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预备党员的权利?

作者&投稿:伯牙吾台江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预备党员”的权利有哪些?~

  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党章》规定第五项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七项权利同正式党员是一样的。
  《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参加党的会议和活动、接受党的教育、在党内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等,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与正式党员的权利一致。
预备党员:
入党申请人在党课培训、学习、考核、入党申请书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进入预备期,这个阶段的党员称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一般从支部大会通过他成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能不能在入党后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这需要一定时间的考察,这是设置预备党员的主要原因。
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不同:
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不同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
预备党员之所以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方面是由于预备党员刚刚入党,一般地说,他们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还只是初步的;他们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熟悉。
正确运用党内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他们来说,需要一个熟悉和学习的过程。另一方面,是由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和考察,为了对党的事业负责,在他们没有转为正式党员之前,是不宜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不同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

没有被选举权,其他和正式党员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