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老板不管应该找哪个部门

作者&投稿:吉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在工地上班时受伤,若老板不闻不问,应当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获得工伤认定书,如果用人单位未为您购买工伤保险,您应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如果老板不配合,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取先行支付。如果事故被认定为工伤,您可以独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事故属于侵权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您也可以直接向侵权方索赔,或者如果用人单位有过错,您同样可以向其提出赔偿要求。
对于工伤认定的资格,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存在受伤或患职业病的事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在工伤认定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并符合受理条件时,都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同样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对于无营业执照或未经注册的单位,以及使用童工造成伤害的情况,职工或童工无需申请工伤认定,而应由单位一次性赔偿,如有拒绝赔偿的情况,可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介入处理。
若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在受伤一年后仍未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需得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同意。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产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地受伤老板不管应该找哪个部门
答:求助劳动部门司法所帮忙解决。首先,事故发生之后,农民工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了询问笔录等,以此证明农民工是在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受伤的。其次,在无法确定具体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依法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农民工既...

我在工地受伤老板不给处理应该到哪个部门去找?
答:在工地上班受伤,老板不管的话,应该找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的;(三)在...

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 该找谁
答: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可以到法院起诉。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

在工厂上班受伤,老板不管怎么办,应该找什么部
答:不要什么事就直接找老板,老板很忙!找自己部门老大(很讨厌老是越级找人)或者行政部(不越级的话你们老大也是找到行政部的)。如果公司确实没人可以沟通处理了,再报劳动局,一般来说,公司帮每个人都买了保险,老板不用掏什么钱,其余的人也都是打工,没听说不给处理的。

在工地上班受伤了,老板不管了,该找那个部门
答:在工地上班受伤,老板不管的话,应该找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的;(三)在...

工人受伤老板不给医药费了,也不管了,可以打市长热线吗
答:工人受伤老板不给医药费了,也不管了,可以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情况。12345,即“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用来帮助诉求人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困难和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平台。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职责包括:1、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反映社情民意,协助领导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2、...

农民工干活受伤没有合同老板不管该找哪个部门
答:劳动部门司法所。

工地工伤老板不管,可以找项目部吗
答:1. 若在工地工作中受伤,而老板不承担责任,可以寻求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有权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3. 用人单位、受伤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有义务协助进行审核。4. 对于职业病的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需遵循...

在工地出了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答: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作出认定后,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