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个关于法律的问题,请大家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作者&投稿:直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问题,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你说的肯定有地方不对啊姑娘。如果你是担保公司的担保人,那么不会遭到担保公司的起诉啊。我觉得按正常的情况,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使你前男友成功买到车,你前男友无力还贷款,银行起诉你前男友和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承担了银行的还款之后再要求你前男友还款。法院给的副本里面应该有证据材料,你是在什么样的合同上签字的,合同的主体都有谁?

首先,你姐姐跟姐夫结婚是在94年以前,还是以后,如果是1994年以前,没有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需要到法院办理离婚。如果是94年以后,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涉及离婚,因为就没有婚姻关系,直接走人就可以了。如果涉及到财产和孩子抚养的问题,可以就这些问题到法院要求判决。

如果对方坐牢了,可以离婚,而且肯定可以离婚。孩子如果目前只有三个月大,而且你姐夫坐牢,就一定会判给你姐姐,一个孩子还在喝奶,另个孩子他爸爸没有抚养能力。

  以94年2月为分水岭,之前的事实婚姻可以得到法律的承认,之后的不属于婚姻,而是非法同居关系。

  根据《婚姻法》这一原则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来决定子女应归谁抚养。�
  具体说来,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2)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有几种情况亦可随父方生活:一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母方没有抚养能力,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哺乳期未满,母方坚持不抚养,父方积极要求抚养且抚养条件较好;四是在不危害子女身心健康的条件下双方协议子女随父生活;五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如母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子女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子女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等。�
  (3)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抚养问题,应以维护子女利益为前提,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德、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 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子女随该方生活:�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④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⑤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⑥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随父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如子女作出愿随一方生活的表示,应尊重其意见,作为优先考虑的情节。�
  (4)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5)在《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我自己认为你的姐姐在1994年以后没有做结婚登记而结婚是不合法的,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这不符合结婚的形式要件。但是对非婚生的孩子在法律的角度上应该按随母亲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样更利于小孩的成长。所以孩子的抚养权是你姐姐的,一般情况是这样的,但是也有一定的条件啊,你的姐姐必须可以很好的去照顾孩子,如果没有进到者任那么抚养权是会消失的啊!!!

没办理结婚证就不存在离婚!他们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种非婚生子,对小孩来说是极不负责的行为!脯乳期的婴儿一般情况下是归女方抚养的!

不需要法院解决,解除同居关系就行,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可以诉讼解除同居关系时分割财产,原则上谁的归谁,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按共同共有平分,孩子在2岁以内的一般由母亲抚养.
所以你姐能得到孩子的扶养权

如果你姐姐和姐夫是在94年之前就生活在一起,法院会以事实婚姻认定,离婚就要到法院办理.如果是在此之后,那么只需到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当然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这样比较有效率.
小孩只有三个月一般都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样有利于孩子成长.最好你姐姐也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并且可以照顾好孩子.如果可以找到你姐夫疏忽孩子的证据或者有什么不良嗜好,不利于孩子成长,那么胜算肯定大的多.

如果是94年2月前生活在一起,一般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在此之后的,那么就是非法同居关系,也可向法院起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孩子如果太小,女方抚养孩子占有优势,不过法官会考虑到双方的其他情况,比如经济能力啦,住房啦,个人品质啦等等。

我想问一个法律问题,谢谢
答:这种情况一般以违法行为发生地为主要管辖原则,由B市的公检法机关管辖。C市只是抓获的地点,并不因此获得管辖权。需要移交B地,因为侦查需要和受害人均在B地。如果B地因为特殊原因不便管辖的,可以由A地管辖。希望对你有帮助

急切求助:我想问一条法律问题
答:急切求助:我想问一条法律问题:我爸爸因跟村人发生些口角,村人带几个将我爸殴打致伤重,请问法律是如何赔偿此事的呢?... 急切求助:我想问一条法律问题:我爸爸因跟村人发生些口角,村人带几个将我爸殴打致伤重,请问法律是如何赔偿此事的呢? 展开

再次问大家一个关于法律的问题谢谢哦哦
答:这也是你妈妈的权益与你无关。除非你妈妈向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或者默示授权委托你帮忙代替领工资。虽然女儿帮妈妈领工资是人情,我们都能理解,不过用人单位不接受的话,这里用法律解释,你是不能帮你妈妈领工资的。希望……没有说错吧。。。你可以让你妈妈给单位打个电话,告诉他们你来替她领工资。

我想问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
答: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中国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

有个很复杂的法律问题想请问大家,有律师朋友请帮忙解答,万分感激!
答:其三,一定要找到那个朋友,要求你的朋友还钱,如果不还钱或没钱,现在直接起诉.其四,当然,银行那笔钱,是要你爸来还的.因为是你爸贷的钱.这种相当于你爸去银行借钱,然后又借给朋友.其五,你说没钱,那也没办法,判决后,银行会申请强制执行的,不过如果你只有一个房产,这也不怕,因为如果只有一个,又是...

求助,一些关于法律的问题,希望大家帮忙!!!
答:二、通过刑事自诉方式。如果你有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书,并且你有证据证明,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以上两个都没有,法院不会受理的!应当起诉服务员!三、通过民事诉讼。直接起诉洗浴中心,要求赔偿损失!说明:你的手机价值,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但是你想通过公安机关把手机找回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如果大家有什么关于法律上的问题?可以问我,我会给大家回答?欢迎大家...
答:后来孙某向李某索要欠款时,双方对原欠条上所注“还欠款18500元整”中的“还”字的含义发生争执。孙某认为李某尚欠18500元,“还”字应当读“hai”。李某则认为“还”字应该读“huan”,以已还18500元为由拒绝付款,并称孙某出具的收据被遗失。问:本案纠纷如何处理?请给出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 ...

我有一个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懂法律的老师能进来帮我详细解答一下...
答:责任方面:对方全部责任,这个没有问题。赔偿方面:只能自己想办法去要了,即使起诉,法院肯定判决你们胜诉,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是需要你们提供相关信息,法院对没有经济能力的人也没有更有效的办法。除非特别害怕的人也有可能因为诉讼直接付款了 ...

我想问个法律相关的问题,谁可以帮我解答?
答:从法律上讲,他家人讲的是法盲的话 法律上根本没有断绝关系一说,也不存在申请活人的死亡证 更不存在取消户口本等一说 还是与家人好好沟通吧

请问一个关于法律的问题?这里还想有专业一点的回答谢谢
答:(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侵权责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