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时,哪些人可以优先购买?

作者&投稿:巨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卖房时,哪些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房屋买卖中,下列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情况。但不管哪种情况,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均享有优先购买权。1983年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可见,房屋的共有人在买卖房屋时享有优先购买权。
  (2)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承租人是指租赁他人房屋交付租金的使用人。《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3)公有房屋住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居住公有房屋的住户,在该房屋出售时,享有优先购买权。对此,1988年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鼓励职工购买公有旧住房的意见》中规定:“出售旧房时,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4)原产权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房屋投资大,房价高,国家为了解决城镇职工住房困难,采取各种补贴方式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职工享受国家补贴取得的房屋,其所有权属于购买者,但由于购买者享有补贴,因此只享有房屋的部分所有权。这种房屋的所有人在处理自己的房屋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1999年12月31日公布的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亦明确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在五年以后进入市场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

1、承租人;2、房屋共有人;3、公有旧房原住户;4、原产权单位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购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承租人说白了就是正在租赁房子的人,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有规定,租赁房子的人会具有此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主有卖房子的打算,房主就必须要提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房主没有通知承租人,或者租房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房主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只有承租人同意放弃这所房子的优先购买权,才可以卖给其他。房屋共有人也就是同时拥有这所房子的人,这种房子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的,如果其中一人有出售房屋的打算,就必须要房屋共有人全部同意才可以出售,要不是不可能进行交易的。同时房屋在出售房屋的时候,房屋共有人也具有优先购买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标的物的,一般是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谁是买受人。优先购买权,其实就是房主在准备出售房屋的时候必须要先通知的人,如果这个人同意购买就必须先买给这个人。在卖房人出卖房屋给第三个人的时候,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主要就是指当原房主要将房屋出售的时候,特定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购买房屋不动产的权利。优先购买权人需要交全款吗?1、不需要交全款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优先购买权人必须交全款。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卖房时,三类人:房屋租户、房屋产权共有人、个人以标准价购买公房的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该房屋。这种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就是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房主在出售房屋之前,必须先通知拥有优先购买权的一方,在得到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之后,才可以出售给第三人。

一、什么是房屋优先购买权?

房屋优先购买权,顾名思义,就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第三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二、哪些人拥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三种人拥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

即房屋租户。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房屋产权共有人

即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的人。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原产权单位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规定:“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人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租用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租用权。”

三、法律条款中的“同等条件”怎么认定?

涉及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中,都涉及到“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其实同等条件包括以下几种因素: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交房时间等各种因素。所以,在不满足其中一种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购买权是不能执行的。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孙某有一套正在出租的房子,近期想卖掉。因为租户有优先购买权,孙某去征求租户的意见。租户表示,自己愿意出150万来买这套房子,但是另有第三方愿意出200万购买此房产。经过协商,租户不愿意再继续提价,卖方便与第三方成交。

这种情况就是不满足“同等条件”中的“总价款”一项,所以租户便没有办法再继续行使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温馨提醒:

1.产权共有人和租户同时存在,谁更有优先购买权?

在同等条件下,如过同时存在产权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按照实际操作, 房屋共有人可以先于租户行使优先购买权。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张某和孙某共有一间房屋,并且将这个房屋出租给徐某。如今张某想要转让自己的份额,而孙某和徐某都拥有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并且都主张行使权利。这时张某陷入两难。

律师解答: 从权利属性上讲,承租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租赁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虽然法律赋予了租赁权一定的类似于物权的效力,如“买卖不破租赁”,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其债权的性质。共有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共有权是一种物权。按照民法原理,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并存时,物权的效力应优于债权。

2.未经承租人同意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尽管购房合同有效,但是出租人(卖方)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房屋出售之前应先告知租户,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另:下列情况租户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法院不予支持。

1.同等条件下产权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2.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自己的近亲属;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但在15日内承租人未明确表示购买;

4.第三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的。

结束语:在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前,一定要提前通知房屋优先购买权人,确保租户或产权共有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资料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链家经纪人蒋先昌、蒋大伟对此文亦有贡献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
答:首先,共有人应当在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主张权利。若售房者在卖房之前已通知其他共有人,房屋共有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15天之内行使权利,否则将被视为弃权。若售房者未通知其他共有人便出售了房屋,共有人的行使期为共有份额转移之日起6个月。其次,同承租人一样,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

卖房有技巧 售二手房需规避的四大风险
答:判断中介是否正规可以通过营业资质、注册资金、员工资质和该公司拥有的门店数目来判断公司实力。另外,从口碑、形象、员工素质及工作划分细致程度也可以判断中介是否诚实可信。风险二:选择全权委托 由于卖房手续复杂,因此卖家选择全权委托的售房模式屡见不鲜,但受委托人如超越委托权限进行交易行为,会给交易...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其中一个想卖房子另一个不想卖可以走法律程序卖...
答: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其中一个想卖房子另一个不想卖是可以走法律程序卖房。如果该房产是按份共有的,其中一个人可以卖掉自己份额的房产,不需要另一方同意签字的,但是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该房产是共同共有的,则需要共同协商一致才能卖该房子的,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

购买二手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整个流程是怎样的?
答:购买二手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整个流程是怎样的 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

100万二手房交易税费都有哪些
答:其次选择中介要选择信誉度高,正规的中介,必要时查看中介是否具备两证。2. 在购房前要核实所卖房屋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有没有经过卖房配偶的同意。其次如果房屋已经出租,那么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卖房前应得到承租人的同意。如果是卖房者是代理人,要看其是否有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如房屋多...

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怎么办
答:(2)处分自己份额权 按份共有人对自己享有的份额,有相当于单独所有权的权利,对按份共有房屋中属自己的份额,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各种处分,如出卖、赠与、抛弃等。(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按份房屋共有人在出卖自己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

租期不到房主可以卖房吗应注意什么?
答: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综上,租房没到期房东卖房子...

二手房交易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

购买二手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3、承租方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 根据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方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依据上述规定,购买二手房时,应核实拟购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如果存在,应核实出售人的出售行为是否已通知承租人,且已得到承租人认可。 否则,承租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确认该 房屋买...

买二手房都需要注意什么?
答:您好,给您几点建议作为参考。房屋是否具备上市交易条件;房款尽可能做资金监管,保证安全;如果是贷款买房,要提前确认自己的贷款能力和贷款资格;如果所购区域限购,要确认自己具备购房资格,提前做购房资质审核;交易房屋是否有漏水,管道老化等隐患;其他客户关心的一系列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