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四项基本法律制度是什么?

作者&投稿:斗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工程建设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

有两种说法:
1、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制度、项目监理制度。
2、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制度、项目监理制度及合同制度。
2015.12.17.

四项基本原则是:
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2、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3、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4、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这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经过重新修订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第四十五条是“分则”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的第一条。
该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这一规定凸显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党的改革开放决策这两个基本点,在党的政治纪律中的根本性地位。

扩展资料:1979年3月30日,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理论务虚会,讨论工作重点转移后的理论工作问题。邓小平在会上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拨乱反正工作全面开始后,社会上极少数人曲解“解放思想”的口号,打着“社会改革”的幌子,夸大党在过去工作中的错误,企图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道路。
党内也有极少数人思想发生了动摇。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受中央的委托,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旗帜鲜明地指出: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他尖锐地批判了那些鼓吹所谓“社会改革”的人的实质就是指望在中国搞资本主义。
他指出,我们有计划、有选择地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其他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但是我们决不能引进资本主义制度和各种丑恶颓废的东西。
他还对“解放思想”的内涵作了科学的界定,“解放思想,就是要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便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决不允许一些人借此攻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个讲话表明,中国共产党所实行的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具有明确的社会主义方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光明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党的一项最根本的政治纪律

建设法律关系主体责任、权力、利益的匹配,是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前提:光有责任没有权力和利益,工作会越来越消极;如果没有一定的利益,责任主体也不会认真承担相应的责任,行使相应的权力;责不清、权不明、利不公,更会拖累整体工作效率。

事实上,大到工程质量事故,小到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或多或少都与这三者的失衡相关。因此打造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历来是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

现代管理理论以责为中心,要求以责定权,以责定利。围绕质量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还规定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而实践中各方主体间责权利的不匹配,也向工程质量法律制度提出了完善要求。

1、建设单位:无上权力应与首要责任相匹配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发起者、组织者、受益者,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的决策权、经营权和管理权都掌握在其手中。且由于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最终用户往往是不同的主体,因此最大化自身利益常常成为建设单位的首要选择。实践中,一些建设单位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出现的压低造价、压缩工期等行为,都为工程质量问题埋下了隐患。

尽管《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的发包、招标、实行监理、竣工验收等质量责任,《办法》也明确建设单位因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但监管部门对于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监督主要依靠事后追惩,尚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要求的“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为工程质量管理的责权利配置提出了方向,当然还有待制度创新与实践落实。

2、勘察、设计单位:龙头责任需有相应权力、利益

勘察、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工作,在工程建设中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龙头作用。其中,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设计质量也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所能达到的质量水平。故《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办法》更是要求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但在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下,勘察、设计单位(人)的“权、利”,与其“终身责任”严重失调,根本无法匹配:不少勘察、设计单位为了生存,盲目追求速度、无限降低收费,甚至不惜造价、违规也要迎合建设单位需要。

从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的角度看,未来需立法保障勘察、设计单位(人)“责、权、利”匹配,尤其要保障合理的勘察设计收费。

3、施工单位:利益驱动权力行使,有利也有弊

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却也属于工程建设中的“弱势群体”:建设单位基于强势地位,往往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降低造价,甚至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同时在产业集中度低、市场供需失衡的当下,为“挤”出利润,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投机行为也愈演愈烈。

近年来,我国已着手从利益角度维持施工单位权力的正常运转,如3月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并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与此同时,针对当前施工单位中普遍存在的额外利益驱动力(围标串标、转包挂靠、滥竽充数等),未来监管也需加强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维护良性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

4、监理单位:定位不清晰、职能不限定、责任无限大

监理单位主要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一环;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前提。而监理单位碍于身份尴尬(由建设单位聘任)往往不能充分履行责任,也难以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

针对监理单位职责缺失和履职不力的现状,近年来在工程监理的改革进程中,强化履约监管、倒逼权力行使已成为主流方向: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保险市场也创新开发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

另外针对我国监理企业深陷的“取费低、待遇低、素质低、影响差”恶性循环,未来政策还需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监理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概而言之,责权利一致对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而言可谓至关重要:合理的责任设定,是充分调动各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前提;责任一经确定,权力(包括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是其履行的保障;实行利益驱动,也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各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工程建设四项基本法律制度是:项目法人责任制(业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具体含义如下:
  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
  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在这种方式采购中,买方(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开的采购要求,吸引众多的卖方(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其实质是买方穷其办法选择卖方的过程。
  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合同管理制: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制度,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优化管理有作用。

项目法人责任制(业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我国工程建设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
答:1、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制度、项目监理制度。2、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制度、项目监理制度及合同制度。2015.12.17.

简述我国建设管理(四个)基本制度有哪些?
答:一是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这是改革的龙头和核心;二是招标承包制(招标投标制),三是项目合同管理制,这两项是实施项目建设的措施和手段;四是工程建设监理制,它为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投资目的的提供保证。

工程建设四项基本法律制度是什么?
答: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还规定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有:1、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2、招标投标制;3、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4、合同管理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
答: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制度?
答:为能依法进行工程建设,有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建筑企业的权益,应深入理解以下内容:(1)建造师管理制度(2)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3)民法(4)建筑法(5)招标投标法(6)安全生产法(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8)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路建设四项制度
答:一、公路建设四项制度 一、项目法人制一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由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负总责,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公益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二项目法人机构设置和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必须满足...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答:②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③ 部门规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答: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是: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全面负责;2、招标投标制:通过事先公开的采购要求吸引人群平等参与竞争;3、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代表建设...

公路建设四项制度
答:三、 工程监理制 一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二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是由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格的监理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从事公路...