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招标人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没有澄清,以后发现清单问题如何处理?

作者&投稿:诸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遵守以下三方面的规定:
(一)“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澄清和修改内容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
(二)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所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招标(InvitationTenders)是一种市场交易、搜寻商业对象的行为。招标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并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之后按照原先规定程序,从中选择合适者作为交易对象。

招标人需要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 ...
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

如果在招标人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没有澄清,以后发现清单问题如何处理...
答:《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遵守以下三方面的规定:(一)“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澄清和修改内容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二)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应在截止时间( )日之前_百...
答:【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招投标文件组成。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具体时限
答:法律分析: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具体时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规定
答:法律分析:当日不算,最后一天计算在内,共15天。法律依据:《华民共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招标已发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招标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间至少3前或者投标截止间至少15前书面形式通知所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发布澄清、修改招标文件时应该在何时
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按《招标投标法》第...

招标澄清要在几天内
答:法律分析: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几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对招标...
答:《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项条款是针对招标人提出的,并未对投标人有明确时间要求。

招标补遗时间限制
答:有,补遗文件就是招标文件的补、修改或者其他说明,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15日。如果你补遗文件发出后,往后面数还够15天,就不用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否则就要变更。现行法律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投标截止日期前多少天向招标...
答: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x0d\x0a 该项条款是针对招标人提出的,并未对投标人有明确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