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有什么规定?

作者&投稿:真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全国人民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规定。~


法律分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在选举法中规定,根据行政级别的不同,代表的名额数也不一样,行政级别越高,代表大会的名额越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已经确定后,就不再改动,除非发生特殊重大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依照前款规定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将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情况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分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制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来分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四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四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五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五名。按照前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数相加,即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答: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有什么规定?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基数
答:县级人大代表基数是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增一名,最高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最低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乡级人大代表基数是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增一名,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最低可以少于四十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什么规定
答:第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名额的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第十...

各选区可以选举几个人大代表
答: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

人大代表的具体名额由什么规定
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七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第九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有规定吗,是县人大代表人数的多少,是在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

召开人代会的代表人数要求是多少?法律依据在哪里?谢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

一个县大概有多少人大代表
答:《选举法》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