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干部调动通知书是不是就可以去办调动手续了?

作者&投稿:师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接收单位已经发了商调函,公务员个人怎样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三章 调任程序
第九条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十一条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依据调任资格条件和调任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
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应当写实,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调任人选的情况。
考察时,应当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调任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询社会信用记录。
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材料由调任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结论性意见,必要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
第十二条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者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第十四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应当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十五条 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职级,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第十六条 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是的。

干部调出单位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各级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凡接到调令的干部,须按规定的时间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应视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干部调配工作规定》规定:

第七条 各级人事部门可据下列原因之一,在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之间调配干部:

(一)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

(二)满足国家重点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的需要;

(三)充实基层单位,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

(四)补充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空缺;

(五)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而富余的人员;

(六)调整现任工作与所具有的专业、特长不相适应的人员;

(七)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或其他特殊困难;

(八)符合政策规定的易地安置;

(九)满足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其他工作需要。

第八条 干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得调动:

(一)见习期未满的;

(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第九条 干部因工作需要跨地区调动的,一般应夫妻同调。

第十条 干部跨地区调动,有关部门可根据其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家属随调或随迁手续。

第十一条 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干部调到非全民所有制单位,其全民所有制身份可以保留。

第十七条 调动干部时,应先由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商洽,并征求被调干部的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 干部个人要求调动的,应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 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明;接收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拟调干部进行认真审核。

第二十条 从事业、企业单位调入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应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干部调出单位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 调配纪律

第二十二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调配规定,对上级按有关政策下达的调配任务,应予完成。

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有义务根据国家需要调出干部支援国家重点建设、边远贫困地区和重点加强部门;有责任接收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按有关政策分配的干部。

第二十四条 从事调配工作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违反调配纪律的,应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凡接到调令的干部,须按规定的时间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应视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



干部调出单位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各级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凡接到调令的干部,须按规定的时间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应视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法条链接:《干部调配工作规定》


第五章调配程序

第十七条  调动干部时,应先由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商洽,并征求被调干部的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  干部个人要求调动的,应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  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明;接收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拟调干部进行认真审核。

第二十条  从事业、企业单位调入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应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干部调出单位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 调配纪律

第二十二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调配规定,对上级按有关政策下达的调配任务,应予完成。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有义务根据国家需要调出干部支援国家重点建设、边远贫困地区和重点加强部门;有责任接收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按有关政策分配的干部。

第二十四条  从事调配工作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违反调配纪律的,应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凡接到调令的干部,须按规定的时间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应视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开具到市委组织部、工资介绍信开具到市人事局工资科、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到市直机关党工委或新单位党委。
2、党群部门及乡镇调政府部门及街道:本人或调入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调动报告,市委组织部在接到调动报告后,经部务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后,及时通知本人或调入单位党委(党组),填写公务员转任登记表,经调入、调出单位盖章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开具调令到干部原单位党委(党组),由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是中共党员的还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开具到市委组织部、工资介绍信开具到市人事局工资科、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到市直机关党工委或新单位党委。
3、政府部门及街道调党群部门及乡镇:本人或调入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调动报告,市委组织部在接到调动报告后,经部务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后,及时通知本人或调入单位党委(党组),填写公务员转任登记表,经调入、调出单位盖章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开具调令,到市人事局报到,并由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是中共党员的还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开具到市委组织部、工资介绍信开具到市人事局工资科、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到市直机关党工委或新单位党委。
2、党群部门及乡镇调政府部门及街道:本人或调入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调动报告,市委组织部在接到调动报告后,经部务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后,及时通知本人或调入单位党委(党组),填写公务员转任登记表,经调入、调出单位盖章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开具调令到干部原单位党委(党组),由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是中共党员的还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开具到市委组织部、工资介绍信开具到市人事局工资科、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到市直机关党工委或新单位党委。
3、政府部门及街道调党群部门及乡镇:本人或调入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调动报告,市委组织部在接到调动报告后,经部务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后,及时通知本人或调入单位党委(党组),填写公务员转任登记表,经调入、调出单位盖章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开具调令,到市人事局报到,并由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是中共党员的还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看是谁给你发的,如果是组织部就可以

拿到干部调动通知书是不是就可以去办调动手续了?
答:干部调出单位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各级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凡接到调令的干部,须按规定的时间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应视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干部调配...

拿到调令调动算成功了吗
答:不算,是双方的,一方是接受方,一方是你原单位,一边要肯放一边要肯收,你还要把你的档案,组织关系,等等全部都转过去很麻烦的,有的地方不能带走编制,所以还是问清楚的好 我也是老师,但是我们假如需要调动的话,本市就会好办一点,假如跨地区的话还要经过2边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原则上调动是不能带走编制的...

公务员调动手续流程
答:就会向所在的单位发出调档函;2、审档通过后,调入单位会向调入人事部门提交材料,包括:增人计划卡、编制单、转任函件、主要包括转任理由、单位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选调方案等、《调动审批报告》;3、确定调动人员之后,

拿到调令后的流程
答:由流入地人社部门向流出地人社部门发商调函,流出地人社部门向教育局发流动通知,教育局接知后,由教师本人填写《跨县域流动审批(备案)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申请事由,由中心(县直)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 3、经科室审核个人基本信息后,由教育局领导签署意见(同时在流动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具办人员...

公务员调动程序是怎样的?
答:(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四)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五)调任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第十八条调任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

公务员市内跨县调动的手续有哪些,大概要多久?
答:1、公务员调动审批表一式2份;2、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指南:1、用人单位向市编办申请编制单;2、用人单位填写公务员调动表;3、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4、公务员管理处审核;5、局分管领导审批;6、发调动通知书,需迁户口的同时办理迁户手续;7、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8、回原...

公务员调动的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答:4、公务员管理处审核;5、局分管领导审批;6、发调动通知书,需迁户口的同时办理迁户手续;7、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8、回原单位办理调出和户口迁移手续;9、到公务员管理处接转行政关系,办理落户证明;10、到用人单位报到;11、办理工资、落户等手续。

考上公务员后档案怎么办
答:考上公务员后,招录单位会通知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一般是执录用通知书到本地人事局报到,由人事局出具《干部调动通知书》,通知本人移交工作并办理党团组织、行政、工资等关系。档案由招录单位开调档函到原单位。

事业单位职工怎么调动?
答:第二层: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使用空编,办理出“编制使用通知书”。 第四、 到时,凭着”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开具”商调函...

工作调动的手续程序是怎样的?
答:需要材料:个人人事档案(必需)及干部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办理调动必需)。 办理程序: 1、本人填写《人事代理合同书(个人委托)》一式两份和《人事代理档案登记表》一份; 2、中心发函调档; 3、档案调入后,与中心签署合同书,委托个人留存一份合同书,中心留存一份合同书和《人事代理档案登记表》。 4、缴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