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第三章 套期确认和计量

作者&投稿:巢翔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怎样计算套期保值率~

套期保值比率:
套期保值比率是指为了规避固定收益债券现货市场风险,套期保值者在建立交易头寸时所确定的期货合约的总价值与所保值的现货合同总价值之间的比率。确定合适的套期保值比率是减少交叉套期保值风险,达到最佳套期保值效果的关键。
计算公式:

直接把这分数给你自己的另一个号吧,不用这么隐名埋姓的,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用问两遍,这手法也太没有技术含量了。

第十七条 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一)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
套期必须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二)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企业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四)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五)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第十八条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认定其为高度有效:
(一)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二)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80%至125%的范围内。
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在编制中期或年度财务报告时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二十条 对利率风险进行套期的,企业可以通过编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时间表,标明每期的利率净风险,据此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二十一条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一部分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为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一条(二)的要求,企业对被套期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一)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资产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资产后),待终止确认时转销;
(二)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负债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负债后),待终止确认时转销。
第二十三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不应当再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一)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项套期工具替换时,展期或替换是企业正式书面文件所载明的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
(二)该套期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三)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
第二十四条 被套期项目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二)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应当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对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的相关项目,也应当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相关的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的期间内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不切实可行的,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上述调整金额应当于金融工具到期日前摊销完毕;对于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应当于相关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前摊销完毕。
第二十五条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六条 在购买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套期中,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已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应当调整履行该确定承诺所取得的资产或承担的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第二十七条 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1.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2.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二)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三)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处理。
第二十八条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九条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一项非金融负债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理:
(一)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二)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了一项确定承诺时,该确定承诺满足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也应当选择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处理。
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处理方法之一作为会计政策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于相关的所有预期交易套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条 对于不属于本准则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企业不应当再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一)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应当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照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项套期工具替换,且展期或替换是企业正式书面文件所载明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
(二)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应当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照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三)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
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四)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
对于预期交易套期,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应当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预计不会发生。预期交易实际发生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二条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一)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二)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答:(一)根据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衍生工具通常可以作为套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 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比如,企业为 规避库存铜品价格下跌的风险,可以通过卖出一定数量铜品的期货合 同加以实现,其中卖出铜品的期货合同即是套期...

新准则下的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分析
答:2016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准则意见的函》,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内的三条准则进行了公开意见征集。2017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第9号文,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第一章 总则
答:第一条 为了规范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

现金流量套期是哪一章
答:第二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准则官网查询显示,现金流量套期是第二期,指企业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用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

被套期项目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解释
答:被套期项目(一)本准则第九条对被套期项目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库存商品、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长期借款、预期商品销售、预期商品购买、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等,如符合相关条件,均可作为被套期项目。(二)对被套期项目的指定。企业通常将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第三章 套期确认和计量
答:第十七条 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一)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第二章 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答: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第八条 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对于外汇风险套期,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非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或将衍生工具和非...

国际会计套期保值
答:为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企业对应收外汇账款进行的远期结售汇应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经营风险;而非投机目的。只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确认条件,就可确认为套期保值。所以,建议如下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对外汇确定承诺的套期既可以划分为公允价值...

2017企业会计准则修订了哪些
答: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修订)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修订)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修订)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修订)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六)《企业...

2023年会计改革内容有哪些?
答:2023年会计准则变化如下: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23修订)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23修订)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23修订)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23修订)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23修订)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