隶属的主要官员。 郡守 郡守,郡的长官,边地多为武将,内地多以郎官出任,银印青绶、秩二千石。秦朝的郡守权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县令县长、负责监察郡治的监御史、负责统领驻军与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监御史 监御史,隶属御史中丞,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 郡尉 郡尉,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银印青绶、秩比二千石。郡尉直辖于朝廷,与郡守相抗礼。郡尉属官有丞,内地诸郡设丞一人、大郡则设两人。边塞诸郡则每百里置都尉一人,都尉辖士史、尉史各二,掌边塞卫戍;关隘之处置关都尉,均隶属本郡郡尉。 郡丞 郡丞,郡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铜印黑绶、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属官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边塞诸郡另置长史,管理兵马军政,与郡丞同秩。
县制
县为秦朝最低一级行政地方,秦朝的正式官职也仅仅设在县一级。 县令、县长 秦朝按县的人口多寡,万人以上的县置县令、以下的县置县长。县令铜印黑绶、秩千石至六百石,县长铜印黄绶、秩六百石至五百石。县令与县长都是县的行政长官。 县丞 县丞为县的次官,职比郡丞,铜印黄绶、秩四百石。 县尉 县尉掌治安、捕盗之事,职比郡丞、唯不掌兵,秩同县丞。 功曹 功曹,掌县吏的考绩等第升降。 令史 令史,管理文书档案。 狱掾 狱掾,县狱的典狱长。 文无害 文无害,所谓公平吏,掌巡查监狱,复查案卷,以防止冤狱。 厩驺 厩驺,掌一县车马之政。 仓吏 仓吏,县库的长官。 治狱吏 狱吏,县狱的狱卒。 乡亭 县以下置乡,乡以下置亭,亭以下置里。这些都是以宗族为核心的人民自治组织。 三老 三老,一乡德高望重者充任,掌教化,有所谓孝悌仁义之家可以申报郡县予以表彰,并可以推荐优良子弟出任郡县吏。 有秩,啬夫 人口达五千人的乡,由郡指派一人为有秩;不足五千人的乡,由县指派一人为啬夫。两者职责相同,都是调解邻里纠纷、帮助政府收取赋税、安排徭役。 游徼 游徼,为徭役的一种,掌巡察地方、缉捕盗贼。 亭长 亭长,吏职,也是徭役的一种,汉高祖在秦朝曾任此职。掌同啬夫。亭长之属为亭父、求盗两卒,前者负责本亭保洁、后者负责追逐盗贼。

中国古代官吏制度
【都御史】

都御史为都察院的长官,相当于汉、唐的御史大夫,副都御史则相当于御史中丞,佥都御史则与侍御史仿佛,三者都是主领或分领院务的长官。监察御史则为都察院直接行使监察权的骨干专职官吏。都御史的职权总的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具体可分:“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记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以上三项为纠弹权。“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此为监试权;“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此为司法权。(《明史.职官志二》)

  明代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正二品。负责监察、纠劾事务,兼管审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清代改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都察院主官,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专作总督、巡抚的加衔。左都御史满、汉各一人。开始时满员级别设为一品,汉员级别为二品,顺治十六年,将满汉两员均设为二品。康熙六年升满员为一品,到康熙九年又改为二品。到雍正八年将满汉御史俱升从一品。

【都察院】  

明清两代最高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明洪武十五年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又依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清代改以左右副都御史专为总督、巡抚的国衔(明代,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兼用作加衔)。至雍正元年,又以六科给事中并入,因合称为科道。乾隆十三年,废左佥都御史。

【通政司】  

明代始设“通政使司”,简称“通政司”,其长官为“通政使”。清代沿置,掌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俗称“银台”。明清时收受、检查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的中央机构。其长官为通政使。《明史·职官志二》:“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左、右通政各一人,誊黄右通政一人。”

【大理寺】

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错案。为了使刑狱汇总,始置大理寺,作为复审机关。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副都御使)会审,称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称三法司。决狱之权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也裁。可参与朝廷大政会议。大理寺卿官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明、清均正三品。大理寺各朝常设的寺官有大理寺少卿、大理寺丞、寺正。

【太仆寺】

掌马政。乘黄署:掌供车路及驯驭之法。典厩署:掌饲马牛、给养杂畜。典牧署: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车府署:掌王公以下车路及驯驭之法。东宫九牧监:掌牧养马牛,以供皇太子之用。最高长官为太仆寺卿(从三品),属官有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太仆寺员外郎(从五品)、太仆寺主事(正六品)、太仆寺主簿(正七品)等。

【鸿胪寺】

“掌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凡国家大典礼、郊庙、祭祀、朝会、宴飨、经筵、册封、进历、进春、传制、奏捷、各供其事。外吏朝觐,诸蕃入贡,与夫百官使臣之复命、谢思,若见若辞者,并鸿胪引奏。岁正旦、上元、重午、重九......皆赞百官行礼。”(《明史·职官志三》)

【光禄大夫】

职官名。大夫为皇帝近臣,分为中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无固定员数,亦无固定职务,依皇帝诏命行事。汉武帝时改中大夫为光禄大夫,为掌议论之官,大夫中以光禄大夫最显要。西汉后期,九卿等高官多由光禄大夫升迁而来。隋炀帝以九大夫和“八尉” 构成本阶,九大夫即:光禄大夫,从一品;左光禄大夫,正二品;右光禄大夫,从二品;金紫光禄大夫,正三品;银青光禄大夫,从三品;正议大夫, 正四品;通议大夫,从四品;朝请大夫,正五品;朝散大夫,从五品。

至唐、宋以后成阶官之名,为从二品官员。元、明又升为从一品,清代顺治年间文职正从一品均称光禄大夫,在光禄大夫前加“特进”二字,为正一品官,是文臣中的最高阶官,相当于现今的国策顾问。

【殿阁大学士】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殿阁大学士,为皇帝顾问,一开始大学士并无实权,类似今日的秘书职。明中叶后逐渐参与机要,实为内阁长官。起草诏令,代皇帝批答奏章,实际掌握宰相之权.大学士中居首者,号称首辅,其权最大,有票拟之权。最初明朝大学士共“四殿”、“两阁”。四殿者,中极殿大学士,建极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两阁者,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  

清朝初期沿袭明制,设四殿二阁,即:保和殿、中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和东阁。但内阁受制于议政王大臣会议,只是转达表章的机构,大学士并不入阁办事。康熙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被大部剥夺,决策多由南书房作出。康熙于大臣中简任若干入值南书房,参与机务。但南书房不是正式机构,也不能行文或指挥其他衙门。

雍正时设“军机处”成为权力中枢,皇帝的诏令多由军机处发出。但有清一代,正式诏书等均以内阁名义拟出,臣下正式奏章也递交内阁,所以内阁仍是清代名义上正式的宰相机构。乾隆年间改“中和殿大学士”为“体仁阁大学士”,成为“三殿三阁”。  

【清代官吏制度】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光禄大夫、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总督(加尚书衔)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使司通政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宗人府丞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司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统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使、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管带官

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司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六科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钦天监监正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 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二、清朝补服图案

1、封爵位

  亲王补服图案:身前身后五爪正龙各一团,两肩五爪行龙各一团

  郡王补服图案:身前身后两肩五爪行龙各一团

  贝勒补服图案:身前身后四爪正蟒各一团

  贝子补服图案:身前身后四爪行蟒各一团

  镇国公、辅国公补服图案:身前身后四爪正蟒各一方

  公爵、侯爵、伯爵补服图案:身前身后绣九蟒

  子爵补服图案:身前身后绣麒麟

  男爵补服图案:身前身后绣狮

2、文官

一品 绣鹤 二品 绣锦鸡 三品 绣孔雀 四品 绣雁 五品 绣鹇 3、武官

一品、镇国将军:绣麒麟

二品、辅国将军:绣狮

三品、奉国将军、一等侍卫:绣豹

四品、奉恩将军、二等侍卫:绣虎

五品、三等侍卫:绣熊

六品、蓝翎侍卫:绣彪

七品 绣犀

八品 绣犀

九品 绣海马

三、顶戴(顶珠和花翎)

  文武官员的朝冠式样大致相同,品级的区别,一是在于冬朝冠上所用毛皮的质料不同,而更主要的区别是在冠顶镂花金座上的顶珠,以及顶珠下的翎枝不同。这就是清代官员显示身份地位的"顶戴花翎"。顶珠的质料、颜色依官员品级而不同。一品用红宝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砗磲〔chēqú车渠,一种南海产的大贝,古称七宝之一〕,七品用素金,八品镂花阴纹,金顶无饰,九品镂花阳纹,金顶。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更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宝石。至乾隆以后,这些冠顶的顶珠,基本上都用透明或不透明的玻璃,称作亮顶、涅顶的来代替了。如,称一品为亮红顶,二品为涅红顶,三品为亮蓝顶,四品为涅蓝顶,五品为亮白顶,六品为涅白顶。至于七品的素金顶,也被黄铜所顶替。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用玉、翠或珐琅、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枝。翎有蓝翎、花翎之别。蓝翎是鹖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较花翎等级为低。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俗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为贵。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曾对花翎作出规定,即亲王、郡王、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许戴花翎,贝子以下可以戴。以后制定:贝子戴三眼花翎;国公、和硕额驸戴双眼花翎;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护军各统领等均戴一眼花翎。

  六部:由于过去只有六部,所以其职能往往等于现今多个部门职能的综合。其长官尚书相当于部长,副长官侍郎相当于副部长;各司主管称郎中,相当于司局长,副主管称员外郎,相当于副司局级;至于主事权力、地位上比处长要高一些。

  吏部:相当于组织部、人事部等部门。

  兵部:相当于国防部、、公安部、交通部(驿传)、军委等部门。

  刑部、大理寺:相当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

  礼部:相当于教育部、文化部、宣传部等部门。

  户部:相当于财政部、民政部、商务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造币)、税务总局等各部门。

  工部:相当于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

  殿阁大学士:从人数和地位上看相当于现在的政治局常委,大学士一般都是军机大臣或是兼任尚书、都统之类的职位。一般来说,六名大学士,都是当到退休(休致)才空出,由协办大学士递补,除非该人被革职或是死亡。协办大学士就相当于政治局候补。

  领侍卫内大臣、内大臣等:就品级上来说现在似乎没有那么高的侍卫官;就职能来说,可以相当于中央保卫局。

  都察院:相当于监察部。

  理藩院:相当于外交部(清末以前的外交一般指对蒙古各部、西藏、新疆、俄罗斯、日本、朝鲜、越南等,主要还是管理蒙古)。

  翰林院:相当于中央党校兼中科院、社科院。

  国子监:相当于清华、北大之类的学校的综合体兼有教育部高教司的职能。

  步军统领:相当于现在北京警备区兼公安厅的职能。

总督:军事职能相当于各大军区级司令员;还可兼管地方政务。

  巡抚:相当于现今的省委书记、省长。

  驻防将军:相当于现在的警备区司令员。

  提督:为一省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司令员。

  总兵:相当于军分区司令员或军长,其统辖的镇相当于军分区。

  副将:相当于副军长。

  参将:相当于师长。

  游击:相当于副师长或是旅长。

  都司、守备:相当于团级。

  千总:相当于营级。

  把总:相当于正连级。

你提的问题差不多是一门学科了,没法回答,只能说有些人一辈子也就在研究这个东西……请提出具体需要的东西,是发展流程趋势,还是某个朝代的官制

官吏制度:1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贵族专制,2士官制
等级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宗法制

我不能给出答案,但是我想说说一下:每个朝代的官吏制和等级制都有所不同,有的相差很大。原因有很多:体制改革、行政改革、皇家避讳、疆域统治需求、统治阶级的种族及风俗习惯等等。这是我的浅见,本人喜欢历史之类的东西。

星期制是从西方传来的,中国古代的官吏休假制度是怎样的呢?
答:中国古代的官吏休假制度是五休一,也就是工作5天可以休息一天,另外每年还会有相对固定的探亲年假。

什么中国古代选官制?
答:1、先秦:从夏朝到春秋,选官主要按爵位;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等地主阶级改革才重视按军功授爵.(标准从爵位到军功)2、西汉:西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分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察举制: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征辟制度: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职官类别
答:此外,还有专门的监察机构,如御史台、都察院,以及谏官机构如谏议大夫,监督各级官吏。从教育机构来看,先秦时期已有学校,西周有大学、小学之分。秦汉时期博士官负责经学传授,唐代设翰林院,宋代重视翰林学士,明代后翰林院成为主要的文学和学术机构。地方行政机构自周朝分封制,至明清时期,总督、巡抚、...

尚书吏部郎中国古代官职制度
答:军事管理方面,西周军政合一,秦汉后分化。唐朝节度使权力增强,宋代军队由枢密院调度。清代有八旗、绿营等军事编制,地方官制也经历了从分封到郡县制的演变。教育机构自夏代就有,太学成为古代教育的核心,国子监则是中央教育机构。官职名称和等级制度随朝代变迁,如爵位、加官制度、勋官等均有不同规定。总的...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是怎样的?
答:科举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从而使有才干的人为官,这样有利于官吏素质提高和吏治清明.同时也有利于打破士族门阀控制政权的垄断局面,因而有利于社会进步.科举制把荐官制发展到考官制,这无疑是我国选官制度的重大进步,这一制度为以后历朝沿用,乃至对西方近代文官制度形成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2021国考行测常识考点:中国古代的选官用人制度
答:4、科举制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取分科考试的方式选官,科举制是我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选拔官吏制度。“科”指的是考试科目,“举”指的是选拔人才。科举制历时1300余年,始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发展于北宋,衰落于明清。科举考试在古代是实行时间最长也是选人效率和质量都非常高的选官用人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与雅典选官制度的异同
答:同:参选机会:参加选拔的人所获得机会均等。排除的人:奴隶(罪人)和妇女都被排除在参选范围之外。异:参选者成分:雅典的选官制度虽然看似民主,但能够参选的人数比例非常低(例如在前4世纪中,雅典的人口可能达到25万至30万左右,但只有3万人为可以参与议会投票的成年男性公民。)。而中国的科举制度...

结合高中历史必修1概述我国古代中央官制,地方制度,监察体制,选官制度...
答:于是各级官吏层层牵制,事事听命于朝廷,地方无主动性可言,并使机构臃肿,冗官充塞,行政费用猛增。县以下行政机构,隋唐为乡里制,北宋一度推行保甲制,但因新旧党争而时行时废。元代“行省制。后来各代基本沿用了这一制度。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察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答:文章格式为八股文,不能随意发挥。八股取士的实质是一种文化专制制度,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严重地阻碍了文化科学的发展,是造成近代中国科学技术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清末戊戌变法曾改革科举制,废八股,改试策论。科举制在中国古代选官史上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制度简介
答:中国古代的职官制度是一个复杂且精细的体系,它涉及国家机构中各类官吏的角色和职责。职官不仅仅是名称,还包括其职权范围和在社会等级中的地位。其中,科举制度作为选官的主要途径,与职官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通过公开考试选拔有才之人担任官职,这是我国古代制度的一大创新。在官职体系中,还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