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严禁以票谋私的规定(1998修订)

作者&投稿:源追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铁路路风问题判定及处罚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铁路路风监察监督办法》,强化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路风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有下列路风问题之一的,定为重大路风事件:
  (一)以车谋私金额(含实物折算价值,不同)5000元(含本数,下同)以上,以票谋私金额2000元以上;
  (二)违法违纪经营,乱收费、乱加价,累计金额500000元以上;
  (三)私带无票旅客、行包,按所乘(运)区间票价(运价)和乘务员收受好处费合计3000元以上;
  (四)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直接或参与违法违纪贩运、营利性捎带货物一次价值在10000元以上;
  (五)在工作期间,伤害旅客、货主,造成死亡,或强奸旅客、货主;
  (六)野蛮装卸,造成货运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一次在30000元以上;
  (七)虽未构成上述条款,但在路内外造成特别恶劣影响,使路风路誉遭受严重损害。第三条 有下列路风问题之一的,定为严重路风事件:
  (一)以车谋私金额2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以票谋私金额800元以上不足2000元;
  (二)违法违纪经营,乱收费、乱加价,累计金额在200000元以上不足500000元;
  (三)私带无票旅客、行包,按所乘(运)区间票价(运价)和乘务员收受的好处费合计1500元以上不足3000元;
  (四)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直接或参与违法违纪贩运、营利性捎带货物一次价值在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
  (五)在工作期间,殴打旅客、货主,造成重伤,或卖淫、嫖娼;
  (六)野蛮装卸,造成货物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一次在10000元以上不足30000元;
  (七)虽未构成上述条款,但在路内外造成恶劣影响,使路风路誉遭受很大损害。第四条 有下列路风问题之一的,定为一般路风事件:
  (一)以车谋私金额1000元以上不足2000元,以票谋私金额200元以上不足800元;
  (二)违法违纪经营,乱收费、乱加价,累计金额在50000元以上不足200000元;
  (三)私带无票旅客、行包,按所乘(运)区间票价(运价)和乘务员收受好处费合计300元以上不足1500元;
  (四)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直接或参与违法违纪贩运、营利性捎带货物一次价值在3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
  (五)在工作期间,殴打旅客、货主,造成轻伤;
  (六)野蛮装卸,造成货物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
  (七)站车或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雇用“帮工”,纵容和支持随车、围车叫卖人员,强行搭售商品,造成很坏影响;
  (八)虽未构成上述条款,但在路内外造成很坏影响,使路风路誉遭受较大损害。第五条 未构成路风事件的路风问题,定为路风不良反映。第六条 发生路风问题,按本办法予以定性,依据铁道部《违反铁路路风管理办法的行政处分规定》(试行)进行处罚。
  (一)给予干部、职工的处罚,应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办理。
  (二)一年内多次发生路风问题的同一责任者,应从重处罚。
  (三)两人以上共同谋私的,按谋私总额定性;主要责任者按谋私总数处罚,其他人员按个人所得数额处罚。
  (四)凡发生路风问题主动向上级报告,并认真查处,积极整改,挽回影响的,视为自查自纠,可从轻处罚或不处罚。
  (五)凡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要加重处罚,并严肃追究领导者和作假者的责任。
  (六)对路风问题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由路风建设机构填发《路风监察通知书》及《路风问题罚款通知书》(样式附后),送劳资、财务部门和责任单位,罚款金额在年度工资结算时予以扣除。第七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劳动工资司和路风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路风问题罚款通知单

路风问题包括以票谋私、以车谋私、乱收费乱加价、粗暴待客刁难旅客货主、野蛮装卸、违纪贩运、勒卡索要七类。
1、以票谋私类,车站工作人员凭借职务和工作之便,利用客车座卧票捞取好处,以及倒卖车票从中牟取私利的,数额(含实物折价,下同)不满200元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数额在200元以上不满800元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2、以车谋私类,铁路工作人员凭借职务和工作之便,在审批车皮计划、组织进货、报请求车、安排装车、配车选车、调整货位、变更装卸地点、变更到站等工作中,直接或间接接受货主或请托人钱物,数额不满1000元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
3、乱收费乱加价类,铁路运输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客运、货运、行包运价,违反铁道部规定的客货运输杂费收费项目和标准,巧立名目,收取或变相收取限制口加价、计划外车皮加价、协作费、支持费、请车费、保车费、配车费、选车费、出门费等不合理费用的。
唆使货主或路内外勾结,采取伪造货物品名、降低计算重量等手段,以减少铁路运杂费为代价,向货主乱收费的,数额不满5万元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4、粗暴待客刁难旅客货主类,站车工作人员在当班和值乘中,侮辱、辱骂、殴打旅客货主,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致使轻伤的,或调戏女旅客货主的,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5、野蛮装卸类,站车从事货物、行包装卸的工作人员因违反装卸作业有关规定,野蛮装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满5000元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6、违纪贩运类,客货运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贩运香烟或其它国家禁止贩运的物品,以及进行营利性的“捎买带”,价值数额不满3000元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数额在3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7、勒卡索要类,站车工作人员凭借职务和工作之便,采取威胁或要挟的手段,敲诈勒索旅客货主钱物的,无论是否获取钱物,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扩展资料:
车站或售票中心违反规定不送票而收取送票费或送票费高于铁道部规定标准的,违反规定收取联运费、导乘费、绿色通道费、民工服务费等,以及强制收取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费的,数额不满3万元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
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给予撤职或留用察看处分;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反铁路路风管理办法的行政处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客运工作中以票谋私和其他凭借职权营私牟利现象,提高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维护铁路形象和声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铁路客运部门及有关部门和职工要牢固树立“人民铁路为人民”宗旨,坚持旅客至上,礼貌待客,优质服务,自觉抵制以票谋私和其他凭借职权营私牟利行为,积极为铁路走向市场、拓展市场创造条件。第三条 加强站车售票、补票管理,堵塞以票谋私漏洞。
  (一)铁路车站和售票中心售票窗口的固定票额,要向社会公布,增加售票的透明度。
  (二)铁路售票人员和车站客运人员,都不得借职务之便,利用客车座卧号谋取私利,更不得进行或参与倒卖车票活动。
  (三)列车上剩余卧铺和其他席别客票的补票业务,由值班列车长或指定人员,本着既照顾重点,又考虑登记顺序的原则办理。办理补票业务,不得索要和接受旅客钱物。
  (四)旅客列车客运乘务员、公安乘警和车辆检车员均不得在值乘中为旅客代购客票;遇有需要重点照顾的旅客,可向列车长提出,由列车长统筹考虑和安排。
  (五)严禁旅客列车客运乘务员、公安乘警、车辆检车员、运转车长和机车乘务员私带无票旅客。第四条 对待铁路多种经营和集体经济企业开办的旅馆、饭店办理的代购客票业务,要与地方同类行业一视同仁。第五条 严禁铁路单位和个人利用旅客列车进行或参与违法违纪的贩运倒卖活动。第六条 旅客列车客运乘务员、公安乘警、车辆检车员等出乘退乘所带物品,坚持以自用为原则,严禁以经营为目的的捎买带。第七条 严禁旅客列车客运乘务员、公安乘警、车辆检车员等与走私分子、小商贩和围车叫卖人员相勾结或为其提供方便。第八条 旅客列车餐营、售货服务,必须遵守法规,便利旅客。
  (一)餐车供应饭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质价相当,不得乱涨价;
  (二)公开商品售价的价目,严格按价目表售货,不准出售腐烂变质或假冒伪劣商品。第九条 旅客列车及车站开设客运服务项目,必须以便利旅客为目的,严禁断水售饭料、搭售商品以及以提前进站为由招揽旅客、收取费用等营私牟利行为。第十条 铁路职工或单位违反本规定,除追缴或没收营私牟利所得外,要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者追究行政责任,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直至开除路籍等行政处分。问题重大的,上级主管部门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铁道部关于严禁以票谋私的规定(1998修订)
答:第一条 为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客运工作中以票谋私和其他凭借职权营私牟利现象,提高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维护铁路形象和声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铁路客运部门及有关部门和职工要牢固树立“人民铁路为人民”宗旨,坚持旅客至上,礼貌待客,优质服务,自觉抵制以票谋私和其他凭借职权营私牟利行为,积极为铁路...

铁路路风监察监督办法(试行)
答:第1条 为加强路风监察与监督,严肃查处路风事件,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人民铁路为人民”宗旨落实,维护铁路形象和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道部关于严禁以车以票谋私两个《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2条 全国铁路各级路风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路风办),...

路风问题分别指那七类?具体指什么?(简述具体内容)
答:路风问题包括以票谋私、以车谋私、乱收费乱加价、粗暴待客刁难旅客货主、野蛮装卸、违纪贩运、勒卡索要七类。1、以票谋私类,车站工作人员凭借职务和工作之便,利用客车座卧票捞取好处,以及倒卖车票从中牟取私利的,数额(含实物折价,下同)不满200元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其中情节...

铁路路风问题判定及处罚实施办法
答: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铁路路风监察监督办法》,强化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路风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有下列路风问题之一的,定为重大路风事件:(一)以车谋私金额(含实物折算价值,不同)5000元(含本数,下同)以上,以票谋私金...

铁道部关于严禁以车谋私的规定(1998修订)
答:(一)严禁审批车皮计划、配车调车等工作人员,凭借职权营私牟利,直接或间接索要和接受货主钱物。(二)不许铁路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倒卖或变相倒卖车皮;不许各级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利用权力和影响,干扰请车配车工作。(三)严禁将车皮计划,特别是通过限制口的车皮计划,违反有关规定,分配给...

请问有谁知道铁路多种经营部是干什么的呢?
答:第11条 多种经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车皮,谋取非法利润。坚决贯彻执行《铁道部关于严禁以车谋私的规定》和《铁道部关于严禁以票谋私的规定》。第12条 多种企业无论何种经营形式都必须依法经营,做到:1、开办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严格按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营业。2、多...

售票员为什么不能携带私人车票进入售票地点
答:售票员是什么都不能带的,包括手机、钱包,私人的车票更是不能携带进入售票地点的,如果违反了相关的规定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开除。之所以对售票员要求如此严格,也是为了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其在工作中出现出现以票谋私和其他凭借职权营私牟利现象,提高旅客运输服务的质量。

广州的火车票去了那里???
答:“对违反规定的售票人员调离岗位,对以票谋私的人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内外勾结以票谋私的铁路内部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条措施可以说够狠,也表明了铁道部解决买票难问题的决心,但是措施狠不狠不是看嘴皮子的,只有真正落实...

关于“火车票代购”的问题
答:具体分述如下:一、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被处以刑罚。倒卖火车票、船票票面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获利额在2000元以上构成犯罪,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劲松的建言铁道部
答:2009年1月9日,全国春运拉开帷幕之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劲松向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发出了一份《公民批评建议专函》,批评铁路票贩官员以票谋利导致上亿人年年一票难求,并建议铁道部“推行票务公开、启动实名购票、遏治铁路腐败票贩官员”。李劲松指出:中国上亿人年年春运一票难求的根源是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