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有哪些

作者&投稿:白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哪四项~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为以下四项: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体现在,《安全生产法》第49条、50条、51条中的三项义务,另加第52条规定的从业人员权利而转化义务。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我国《劳动法》称为劳动者或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劳动,其生命安全和健康受法律保护,法律赋予其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同时现代化的大生产中,要实现安全生产,没有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是不可能的,从业人员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安全生产规程、安全技术标准等都需要从业人员通过其具体的劳动来实现。
知情权,即从业人员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的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知情权保障从业人员知晓并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和处理办法,从而可以消除许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人员伤亡。
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建议权保障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发挥积极的作用,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即从业人员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是对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极大威胁,法律赋予从业人员这项权利使其能够能与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抗衡,保护自身利益。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有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我国《劳动法》称为劳动者或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劳动,其生命安全和健康受法律保护,法律赋予其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同时现代化的大生产中,要实现安全生产,没有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是不可能的,从业人员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安全生产规程、安全技术标准等都需要从业人员通过其具体的劳动来实现。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一) 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 有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的权利。
(三) 有权了解和掌握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五)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进行紧急碧险的权利。
(六)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依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义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 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三) 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 应当自觉地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安全状况,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及时报告可以帮助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并正确佩戴...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答:法律分析: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事项上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答: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履行什么义务
答:法律主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1、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2、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有
答:五、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作业人员要珍惜、正确佩戴和认真用好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六、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新安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生产义...
答:【答案】:A,C,E 本题考核的是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包括:(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的义务;(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3)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有哪些
答: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有哪些?
答: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即从业人员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是对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极大威胁,法律赋予从业人员这项权利使其能够能与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抗衡,保护...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
答:《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1)知情权 即从业人员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有:从业人员的义务有: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