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多少个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作者&投稿:尉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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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4月,我国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

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香港和澳门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

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源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时代建立的行政区划体系。与国民政府设置的行政区划体系类似,但有所区别。随着中国共产党取得第二次国共内战的军事胜利扩大至中国大陆全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成立时,全国分为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

直至1967年区划多次调整,到1967年调整为22省、5自治区、3直辖市共计30省级行政区。

直至1988年新增海南省。

1997年新增重庆直辖市。

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相继新设2个特别行政区,至此共计23省、5自治区、4直辖市和2特别行政区共计34省级行政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我国有多少个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答:截止2021年4月,我国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香...

全国多少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答:中国一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介绍如下:1、23个省包括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2、5个自治区包括内蒙古自治...

我国有几个省几个自治区几个直辖市?
答:我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自治区有5个:新x维吾尔自治区(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西藏自治区(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直辖市有4个: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特别行政区...

中国有哪些省?行政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答: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一、四个直辖市:1、北京(京);2、天津(津);3、上海(沪);4、重庆(渝)。二、五个自治区:1、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2、维吾尔自治区(新);3、西藏自治区(藏);4、宁夏回族自治区(宁);5、广西壮族...

中国多少个省份31个省
答:澳门:澳门以前是一个小渔村,原名濠镜澳,因当时渔民将泊口称为“澳”,泊口两边各有一座山,远远望去就像两扇开户的“门”,澳门因此得名。台湾:以台湾府得名。(台湾府---现台南)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1个地区(州、盟),比上年减少...

我国共有多少个省?
答:中国: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 县、 乡 三级,详细实行如下原则: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

我国有几个省,几个自治区?
答:我国有23个省,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中国行政区 划分为省、县、乡三级。...

我国有多少个省
答:23个省,四个直辖市,五个自治区,两个特别行政区 北方:北京天津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陕西宁夏甘肃内蒙古新疆 南方:上海重庆四川贵州广东浙江福建湖南湖北安徽江苏江西海南云南广西香港澳门台湾 青藏地区:青海西藏

我国共有多少个省
答:中国有23个省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个自治区。1、二十三个省:河北省(冀)、山东省(鲁)、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吉林省(吉)、甘肃省(陇)、青海省(青)、河南省(豫)、江苏省(苏)、湖北省(鄂)、湖南省(湘)、江西省(赣)、浙江省(浙)、广东省(粤)、云南...

我国共有多少个省份
答:中 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 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23个省分别是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 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