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如何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党内活动?

作者&投稿:滕元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上级党组织批准前,预备党员能否参加组织生活?~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因此,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在上级党组织没批准前,该同志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如果是支部组织的一般性教育活动,支部为加强对其培养教育,可以吸收其参加。这里关键要区分是组织生活还是组织活动。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有所不同。
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宣传表彰他们的事迹。
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作劝其退党处理。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
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
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
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
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
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扩展资料: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由来
要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首先要了解“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由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作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之一,是较早有文件依据的制度之一。1988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认为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的开始。
在此之前,1982年通过的十二大党章中已有关于“组织生活”的相关规定。但一直到十九大通过的党章,都是只有对“组织生活”的相关规定,而未提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014年6月、2016年12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中央两次对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具体要求。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在总结农村、机关、高校、国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领域民主评议党员已有制度和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作出更进一步的规定。
2017年12月、2018年12月,中央组织部连续发出通知,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提出要求。
2018年10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在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吸收基层成熟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
因此,今天我们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既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还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主评议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预备党员和刚受处分的党员是否参加民主评议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民主评议党员,您真的了解吗

  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不同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
  1.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党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采取党小组或党支部生活会形式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是一年一次,召开的时间均按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
  2.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会议内容。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民主生活会针对班子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进行检查、总结,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3.遵守制度,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对党内各项制度意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时,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答: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同正式党员享有同等权利。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应当和正式党员一样,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接受党所分配的工作,接受党的教育,受到实际的锻炼。 答: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再教育的活动。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一样都应参加评议活动。在评议中,预备党员可按照党员标准进行自我总结,征求党员对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帮助。党员应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思想、工作及现实表现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作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主要依据。在评议党员活动中,发现预备党员犯有错误,预备期已满的,应延长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已经丧失或基本丧失党员条件的,不能迁就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如何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可否授予优秀党员称号? 答:预备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可以增加党内生活的锻炼,增强预备党员的党性观念。评选优秀党员时,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但是,预备党员不能被授予“优秀党员”称号。这是因为,预备党员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资格。预备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好、成绩优异的,可以进行表扬,并将事迹记录在案,作为讨论其转为正式党员时的依据。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再教育的活动。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一样都应参加评议活动。
在评议中,预备党员可按照党员标准进行自我总结,征求党员对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帮助。党员应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思想、工作及现实表现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作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主要依据。
在评议党员活动中,发现预备党员犯有错误,预备期已满的,应延长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已经丧失或基本丧失党员条件的,不能迁就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应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因此,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

预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吗
答:参加。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预备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所以预备党员必须参加三会一课。

入党积极分子该如何做,做什么?
答:党组织不仅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理论教育,而且还经常会要求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如参加党章学习、听党课、列席党支部大会以及外出活动等。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活动,既可以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的教育,增强对党的认识,又可以在活动中表现自己,更重要的是可以更直接得到党组织的帮助,使自己尽快成熟...

上级党组织批准前,预备党员能否参加组织生活?
答: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因此,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在上级党组织没批准前,该同志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如果是支部组织的一般性教育活动,支部为加强对其培养教育,可以吸收其参加。这里关键要区分是组织生活还是组织活动。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篇
答: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篇(1)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党员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会,主要是...

预备党员需不需要过党组织生活
答:法律分析:预备党员需要过党组织生活,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章》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

如何开展好党的组织生活
答:党章对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何规定?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按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特殊党员。如何开好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怎么做
答:4、学习党史和党章,是入党积极分子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重要途径。一个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人应当了解党的历史,但实际上许多同学对建党89年来的历史知之甚少、知识匮乏,或者不全面、不系统,所以必须通过学习,认识党,了解党。5、一个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有坚定地政治立场,较强的政治...

党组织应当以什么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答:1、严格其党的组织生活。申请入党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其编入党小组,要求其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不断增强党性。2、继续发挥入党介绍人的作用。申请入党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其入党介绍人应担负起联系人的工作,继续负责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考察。3、举办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