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男朋友是美国人, 她想在中国结婚,然后去美国,这样要多久时间?

作者&投稿:东郭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是中国人和我的男朋友(他是美国人)在中国结婚,我多久可以去美国~

只要有签证都可以去

由于婚姻的复杂性和变化性,移民局不可能在以婚姻为由提出移民申请时就能判断婚姻的真假,因此法律规定,任何同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人士,其移民申请被批准后,只能获得有条件绿卡。绿卡持有人享有同永久性绿卡持有人一样的权益,但该条件性绿卡有效期只有2年。2年到期时,如果原有婚姻继续存在,方可申请转为永久性绿卡。此外,2年后即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转为了永久性绿卡,但如果申请人在获得该永久性绿卡后即离婚而且再度结婚,如果要为其新配偶申请移民,则必须在其持永久性绿卡届满5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从有条件居留改换正式绿卡的资格

  *外籍配偶在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仍保持婚姻关系差90天即达两年者。

  *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后90天才申请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就是不包括在外籍配偶申请有条件居留申请表内的子女。

  *真实婚姻的美国籍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亡人。

  *真诚婚姻,却因各种原因而离异或宣布无效者。

  *真诚婚姻,却因美籍配偶虐待外籍配偶或其子女。

  *取销美国居留权益会导致极端的困境者。

  三,如何申请从有条件居留到正式的绿卡

  *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联合办理申请﹕夫妇共同填写及签名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有条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两人的共同居所证明,共有财产,两人的子女出生纸等。这是最单纯的调整为永久居留的方式。

  *如果为美籍配偶的未亡人﹕填I-751表;临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的婚姻证明,包括与美籍配偶共居住宅的租约,曾经拥有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及配偶死亡证书副本。

  *除了配偶死亡之外婚姻消失情况﹕I-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住所的租约,曾经拥有共同财产,子女出生纸,离婚或婚姻失效证明副本,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误而导致离婚或婚姻无效。

  *受虐配偶的申请﹕I- 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子女或本人受虐的自白书,,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而离婚的证明,离开美国会导致极端困境的证明。

  *如果子女分开办理更换永久居留身份﹕I-751表;临时绿卡副本;书面说明与外籍父或母分开办理的原因。

  四,办理从有条件绿卡更换正式绿卡时,当事人必须人在美国吗?

  办理申请时外籍配偶不需人在美国,但是移民局要与夫妇面谈时,则必须回到美国来。

  五,一定要亲自出席移民局的面谈吗?

  夫妇都必须出席移民局的面谈,但是地区移民局局长可以免除面谈,在评估申请表格后,地区局长可以决定是否要面谈。

  六,如果没有在90天到两年时申请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依时在两年到期前的90天,填写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则外籍配偶所持有的有条件居留权,到了两年结婚纪念日之时,会自动失效,移民局会开始执行移送出境的程序序。移民局先会通知外籍配偶,没有依时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已失去了美国居留权,同时送到出席听证的通知单。在出席听证时,外籍配偶可以述说未能及时申请更换永久居留权的理由,必须提出有关的证明文件。

  不过I-751表格,能够迟交,如果外籍配偶能向地区移民局长证明有合理的理由,移民局局长裁决提出的理由是否正确,而决定批准与否。

  七,外籍配偶在下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免除美籍配偶签署的豁免﹕移送出境会造成本人或子女极端的困境。

  *真诚的婚姻关系,但是并非因外籍配偶的错误或过失,而因为各种原因而离婚或婚姻无效。

  *因为美籍配偶的虐待外籍配偶或子女,而婚姻关系无法继续。

  八,更换为永久居民身份,自然可以有继续合法工作的权利。在递交了申请变更为正式绿卡的I-751表格后,移民局会在等待审核正式绿卡申请时间,延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也就是有条件居留12个月,以等待正式的绿卡送到家里。

  九,追踪变更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案,外籍配偶应与交件的移民局联络。

  十,万一被拒绝时的申诉移民局拒绝申请会送拒绝的通知单,告知申请人拒绝的理由,同时移民局立刻会开始移送出境的程序。申请人可以在递解出境的过程中,向移民法官申诉,在移民法官审核移民局拒绝是否合理时,移民局必须提供拒绝的证据。假如移民法官认同移民局的说法,申请人还可以向移民上诉局上诉。

  在移民法官同意移民局解送出境的决定后,当事人有33天可以准备向华盛顿的移民上诉局上诉。

  而有关登记注册的问题,我也不是太清楚,但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和美国使、领馆应当可以咨询有关涉外婚姻登记的问题。

有三种办理方式:
K1:未婚妻签证,6-12个月
CR1:从美国申请,10-18个月
国内CR1:在中国申请,办理条件是美国人有居留证(不是临时的那种,要有工作/留学签证),一般6-10个月。这个速度最快。

时间长短要看具体情况,双方的背景情况,申请的visa中心,提交的文件是否完整,运气……

一年半,让他们办理未婚妻签证,也就是K1签证,这样最快,需要她男朋友回国提交申请,然后把资料邮寄过来,然后带回国,转到移民局,然后再转到大使馆,最后你女朋友去面试,就可以拿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