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如何计算

作者&投稿:邱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双倍工资的仲裁申请时效期限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性质不同于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性质,因此,双倍工资的起算点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
用人单位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法律规定
答:由于双倍工资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因此不适用工资的仲裁时效,即从劳动关系解除时开始计算。有些地方支持从双倍工资主张权产生后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因此,不及时主张双倍工资可能导致超过仲裁时效。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以下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如何确定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起算点
答: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

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
答:用人单位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
答:视为1个整体,从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1天开始,1年内申请的话,都支持,超过1年不支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以超过时效为由答辩的话,无论你什么时间入职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 的双倍工资,都是应该得到支持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

双倍工资赔偿金的计算
答:一、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员工主张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期间最后一日的次日作为起算点,时效为一年。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情况(在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内)(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

索要双倍工资和加班费的仲裁时效
答:法律主观:双倍工资属于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者双倍工资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张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
答: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 诉讼时效 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请求支付 双倍工资 差额时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诉讼时效从入职第2个月起算还是从离职之日起算?如果把双倍工资理解成劳动报酬...

不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第一个月算吗
答:3双倍工资差额如何计算的回答是双倍工资只能是差额。鉴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金,决定了在用人单位已经支付日常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即双倍之后扣除已支付部分。 4、双倍工资的追索时效。 申请劳动仲裁 的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双...

主张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
答: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2018年11月8日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对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一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