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工,干了八年怎么赔偿

作者&投稿:衡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是劳务派遣工,工作7年了,合同18年年底到期,现在用工单位要辞退劳务派遣工。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按照劳动者在此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则需按照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并未存在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制度或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无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均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且要向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事人是劳务派遣,在一家单位干了十四年。现在要辞退当事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赔偿。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纠纷按普通民事合同纠纷处理。劳务合同中如何约定就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没有约定辞退赔偿责任的就无需承担,也可以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但是当事人和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并不代表当事人与公司实际存在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如果实际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即便是签订了劳务合同,双方还是按照劳动合同关系履行。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如果是违规辞退,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我在厂里上班八年了厂里要换劳务派遣公司了有没有什么补偿
答:如果你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八年,现在要换劳动派遣公司,你可以得到本人八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你以前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补偿。月工资的标准为你本人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要给我转劳务派遣。付给我八年保险,抹掉我八年工龄。我该怎么...
答:现在保险都是社会化管理了,将来也是社保负责养老保险的发放,缴费年限满足了,缴费基数足够了,可以保障养老保险待遇的。如果仅是转了用工形式,档案仍然有人事部门挂靠,那么工龄还是会继续累积的。关键是看你自己的考虑,如果不行,也可以选择让单位补偿,但是这样工作稳定肯定会受到影响。

...单位要给我转劳务派遣。付给我八年保险,抹掉我八年工龄。我该怎么...
答:单位补缴八年养老保险后,转劳务派遣,只要劳务派遣公司继续给你缴养老保险,这是不会影响你养老保险待遇的。但上班还是原来的公司,为什么要转劳务派遣呢?转了之后你的用人单位已经转变了,不再是现在的国有企业,而是新的劳务派遣公司,如果以后这个国有企业不再需要你,他将不用支付补偿金,而是把你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

劳务派遣需要转档案吗
答:劳务派遣需要转档案。劳务派遣工的档案管理模式:1、及时为劳务派遣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2、及时为新招聘劳务派遣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3、受委托办理外地劳务派遣工的各种证件。4、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企业和劳务派遣工的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劳务派遣...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到期的继续签订及重新签订的补偿问题_百度知 ...
答: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第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8年又以劳务派遣工签订了合同这样违法吗?
答:违法,既使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8年已视为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又以劳务派遣工签订了合同违法。

做劳务派遣工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答:劳务派遣工失业后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领失业金:用人单位和派遣工本人在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不是因本人的意愿而失业的;以及本人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

2014新劳动法新规定我干了19年的劳务派遣工该怎么陪赏我
答:(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政府机关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有什么出路呢?
答:政府机关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有什么出路呢?1.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工作人员,即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没有成为正式成员的可能性,同工同酬只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非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低于正式在岗职工,工作人员可以享受的福利补贴和年终奖对其不具备。唯一可以享受的,就是工会给的公会福利,...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到期了怎么处理
答: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