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作者&投稿:曾忽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100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相关实施细则来看,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其他危险物品,并且因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其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聘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包括安全总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设立安全总监的条件如下:

1、从业人员数在300人以上的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数在100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危险物品存储单位等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2、具有安全生产高级职称并具有从业经历的人员可以担任安全总监。

3、应当由企业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聘任,与主要负责人平行履行职责。

4、安全总监应当参加企业的决策、安排、生产经营等管理活动,拥有独立行使安全管理职责的权力。应负责编制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针对从业人员多少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的问题,关键在于单位是否为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的数量是否符合设立安全总监的门槛要求。如果单位满足条件,设立安全总监将有助于提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有效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和隐患,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作为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总监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从业经验,能够对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有效且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他还应该配合企业主要领导制定和改进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推广和实施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和方法,培训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安全总监作为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管理职位,其职责与权利非常重大,决定了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企业在聘任安全总监时应该慎重选择,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总监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提供有力的保障。

安全总监的工作职责:

1、确立自然和人为灾害的防范预防工作,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规划和安排,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

2、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安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加强日常安全防护意识和行为培养。

3、掌握和熟悉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安全隐患和风险,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和消除,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和可靠。

4、组织和实施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控制程序和是否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整改到位,并对检查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5、协调和配合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安全技术交流与合作,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和方法,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6、组织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漏洞,并及时提出改进方案和完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总和分析事故数据和风险信息,为企业制定长期的安全规划和战略提供参考。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
答:安全生产制度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能够贯彻执行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安全生产各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安全生产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章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新安全生产法共有7章多少条
答: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蚂顷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猜燃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是什么
答: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新安法第九十五条规定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四...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答: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本条规定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督促以上机构和人员履职尽责,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中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什么
答:法律所谓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

新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由...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什么
答:本条是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新增加的重点内容。从实际情况看,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定位不清晰,责任不明确,承担的工作内容比较模糊。为了从法律上明确界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提高其工作地位和权威性,增强其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有哪些职责
答: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