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法律规定

作者&投稿:斐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双倍工资应该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主张。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者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通过申请仲裁来维权。

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用工后第2个月开始的计算的,用工后的第一个月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这一个月是不计算在内的,也就是用工后的第一个月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对此不给予否定性评价。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意味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用工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只需要办理一个补订合同的手续而已。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双倍工资有无时效限制?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2、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由于双倍工资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并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即劳动报酬,那么就不应该适用工资的仲裁时效即从劳动关系解除时开始计算,有些地方支持双倍工资从双倍工资主张权产生之后就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因此双倍工资不及时主张有可能超过仲裁时效。风险提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主张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
答:主张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具体法规定如下:1、双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责任适用一般时效,为一年;2、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是劳动争议中频繁遇到也是经常讨论的问题。主要的观点有两种:(1)一种认为适用特殊时效,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计算时效,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1年。(2)另一种支持一般时效,即在...

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
答:视为1个整体,从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1天开始,1年内申请的话,都支持,超过1年不支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以超过时效为由答辩的话,无论你什么时间入职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 的双倍工资,都是应该得到支持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仲裁时效
答:综上所述,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

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
答:用人单位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索要双倍工资和加班费的仲裁时效
答:法律主观:双倍工资属于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者双倍工资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
答: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一年。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或者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期间为一年。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

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
答:超过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申请会驳回,并书面告知驳回理由。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按照工资的双倍给予赔偿,但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11个月。双倍工资中的加付一倍的部分属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责任,而非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对价,这是法律的直接规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答: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时效是一年。具体如下:1、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有时效,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申请诉讼时效是两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不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第一个月算吗
答:鉴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金,决定了在用人单位已经支付日常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即双倍之后扣除已支付部分。 4、双倍工资的追索时效。 申请劳动仲裁 的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双倍工资”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