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开庭时我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工作

作者&投稿:但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开庭前被告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


开庭作为被告,应该遵守法庭纪律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以下诉讼活动:

(一)应将自己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归类整理。
(二)向法院提交证据,提交编制的证据目录。
(三)根据被案件的有关材料及阅卷情况,准备法庭调查提纲。
(四)应认真认真准备辩论意见。
(五)参与法庭调查,审判长在核对当事人身份时,有权对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提出异议。可以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六)陈述事实对原告进行反驳或者宣读答辩状,提起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七)审判长归纳争议焦点或法庭调查重点后,有权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八)出示证据,应当简要说明该证据事实的种类、证据来源、取证时间、地点、提交人及可以证明的事实等。并有权对原告方的证据进行质证。
(九)参与法庭辩论,应紧紧围绕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的重点进行。从事实、证据、法律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阐明观点,陈述理由。
(十)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发现案件某些事实未查清的,可以申请恢复法庭调查。
(十一)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应当指出,并要求立即纠正,以维护自身诉讼权利。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案件中被告准备工作

(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四)、被告举证;

(五)、法庭辩论;

(六)、最后陈述。

扩展资料:

民事案件被告注意事项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需要有的准备工作:

(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四)、被告举证;

(五)、法庭辩论;

(六)、最后陈述。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扩展资料:

被告人的主要诉讼权利:

1、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

6、有权参与法庭审理,有权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7、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8、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第二,当事人在开庭时,只要如实陈述自己的问题,或者为自己答辩即可,不需要刻意准备,做到随机应变即可。当事人应该了解以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扩展资料:

法院开庭的程序

1、开庭时,法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需要回避等等,一般情况不需回避。

2、法官要求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出示证据(有时候法官为了节省时间,一般会用一句话带过,说被告已看过起诉内容,则此步可以省略)。除非原告有新的陈述,可以补充表达出来。

3、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

4、法官分别询问原告和被告关于案件的证据,有什么观点和看法或反驳——这叫质证,还会询问涉及案件的具体细节。如果需要对证据进行进一步的鉴定“是否属实”的,此时应该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

5、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辩论。

6、辩论完毕,法官会向双方询问是否愿意调解解决纠纷,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并能调解成功的,法官会出具调解书,双方签名之后生效;如果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则法官不再调解。当然,如果在开庭几天后,双方可以再调解,并能达成一致意愿的,可以告诉法官,按调解成功来解决,由法院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7、整个庭审过程,有书记员记录双方各自的发言。如果其中一方不愿调解,那么在各自发表完毕陈述后,书记员将庭审的记录打印出来,要求双方看过有没有跟在庭审过程发表的言语有出入,有的可以适当修改并在修该处签名。双方看完或修改完成庭审笔录之后,庭审结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当事人在开庭时,只要如实陈述自己的问题,或者为自己答辩即可,不需要刻意准备,做到随机应变即可。当事人应该了解以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开庭我作为被告应该要做哪些事情?
答:开庭作为被告,应该遵守法庭纪律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以下诉讼活动:(一)应将自己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归类整理。(二)向法院提交证据,提交编制的证据目录。(三)根据被案件的有关材料及阅卷情况,准备法庭调查提纲。(四)应认真认真准备辩论意见。(五)参与法庭调查,审判长在核对当事人身份时,有权...

我是被告开庭时我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工作
答:(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四)、被告举证;...

开庭被告需要注意什么
答:法律分析:(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四)、被告举...

开庭时应当怎样为自己辩护应该怎么做?
答:开庭时应当为自己辩护的时候应该从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有实施的行为、是否有自首的情节、是否有认罪的情节等等;被告是有权利为自己的辩护的,就要看自己如何找证据为自己辩解。 一、开庭时应当怎样为自己辩护应该怎么做?法庭上自行辩护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处理,没有可以通行的准则或规范。在法庭自...

我是被告开庭时我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工作
答: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四)、被告举证;(五)、法庭辩论;(六)、最后陈述。

被告方在法庭上应该做些什么
答:如果需要补充,请三思而后“言”。3,被告方在庭上不能接打电话,不能随意发言等,总之,法庭是讲道理的地方,法官安排你发言的时候你才发言,别人发言的时候,你就算有再大的意见,都要等对方说完了,法官允许你发言的情况下才能说。在法庭上不听从法官的指挥,就是违反法庭纪律。

被告方在法庭上应该做些什么_百度问一问
答:你好,在法庭上你需要对于,法官所说的问题进行回答,还有就是要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能接打电话,有聘请律师等方面的权利【回答】我是被告,我在法庭上首先怎么陈述【提问】尽量在陈述的时候都把真相都说出来,相信一定会站在公平的地位上进行审判【回答】就是真实的情况【回答】律师会给我出难题吗【...

我是被告开庭不请律师需要注意
答:2、开庭时必须遵守开庭纪律。 例如:把手机关机或者调成静音,不得用手机录音录像,未经法官允许不得随意发话,不得随意在法庭行走等。总而言之,法官的开庭槌敲下之后,就得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庭审工作,一切听法官的就行了。3、注意庭审技巧。 作为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如果案情简单,其实可以自己...

有一起经济纠纷案即将开庭,本人是被告,从来没出过庭,不知怎么做,都有...
答:申诉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携带所有关于支持你理由的关于经济纠纷的资料、文件的原件出庭,复印件也可,只要原告承认其真实性即可作为证据;法庭有开庭纪律,一般在法院内法庭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可提前到场学习一下,开庭时遵守即可;不要怕,只要是有证据说明你的要求是合理的,人民法院会采纳的。

庭审非常重要,在庭审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呢 ?
答:庭审是法院开庭审讯,也说明相关的案件被提上日程,不日判决。在庭审过程中有不同的人物,需要注意事项也就不同,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当事人注意事项。作为庭审的原告和被告,在庭审过程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有不同。如果不尊重法庭秩序,很可能会影响到法官的判决结果。首先,原告的注意事项。原告在开庭前要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