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开发中地质环境的保护与管理

作者&投稿:典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环境地质调查~

根据区域发展需求与重大地质环境问题防治需要,在重要经济区地质环境调查、城市地质调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全球变化地质响应与二氧化碳储存研究、农产品主产区土壤地球化学调查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一批重要经济区先后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重要经济区地质环境调查工作驶入快车道。在环渤海湾环境地质调查先行探索的基础上,2008年启动了长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珠江三角洲、北部湾、长江中游(包括武汉城市圈、长株潭、昌九工业走廊等)等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地质环境综合调查;2010年启动了中原城市群、关中盆地城市群、重庆都市经济区地质环境综合调查;2011年启动了长吉图经济区地质环境综合调查;2012年启动了中原-冀中南城市群地质环境综合调查;2013年启动了成渝经济区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引导和拉动下,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合作共同推进重要经济区与城市群的地质环境调查工作。重要经济区地质环境综合调查按照“区域上开展1∶25万系列编图,重点地区开展1∶5万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针对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网及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总体思路推进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在1∶25万调查与编图、1∶5万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地质环境问题专题研究、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为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资源优化配置以及重大工程建设等提供了重要地学基础资料。
城市地质调查取得了较大进展。2003~2008年,国土资源部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地方合作开展完成了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6个特大城市立体地质调查,系统建立了地下三维地质结构,全面评价城市地质环境容量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宜性,实现多源、海量、异构地学数据的集群化管理,建立三维可视化城市地质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便捷的地质信息服务。2004~2009年,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开展了全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和19个地州盟所在地县级城市(共计306个城市)环境地质摸底性调查,查明了主要城市群和城市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为推进重要经济区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奠定了基础。
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典型矿集区动态调查。2000~2005年,完成了全国以省(区、市)为单元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首次系统地对我国所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摸底调查,共调查矿山113149个,调查矿山面积581.9×104hm2,基本摸清了我国矿山环境的现状,系统总结了不同区域环境地质背景和不同矿类开发所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的类型、特征及其危害,分析了我国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产生的主导因素,为政府部门今后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提供重要基础数据。对晋陕内蒙古陕北煤炭资源开发区、晋陕内蒙古东胜—准格尔能源基地、辽宁阜新煤矿区、吉林辽源煤矿区、陕西潼关金矿区等主要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对湘东南有色金属和煤炭矿区、胶东半岛金矿区、冀东唐山煤炭矿区等典型矿区矿山地质环境变化进行了动态分析。近年来,选取山西太原东西山煤炭集中开采区、贵州省纳雍县北部煤炭建材矿区、陕西潼关金矿区、陇南有色金属集中开采区等典型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和矿山开展了动态调查,通过矿区1∶5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对矿山环境动态变化情况进行了初步分析。
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了全球变化地质响应与二氧化碳储存研究。2010年以来,开展了全球变化地质记录研究、地质碳汇潜力研究、二氧化碳地处储存潜力评价与示范。以更新世晚期以来气候变化的精细记录为研究对象,开展了全球气候变化重点时段地质记录研究,深入了解更新世晚期末次间冰期以来不同尺度气候变化的周期性及突发气候事件序列,揭示了气候变化长期趋势中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作用。通过研究岩溶、土壤和矿物等的地质作用下的碳汇机制,对我国地质碳汇潜力进行了调查评价。在评价主要沉积盆地二氧化碳地质储存潜力与适宜性基础上,编制了全国1∶500万评价图系和主要盆地评价图集,圈定出一批二氧化碳地质储存目标靶区;构建了深部咸水层二氧化碳地质储存工程选址、场地勘查与评价技术方法;与神华集团合作,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成功实施了我国首个深部咸水层二氧化碳地质储存示范工程。
服务农业发展实施了主要农产品主产区土壤地球化学调查。推进了中东部主要农耕区多目标生态地球化学调查,系统获得了土壤中包括氮、磷、钾、硒等有益元素和镉、汞、铅等重金属在内的54项元素指标的含量及分布规律,查明了中东部主要农耕区土地质量状况,把握了土壤污染区域、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为我国土地规划、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管护提供了重要基础数据。近几年选择长江三角洲Cd、Hg等重金属元素的重点污染地区及农耕区土壤Hg异常区,开展了生态地球化学评价与监测预警试点研究。
根据国土资源规划需要开展了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根据区域资源环境空间分布、地区差异条件和区域协调发展目标,建立了四大资源(土地、矿产、水、海洋)、四大环境(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气候环境)为主体的全国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完成了全国资源环境综合分区图和分区表的编制。开展了四种重要资源单要素、四种重要环境单要素评价和资源型、生态型、城市群等三种类型区的研究与评价。推进了关中—天水、北部湾、长株潭、中原城市群等4个重点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

地下水,断裂带、软弱层、流土(砂)等,具体工程集体分析。

一、适时启动城市三维地质调查工作

要实现“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目标,首先需要实现城市发展与地质环境、自然环境的和谐。而开展城市地质工作,正是解决这些城市地质问题、合理开发利用地质资源、实现城市与地质环境和谐发展的需求。

如上所述,深圳市三维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启动的时机已经成熟,该项工作可以为城市新一轮的发展、地下空间资源的空前开发热潮和地质环境保护服务,并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服务。

建议深圳市三维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应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组织开展立项相关事宜。要在了解城市发展对地质工作需求和现有地质工作基础上,根据《城市地质调查规划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地质大调查年度计划编制要点(立项指南)的要求,编制立项建议书。

其中立项建议书编写包括如下内容:城市发展现状与趋势,城市地质背景,以往地质工作和已有资料综合分析,立项依据,总体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可行性分析,总体部署方案和工作阶段划分,主要实物工作量和经费概算等。

完成立项建议书后,由市政府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共同出资合作开展城市地质调查的商请函,附立项建议书,并承诺资金投入比例。中国地质调查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大调查年度计划编制要点(立项指南)、年度城市地质调查资金计划、立项必要性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同意合作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工作。

中国地质调查局与深圳市政府达成合作意向后,立即由双方相关管理人员组成项目联合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管理项目的实施。之后即可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审查和批准,签订合作协议,任务书下达,工作方案设计编写和审查,项目实施,成果的评审、提交与发布。

针对将要开展的深圳市城市三维地质调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深圳市三维城市地质调查将是围绕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拓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高、新技术方法为手段,高起点、高层次、新角度和全方位研究地质环境的形成、演变机理及与城市人类活动的互馈机制,解决与此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城市地质环境、工程问题,建设深圳市城市地质信息管理及评价系统,为深圳市政府决策和城市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因此,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地方经济的需求,必须要有一个有效的组织管理机构(政府—委派机构—实施单位),以协调、监督项目的正常开展。

2)三维地质工作不同于以往的二维地质工作,暂且将工作内容划分为平面与垂向两个方面进行。平面上分“重点区—次重点区—城市外围区”3片;垂向上分“表层、工程建设层、松散沉积物层和基岩地质层”4层进行调查研究。同时,根据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针对深圳市地铁线路等重点区域的三维地质结构做专题研究。

3)深圳市现有的前人成果资料丰富,完全可以对这些资料加以利用,这对于工作成本的节省和工作进度的加快将会带来很大的帮助。深圳市经多年的地质调查和城市建设工作,从地表至地下积累了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灾害地质及遥感等大量的资料和数据。这些资料和数据主要分布于国土、城建、交通、水务(利)、设计、地质、勘察和档案等部门,其中有些成果资料全部或部分可直接利用或综合引用。因此,只需收集、筛选、整理、分析研究和录库,就可形成一套系统和完整的数据体系,这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有利的技术条件和坚实的技术基础。

二、建立全市地质数据库与成果三维可视化信息系统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受地质环境因素的制约,城市的规划、地面建筑物与地下工程的规划选址、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无不依赖于对地质环境状况的准确认识。为此,每个城市的建筑部门、国土资源部门通过野外调查、地质环境勘察等手段获取了大量的有关城市可持续发展地质环境资料,包括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灾害地质和生态环境等方面资料。这些资料的获取,揭示了各个城市的地质环境的基本特征,为城市的规划与发展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然而,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大部分城市对地质环境资料的管理仍处于采用纸质文件与人工管理的状态,而且分散于各个部门,导致在城市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很难快速查询检索到有关资料,并且存在大量的地质环境资料丢失与管理凌乱现象,给城市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决策的快速制定带来了不便。这种管理方式与快速发展现代化城市极不适应,需要构建环境地质数据库,采用现代化、自动化与规范化的管理方式才能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

城市的发展具有其空间区位性,与之相对应的地质环境条件具有空间分布特征的差异性,城市每个地区地质环境适宜性存在较大的差别,各个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对城市规划的适宜程度取决于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灾害地质等条件,是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灾害地质条件空间迭加分析所得到的综合结果。因此,反映城市地质环境条件的信息不仅仅是一种属性数据,更重要的是具有空间分布的特征。如果对揭示城市地质环境的有关资料仍采用纸质文件与手工的管理方式,在空间信息采集、空间信息迭加分析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不能及时获得某个地区通过综合分析的地质环境条件信息。

城市工程地质调查资料不仅对勘查和研究单位具有反复使用的价值,同时也是社会各企事业单位进行经济活动和各级政府机构进行经济、资源、能源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决策的重要依据,因而具有长期保存的必要性。由于获取调查资料时的代价昂贵和对于不同勘查对象、不同勘查目的和不同勘查阶段的通用性,因而地质数据资料具有共享的必要性。如何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海量的城市工程地质资料,也是城市信息化对人们提出的要求。“地质环境数字化”工程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地质情况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前,应先进行城市工程地质调查和地基安全性咨询是十分必要的。市政府机构中的许多部门,如城建局、地震局、地矿局、农业局和水利局的日常工作,都全部或部分地与这些信息的采集、管理、处理和应用有关。对估算未来若干年内城市的地质灾害损失情况有重大意义。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衍生出来的城市地质环境分布图,将其与城市规划(包括城市经济分布、人口分布、产业类型等)图进行拓扑迭加,同时结合易损性分析,就可以进一步估算未来若干年内城市的地质灾害损失情况,划定重点防范区域和重点监测区域。“地质环境数字化”工程可以帮助人们减少事故反应时间,控制地质灾害的程度。城市地质灾害突发时,由城市地质环境信息系统提供出一个由空间数据组成的现实世界的抽象模型,可以帮助应急工程技术人员迅速了解事故原因以及对周边建筑、人员的影响,随即制定出应急方案。鉴于此,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构建城市环境地质空间数据库则显得更加迫切,该系统能为城市某个地区地质环境综合信息的快速提取提供数据支持。

工程地质数据库的应用是通过工程地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于工程地质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资料查询、各类资料分析、工程地质剖面图的自动生成等:同时,可基于工程地质数据库建立地下工程地质体空间可视化模型,对模型进行旋转视图、切割和切挖,显示模型内部结构的构造信息(产状、地下水水位、岩性等)。

整合现有资源争取形成深圳市地质信息管理系统,为地下空间地质环境保护提供基础地质资料。统一开发城市环境地质空间数据库和调查信息系统软件,按地区不同层次分别建立空间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完成不同比例尺环境地质图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城市环境地质调查信息采集、处理、储存和分析全过程的信息化;推广应用高效、实用的野外信息采集和处理技术,初步实现城市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主流程的信息化;建设城市环境地质调查信息元数据库开展网上服务,建立城市环境地质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提高城市环境地质工作对城市发展的快速响应能力,提高地质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目前大部分地质勘察资料由各技术单位掌握,因此还需要研究资料汇交相关的法律问题。

三、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中地质环境保护和管理对策初探

1.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中地质环境保护的认识

城市地质环境研究作为一项与人类生存,以及与城市社会、经济、环境、信息各个方面密切相关的基础地质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减灾防灾等提供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超前性的基础地质资料和成果。

人类经济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一方面,地质环境影响和制约了工程建设,同时,工程建设又导致了地质环境的严重恶化、引起地质灾害或病害,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城市工程地质环境评价研究的目的即是:认识地质环境问题,掌握其规律性,正确地评价灾害对人类的危害和影响。评价意义在于:指导人们避免或减少城市各种潜在灾害的诱发和影响,避免城市灾害和低质量环境给各种工程活动带来庞大的处理费用和巨额附加费用,充分挖掘高质量土地资源与环境资源的开发潜力和利用能力,控制低质量环境与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与保持城市环境与发展的协调。

面对人类对城市土地进行高强度、高密度的开发,如何保护和提高城市工程地质环境质量,如何科学地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是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带根本性与前瞻性的课题。特别是在许多固有的地质环境质量较差或具有潜在地质灾害严重影响的城市,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时对城市工程地质环境进行正确评估有重要的意义。对城市工程地质环境进行评价可以为城市规划的用地选择、土地开发序列的确定提供依据。城市工程地质环境评价的结果要使非地质灾害研究人员容易理解和接受,这样才能达到灾害研究为决策者服务的目的。

科学发展观的确定,促使了城市建设和发展模式变化,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如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如何进行合理的地下空间开发?如何充分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如何在地质环境恢复中应用新技术、新方法等问题都对城市地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临新的挑战。

只有充分认识和结合深圳市地质工作的经验和实际,突出地质资源“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方针,坚持“立足本市需求、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完善体制和依靠科技”等基本手段,构建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与生态环境建设相一致的地质工作体系,为深圳市实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和谐社会提供长期的、基础的、有力的保障和服务。

同时要加强地质矿产管理部门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部门的协调,加强对地质信息有较高需求的规划、建设和水务等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地质工作成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服务的作用。

2.加快立法工作,明确国土部门的统筹职能

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法制建设是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也是目前我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要加快制定《深圳市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有关行业标准,将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延伸到区和街道,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有效控制不合理的工程、经济活动,大幅度减少人为产生的、影响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环境地质问题及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

根据目前深圳市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国对城市地质工作的安排,深圳市对于立法方面的工作,可以考虑为远期制定一套城市地质工作法规,近期应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立法和争取完善政府规章,重点解决目前行政管理中地质工作缺位的状况,如对尚未有地质工作条款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提出修订建议,对正在制定的《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提出完善意见。

因此,要改变现有的地下空间开发中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模式,把地下空间作为一个整体来管理,要尽快确定国土部门对深圳市地下空间地质环境管理和保护的统筹职能,即由国土部门牵头,统筹考虑地下空间的各个管理环节,按照“统揽不包揽、牵头不替代”的原则,开展地下空间的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协调推进地下空间重点项目的地质环境保护建设,加强地下空间平时使用和变更用途的管理,弥补地下空间的地质环境保护和管理缺位。其余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实现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地质环境保护综合管理。

3.完善地下空间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职能

地下空间开发中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方的同心协力、齐抓共管。针对目前国土部门在地下空间开发中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议在以下方面予以加强:

1)加紧做好地下空间普查工作。查清深圳地区现有地下工程的数量、面积和平时使用情况,建立地下工程管理档案,为研究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战略和规划、制定地下空间开发中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政策提供依据。这是国土部门对地下空间地质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基础,也是国土部门着手开始管理的第一步。该项工作应由国土部门组织完成,并需要建设、民防和规划等部门的配合提供相关信息。

2)加紧落实地下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现有涉及地下空间管理责任的联合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工作机制,分清地下空间管理中地质环境保护的领导和协调机制,针对地下空间普查出现的地质环境保护问题,逐一推进解决,有效推进地下空间开发中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加紧对现有涉及地下空间开发中的地质环境保护专业规划进行疏理,最大限度地缓解在利用地下空间时产生的矛盾,促进地上地下协调发展,为持续有效地利用、开发地下空间打下基础。

4)加紧对现有的管理机制进行调研。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吸取其他地方的经验,确定符合当前和今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目前深圳市还没有制定地下空间开发中地质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工作职能分工,很显然,地质环境保护职能首要是由国土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协调,因此要加紧调研,提出符合深圳的一套地下空间地质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工作机制,促进地下空间的安全合理开发利用。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土地开发利用的重点已由地面向地下空间发展,从深圳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看,未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发展潜力巨大。以此为契机,努力把民防工程与整个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将推进落实与深圳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地下空间开发。

另外,该类公益性地质工作必须由政府投入和管理,因此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必须建立政府投资公益地质事业的机制。

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各级政府都应设定专门的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基金,多渠道,多层次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区域性基础性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保护规划项目纳入国家地勘计划,各产业部门的地质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由各产业部门负责,自然形成的环境地质问题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采取地方政府投入和受威胁者分担的原则,其中,危害严重的,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助,人为活动诱发的环境地质问题(地质灾害)的治理由诱发者承担。为地质环境保护目的而实施的重点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按规定程序立项,国家批准项目后,应保证项目的资金投入,按国家颁布的标准组织设计和施工,逐步引入工程监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国家已经很重视对地质环境的保护,例如美国政府组织编制了1∶750万《美国环境工程地质图》,作为美国地质环境保护的指南和开展环境地质管理的依据。几个州政府也都设立了环境地质研究管理部门,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地质环境方面的决策和参与综合规划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香港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城市,80年代初香港政府已在土木工程署下设环境地质研究管理机构(目前有地质研究所和斜坡治理组),其主要任务是统筹负责对香港公共斜坡可能产生的塌方和山泥倾泻进行监测、研究、治理和发布公共警告,并对私人斜坡的防治方案进行审查,监督业主实施治理。对政府预备拍卖的土地,在出让前组织进行前期工程地质勘察,并将拍卖土地下伏的地层地质情况列入标书中知会投标人,以提高政府行为的公正性。在香港,专门的环境地质管理部门的地位比较高,有关部门都与其沟通和协调合作,政府对治理地质灾害的决心也很大,仅治理公共斜坡,近年来每年拨出75亿港元,现在情况已大有好转。作为与香港毗邻的深圳,在地质环境方面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香港的一些好经验,形成一套自己的、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办法,使深圳的地质环境管理层次达到全国乃至世界的先进水平。

4.充分发挥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环境监测单位的作用

国土资源部门履行政府职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后,应充分发挥地质环境监测单位掌握全市地质环境监测成果的优势,各地质环境监测单位作为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的服务提供单位,应经常性地检查自身工作中落实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情况,找出存在并制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协助制定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对策,在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真正保证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实现。

目前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单位约有5家、包括深圳市企业以及若干外地驻深企业,所开展的地质环境工作主要为商业项目,为各开发商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缺乏投入公益性城市地质工作的动力,不足以为深圳市地质工作的整体规划和落实服务。

深圳市公益性地质工作由于宏观引导力度不够而严重滞后,相关法制建设也起步晚,基础薄弱。借鉴其他地质工作发达城市的经验,其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单位均为国土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能在国土部门的领导下从事专业性、公益性的城市地质工作,开展城市发展中相关的地质环境问题研究,为城市发展服务。为此,建议市政府尽快设立地质环境监测站,作为本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协助政府做好公益性地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质专业技术支撑。

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深圳市地质工作的合理开放发展,形成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齐头并进发展的和谐局面。

5.加大重点规划区的地质环境综合研究

如何深入有效开展城市地质环境研究管理工作并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卓有成效地为城市建设服务?这是一个具有探索性的课题。

深圳市自1996年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要求设置地质矿产局以来,在龙岗、宝安两个分局的大力配合下,在地质环境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成绩。1997年对全市存在的环境地质问题进行初步调研并编写、上报了“开展深圳市地质环境整治工作的请示报告”,较为全面地阐述了深圳市地质环境的现状和开展环境地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分阶段、有步骤地治理地质灾害的对策和方法;1998年组织开展龙岗区岩溶地质灾害勘查,对龙岗100km2岩溶分布区进行专项勘查,科学地分析和研究了隐伏岩溶地质这一突出的地质环境问题,为龙岗区国土规划、开发建设、环境保护提供了极好的地质依据。1998年底龙岗分局结合区文体中心用地的初勘,采用较先进的地球物理勘探和岩溶地质勘察的技术手段,对单一建设地块进行岩溶地质和浅表地质构造专项勘查,取得一些较为详细的数据和资料。并准备进一步查明地块岩溶发育情况,建立GIS地理信息系统。近年来,政府加大投入,开展了一批公益性地质工作,为深圳市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大量卓有成效的资料。

要开展城市发展与地质环境关系的综合研究,充分发挥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对城市规划和发展的指导作用。城市环境地质管理工作与土地规划相结合,提高规划的层次,在过去制定各级规划时,很少考虑规划区域所处的地质环境情况。一些建设项目实施时才发现地质环境问题,不得不修改规划和更改规划的选址。首先,在进行各级规划前,按一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做好地质环境专项勘查研究,提出规划的基础资料和依据;其次,在地质环境比较复杂、地质灾害容易发生且不易治理或治理成本很高的区域,在作次一级区域或分区规划时,应该避开重要功能区,以减少可能的损失;在一些地质灾害中等发育区域,对于重载荷、大跨度、覆盖广的建筑或构筑物,应尽量少或不安排,这需要在“详规”或法定图册中反映出来,并以容积率、覆盖率等规划指标加以控制;在重要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时,应有地质环境管理部门的参与和建议。

当然,各项地质环境工作都必须以需求为导向,重视研究成果的实效性,确保地质工作研究切实地为城市发展服务,为城市建设服务。



地下空间开发中地质环境的保护与管理
答:而开展城市地质工作,正是解决这些城市地质问题、合理开发利用地质资源、实现城市与地质环境和谐发展的需求。 如上所述,深圳市三维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启动的时机已经成熟,该项工作可以为城市新一轮的发展、地下空间资源的空前开发热潮和地质环境保护服务,并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服务。 建议深圳市三维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应在市政府...

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答: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包括城市、农村、矿山、地下空间的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地质灾害等。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地质环境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开发、利用、保护地质环境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质环境,包括城市、农村、矿山、地下空间的地质环境...

地质环境问题防治建议
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时,要实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全面评价地下空间开发与地质环境的相互影响;对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要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加以防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要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验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地质环境。 (2)合理的施工方法 施工方法关系到地下工程建设的成败,...

论地下工程引起的地质问题及防治措施论文
答:地下空间资源正越来越多被开发利用于各种领域,如地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街、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各类地下工程,已经成为现代城市功能转入地下的重要载体。但是,地下工程建设一般都在市区内,在其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引起周围地层的位移、变形、沉降与塌陷等环境地质效应,对周围地面建筑物及基础、地下早期人防和其他构筑物、公共...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2011修订)
答: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包括城市、农村、矿山的地表及地下空间的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地质灾害等。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保护、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答:(二)新建城镇、城镇新区和各类开发区选址的;(三)进行铁路、机场、公路、水库和干渠、水电站建设的;(四)开发矿产资源的,包括开发地热、矿泉水和在城镇规划区、工矿区集中开采地下水资源的;(五)保护、利用地质遗迹和古生物化石资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没有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专篇的或地质...

注重民生服务发展努力拓展地质环境工作新领域
答:努力完善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划体系。从省级层面来说,目前已经通过政府同意出台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已完成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重点市、县都进行相关规划的编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成网的规划体系。通过这些规划的编制...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答:第七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应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科学预测城市发展的需要,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第八...

中国地质环境学院的地质工程专业有哪些研究方向?
答:中国地质环境学院的地质工程专业涵盖了多个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地质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这个方向主要研究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包括地下建筑、地下交通、地下能源等。研究内容包括地下空间规划、地下建筑设计、地下工程施工技术、地下工程安全与环境保护等。通过对地下空间的研究,为城市发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