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总体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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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贺冰清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1149)
商业性矿产勘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赢利为目的的矿产勘查工作。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属于风险投资,“谁投资、谁受益”,其成果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性矿产勘查是地质工作的主体,是依附于矿业的一个子产业,它是矿业生命周期的起点,是矿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国家为了战略利益和弥补市场失灵,也往往对商业性矿产勘查实行直接投资、财政补贴或减税等措施,以减少投资风险,刺激整个矿业的繁荣和发展。
目前,我国油气的商业性勘查机制已基本成熟,商业性水工环地质工作的发展也没有大的障碍,主要是非油气商业性矿产勘查起步较晚,市场发育缓慢,需要加快发展。因此,这里主要介绍我国非油气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一些基本情况。
一、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历史沿革
1.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与公益性地质工作实行的是事企混合运行的模式
在传统地质工作管理体制下,我国矿产勘查实行的是统一的事业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没有划分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二是地质勘查队伍分别隶属于多个部门管理;三是国家对地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的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四是矿产勘查与矿业开发上下游分离。地质勘查由国家财政投入,地勘单位生产的全部地质成果上交国家,由国家通过调拨的方式供矿山企业无偿使用。这种事企混合运行的管理模式,导致了矿产勘查的产业属性模糊,并使之游离于矿业越来越远,无法形成产业资本的良性循环。
2.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革传统的地质工作体制,实行商业性矿产勘查与公益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了地质工作体制改革的探索,核心就是实行事企分离,建立商业性地质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1999年,国务院作出了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一是将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管理,分体运行。二是按政企分开的原则将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的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并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三是实现了矿产勘查的集中统一管理。原各工业部门地勘管理职能已经撤销,多头管理矿产勘查的局面基本结束。这就为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的发育奠定了基础。
(二)发展现状
从主流认识看,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体制框架初步形成,矿业权制度逐步完善,市场主体正在形成,商业性矿产勘查已经上路。
1.初步形成了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体制架构
集中统一的矿产勘查体制初步形成;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的机制初步建立;探采结合的矿业新体制初显端倪。
2.初步形成了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
(1)矿业权市场日趋活跃。在非油气矿产勘查登记方面,勘查许可证发放总体呈递增趋势,从1999年的4320个,递增到2003年的7929个。采矿许可证发放在1999~2003年间大致在3万个左右上下波动。2003年探矿权出让宗数是1999年的15倍,采矿权出让宗数是1999年的48倍。在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方面,2003年的矿业权交易异常活跃,分别从2001年的54宗和509宗剧增到2003年的493宗和1006宗,交易金额也从2001年的1.07亿元和14.09亿元,剧增到2003年的9.5亿元和37.4亿元。
(2)投资主体多元化,呈现“民进国退”的趋势。目前,国内外投资者对投资矿产勘查的积极性日益提高。1999~2003年我国非油气矿产勘查总投入15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占39%,地方财政占16%,企事业占40%。统计数据显示,近年非财政性投资已经超过了国家财政投资。2003年全国9250个勘查项目为3268个探矿人所持有,其中,内资企(事)业2417个,港澳台商及外商投资企业30个,个人757个,私营企业275个。
(3)勘查主体市场意识、市场竞争能力有所提高。5年多来,虽然各省、区、市地勘队伍实行了属地化管理,但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4)市场中介组织逐步规范、成长。形成了包括矿业权价值评估、矿产储量评审和储量价值评估、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以及环境质量评审等中介体系。
3.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宏观管理体系正在形成
(1)以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为核心,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根据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制定了《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这些法规制度保障了探矿权市场运作基本步入正轨。
(2)通过国家投资进行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评价,降低了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投资风险。
(3)完善信息服务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基础地质信息服务。近几年,《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等政策陆续出台,建立了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发布了《中国矿业投资指南》、《中国的矿产资源政策》白皮书等权威信息,对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
当前,商业性矿产勘查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探采双向体制性障碍
勘查、开采两个领域都还存在“双轨制”的现象。首先是地勘单位转制任重道远。全国“百个地勘局、千个地质队”的基本体制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国有地勘单位的事业身份没有改变,国有地勘单位只能说是“不完全的市场主体”或“准市场主体”,形成勘查主体的“双轨制”。其次是矿业体制改革滞后。“一矿一企、矿在山上”的格局没有打破,国有矿山改革困难很多,仍然存在强调特殊身份,力求继续获得矿产资源使用上的差别待遇,矿业权取得和使用上的双轨制难以消除。以上两方面形成了目前矿产勘查的内外双重性体制障碍,没有真正确立企业在商业性矿产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了“国家投资低效、社会投资受阻”的困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发展。
2.勘查权益保障体系不完善
一是相关的政策法规滞后。政策法规的稳定性、透明性等还不能完全满足商业性投资的要求。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核心制度——矿业权的财产权地位不明确。二是矿业权管理不规范。矿业权市场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不健全,对现行的矿业权管理制度认识不统一,执行不到位。存在政府干预较多、审批不规范、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等现象。三是政府的信息服务职能不到位。社会公众对“公益性地质信息不公益”的现象反映强烈;信息服务缺少服务程序、规范和标准,公众不易获得有关的地质资料,增加了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投资风险。在各国引资勘查环境评估中,中国矿产勘查开发投资环境在世界各国排序中一直处于比较靠后的地位。
3.市场发育程度不高
(1)矿产勘查要素市场不发育。矿业资本市场缺失,非油气矿产勘查的投入规模偏小;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和中介组织不发育,数量少,不规范。
(2)市场主体改革滞后。国有地勘单位和国有老矿山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继续依赖于旧的运行机制,对市场信号和市场调节不灵敏。我国符合完全市场主体要求的涉勘企业并不多,大多是事企混合运行的地勘单位。
(3)探矿权流转不畅。我国目前探矿权的流转不活跃,转让方式单一。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仍然是为“大而全”的国有地勘单位所垄断,缺少机制灵活、经营有进有退的中小型勘查公司和找矿人,整个矿产勘查市场缺乏活力。
二、对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的基本认识和建议
(一)基本认识和判断
1.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主导是矿产勘查应坚持的改革方向
通过建立商业性矿产勘查体制来解决资源保障问题,一方面,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证明,初级勘查公司与高级矿业公司的合理有效分工有利于实现矿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也有国内油气勘查方面的成功经验。国内3大石油公司已经建立了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成功运行机制,形成了勘查开发的良性循环机制。因此,关键是要确立企业在勘查市场上的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各种勘查要素市场。
2.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已经基本形成,关键是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基本形成的标志是探矿权市场基本建立,社会投资超过国家财政投入,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初步建立。同时,要进一步改善矿产勘查的投资环境,尤其是要通过稳定完善法规,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勘查投资风险,明确投资者的预期。
3.现阶段商业性矿产勘查还不能满足资源保障的需求
首先,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投入总规模偏小。2003年仅为32亿元,远低于90年代中期水平。其次,勘查资本的“国退民进”不同步。在1998年地勘队伍属地化后,国家资本大量退出了矿产勘查领域,留下的一小部分(地质大调查、资源补偿费、属地化后的地勘费中支持矿产勘查的费用)远不足以承担为我国矿业发展提供资源/储量支撑的使命。在社会资本没有大规模进入勘查领域的时候,如果国家资本退出,势必造成矿产勘查的急剧衰退。第三,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与资源需求迅猛增长极不协调。今后20~30年,我国正处于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旺盛期。但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的繁荣景象却尚未出现。近年来,国内矿产勘查少有重大突破,储量消耗快于储量增长,新发现矿产地趋于减少,资源接续压力增大,资源保障程度下降。
(二)对策建议
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改革目标和方向,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努力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新体制、新机制。促进矿业资本市场、矿产品市场、矿产勘查劳务市场等要素市场的发育,建立市场起基础作用的矿产勘查与矿业运行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法规体系。建立金融、财政、税收等调控体系。大力改善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投资环境。
1.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要素市场的发育
建立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新体制、新机制,主要是深化地勘体制改革和矿业体制改革,重塑矿产勘查的市场供求主体,取消勘查、开采领域存在的“双轨制”,努力消除探采两方面的体制性障碍。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矿产勘查规律的要求,合理设置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企业资质条件,明确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只对企业主体开放,引导和吸引民营资本和外商投资进入矿产勘查领域,大力促进各种所有制矿产勘查主体的形成。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对不同所有制矿山企业使用矿产资源实行国民待遇。建立和培育勘查资本、劳务、中介服务等各类要素市场。
2.大力改善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环境
一要建立稳定的政策法律体系。建立清晰、透明、稳定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法规,使投资者的权益预期明确。降低探矿权准入门槛,按国际惯例实行“早申请者优先”的原则授予矿业权。制定以鼓励为主的勘查政策,扩大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规模。建立探矿权转让、买卖选择权协议、并购、创业资本市场等制度,形成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合理退出机制;确立探矿权的财产权地位,明确探矿权的有效权益保障。二要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制度和政府行政行为。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严禁随意增加行政许可。规范矿业权收益管理,合理确定分配比例,明确使用方向。重点培育和规范矿业权二级转让市场,持续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治理整顿,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三要加强行业管理。重点加强政府对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宏观管理,制定矿产勘查产业发展政策,明确产业发展目标、产业发展重点、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投融资政策、产业发展的保障政策等;加强勘查行业的市场监管,建立行业自律和诚信规则;加强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建设。四要提供有效服务。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发挥其对商业性地勘工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规范信息服务的标准、程序,构建便捷的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和费用。明确国家和地方的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组织编制商业性矿产勘查规划和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指南。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矿业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矿业权监管信息系统,形成对政府和企业行为的有效约束机制。
3.实施国家重要矿产勘查支持计划
由于体制转型需要一个过程,在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的新机制。以国家投资或补贴等形式,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作为对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的必要补充或引导调控,促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资源瓶颈的缓解。同时,也可以此引导和促进地勘单位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需要研究建立财政资金支持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合理机制。一方面,应该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新的投资体制和运行机制,原则上都应该按商业投资模式运作,提高财政资金的找矿成功率,用于调动所有涉勘企业找好矿、找大矿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只要有商业性投资进入的,政府投资原则上就应坚决退出。
作者简介
贺冰清,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1999]37号),我国地勘体制改革与发展进入市场经济转型期。这次改革,明确了地勘行业未来改革与发展方向(即市场化、企业化),实现了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体运行、分开管理。从近6年的实践看,公益性地质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目前其规模、找矿效果还远不理想,这与纵向一体化的油气矿产勘查开发形成明显的“二元”结构,也成为解决我国资源瓶颈问题的核心问题之一。
总之,在地勘体制转型期内,商业性矿产勘查总的讲还处于从以外延式发展为主向更侧重于内涵式发展的深刻变革时期。当前的商业性矿产勘查还需要得到各个层面的推进和相关政策支持,以推动商业性矿产勘查产业快速成长起来并走上市场化、企业化健康发展之路。为此,有必要充分了解并认识当前商业性矿产勘查基本现状。
一、商业性矿产勘查登记情况
自1999年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管理以来,从我国非油气矿产勘查登记情况看,无论是探矿权还是采矿权,其数量都是逐年递增的,而且增长幅度较大。探矿权从1999年的4320个增加到2004年的16349个,增长了近4倍;采矿权从26073个递增至2004年的114711个,增长了4.5倍。各年许可证数和批准登记的面积见表3-1。
表3-1 1999~2004年勘查、采矿登记情况


从批准的勘查许可证矿种类别看,贵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勘查证占了很大比重,贵金属占37.42%,有色金属占25.20%。从结构变化趋势看,贵金属从2000年到2003年是呈递减趋势,2004年快速上升;有色金属和其他矿产基本上是呈递增趋势。而在批准的采矿许可证中,非金属矿产占了较高比重,高达80.67%,各年变化幅度呈曲线上升,主要是受矿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所致。1999~2004年各年情况见表3-2。
表3-2 1999~2004年勘查、采矿许可证发放情况(按矿种,不含油气)


从勘查许可证获得者的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逐年降低,由2000年的81.1%下降到2004年的52.08%,这与国有资本逐渐退出矿产勘查领域直接有关;私营企业由2000年的2.8%上升到2004年的12.28%,说明我国非国有经济企业进入矿产勘查领域趋势在上升(见表3-3)。从表3-3可以很直观地看出,我国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投资渠道已逐步趋于社会化。
表3-3 我国不同经济类型企业取得勘查许可证情况


从许可证的东、中、西部地区分布情况看,勘查许可证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6年(1999~2004年)的比例全都超过了50%;在采矿权许可证方面,东部和西部各年比例相当,基本都在30%~40%之间;中部则在30%以内,见表3-4。
表3-4 勘查、采矿许可证发放情况(按地区,不含油气)单位:%


从表3-4可见看,我国矿产勘查投资近几年投资重点在西部,这与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密切相关,也与我国后备矿产资源供应基地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这一特点有关。
二、商业性矿产(非油气)勘查投资及变化趋势
(一)矿产勘查投入规模情况
1999~2004年,我国非油气矿产勘查总投入分别为29.88亿元、25.71亿元、26.33亿元、34.35亿元、33.76亿元、43.01亿元。总体上呈曲线上升趋势,波动起伏较大,减少幅度最大的是2000年,比1999年减少了4.17亿元;上升幅度最大的是2004年,比2003年增加了9.25亿元。2004年是6年中投资最高的一年,这与我国近两年高度重视资源问题有关。如图3-1所示。

图3-1 1999~2004年矿产勘查投入情况

(二)投资来源情况
1999~2004年,我国非油气矿产勘查投入主要来源于4个方面:一是中央财政,占总投入的36%;二是地方财政,占17%;三是企事业投入,占43%;四是其他投入,仅占4%。如图3-2所示。
(三)矿产勘查投资地区分布和结构
1999~2004年,我国非油气矿产勘查总投资区域分布是极不平衡的。投资重点区域集中在河北、浙江、安徽、山东、广东、云南和新疆,这7个省、区的勘查投资额度超过了10个亿,最高的是山东,接近16个亿。如图3-3所示。

图3-2 1999~2004年非油气矿产勘查投入来源


图3-3 1999~2004年非油气矿产勘查投入的区域分布

从东、中、西部地区分布看,6年中东部、中部和西部的矿产勘查投资总的比例分别为40%、22%和38%。如图3-4所示。
从投资比例变化情况看,东部投资比例从1999年的35.88%变为34.63%;中部投资比例从1999年的24.16%变为25.79%;西部投资比例从1999年的39.96%变为43.49%。这也充分说明,我国矿产勘查投资已明显呈现从东部向西部转移的趋势。见表3-5。

图3-4 1999~2004年非油气矿产勘查投入区域分布

表3-5 矿产勘查投资比例东、中、西部地区变化单位:万元


(四)部门投资结构情况
从矿产勘查投资的实施部门看,属地化地勘单位是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的主要完成者,占75%。由此可以断定,我国目前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主要仍由属地化单位承担;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矿产勘查只占到4%;其他矿产勘查则是由冶金、有色、煤炭、化工、建材等工业部门地勘队伍承担的,占23%。如图3-5所示。

图3-5 2001~2004年非油气矿产勘查完成投入情况(分部门)

(五),矿种投资结构
从矿产勘查投入的矿种看,能源矿产、贵金属矿产投资比例较高,从6年合计比例看,能源和贵金属比例分别达到了24.51%和15.97%,但二者各年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贵金属,一直呈现递减趋势,直到2004年开始有了回升;有色金属矿产勘查投入所占比例也相对较高,6年平均所占比例为11.05%,总体呈递增趋势。详见表3-6、图3-6所示。
表3-6 地质勘查投入矿种比例情况(不含油气)单位:%



图3-6 矿产勘查投入矿种比例变化情况

从6年来各类矿种投资来源比例结构看,国家投资的重点主要是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和稀散金属以及非金属矿产,6年合计比例都超过了75%(见表3-7)。从表3-7中还可看出,国家对能源矿产投入从2002年开始大幅减少,2004年仅占到24.02%,与2001年相比减少了2/3。水汽矿产的勘查主要由企事业投资,非财政投资超过了国家财政投资,达71.77%。外商投资一直保持着很小的份额,平均仅为3.01%。
表3-7 矿种投入来源比例结构情况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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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成工作量情况
1999~2004年,全国累计完成钻探工作量达1270万米,各年工作情况不一,最低的一年是2001年,仅有151.09万米,2004年上升至298.34万米,从近3年变化趋势看,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钻探工作量的变化趋势与勘查投入的变化基本上是一致的。如图3-7所示。

图3-7 1999~2004年完成钻探工作量

与勘查投入分析的结论一致,从钻探工作量完成的部门看,主要实物工作量是由属地化单位完成的,占整个工作量的67%,这说明属地化地勘队伍仍然是非油气矿产勘查的主力军。如图3-8所示。

图3-8 1999~2004年完成标准钻探工作量部门结构分布

从钻探工作量地区结构看,西部完成了531.85万米,占41.88%,中部与东部相当,占27.55%和30.56%。如图3-9所示。

图3-9 矿产勘查完成钻探工作量地区结构

四、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人员情况
1999~2004年,全国各年矿产勘查人员基本保持在5万~7.5万人左右,其中技术人员则保持在2.5万~3万人左右,相对较为平稳,人员变动幅度不大。如图3-1O所示。
截至2004年底,矿产勘查从业人员部门分布情况是:属地化地勘单位勘查力量占76%,中国地质调查局占2%,其他工业部门的勘查力量占22%。如图3-11所示。

图3-10 1999~2004年矿产勘查从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变化


图3-11 2004年末矿产勘查从业人员部门构成

五、矿业权流转情况
自2002年以后,我国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异常活跃。2002年与2001年相比,探矿权的转让宗数从54宗增加到163宗,交易金额从1.07亿元增加到5.37亿元;采矿权的转让宗数从509宗增加到2388宗,交易金额从14.09亿元增加到31.29亿元。之后两年中矿业权出让交易量和金额迅猛增长,到2004年,探矿权出让了5196宗,交易金额为14.97亿元;采矿权出让了33127宗,交易金额为81.43亿元(见表3-13和表3-14)。从出让矿种类别看,探矿权出让宗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贵金属(占30%)、有色金属(占27%)、黑色金属(占17%)、能源矿产(占12%)、非金属(占11%)、水汽矿产(占2%)和稀有稀散金属矿产(占1%)。采矿权依次是:非金属、能源矿产、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水汽矿产和稀有稀散金属矿产。如图3-12、图3-13所示。
表3-13 探矿权转让宗数及转让交易额——按矿种


表3-14 采矿权转让宗数及转让交易额——按矿种



图3-12 1999~2004年探矿权出让结构(按矿种)


图3-13 1999~2004年采矿权出让结构(按矿种)

从矿业权出让宗数的地区排名看,探矿权出让排在前10位的是:西藏、云南、福建、河南、甘肃、四川、河北、吉林、贵州、青海;采矿权出让排在前10位的是:山东、浙江、广西、吉林、黑龙江、辽宁、湖南、四川、福建、贵州。如图3-14和图3-15所示。
从东、中、西部地区矿业权出让情况看,西部地区探矿权出让占了2/3,东、中部地区占1/3,这表明我国矿产勘查主要集中于西部地区。中部地区采矿权出让明显占据优势,占了36.97%,东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占34.48%和28.55%。如图3-16所示。

图3-14 探矿权出让交易地区结构


图3-15 采矿权出让交易地区结构


图3-16 1999~2004年矿业权出让宗数情况

从交易额看,探矿权交易额依中、西、东部顺序下降排列;采矿权则依东、中、西部顺序下降排列。如图3-17所示。

图3-17 探矿权出让金额示意图

当前,随着我国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初步实现了分开运行,商业性矿产勘查呈发展之势,矿业权市场日趋活跃,勘查主体、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势日益显现,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已经启动。尤其是近几年受需求拉动的影响,矿业呈现周期性复苏的态势,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从资源需求能力、勘查找矿潜力、勘查生产能力、矿业企业能力等几个方面分析,当前我国矿产勘查面临“3个有利条件”:需求有市场、资源有潜力、发展有机遇,和“3个不足”:法规跟不上、主体不到位、市场不完善。

一、受矿产品需求的强劲拉动,矿产勘查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1.未来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的基本社会经济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资源约束型矛盾日益凸显。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到2010年实现人均GDP翻一番,我国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必将更加严峻,资源约束将替代资本约束逐步上升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这是未来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的一个基本社会经济背景。

据有关统计资料分析,全国45种主要矿产中一半以上的资源储量消耗速度大于储量增长速度,多数矿产的保有储量逐年下降,新发现矿产地不断减少,后备接替资源储量严重不足。经济快速增长与部分矿产资源大量消耗且补给不足是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到2020年,石油、铀、铁、锰、铬、铝土、铜、镍、钴、金、钾盐、金刚石等19种矿产品不能保证国内需求。

1990年以来,虽然我国主要矿产品的产量逐年增加,但消费量增长更快,导致供需缺口不断加大。1991~2005年,全国石油、粗钢和铜的消费量年均分别增长6.6%、12.3%和12.7%,产量只分别增长1.9%、12.1%和11.5%,消费增长速度明显超过了产量增长速度。受国内资源条件和生产能力的约束,我国主要大宗短缺矿产品对进口的依赖程度进一步上升,进口额逐年增加。

2.当前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的国内外市场形势和背景

当前国内外矿产供求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矿产品价格趋升,利润空间增大,风险相对减小,有利于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

矿产品需求量的迅速增长,大多数矿产品的市场价格大幅攀升,拉动了全球矿业投资和勘查投资,国际矿业融资环境趋于改善。矿业融资环境的改善保障了矿业投资的源头,为矿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矿业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矿业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和矿产品在全球的流动和配置日益向纵深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矿业和矿产品的互补、互动的依存关系正向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发展,展示了全球矿业在合作竞争中不断发展的趋势。

中国在这一轮全球矿业周期性复苏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中国市场的巨大需求,起到了促进全球矿业复苏的作用。石油、铜、铁矿石、铝土矿等重要矿产的全球新增需求量中,中国已占有较大的份额。另一方面中国向世界源源不断地输出了大量经济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关键矿物原料,尤其是钨、锡、稀土等,既促进了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又为矿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矿产品的旺盛需求有力地拉动了矿产品的供给及后续的矿产勘查。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稳定的发展,对矿产品的需求增长迅速,供销两旺。反映在市场上是矿产品价格普遍上涨,拉动了社会对矿产勘查投入的增长。对矿产品的大量需求,激活了整个矿业产业链的运转,也拉动支撑了多种产业的发展,对社会财富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劳动力就业、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等方面都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矿产勘查开发的繁荣复苏景象,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关注和认识。

二、我国仍有巨大的找矿潜力,矿产勘查业具有广阔发展空间

中国地域辽阔,有复杂多样的地质成矿条件,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矿种比较齐全配套的国家之一。经过广大地质工作者的长期辛勤探索,目前我国已发现的矿产有171种,有探明储量的矿产157种,其中40多种主要矿产探明储量居世界第3位。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地质工作程度偏低,全国累计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184万平方千米,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9%;完成1∶5万区域矿产调查图幅1450幅,仅占全国陆地面积的6%;1∶5万化探面积仅完成125.7万平方千米,且仍有大批化探异常亟待开展检查工作。我国现在查明的资源储量中地质研究和勘查程度较低的部分所占的比重较大。

据最新的矿产资源潜力调查分析(2005年),煤矿资源丰富,但勘查程度低,不能满足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需要。煤矿预测深度在1000米以内未查明的远景资源量约为1.8万亿吨,查明程度为37%;铀矿资源查明程度仅为16%,仍有很大找矿潜力;非常规油气资源丰富,利用前景广阔。重要固体矿产总体勘查程度不高,查明程度为26%~59%,平均为35%,约有2/3的资源待查明;铁矿预测未查明资源总量700亿吨,查明程度47%;铜矿预测未查明资源总量1.2亿~1.56亿吨,查明程度34%~41%;铝土矿预测未查明资源总量40亿吨左右,查明程度40%;初步调查显示,我国一批正在开采的重要矿产大中型矿山中,至少有192座矿山具备一定的资源潜力。总之,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潜力大,不仅西部地区、海域及深部很有潜力,而且在中东部已知的成矿带、矿集区深部找矿或发现新类型矿床也都有相当的潜力。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以改革促发展,地质勘查体制改革为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提供了推动力

1.地勘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1998年以来,随着我国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迈出新步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1999]37号)下发之后,共有64万地勘队伍实行了属地化管理。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工作分体运行的体制框架已初步形成,经过几年的磨合运行,地勘单位转换内部运行机制,企业化经营取得积极成效。地勘单位经济总量快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4年,各种收入之和从83亿元增加到155亿元,净资产从93亿元增加到144亿元。广大地勘单位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建设,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地质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地勘单位逐渐有了探矿权的财产权意识,开始了与矿业企业和矿业投资人的合作,出现了从变现探矿权向在矿业企业占有权益的方向发展的趋势。有的地勘单位自己找矿,自己筹钱,自己开矿,个别开始出现向矿业延伸的模式,逐步向“融地于矿”的矿业社会化大生产方向发展。

2.勘查主体改革模式趋于多元化

矿产勘查体制改革是整个地质工作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努力,在建立商业性矿产勘查体制方面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属地化地勘单位融入地方经济,绝大多数属地化地勘单位的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商业性矿产勘查活动正在向产业化方向转变。各省(区、市)的地勘单位管理模式有很大差别,隶属关系多种多样,搞活地勘单位放在了不同的基点上。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原分属于不同部门的地勘队伍合并;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局为单元重组地质勘查队伍,尝试与矿业整合上市的探索;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则以搞活队以下的二级单位为着力点。对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各省(区、市)的安排也有很大差异。例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文加速推进改革,先分流社会管理职能,离退休人员单列管理,在职人员给足政策,稳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广东省把事业单位改革和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合在一起,统筹安排。总之,属地化以后,地勘单位不再按照大体一致的模式改革和发展,出现了许多值得关注和引导的新动向。

3.矿业企业开始重视矿产勘查工作

随着矿业权市场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取消给国有矿业企业无偿提供接续资源,引导矿业企业通过勘查和收购等形式获取矿业权。国内一些有远见、有能力的矿业公司开始重视依托加强矿产勘查和收购矿业权,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国内对矿产品的需求增长,危机矿山问题凸现,矿产勘查投资体制转型,使许多矿业公司意识到,商业性矿产勘查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能集团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都加大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采取多种市场运作形式获取探矿权,探矿增储,倚重地勘单位,实现资源扩张。

四、社会投资趋于活跃,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呈现好的发展势头

1.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逐年增长

总体看,近年来钢铁、煤和水泥生产过热,矿产品价格的上扬,刺激了我国矿产勘查的发展。目前,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体制性框架初步形成,矿业权制度逐步完善,多元化的市场主体正在形成,矿业权市场趋于活跃,商业性矿产勘查已经上路。据统计,1999~2005年,非油气矿产勘查总投入分别为29.88亿元、25.71亿元、26.33亿元、34.35亿元、33.76亿元、43.01亿元、64.63亿元。矿产勘查投资总体上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近两年无论是从全国还是从地域看,矿产勘查投资增长较快。如四川省2004年投入资金比2003年增长35.6%,比2002年增长111.6%,发展势头十分强劲。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商业性勘查资金投入达到16.9亿元,其中社会资金投入勘查达到约10亿元。

2.勘查登记和矿业权交易趋于活跃

在非油气矿产勘查登记方面,勘查许可证发放总体呈递增趋势,从1999年的4320个,递增到2005年的5763个。1999~2005年采矿许可证发放量大致在3.5万个上下波动。2005年探矿权出让宗数是1999年的29倍,采矿权出让宗数是1999年的64倍。在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方面,统计显示,近3年矿业权交易异常活跃,分别从2001年的54宗和509宗剧增到2005年的675宗和1333宗,交易金额也从2001年的1.07亿元和14.09亿元,剧增到2005年的8.7亿元和28.79亿元。

3.矿业权市场初步建立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确立了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有偿取得和依法转让制度,两权管理制度开始与国际接轨。1998年国务院发布3个配套法规,2001年在全国10个省开展采取竞争方式有偿出让矿业权的试点,2003年国土资源部颁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和生产要素逐步被社会认知和认可。经过几年的发展,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数量和金额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仅2004年,全国探矿权出让就达5234件,出让价款14.98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448件,出让价款6.51亿元,分别占出让总件数和总价款的8.5%和43.46%);2004年全国采矿权出让33170件,出让价款81.43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12884件,出让价款41.91亿元,分别占出让总件数和总价款的38.84%和51.47%)。

4.矿产勘查投入多元化、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

矿产勘查总投入逐年增加尤其社会资金投入增长迅速。特别是在政府投入的带动下,社会资本多方面进入,国有大型矿业企业也开始重视商业性矿产勘查,寻找后备资源。虽然各地发展不平衡,但总体趋势是相同的,即矿产勘查主体多元、投资多元的格局基本形成。

在逐年增加的矿产勘查投入中,企事业单位增加的投入大大高于财政资金增加的投入。从1999年到2005年的统计资料看,1999年中央财政投入占39%,地方财政投入占16%,企事业单位投入占40%;而2005年,中央财政占17.32%,地方财政占7.21%,企事业单位占58.21%。特别是有些省(区)社会资金大量涌入,据调查山西省2000年以来社会资金投入占勘查总投入的72.98%,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社会资金投入占勘查总投入的70%。社会投资中大部分是民营矿业企业,特别是在探矿权“招、拍、挂”市场上,民营矿业企业已经而且还将进一步扩大显示其活力和实力。

在对外开放方面,根据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的不完全统计,到2005年9月,共有118家矿业公司和初级矿产勘查公司进入中国寻求矿产勘查投资项目。其中大型矿业公司12家,初级勘查公司106家。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矿产勘查对外开放落后于其他行业。在各国引资勘查环境评估中,中国的勘查投资环境排序在后的态势没有根本性变化。在世界矿产勘查风险筹资市场中,中国所占的份额不足总额的1%;在中国引进外资中,矿产勘查的份额,不足总额的0.1%;在中国商业性矿产勘查总投资中,引进外资的份额,不足总额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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