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令: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

作者&投稿:营红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售楼部置业顾问对其口头宣传与承诺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售楼部置业顾问对其口头宣传与承诺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售楼部置业顾问的口头宣传与承诺,还不是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销售策略,正如应该售货员在吹嘘其商品是全世界最好的由于,口头的推销与书面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有区别的。
  房产买卖合同最后都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书面合同本身就是双方约定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之前的口头宣传与承诺,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购房者签订合同,就是对合同的条款认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国家建设部和人民银行共同下发了《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目前,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有保证、抵押及质押几种担保方式可供银行选择。
2、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便是适应上述住房贷款担保方式而创新的产物。按照《办法》的规定,住房置业担保是指:在借款人(购房者)无法满足贷款人(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而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借款人申请担保时,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一定数量的担保费,同时要求借款人将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在借款人因特定原因不能如期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时,担保公司对该笔贷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在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中,银行、担保公司、购房者三者间为贷款人、保证人及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担保公司以自由资产为购房者的贷款提供偿还担保。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政府预算资金、资产划拨及骨干房地产企业获得,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方面具有可靠的实力保障。房产商的保证能力受到许多客观因素影响,一方面,房产商的经营状况会影响其信用度,另一方面、房产商愿意为客户的借款提供阶段性保证,主要是为了促进销售,如果房产商不能长期稳定地经营,银行面临的风险就会很大。因此,担保公司介入住房消费贷款,可以有效解决银行在推行消费贷款过程中遇到的客户信用不足的难题。
4、而对购房者来说,办理贷款担保,首先能得到诸多的保障权利,其次还能简化手续、节约费用,这无疑能吸引更多的客户,从而促进住房贷款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而担保公司所提供的保证担保不但强化了银行住房贷款的担保机制,促进了银行贷款业务的发展,也满足了市民购房的客观需要。

9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住建部专门从租赁市场的角度出发,进行明确的专项整治,有业界人士称这还是第一次。

住建部网站发布的会议报道显示,这次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主题教育期间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必须终结租房“血泪史”

记者粗略统计,从去年至今,南京、哈尔滨、杭州、北京、上海等城市都出现了中介机构“爆雷”事件,影响极坏。今年8月22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为防范住房租赁风险,专门发布了《关于住房租赁风险的提示》。

对于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这次住建部会议提出新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整治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一批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要通过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在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同时,加快长效机制建设,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群众租房更安心。

对于黑中介,有坊间戏称,“没有经历过黑中介的北漂不足以谈人生”。不少涉世未深的年轻租客都中过黑中介的陷阱,在遭到欺诈收费、暴力威胁后,只能自认倒霉。有人还写出了文章称,租房简直就是一部“血泪史”。

从目前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观察,主要有:中介机构不如实向客户告知抵押信息、伪造纳税联系单偷逃税费、违规代理销售商品房、违规代理出租经适房、不按规定备案,以及中介人员以个人名义违规承揽业务收费、违规参与出租“群租”房等行为。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就表示,个别企业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因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东租金,造成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的情况发生。

打击黑中介不歇脚

记者此前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截至6月份,北京市已依法对18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

国家对房地产市场中介机构各种违规做法和黑中介的治理整顿,一直未停止过。2018年7月,住建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以来,目前,全国各地公布查处的房产经纪机构总量已经超过500家,北京市住建委在2019年上半年查处的房产经纪机构,就达到162家。

即使在这么高压的市场整顿打击态势之下,一些房产中介机构和工作人员仍然铤而走险。长沙一位欧阳女士  投诉,今年5月,她为了给女儿购置婚房,向德佑长沙麓谷林语门店交了30万元定金,预定的是长沙梅溪湖板块某名盘住宅现房一套。8月,欧阳女士又交了167万元房款,双方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该门店承诺45天之内进行商品房网签。让欧阳女士没想到的是,前不久,发现该门店工作人员失去了联系,心急的她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有当地媒体称,该门店收取的定金及购房款总额或达2000万元。

目前,无论是买卖一手房、二手房还是租房,中介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势,经济利益驱动之下,一些中介和个人走上了违规违法甚至涉黑的道路,打击和剪除“黑中介”,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还关系到购租并举的国策,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绝不允许“黑中介”“黑二房东”有生存的空间。



9地出台住房租赁新规上热搜 增加供给、严打“黑中介”
答:同时,为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群众租房更安心,9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指出,要通过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在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同时,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李荣庆透露,...

9地出台住房租赁新规上热搜
答:9月19日,住建部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通过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同时,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9地出台住房租赁新规上热搜 万科建5000间租赁房
答:9月19日,住建部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通过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同时,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9地出台住房租赁新规”上热搜!
答:9月19日,住建部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通过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同时,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我把房子租给了中介,有人举报打隔断,我会被处罚吗?
答:由此可见,住房租赁市场前景可期。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下半年以来,陕西、北京、深圳、广州、合肥、南京、珠海、长春、南宁等9地相继出台住房租赁新规,通过增加房源供给、规范市场管理等措施,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此前,财政部、住建部公示首批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名单,北京、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