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的增值税发票本月抵扣 会计分录

作者&投稿:牢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上月购买,本月抵扣进项税认证抵扣会计分录~

上月购买,本月抵扣进项税认证抵扣会计分录
1、上个月发生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上个月购进固定资产/物料时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减去进项的差额)
4、计提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这个月缴纳税费时:
5、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个月抵扣时:
6、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第六条 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
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财税[2004]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

技术要求
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
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
增值税转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处理
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进项税

款项上月已打入银行入帐的会计分录(应该是付款吧):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本月进项票进来后入账
借: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先做上个月收到发票联时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

在本月把抵扣联认证抵扣过后,即可把抵扣进项税转入进项税额中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6%、10%的,和6%的等等。

扩展资料

购置固定资产取得的专用发票上列明的进项税额经过认证相符后,可以做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指的是增值税的计算(当然也可以取得运费、海关完税凭证来抵扣款。而购买无形资产取得的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

但要注意以下几点: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



  1. 先做上个月收到发票联时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

  2. 在本月把抵扣联认证抵扣过后,即可把抵扣进项税转入进项税额中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上月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
贷:应付账款

本月认证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

如果你没有设置待抵扣或留存抵扣这类明细科目,那么可不做处理,但你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需将未抵扣部分扣除

你好。2013年1月抵扣2012年12月的进项发票是不需要做分录的,因为2012年你收到发票付款的时候已经做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X
贷:银行存款XX
那么这个进项税额就已经转入了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账户借方余额中,直接体现为12月份的期末留抵税额。如1月有销项,直接抵扣就行了

你是12月份收到发票直接付款还是什么时候付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